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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入驻协议.pdf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5236051 上传时间:2019-02-13 格式:PDF 页数:13 大小:679.0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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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年 月 日 中国杭州 121店 APP入驻协议 1 121 店 APP 入驻协议 甲方: 乙方: 公司名称:杭州坤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电话 /手机: 0571-56636033 电话 /手机: 法人代表:何淼东 联系人: 一、协议内容及生效: (一)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 121 店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商户在使用 121 店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 121 店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 121 店将在网站及 121 店公

2、众平台上以公示形式通知予商户。如商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任何修订和新规则一经公布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商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 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三)本协议一为电子版本,一经确认即生效执行。 二、定义: (一)“ 121 店”:指由杭州坤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的电子商务平台,为包括但不限于: 121 店,域名为 。随着 121 店服务范围或服务项目的变更, 121 店可能在平台规则或公告中对 121 店平台的范围或域名调整予以声明。 (二)“ 121 店交易平台”:指 121

3、 店上供用户发布或查询商品信息,进行信息交流,达成交易意向及向用户提供其他与交易有关的辅助信息服务的空间。 (三) 121 店 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的权利。 121 店 进一步保留在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和软件或其它语种服务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非 121 店 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服务随时可能因 121 店 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商户将会得到相应的变更通知。商户在此同意 121 店 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向其或第三方在使用服务时对其在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及因此而致使

4、的损害负责。 三、证明文件提交: (一)证明文件提交:商户欲使用 本协议下服务,必须根据 121 店年度 招商标准(详见附件 1)的要求向 121 店 或 121 店 指定合作方提交其在申请服务时应当提供的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二)证明文件变更的通知:协议期内,上述相关证明文件的任何变更商户都应及时通知 121 店 ,如上述证明文件变更后导致商户不再符合 121 店 年度招商标准或具备履行本协议的情形出现时, 121 店 有权立即终止或中止本协议。 2 (三) 121 店 将对商户的证明文件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并有权在 121 店 年度招商标准的基础上,要求商户提供更多证明文件,商户需按

5、121 店 要求提供。如商户不能提供,则 121 店 有权立即终止或中止本协议。 (四)责任条款:商户同意为其未及时地通知或更新其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信息承担全部责任,商户保证其向 121 店 提供的全部证明文件真实、准确且不存在超过时效问题(即保证所有证明文件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都处于有效期内)如因上述原因发生纠纷或被相关国家主管机关处罚,商户应当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给 121 店 (包括其合作伙伴、代理人、职员等)造成损失的,商户同意赔偿其全部损失。 四、申请条件: 申请使用服务的商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 消费者产品质量保证 入驻 APP 品牌方的产品都需要提交相关证件并且通过 1

6、21 店品控部门审核。 (二 ) 消费者维权流程 商家需交纳保证金 10000 元。平台会对消费者提交的维权订单做出公正的维权处理,若判定为品牌方责任,将从保证金中扣除所需费用赔付消费者。保证金不足额时,商家需要在 15 日内补足余额,逾期未补足的 121 店将对商家店铺进行监管,直至补足。品牌方退出平台将退还剩余保证金。维权以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规定为准,若消费者诉诸媒体则做个案与商家共同处理。 (三 ) 消费者权益以及提升平台公信度 商家需接受 APP 端执行 121 平台代收代付准则, 121 平台将 扣除平台收取的销售额提点以及商家自设的分享家提成(将由平台结算分享家提成),将剩余金额结款

7、给商家。结款方式为 T+7 模式 (消费者确认收货后的第七个工作日将会打款至商家账户)。 五、商户的声明与保证 (一)其符合 121 店 2015 年度招商标准规定的申请条件,且向 121 店 提供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注册资料,并保证其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 121 店 及其他用户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自己进行联系。同时,商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 (二) 其承诺遵守本协议 以及所有公示于 121 店 的规则和流程。 (三)其有合法的权利缔结本协议,使用 121 店 相关服务。 (四)其发布于 121 店 的所

8、有信息真实、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121 店 规则。 (五)其发布于 121 店 的交易信息中所涉商品有合法的销售权。 (六)其将按照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出售商品并提供“三包”等售后服务。 (七)其在 121 店 出售商品,有义务按照买家实际支付的现金金额为买家 开具适格发票,相关税收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商户自行承担。 3 (八)其保证在使用服务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九)其保证在使用服务时实施的所有

