1、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培训讲义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培训技术支持 QQ群 : 178299518中华网校实务培训:谭老师:退税实务操作: http:/ 是贸易公司采购商品出口的凭据,据此申报退税。根据国税公告(2013)12号的规定,贸易公司的进项发票开具时间必须早于报关单上的出口时间,否则按征税处理;发票的品名必须与报关单显示的一致,发票的计量单位必须与报关单的第一、第二法定计量单位之一相吻合。取得的专用发票在开票日 180天内认证,未认证的不得抵扣和退税,且对于未认证的发票在税务系统上会形成滞留票,引起税务的关注及罚款。由于贸易公司的退税退的是采购环节的进项税,因此用于退税的进
2、项税不得参与抵扣,应进项转出。报关单: 退税的重要凭据,生产和贸易申报退税时都必须提供退税联正本。生产企业凭报关单上显示的 FOB金额 *退税率确定应退税额。报关单一般在出口后 15-20天海关就可打印出来,应注意及时取得以便加快退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指委托出口的货物,受托方在出口后至次年 4月 15日前,在退税申报系统录入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报表并持报关单、代理协议、委托方饿税务登记证副本去税务机关开具的单据,受托方凭此申报退税。出口发票: 分自制和国税监制。自制的一般贸易公司使用,自行设计格式用 A4纸打印;国税监制的为国税印制的出口普通发票,需去税务购买并通过通过软件打印,是生产企业退税
3、时的单据之一。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运费发票:陆运费、海运费和港杂费等。营改增后,陆运专用发票为 11%,海运和港杂费专用发票为 6%,在退税的情况下可以抵扣其进项税。对于海运费,改增后开具时采用人民币显示,在备 注栏里可显示美元价格和汇率,记账时有 2种模式,一是冲减收入,二是作为代收代付处理分批单: 贸易公司购进货物 (或生产企业购进的视同自产 )货物后一次未能全部出口的或者报关时未在同一张报关单上申 报的,需要对进项发票做分批处理,以便下次出口时作为申报退税的凭据 。在退税申报系统上录入分批单申请,持相关资料区税局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贸易公司原计入出口的货物或出口
4、后视同内销的,与发生的当月申请开具转内销证明,并于取 得该证明的下一申报期依次作为进项抵扣的依据。出口货物退税以补税证明: 出口企业发生退运的,需先向税务申请开具该证明,对于已退税的需要补税,取得证明后方可去海关办理退运手续。2)与进口业务相关的单证有:进口货物 报关单、进口税票、采购发票、运费发票进口税票:关税缴款书、增值税缴款书、消费税缴款书。关税 =关税完税价格(CIF)*关税率;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或应税消费品数量 *定额税率;进口增值税 =(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 )*适用税。 若从保税物流园区通关进口,则完税价格还要包含仓储
5、费及入库费等。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三、收入、纳税时点、汇率的确认会计准则和税法对收入的确认原则如下: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纳税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对此作出了细致的解释: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 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 银行 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 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
6、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1.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既没有保留其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4.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1.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既没有保留其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税法会计准则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因此根据收款方式,纳税收入的确认时间为:预收款方式:货物发出的当天,即按报关单的出口日期确认发货后 T/T方式:取得提单的日期L/C
7、、 D/P方式的:取得提单并交银行办好托收手续的当天O/A方式: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无约定的按报关单的出口日期由上可见,出口业务的纳税收入的确认并不是严格按照税法的 4个条件来的,因为从风险转移这点来说,采用的成交方式不同其风险转移也不同,因此在实务中一般都按出口日期来确认纳税收入,主要根据如下几点判断:财税 (2012)24号规定退税申报须在出口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进行申报;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以外币结算销售额的,折合率可以选择业务发生的当天或当月 1日的人民币中间价;税务要求退税申报跟增值税申报表的收入需一致。以上几点综合判断,纳税收入的确认为出口当月。对于会计收入的确认,如果依照会计准则所规
