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怡佳汽车美容服务有限公司转让协议甲方: 身份证号:乙方: 身份证号:双方就营业中怡佳汽车美容服务有限公司转让事宜订立本协议如下:一、甲方自愿将独资设立坐落西藏天海商业中心天海大酒店一楼怡佳汽车美容服务有限公司(怡佳车公馆)转让给乙方。二、怡佳汽车美容服务有限公司转让价格 880000.00元(捌拾捌万元整) ,该怡佳汽车美容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设施、设备(除个人用品外,所有工具、设施、设备以及物品等归乙方所有) 。 三、付款方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交付甲方人民币 300000.00 元(叁拾万元整) ,一次性付清(甲方出据收条) 。余款在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过户相关手续后再付300000.00
2、 元(叁拾万元) ,待所有过户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后七个工作日之内乙方将余款(280000.00 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支付于甲方。 (如甲方不办理过户相关手续或办理不了过户相关手续,视为甲方违约,并退还所有支付金额以及赔偿乙方按原合同总额的 10%支付于乙方。甲方必须在签定合同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办理完所有过户手续,否则乙方可以无条件取消合同并乙方不负责甲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在正常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待公司过户完毕后,甲方凭票据找乙方报销(过户手续总费用不超过 2000 元,如超出甲方自行负责) 。五、约定事项:1、于合同签订之日(2016 年 5 月 9 日)前该公司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合同签定之日后该公司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2、违约处罚: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为违约,对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赔偿对方合同总造价的 10%。若有其它损害还可以依法向合同签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凭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