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XX 市 XX 区 XX 乡(镇)XX 村村 民 自 治 章 程仇 庄 村 民 委 员 会二 0 0 七 年 七 月2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2第一节 党支部工作职责 .2第二节 村委会工作职责 .3第三节 村民会议制度和职责 .4第四节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职责 .5第三章 村民代表和享有的权利 6第四章 村政事务管理 7第一节 安全用电管理 .7第二节 环境卫生管理 .8第三节 社会治安管理 .8第四节 个体经营管理 .9第五章 婚姻家庭 计划生育 兵役工作 9第一节 婚姻家庭 .9第二节 邻里关系 .10第三节 计划生育 .10第四节 积极服兵役和拥军优属 .11第六
2、章 民主理财 11第七章 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 12第八章 精神文明建设 13第九章 附则 14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和实施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力,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促进村内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XX 区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村村民应当自觉学习和遵守本章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三条 本章程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第一节 党支部工作职责第四条 村党支部
3、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开展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支部与村级其他组织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里的全面工作,对村内各项工作负总责。4第五条 党支部的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村内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3、领导和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4、搞好党支部自身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工作。5、抓好党员联系户工作,使党员真正起到党支部与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每个党
4、员根据能力联系 1020 户,使全村村民团结在党支部周围。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7、抓好经济发展,增强农民收入,维护村内稳定。第二节 村委会工作职责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使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各项经济和社会工作。第七条 村委会的工作职责任务5(一)管理本村经济事务1、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它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2、依照法律法规,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3、办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村
5、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等经济事务。4、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财产权和其它合法的权益。(二)依法管理村务1、负责办理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2、调解村民、家庭、邻里之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3、负责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及村民小组长会议,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4、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5、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6、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制度。7、负责日常村政村务管理。68、完成村
6、党支部交给的其它工作。(三)协助乡人民政府开展工作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村民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教育村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3、负责向村党支部、乡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4、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5、完成乡人民政府依法委托的行政工作。第三节 村民会议制度和职责第八条 村民会议是村级事务的最高决策权利机构,是村民行使自治权利的最高形式。第九条 村民会议得主要职责1、选举村民委员会,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2、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3、审议和通过全村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做出相应的决议;4、制定修改
7、通过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5、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管理、使用办法;6、讨论决定村内“一事一议”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7劳方案;7、讨论决定集体重大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公益事业建设的承包方案;8、讨论决定村庄规划、宅基地划分使用方案;9、讨论决定应当由村民会议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第十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议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才能通过。第四节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职责第十一条 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授权的议事决策机构,由村民推选的村民代表组成,代行村民会议的部分职权,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
8、项。第十二条 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对村民负责。第十三条 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责。1、讨论决定本村涉及村民利益的有关事项,向村民代表报告工作;2、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监督村民委员会的工作;83、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4、必要时提请召开村民会议。第十四条 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1、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题,村民委员会应当在 15 日内召开村民代表会议。2、村民代表会议得议题,应先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讨论,形
9、成统一的意见后,在村民代表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应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第三章 村民代表和享有的权利第十五条 村民代表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产生,代表人数由上届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第十六条 村民代表应具备的条件1、本村年满 18 周岁,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3、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关心集体,联系群众,有较高的群众威信。4、身体健康,具有一定议事能力,能正确行驶村民代表的权利,积极履行应尽的义务。第十七条 村民代表享有的权利1、单独或与其他村民代表联名向村民委员会提出议题。92、对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