8、定的 5个条件,确认起来也是相当麻烦的,因为 1.风险转移:需根据成交方式来决定; 4.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点只有当全部货款收回后才能确定,在没收回全部货款之前,经济利益无法流入出口企业是完全可能发生的。因此在实务中,一般按报关单的出口日期来确认收入的,这与退税相吻合。对于贸易企业,虽然 24号文规定在出口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退税,但实务中还是单证齐全后再进行申报,因此实务中绝大部分企业在记账时跟退税一致,及申报退税的当月确认会计收入;也有些是依照出口日期确认会计收入,退税时对于申报退税的同时进行增值税申报,即退税收入与增值税申报收入一致但与记账收入不一致。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
9、易会计实务收入确认基础:出口收入以 FOB金额为基础折合人民币。对于以其他方式成交的应换算成FOB,成交金额中所含的运费、保费、佣金等冲减冲减收入。在实务操作中对于运保费等有 2种处理方式:作为代收代付费用处理和冲减收入处理。代收代付处理:运保费以 “其他应付款 ”形式从出口的发票金额中分离出来。理由是海运费等是由买方承担的,虽然随货 款一起收回,但卖方只是代其支付,从 CFR、 CIF等成交方式的风险转移时点可以看出,都是在越过船舷及把风险转移给卖方,因此是代收代付。冲减收入处理:给客户报价是不区分运保 费,直接按发票总金额做收入,在取得运保费发票时从总收入中冲减。理由 是随着海运及贸易的发
10、展,在给买方的报价中,对于 CFR、 CIF成交方式在很多时候的报价是总的价格,不再单列运保费了,同时卖方在订舱时所拿到的 海运费等会比报给买方的价格还要低,即卖方有时候向买方所收取的海运费 在支付给货代后还有剩余,成为卖方的利润之一,因此该运费的利润应并入 收入中。该种处理方式更切合实际,但是,由于出口退税的收入是按 FOB为基数的,同时税务要求退税的申报收入必须与增值税的申报收入相吻合, 这就造成在实务中,收入按报关单显示的 FOB为依据,对于报关单上显示的运保费与实际取得的运保费发票不一致的,其差额用销售费用来处理。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四、记账汇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
11、则第 15条、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21条规定以外币结算销售额的,折合率可以选择业务发生的当天或当月 1日的人民币中间价,税务退税审核系统的汇率采用的是人 民银行货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月第一个工作日的汇率中间价。 1日是节假日或周末的,顺延至当月最早工作日当天的汇率,因此实务中一般是以人民银行 公布的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的汇率中间价为记账汇率。有些企业采用的是中行的外汇牌价,这里应注意中行的外汇牌价每日 9:30以前是延续上一日的,在节假日中其延续的 是最近的一个工作日的外汇牌价。因此如果在当月 1号处于节假日或周末时,中行所显示的中间价就会与人民银行所公布的不一致 (人民银行只公布工作日汇率
12、 ),有退税业务的生产企业在采用中国银行的中间价时,就会出现因与国 税退税系统中的汇率不一致现象,造成审核出现疑点。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关于汇率,有中间价、现汇买入价、现汇卖出价、现钞买入价、现钞卖出价现汇买入价:指银行以人民币换取企业账户里的美元的价格,即企业的结汇汇率现汇卖出价:指银行以美元换取企业的人民币价格,即企业的购汇汇率现钞买入价:指银行人民币换取个人手中的现钞价格现钞卖出价:指个人用人民币从银行换取外币的价格一般而言,买入价 卖出价;现汇买入 /出价 现钞买入 /出价现汇买入价 中间价 现汇卖出价实务中,记账采用当月第一个工作日的汇率中间价;结售汇时,对应的人民
13、币采用实时汇率折算,结汇支付的外币或购汇收到的美金采用记账汇率,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汇兑损益。月底调整汇兑损益时,采用当月最后 1个工作日的汇率中间价。汇兑损益调整只涉及到往来账户及银行存款账户,如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其他应收、其他应付等,对于权益类及存货、投资性不进行调整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美元记账处理如下:假设月初中间价汇率 6.2,月底 6.1,结汇即时汇率 6.15,购汇即时汇率 6.25。本月业务如下:1、预收美元货款 10000元,收到后结汇 5000美元2、预付美元货款 20000元 (购汇 15000美元 )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五、进出口运保
14、费、港杂费等处理:营改增后,进出口业务发生的海运费、港杂费等属于应税业务的,其进项税可以抵扣 (具体操作时视各地税务机关的土政策)出口发生的运保费有 2种处理模式: 1、冲减收入; 2、代收代付处理进口:进口 FOB成交,进口方支付运保费 1000美元,汇率 6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出口:出口 CIF 10000美元 (其中收客人海运费 1100美元 ),报关单显示海运费 800美元,实际支付海运费 1000美元,汇率 61、冲减收入 :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出口:出口 CIF 10000美元 (其中收客人海运费 1100美元 ),报关单显示海运费 800美元,
