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共 苍 溪 县 中土 镇 委 员 会文件中府发2015 12 号苍溪县中土镇人民政府关于严禁河道非法采砂的通知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各企业: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用砂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有些单位和个人在市(县)管辖河道进行非法采砂。致使大量河砂被采盗,造成河床下切。严重危害河岸堤围的安全。目前,汛期已到,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严厉打击采砂行为,确保我镇河道堤辖区防汛安全,根据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市防汛办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一、各村(居)、各企业(单位)要立即对辖区内的非法采砂点予以取缔,保证汛期行洪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能以招标、租赁、发包、转让及其他形式
2、许可他人在河道采砂。二、各村(居)、各企业(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河道的管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大对非法采砂危害性的宣传,增强群众自觉保护河道的意识。三、各村(居)、各企业(单位)加大对本辖区河道的巡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本辖区河道非法采砂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非法采盗河砂的行为。切实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镇防汛指挥部要进行不定期督察检查。四、对非法在辖区河道采盗河砂的单位和个人,镇防汛指挥部将坚决依法查扣其违法采砂的作业工具,没收非法所得,并按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行政、治安或刑事责任。苍溪县中土镇人民政府2015 年 4 月 3 日3中土镇党政办公室 2015 年 4 月 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