9、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 121 店 的相关规则、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商户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其同意不对 121 店 上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 121 店 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或向 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在 121 店 网站上其他用户展示的任何资料; (十一)其承诺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资格向 121 店 上传有关商品销售信息并进行销售,且前述行为未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物权等构成侵害,如因其行为导致 121 店 遭受任何第三方提起的索赔,诉讼或行政责任,其将承担相

10、应责任并使 121 店 免责。 (十二)其任何在线接受本协议的行为并不当然导致本协议发生法律效力,本协议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 即必须经过 121 店对其提交的全部资料审核通过且满足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 件后方可生效。同时,其认可 121 店有权独立地对其入驻资料、品牌经营权限开通申请进行评估、判断。审核结果以 121 店 评估、判断为准,其对此不持有任何异议。 (十三)其承诺不在发布的商品中使用任何未获授权品牌的关键字。 (十四)其承诺接受 121 店 对其出售商品是否具有合法进货来源的不定期检查,其有义务保留其商品具有合法进货来源的相关凭证。对于无法提供合法进货来源凭证的, 121 店 将根据

11、实际情况对商品的真伪做出判断并根据本协议以及 121 店 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商户对此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十五)其承诺接受 121 店 基于商品品质控制需求对其在售商品进行的质量抽检,检测报告由专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其承诺对 121 店 选择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做出的检测结果不持有异议。对于经检测证明存在质量瑕疵的商品,检测费用由商户承担。 (十六)其承诺在 121 店所出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其在其他同类电商平台上的产品销售价格,如有高于的, 121 店有权对该款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六、消费者保障 消费者保障,只指商户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 121 店 网站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通过 12

12、1店 发布除 二手、闲置外的商品(以下简称“全新商品”)信息并向买家出售全新商品时 ,应履行“商品如实描述”、“商品 7 天无理由退换货”、“正品保障”义务。 121 店 将在 121 店 网站不时公示新增的消费者保障义务或对原消费者保障义务内容进行修订。如对新增或修订的消费者保障义务持有异议,需提出终止本协议,如继续使用 121 店 服务,则意味着接受 121 店 的新增或修订内容。 (一)消费者保障内容 在商户通过 121 店 发布商品信息及与买家进行商品交易过程中,商户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 1“如实描述”义务,指对上传于 121 店 网站的商品信息进行如实描述,并对描述的商品信息负有举证

13、责任。有效的“如实描述”应涵盖以下内容: 4 ( 1)商户在发布商品时选择及填写的所有与商品本身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描述、商品图片,买家均可在该商品的详情页面上进行直接查看; ( 2)商户就商品本身信息、邮费、发货情况、交易附带物件向买家描述的内容也属于“商品描述信息”范围。商品功效信息及商品货源渠道信息描述则不属于“商品描述信息”范围; ( 3)商户有义务对商品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及瑕疵承担责任,除非商户已事先进行了质量问题及瑕疵的描述; ( 4)如商户在男 装、女装 /女士精品类目下发布商品,应当使用实物拍摄图片,即商户针对该件商品本身实际拍摄的图片,不包括杂志图片、官方网站图片及宣

14、传图片。如商户违反本条款之约定,则视为商户违反了商品如实描述义务; 2“ 7 天无理由退换货”义务: 指当买家使用 121 店平台购买商户出售的商品 ,在签收货物后 7 天内,如因买家主观原因不愿完成本次交易,商户承诺同意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向买家提供退换货服务。如买家与商户就退换货事宜协商未果,买家向 121 店 发起针对商户的维权,并申请“ 7 天无理由退换货”赔付时,如 121 店 判定买家赔付申请成立,商户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对买家进行相应的赔付。 ( 1)商户同意依据 121 店 在网站公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21 店 7 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规范 )提供 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15、。 ( 2)商户同意一旦买家在收到货物后 7 天内向商户提出 7 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申请,商户应积极配合,与买家主动协商,以期双方自愿友好达成退货退款协议。针对包邮商品的换货申请,商户同意承担再次发货之运费。前述买家签收货物的时间以物流签收单上确定的时间为准,如物流签收单上有准确签收时间的,则该签收时间后满 168 小时为 7 天 ;如物流签收单上的签收时间仅为日期的,则以该日期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 168 小时为 7 天; ( 3)商户同意一旦买家在收到货物后提出以“ 7 天无理由退换货”为退货原因的退款申请,或在交易成功后 14 天内提出“ 7 天无理由退换货”赔付申请,商户应积极

