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铲车出租协议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铲车达成协议如下: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二、租赁铲车概况 设备名称: 数量:一台 三、付款方式每月租金 元整,于签定合同前付 元整,剩余租金 元整,于当月月底前付清。 四、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铲车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铲车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五、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
2、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六、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 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甲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进场之日开始计算。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2、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中石化或中石油),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4、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 。5、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有累计为三天为正常修理时间,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6、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7、租金结算:一个月完结算清当月租金,如果乙方不在规定时间内结算,甲方可停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甲方: 乙方:2011 年 8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