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指定分摊协议赡养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被赡养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依据 2019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法则,被赡养人就赡养老人支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事项指定如下:1、 被赡养人就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在赡养人之间采用按年指定分摊形式,分摊方法选择如下:指定分摊比例:被赡养人按照协议有效期内税法规定的年度定额指定分摊比例,其中:赡养人 指定分摊比例为 ,赡养人 指定分摊比例为 ,赡养人 指定分摊比例为 ;指定分摊金额:被赡养人按照协议有效期内税法规定的年度定额指定分摊金额,其中:赡
2、养人 指定分摊金额为 元,赡养人 指定分摊金额为 元,赡养人 指定分摊金额为 元。2、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3、 协议有效期如选定的分摊方法需要改变的应由被赡养人重新签订协议。4、 如赡养老人支出扣除金额因税法修改而调整扣除年度定额的,被赡养人各方采取平均分摊及约定分摊比例方式的不再另行签订协议,如采用指定分摊金额方式的,则被赡养人需要重新签订指定协议。5、 本协议仅用于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分摊的约定,不构成赡养人各方对赡养老人的约定,赡养老人事项有赡养人各方另行约定。6、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被赡养人及赡养人各方协商解决。7、 此协议一式 份,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方各一份,该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被赡养人签字: 被赡养人签字: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