16、配合,并根据 121 店 的要求在指定期间内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根据商品类目不同,商户应根据 121 店通知的要求提交不同的证据材料,且 121 店有权根据维权处理情况要求商户进一步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 4)商户同意 121 店在处理买家的“ 7 天无理由退换货”赔付申请或相关退货申请时,有权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商户和买家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表面审核,并依据该材料作出判断。如因商户和买家提交的证据材料导致 121 店判断错误造成损害, 121 店不承担任何责任,商户同意自行向受益人索赔; ( 5)如商户未能在指定期间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或相关证据材料明显无效, 121

17、 店判定买家赔付申请成立,商户同意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向买家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金额为买家已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款。此等情形下, 121 店有权在商户的消费者保障金中 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款项先行赔付给买 家。 3“遵守承诺”义务:指商户应当严格遵守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向买家做出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本协议、 121 店相关规则、 121 店服务协议以及 121 店铺、商品详情页面等方式向买家作出的承诺。 5 4.“正品保障”义务: 指当买家购买商户在 121 店网站出售的商品 ,在收到货物后,如买家认为该商品为假冒(包括盗版)商品货或非原厂正品、未经报关进口商品、假冒材质成份商品(其中假冒商品、未

18、经报关进口商品、假冒材质成份商品的定义以 121 店规则规定为准)且买家与商户协商未果的前提下,买家在121 店指定期间内发起针对商户的 维权,申请消费者保障赔付时,如 121 店判定买家赔付申请成立,商户同意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向买家退回其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款,并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买家实际支付商品价款的四倍,并承担维权所涉商品所有物流费用。部分特殊类目商品(如食品)的赔付办法,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付标准高于本协议的,商户同意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二)消费者保障责任及处理 1先行赔付:指商户与 121 店网络平台交易中的买家(以下简称“买家”)通过 121 平台交易后 ,

19、如因商户未履行消费者保障承诺义务而导致买家权益受损的情况下, 121 店有权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根据相关证据材料和规则判定商户是否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 121 店相关规则以及 121 店服务协议的规定履行赔付义务。如是,则 121 店 有权 使用该商户消费者保障金赔付给买家。 2商户明确了解并同意商户是消费者保障的责任主体。当发生本协议前述商户应当履行消费者保障义务情形时,商户应保证买家的消费者权益。对于买家因前述问题提出的要求,商户应积极处理。 3商户同意当 121 店受理买家提出的消费者保障维权和赔付申请时,商户应积极配合,在 121 店要求的时间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证

20、明与买家交易的商品不存在买家提出的问题或符合双方的约定,并保证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如 121 店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商户和 /或买家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表面审核后,以其独立判断商户未全面履行本协议项下消费者保障内容的,则 121 店有权根据本协议及其它公示规则的规定,对因此遭受权益损失的买家进行先行赔付。 4商户同意当 121 店使用消费者保障金向买家进行先行赔付时,或 121 店基于商户不可撤销地委托申请,使用自有资金代商户向买家进行赔付时,即视为商户违规, 121 店有权给予商户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将 121 店的商户清退出 121 店,商户因为违规行为根据 121

21、店规则规定向 121 店支付的违约金将优先弥补 121 店使用自有资金的损失。 (三)有限责任 商户了解并同意, 121 店及其关联公司并非司法机构,仅能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商户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鉴别, 121 店及其关联公司对交易纠纷的调处完全是基于商户的委托, 121 店及其关联公司无法保证交易纠纷处理结果符合商户的期望,也不对交易纠纷调处结果及保证金赔付决定承担任何责任。商户应保证其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 法性,并承担其或买家提供的信息、数据不实的风险和责任。如商户因此遭受损失,商户同意自行向受益人索赔。 七、 121 店的权利和义务: (一) 121 店有义务在现有技

22、术上维护整个 121 店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商户121 平台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121 店有权根据商户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及商户对自己店铺经营范围的描述自行决定(调整)允许商户发布商品的 121 店商品类目种类和数量,商户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6 (二)对商户使用 121 店平台服务中所遇到的与交易或其它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 121 店应及时 做出回复; (三)因 121 店交易平台的特殊性, 121 店没有义务对所有商户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如存在下列情况: 第三方通知 121 店,认为某个具体商户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商

