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 车 协 议甲方:江苏昊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汽车服务联盟全国运营中心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此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违反协议条款,需承担相应的责任。1、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甲方准许乙方在 范围内动车。2、 甲方负责提供工作及业务开展所需的车辆。3、 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同意乙方使用甲方车辆。4、 乙方经甲方许可使用甲方车辆,应遵守甲方制订的车辆管理制度中逐条逐项。杜绝因私用车及擅自因公用车,否则一切后果自负。5、 每次出车前,应检查行使证、养路费等随车附件,如发现缺失,应及时汇报综合部,否则还车之时遇综合部抽查,即承担补办、补缴等相应责任。6、 每次出车前,应检查车辆完好状况,如发现情况,应及时汇报服务部,不得带病出车,否则一切后果自负。7、 车辆使用结束后应停回甲方指定区域,并及时归还车辆钥匙至甲方相应部门,不假借任何理由拖延归还时间或不予归还,否则接受甲方相应处罚。8、 因无照、疲劳、超速、酒后驾驶等所导致的违章及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9、 违反交通规则导致的罚款由乙方承担。10、 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11、 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甲方酌情处理、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 本协议一式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