15、实际支付海运费 1000美元,汇率 62、代收代付处理: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六、样品处理:正规业务模式: 按一般贸易或货样广告报关出口,分收汇和不收汇。自产或购入的:对于收汇的可以按一般贸易申请退税或者直接申请免税;对于不收汇的直接申请免税。 样品免税没有明文规定,实务中是根据以前核销操作时,每笔业务核销允许出现最多 500美元的差额延续而来的 , 实务操作样品免税时多以单证不齐申报免税。外购免费的:对贸易公司而言不论收汇与否,均按视同内销征税。非报关快递模式: 对于货值 600美元以下,重量 60KG以下的样品,可采用快递方式以非正式报关形式出口分收汇和不收汇。对于收汇的,
16、因未报关,只能按内销征税处理, 或者该客户后续有业务的话,可以在以后的出口中把此快递金额并入报关单中 ;对于不收汇的,可不予考虑或者按费用处理但汇算清缴时纳税调整。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七、融资:国际贸易融资分:敞口融资和低风险融资敞口融资: 公司以其资产或个人资产向银行抵押或者其他公司对其担保,银行给予的一定额度的授信,在此额度内,可以以部分保证金开立信用证、对进出口单据进行押汇、海外代付及封闭转单等。低风险融资: 公司没有抵押或担保的情况下,银行对公司给予的融资。如承兑押汇、福费廷、同银行内的封闭转单开立信用证 :敞口融资下,可以只交纳部分 (一般 20%-30%)保证金即
17、可开立 100%的信用证;低风险融资下只能全额保证金开立。信用证押汇: 授信后,卖方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在取得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后,把单据卖给银行,即银行见单后先行把货款给垫付给卖方,银行再持此单据向议付行索汇。敞口融资下,可以对单据相符的信用证进项押汇;低风险融资只能是等交单后,开证方对其进行承兑,银行收到承兑电文后再对其押汇。信用证福费廷: 跟押汇差不多,只是是银行找海外的银行垫资,该方式银行无追索权,即银行融资付款给卖方后,如果买方、开证行、议付行到期不付款,则银行只能自己承担损失而不能向卖方追索。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封闭转单 :有些银行对于 2头业务结算都采取 L/C或
18、 D/P的话,当采购单据到达中间商银行后,中间商可以先不必付款,而是把发票汇票替换成自己开具的,然后银行再把单据再转给下游客户银行。下游客户付款赎单后,货款到达中间商银行,银行把上游供应商的货款转付给供应商的交单银行,差额入中间商账户。在敞口融资下,对一头是 L/C结算、一头是 D/P结算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封闭转单;在低风险融资下,有些银行要求下游客户的付款银行必须跟中间商银行为同一银行机构。货押: 货押融资一般是大宗商品的货物,开证申请人把货物存放在银行指定的仓库中,银行对其进行评估价值后,按评估价值决定申请人开证时需交多少保证金。开征后货物就不能出库了,但可进行销售。只有当申请人把开证的金
19、额给银行补齐资金后,对该货物办理货押接触后,货物才能出库。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融资业务处理出口收证:收到客户开来的信用证审核无误无账务不做处理,备查登记即可发货取得提单等单据向银行交单DR:应收账款 -美元 -XX客户 100CR:主营业务收入 -外销 100交单议付押汇或海外代付提前收回货款,按 90%押汇:DR:银行存款 -美元 88 财务费用 -融资费 2CR:短期借款 -XX银行 90 如果海外代付的话不满足借款的条件,因此可通过 ”其他应付款 “处理。客户赎单后,货款到达银行:DR:短期借款 /其他应付款 -XX银行 90银行存款 10CR:应收账款 -美元 -XX
20、客户 100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进口开证:开证缴纳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如开证 100,按 30%缴纳保证金DR:其他货币资金 -信用证保证金 30CR:银行存款 -美元 30开出后账务不做处理供应商发货后交单,单据到达开证行赎单:自有资金赎单:DR:应付账款 -美元 -XX供应商 100CR:其他货币资金 -信用证保证金 30银行存款 -美元 70押汇或海外代付赎单:DR:应付账款 -美元 -XX供应商 100CR:其他货币资金 -信用证保证金 30短期借款 /其他货币资金 -XX银行 70押汇到期还款:DR:短期借款 /其他货币资金 -XX银行 70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 2C
21、R:银行存款 -美元 72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八、支付服务贸易代扣代缴国税总局、外汇管理局公告 (2013)年 41号规定自 2013年 9月 1日起,对境外支付等值超过 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应向所在地国税机关进行备案,即取消了原来的需凭税务证明支付。需办理备案的支付:1、对外支付的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2、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