23、户或第三方向 121 店告知交易平台上有违法或不当行为的; 121 店发现某个具体商户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121 店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 121 店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删除相关信息、对商户店铺采取限制性措施或停止对该商 户提供服务,涉及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的、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违反合同约定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 121 店有权对商户的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商户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做出删除或对商户店铺采取限制性措施等处理; (五)经国家生效

24、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商户存在违法行为,或者 121 店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商户存在违法或违反协议行为的, 121 店有权在 121 店网站公布商户的违法和 /或违规行为; (六)对于商户在 121 店交易平台发布的下列各类信息, 121 店有权在不通知商户的前提下进行删除或采取其它限制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规避费用为目的的信息;以炒作信用、销量为目的的信息;121 店有理由相信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内容的信息; 121 店有理由相信与平台交易无关或不是以交易为目的的信息; 121 店有理由相信存在恶意竞价或其它试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因素的信息;121 店有理由相信属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严重损

25、害 121 店和 /或其它用户合法利益的信息; (七)商户在此授予 121 店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 (并有权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 ),使 121 店有权 (全部或部分地 )使用、复制、修订、改写、 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商户公示于其 121 店网络店铺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 /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八) 121 店有权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公司,此种情况将会 提前 30 天以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商户。商户承诺对此不持有异议。 八、服务的开通: (一)服务将在以下条件均满足后开通: 1.符合 121

26、 店年度招商标准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商户签署本协议; 3.本协议第九条规定的消费者保障金已经确认进入 121 店指定帐户; 4.上述费用到帐 3 个工作日内为客户开通系统后台。 5.商家后台开通后,商家要完成以下工作并提交 121 类目经理审核 7 (一)选品定价,同类商品定价不得高于其它电商平台 (二)店铺首页、产品详情页适合手机端浏览 6.121 店审核通过并发出店铺上线通知。 (一)、 服务期自 商家后台开通之日 起算。 (二)如商户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后三十( 30)个工作日内仍未满足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所有开通条件,或 121 店因任何原因向商户发出拒绝提供服务的书面通

27、知,则 121 店有权 不予开通服务。 九、 费用规定: 商户同意,就其使用的服务向 121 店(或 121 店的关联公司)支付以下服务费用: 1技术服务费:免费入驻;商家连续两个月销售额达 5 万元以上,平台再收取 9800 元 /年的技术服务年费,如达不到连续两个月销售额 5 万元以上的标准,则平台免收技术服务年费,费用扣除方法:连续两个月销售额达 5 万元后的次月,从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 2、平台销售扣点:以商家在 121 店平台上成交金额为基数,以 5%的费率,依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甲方自行从乙方货款中扣除销售扣点后与乙方结算。 3. 消费者保障金:单店 10000 元,自协议签定后商

28、户一次性缴纳入甲方指定帐户。 甲方账户内容如下: 开户名:杭州坤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2010 0011 0213 244 开户行号: 402331001405 开户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堡支行(牛田支行)(简称:农村合作银行或者农村信用合作社) 4其他商业推广或技术服务费用 十、 消费者保障金 : 商户同意按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 121 店规定缴存 10000 元的消费者保障金 (以下简称“保证金”,该保证金应缴存 121 店指定帐户中)。 保证金及其管理: 1保证金: 商户签署(书面签署或在线签定)本协议,并经审查确认符合申请条件后,和技术服务年费一起分开缴存到 1

29、21 店指定帐户。 2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 121 店还 有权按以下方式就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发出指 令: 1)合同期满,或品牌商提前中止协议的,如服务期内商户没有根据本协议、 121 店相关规则、 121 店规定应当使用保证金向 121 店和 /或消费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中止合作协议后 90 个工作日内,商户未受到任何第三方投诉或发生交易纠纷, 则 121 店将在上述期限届满后的十( 10)个工作日内向商户退还保证金,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8 2) 121 店可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处置保证金: A在 121 店平台进行的交易中,如商户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违反其对买家的承诺致买家受损时,商户同

30、意 121 店有完全的权利根据 121 店的判断,直接使用保证金对买家进行赔付。 B如商户违反 121 店规则,且根据规则规定应当向 121 店和 /或消费者支付违约金, 商户同意 121 店根据规则直接划扣商户保证金。 C在符合适用于 121 店平台的相关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则及本协议规定 121 店的情况下,如商户未按照规则或本协议 121 店规定的时间和条件向买家履行相关义务,则 121 店有权依其独立判断,直接使用保证金向买家退款或支付违约金(补偿金)。 D如商户违反本协议和 /或 121 店任何规则给 121 店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或根据 121

