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 车 牌 照 转 让 合 同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使用甲方车辆号牌事宜订立本合同。一、甲方将车牌号: 日起交由乙方使用,此车牌终生使用权归乙方所有。自该车辆号牌交乙方使用之日起,甲方不得收回,不得以套牌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再允许任何第三人使用。二、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到车辆管理部门将车辆号牌登记并上。三、甲方无偿将车牌照转让给乙方,乙方车辆号牌永久使用。四、甲方确认:车辆所有人。甲方不得因车辆登记在其名下而实施抵押、转让、赠与、出租等侵害乙方所有权的行为。如果有侵权行为产生,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负责赔偿乙方所有损失。五、乙方确认:乙方因使用车辆发生交通违规、事故、意外、车辆损坏等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六、在合同签订以后,如果有机会办理车辆过户事宜时,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配合办理。甲方不得因办理前述事宜另行收取费用。七、在合同签订以后,乙方在办理车辆号牌使用的相关事宜,甲方应当及时安排时间配合办理,除因不可抗力外不得拒绝,因拖延办理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八、因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 乙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