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 定制协议书甲方:XXXX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乙方:身份证:地址:电话: XXXX 是由甲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该项目的规划建设方案已经确定并已经全面开工建设。为使乙方欲购之物业满足乙方个性化需求,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 (大写: 元整)元提前定制。现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乙方欲购之物业为:XXXX(商铺/住宅) 号房(以下简称“该物业” ) ,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面积 平方米。上述面积以政府最终批准文件为准。二、本定制协议书不做最终选购(商铺/住宅)物业单位凭证,最终按“选房日”现场签订认购书为准,否则
2、,按照视同本人自动放弃所有选购权益。三、甲乙双方责任如下:甲方责任:1. 在不影响该物业外立面、整体结构的情况下,乙方可按物业要求进行定制改造。2. 甲方须以书面(包括传真件、挂号信函、报纸)等方式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交付相关楼款和签订由甲方提供的认购书及其附件。3. 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签订的认购书及其附件与提供给其他客户的版本内容是一致的(户型平面图除外) 。4. 如果因政策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致使该物业不能出售时,甲方须将情况及时通报乙方并在 30天内无息一次性退还乙方所付该物业的定制费用。乙方责任:1. 乙方自愿预交(人民币 (大写: 元整)作为该物业的定制费用。2. 乙方承诺不以认购书及其
3、附件内容不能接受为由拒签合同和附件。3.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须与甲方签订认购书及其附件,若逾期未签,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定制费用,并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售而无需通知乙方,乙方对此无异议。四、甲、乙双方的通知以本协议书所载明的电话、地址等为准,任何一方应确保其联络方式的真实性、准确性,若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二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因通知未送达到所产生的后果由被通知方承担。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 XXX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 章: 签 章: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