31、店相关规则规定,应向 121 店支付违约罚金(罚金)或商户对 121 店存在逾期未付款项(包括但限于对 121 店有逾期未付费用,无论是否基于本协议),则 121 店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当于 121 店损失的金额或违约罚金(罚金)或逾期未付款项,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 121 店可继续向商户追偿。在损失金额不明确之前, 121 店有权无限期继续冻结该保证金,直至损失金额明确后予以结算。 E商户同意本条款所述保证金可以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商户应承担的消费者保障责任之用途和程序使用。 G商户保证金因前述原因被扣除或部分扣除,导致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121 店有权通知商户在 15 日内补足,逾期

32、未补足的, 121 店有权立即终止或中止本协议。 3 121 店如使用保证金对第三方进行任何赔付或根据本协议、 121 店相关规则 121 店扣除保证金向 121店和 /或消费者支付违约金,应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站内信、传真等)通知商户。在向商户出具的书面通知中,应说明扣除原因及扣除金额。 4如保证金不足赔付时,商户应自行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如因故导致 121 店向买家支付了超出保证金数额的款项,或 121 店因上述 D 项列明的原因遭受的损失高于可支配的保证金余额,则 121 店有权: 1)要求商户偿付 121 店的损失,且在指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 2)如 121 店的损失通过

33、上述方式仍无法弥补,则 121 店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同时 121 店保留通过法律途 径向商户追偿的权利。 十一、协议的终止: (一)自然终止: 本协议到期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二)通知解除: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十五( 15)天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如商户通过在线点击“确认退出”按钮申请终止本协议,则系统会立即使商户的店铺进入“监管”状态,十五天( 15)后店铺正式进入退出流程,商户在退出流程后三十天( 30)天内可以且尽可以处理交易纠纷以及与 121 店之间的账务、发票结算事宜。 (三) 121 店单方解除权: 9 如商户违反 121 店的任何规则或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包括

34、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 约定, 121店都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商户进行处罚。如商户销售假冒他人商标(版权)的商品、外贸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外单、原单、尾单、剪标等各类商品),二手商品,或第三方多次投诉其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则 121 店除有权立即终止或中止本协议外 ,还有权自商户扣其所有保证金,作为商户的违约金。 (四)商户在超过九十( 90)天的时间内未以 121 店服务账户及密码登录 121 店的, 121 店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如非因 121 店的原因,商户未能按本协议及附件之规定,按期全额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和 /或活动费用,且在 121 店规定的时限内仍未支付, 12

35、1 店有权部分或全部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六)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七 )协议终止后有关事项的处理: 1协议终止后, 121 店没有义务为商户保留 121 店服务账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商户或第三方。亦不就终止协议而对商户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 2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商户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 3协议终止后, 121 店有权保留该商户的注册数据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如商户在协议终止前在 121店网络交易平台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协议的行为, 121 店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

36、权利; 4协议终止之前, 1)商户已经上传至 121 店网站的商品信息尚未达成交易协议的, 121 店有权在协议终止时同时删除此项商品的相关信息; 2)商户已经与另一用户就某商品信息达成交易协议的, 121 店可以不删除该项交易,但 121 店有权在协议终止的同时将协议终止的情况通知该交易中的买方。 5因为上述各项原因导致 121 店终止本服务协议,商户店铺在 121 店做出终止本服 务协议时立即进入退出流程,商户在进入退出流程三十天( 30)内可以且尽可以处理交易纠纷以及与 121 店之间的账务、发票结算事宜。 (八)如在协议期内,非因商户违约或过错导致本协议终止,则商户有权凭 121 店就

37、本协议开具的发票原件(如已开具)及退款申请要求 121 店退还未履行部分的服务费用(如有的话)至商户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他情况下协议发生终止,未履行服务费用均不予退还。 十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 五年 有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有效通知: 本协议下所规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通过以下邮址递交收悉,通知的到达以 121 店收悉为准。 121 店: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 9 号东方电子商务园 25 幢 6 楼,邮编 310019: 121 客户经理(收) 121店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商户在 121店注册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出通知。通知的送达以邮件发出为准。 十四、保密条款

38、: 10 (一)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任何补充协议所述内容及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秘密信息。任何一方未经商业秘密提供方同意,均不得将该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协议方承诺,本协议终止后仍承担此条款下的保密义务,保密期将另行持续三年。 (二)因对方书面同意以及国家行政、司法强制行为而披露商业秘密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该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 十五、反不正当谋利 商家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 包括但不限于向 121 店工作人员及 /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 谋取 利益。如有违反,无论商家是否实际获得利益, 121 店均有权根据

