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工程名称邢台利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红星汽车厂区施工(污水处理站及实验室建筑)等检查时间 2018 年 10 月 12 日受查场所 施工现场 检查人 李永申、冯晓乐存在问题:1、施工现场部分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等)2、施工区域未划分责任区,设置标牌,责任到人, 现场内外零散材料及垃圾未及时清理,环境差3、施工现场缺少安全警示标识、指示标识、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铲车、钩机、电工、焊工等)4、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设置遮挡围挡,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5、施工现场未配置防尘、扬尘等措施,运输车辆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并做到不沿途遗撒6、建筑垃圾及尘土不准露天堆放,应及时清运及遮盖经 2018 年 10 月 12 日安全隐患现场检查,你单位施工现场存在上述主要问题,限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前整改完成,整改要求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筑施工现场要求),并将整改完成情况反馈至安环监察科,未按要求整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联系人:李永申、冯晓乐联系电话:0319-7306110检查负责人签字: 签收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