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不锈钢栏杆承包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有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工具及氧气焊丝、磨片、抛光轮、包质量、包进度、包文明施工。4、工期: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三天内进施工现场正式施工,进度要求,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配合甲方于 年元月 日以前完成使用功能检测工作。第二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1、本工程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按甲方做的样品方式样和质量施工及验收。2、本工程质量按国家标准,规
2、范验收,尺寸规格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3、工程完成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配同建设方验收,如有验收不上的地方乙方会及时修补。第三条 工程单价及付款方式工程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每米单价贰拾元,按乙方进度付50%,如乙方全部完成本工程量甲方应按 90%工程款全部付给乙方,余款验收合格后甲方付乙方 10%。2第四条 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资料与图纸,协调乙方工作进行技术交底,监督检查乙方完成栏杆的制作安装质量。2、甲方协助乙方与土建队伍的衔接工作.3、甲方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工程进度款。4、甲方提供现场加工场地及制作安装,照明用电。5、甲方负责乙方施工人员意外保险第五条 乙方负任1、编
3、制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甲方审定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炎安全环境保护规定,按照国纸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3、由于乙方的责任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第六条 违约责任1、若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而影响工程交付使用,逾期三天按承包款 0.5%,逾期 15 天以上按工程承包总款 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30 天以上,甲方有权另找单位施工,其工程余款不予结付。第七条 争议处理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超诉。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款项结清后合同终止,本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3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