39、121 店规则立即终止向商家名下部分或所有 121 店店铺提供服务,同时 121 店有权划扣商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具体处罚措施以 121 店规则规定为准。 十六、 121 店的法律地位 121 店仅作为用户推广交易平台,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的地点。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 121 店成为商户在 121 店上与第三方所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前述交易 121 店仅提供 技术服务,不对商户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商户因进行交易、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 121 店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均由商户自行负责支付。 十七、有限

40、责任: (一)服务将按 “现状 “和按 “可得到 “的状态提供。 121 店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 121 店对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均不作承诺和保证。 (二)使用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商户的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每一个商户独自承担因此对其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造成的损失。 (三)不论在何种情况下, 121 店均不对由于 Internet 连接故障,电脑,手机,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

41、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十八、违约责任: (一)商户同意赔偿由于使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将商户资料 展示在网站上)或违反本协议而给 121 店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全额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商户同意 121 店不对任何商户张贴的资料,包括诽谤性的、攻击性的或非法的资料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此类材料对其它用户造成的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1 (二)商户承诺,不会采取任何手段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明示或暗示用户或通过其他方式转移其

42、可以通过 121 店平台在线达成的交易,以规避向 121 店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否则将视为严重违约, 121 店将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将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划扣,还可就违约行为向商户追偿。 (三)除本协议及 121 店规则另有约定之外,如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时限内停止违约行为,并就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如违约方未能按时停止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十九、争议解决及其他: (一)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选择杭州坤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二)如本协议

43、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三) 121 店于商户过失或违 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商户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甲方(章) : 杭州坤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经办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章): 经办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附 1: 121店招商标准 暨 厂家供应商 /服务商应提供的合法资质文件 1.基本资质证件一一签约厂家 /供应商 /服务商为所经营商品的生产制造厂家或代理商 证件名称 资质要求及涉及类别 1.1 营业执照 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每年 3-5 月进行年检;如为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44、的,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 1.2 税务登记证 有效期内 1.3 组织机构代码证 有效期内 1.4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质量检测报告 所有在店经营的商品的检测报告;有效期内;(食品类检测报告有效期半年,用品类商品检测报告有效期一年) 1.5 商标注册证 有效期内:注册申请人与生产企业相同;如不同,需提供授权使用或转让使用证明 1.6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有效期内 12 1.7 开户银行许可证 有效内 1.8 授权代理书或授权销售证明书 代理商提供生产商授权经销的证明 2.特殊资质证件一一特殊商品进店经营所必须提供 证件名称 涉及商品类别 2.1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保健食品类 2.2 音像经营许可

45、证 音像制品类 2.3 图书经营许可证 图书制品类 2.4 生产许可证 食品类( QS标志):所有包装食品 食品生产许可证:婴幼儿配方奶粉白酒 用品类:助力自行车电热毯压力锅化妆品餐具洗涤剂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 2.5 卫生许可证 所有食品类 用品类部分商品提供:纸类美容护肤类清洁用品类一次性用品类 2.6 邮电部入网证 电话机传真机类 2.7 中国国家强制性商品认证证书 (CCC) 插头插座开关电动工具电冰箱和商品冷冻箱电风扇空调器家用电动洗衣机电热水器室内加热器真空吸尘器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电熨斗电磁灶电烤箱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微波炉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吸油烟机液体加热器和冷暖饮水机电饭

46、锅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照明设备电信终端设备乳胶制品(橡胶避孕套)等 2.8 化妆品卫生审核备案证明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类 2.9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化妆品类(染发烫发祛斑防晒美乳苗条生发等) 2.10 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进口化妆品类 2.11 国产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 清洁用品类(清毒剂 /洗洁精等) 2.12 销售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审核登记备案证明 卫生用品类(纸类卫生棉化妆棉等);急救用品(绷带纱布等) 2.13 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 进口食品类 2.14 进口商品报关单 进口商品 2.15 绿色食品证书 经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并在包装物上注明此项认证 2.16 无公害农商品认证证书 经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并在包装物上注明此项认证 2.17 有机食品认证证书 经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并在包装物上注明此项认证 2.18 各类荣誉证书 包装物上注明的各类荣誉称号的相应证书 备注:以上内容会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做变更, 121店平台会及时知会到各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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