22、益和经常转移收入3、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不需办理备案的支付:(一)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差旅、会议、商品展销等各项费用(二)境内机构在境外代表机构的办公经费,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承包工程的工程款(三)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保险费、赔偿款(四)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运输费用(五)保险项下保费、保险金等相关费用(六)从事运输或远洋渔业的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修理、油料、港杂等各项费用(七)境内旅行社从事出境旅游业务的团费以及代订、代办的住宿、交通等相关费用(十三)境内个
23、人境外留学、旅游、探亲等因私用汇(十四)境内机构和个人办理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项下退汇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代扣代缴税费处理:例题:某公司与境外公司签订特许权使用费合同,金额 1000元。预交所得税 10%,增值税 6%,附加税 12%。1、合同约定各项税费由境外公司承担: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2、合同约定各项税费由境内公司承担对于合同约定支付方承担税款的,需换算成含税收入,并要求境外开具含税收入的发票。国税办函【 2010】 615号: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3、合同约定所得税由境外承担,其他税费由境内企业承担: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
24、会计实务4、合同约定所得税由境外承担,其他由境内企业承担: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非居民企业提供劳务所得税:国税发 (2009)年 3号: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三)提供劳务的场所;(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
25、作业的场所;(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非居民企业提供劳务所得税:10%股息红利特许权等预提所得税协定税率股息红利特许权等预提所得税免税境内所得无机构场所免税境内所得非常设机构25%与之有关的境外所得25%与之有关的境外所得25%与之有关的境内所得有机构场所25%与之有关的境内所得常设机构未签订税收协定签订税收协定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非居民企业增值税:财税( 2013)37号: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第十条 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
26、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非居民企业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国
27、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财税 (2009)111号:四、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 540号,以下简称条例 )规定的劳务,不属于条例第一条所称在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上述劳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根据上述原则,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 (除播映 ),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 仓储业 ,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也即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 消费 的劳务免营业税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培训进出口贸易会计实务外籍员工个税: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1)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中国居民和在中国长期定居的外国侨民)(2)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2. 非居民纳税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1) 在中国境内没有习惯性居所又不居住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没有习惯性居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纳税范围:居民:对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纳税非居民:仅对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纳税来源于境内境外所得按 工作地 确定,即境内所得为在境内工作期间;境外所得为在境外工作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