10、讨论和决策时享有表决权。3、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评议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4、受村民代表会议的委托,村民代表五人以上有权对村民委员会的某项工作进行调查。第四章 村政事务管理第一节 安全用电管理第十八条 本村村民应严格遵守安全用电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挂接临时用电线路,凡发生偷窃电者,有村民委员会按照相关处罚规定给予罚款处理。第十九条 村民对村集体的电力和电力设施有保护和按规定使用的权利。凡违章造成损失和伤害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第二节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条 村民应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做到垃圾人池不乱倒,在临街道路两侧不堆放杂物,主动清扫房前屋后垃圾。第二十一条
11、 村民要爱护公益设施,对村内建设器材正确使用,自觉维护文化活动场所秩序。10第三节 社会治安管理第二十二条 本村村民要学法、懂法、守法,积极同各种违法行业作斗争,打击和预防犯罪,保障村内稳定。第二十三条 村民要积极参加治安防范工作,主动协助村内治保人员开展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和报告违法行为。第二十四条 主动做好刑满释放和安置帮教人员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多关心,不歧视。第二十五条 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禁止修练“法轮功” 。第二十六条 严禁酗酒闹事,严禁赌博。第二十七条 严格按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规定,加强村内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认真做好流动人口的卫生防疫和预防火灾,预防煤气中毒。第四
12、节 个体经营管理第二十八条 本村村民在村内开办各类商业服务业要求照章纳税,依法经营,不准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第二十九条 要文明经商、公平交易,方便村民生活需要。11第五章 婚姻家庭 计划生育 兵役工作第一节 婚姻家庭第三十条 村民在处理婚姻问题上要遵循婚姻自主,男女平等、互敬互爱、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第三十一条 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在处理共同财产时权利平等。第三十二条 男女双方根据法定结婚年龄领取结婚证明视为正式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确立夫妻关系。第三十三条 村民要依照妇女权益保护法和儿童保护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第三十四条 父母必须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不丢弃婴儿,不虐待儿童,
13、保护子女享受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第三十五条 发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认真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准以任何理由虐待老人。第三十六条 被赡养的老人要体谅子女,与子女多家流,多沟通,不向子女提出过分的要求。第三十七条 凡不赡养老人或因赡养问题发生家庭纠纷的,村民委员会及时给予调解处理,调解无效且性质恶劣的报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2第二节 邻里关系第三十八条 本村村民要遵守社会公德,和睦相处,互谅互让,互助互敬,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第三十九条 不准背后议论他人、道听途说传闲话,造成邻里不团结或闹事斗殴,凡因此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第四十条 凡村民建房、铺设排水管到等影响邻里出行的,要事先向村委会和邻
14、里告知,以免发生纠纷。第三节 计划生育第四十一条 本村村民要自觉严格遵守计划生育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到生育有指标,优生优育,提倡晚婚晚育。第四十二条 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新婚夫妇必须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做到生育一胎的夫妇必须采取节育措施,计划外二胎必须做人流和引产。符合二胎条件的,必须有上级发放的生育指标证明,违者按计划生育相关法规处理。第四十三条 对刁难、打骂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人员的要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第四节 积极服兵役和拥军优属第四十四条 凡符合应征入伍条件的村民要积极报名应征,遵守兵役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对积极应征入伍的村民,服役13期满后,村委会积极协调上
15、级主管部门和企业单位优先安排工作。第四十五条 村委会要积极按国家优抚政策和规定,对军烈属、复员退伍军人给予照顾。第四十六条 每个村民要争做拥军优属的模范,不发生有损军政、军民关系及军属家庭的行为。第六章 民主理财第四十七条 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第四十八条 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第四十九条 村内重大投资、大额财产购置或拍卖、大额费用支要首先经“两委”联席会研究,再由村民会议或村
16、民代表会议议论决定。日常财务开支数额较大的,须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方可支出。第五十条 村内财务管理,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财务专管员、理财小组长参加的财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14第七章 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第五十一条 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1、村干部工作分工,职责和任务。2、财务收支情况、集体资产状况。3、固定资产租赁和企业承包情况。4、集体资产处置情况。5、征用、占用土地补偿及使用情况。6、土地确权情况。7、村内工程、投资项目及大额开支情况。8、村内“一事一议”的集体产生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的情况。9、上级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帮扶、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使用情况。10、计划生育
17、政策落实情况。11、宅基地审批情况。12、村干部联系困难户、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等情况。13、集体机动地的发包情况。1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15、种粮直接补贴情况。16、国家其它补贴农民、资助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17、村内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15提出认为应当公开的事项。第五十二条 村务公开的形式1、在村民方便阅看的地方设置村务公开栏。2、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公开,回答村民或村民代表提出的问题。3、采用发公开信、广播和民主听证会等形式公开。第五十三条 村务公开的时间1、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应在每月 8 日前公布一次。2、村内重要事项如集体土
18、地和企业租赁承包等要随时公开。第五十四条 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村内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村务公开的落实。村民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询问,村民委员会应在 10 日内给予解释答复。第八章 精神文明建设第五十五条 每个村民要积极参加各种丰富多彩、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教育活动,提高自身文化、思想素质和健康水平。第五十六条 村民要积极参加对军烈属、五保户、贫困户16的救助及社会服务、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社会活动。第五十七条 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和拥军优属活动,提倡勤俭持家、尊老爱幼、邻里和睦、遵纪守法的文明新风。第五十八条 要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十星户”的评选活动。第九章 附则第五十九条 凡居住在本村的流动人口,必须遵守本章程。第六十条 凡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及村委会讨论制定的其它相关制度和规定与本章程具有同等的效力。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自 2005 年 7 月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