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2015 年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指南根据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 4 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北京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京教高2012 26 号)等文件要求,着力推动和深化首都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优化教育资源结构,加速首都高等教育现代化进程,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特制定 2013-2015 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指南。一、指导思想(一)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 为本、德育 为先,实施素
2、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二)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遵循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牢固树立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根本任务、质量是高校的生命线、教学是高校的中心工作的理念;(三)按照“统 筹规划,分类指导;优化结构,内涵发展;突出特色,注重创新;提高质量,服 务社会”的原则, 坚持服务于建设创新首都、绿色首都、和谐首都,开创北京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新局面;(四)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 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 应能力,满足首都特殊的城市功能定位对
3、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全面提高北京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北京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二、基本原则(一)体现首都高等教育适应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的时代特征,研究高等教育适应城市建设中人才培养的新问题,探索、实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二)从北京高等教育的特点出发,适应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北京高等教育的发展。切实推动北京高等学校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推动中央高校与地方高校的紧密结合,推动北京高校与国外知名大学的紧密结合,推动产学研相结合,推动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的紧密结合,推动学生工作与教学工作相结合;(三)有利于实现学生专业素质培养与创新能力提升兼顾,学生全面发
4、展与个性发展并重,课堂教学改革与 实践体系完善同步,学生学习能力增强与教师教学水平提高互促,全面推动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四)有利于促进各级各类高等教育的衔接与沟通,推进高等教育的“ 立交桥”建设,满 足学习者在知识、职业、文化、健康等多方面终身学习的要求;(五)有利于形成有效的高等教育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方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 进首都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六)注重教学改革项目的实践性,教学改革成果应是研究、实践的总结,能 产生可预期成果,成果具有理 论指导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七)已经成为北京市精品教材建设立项、精品课程建设等方面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市级教
5、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原则上应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当中推荐上报。三、立项范围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以下简称“教改立项项目” )面向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 学校以及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开展高等教育综合研究、专业设置与建设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改革、教学管理制度改革与创新、教学 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等方面的研究。教改立项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与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侧重围绕北京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和创新型城市的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理论重大创新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为重点,强调跨学科、多 层 次合作进行综合研究,通 过项目研究促进北京高等教育教学水平整体
6、提高,在全国高等教育领域发挥引领作用,产生具有示范性的教育教学成果和经验。面上项目围绕北京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各个方面,引 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市教委鼓励各高校之间或高校与行业学会等机构联合申报教改立项项目。1、重点项目1.1 北京地区高校的专业建设研究不同层次高校依据学校的定位和特色,不断调整专业结构、类型、 层次,加强专业平台建设和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建设,适应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形成专业建设与社会需求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1.2 部属和市属高校协同创新机制研究从北京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部属和市属高校的各自优势,不断研究探
7、索部属与市属高校之间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通过政策和项目引导,大力推进协同创新机制研究。逐步形成部属与市属高校共建共享的制度化、特色化和科学化;1.3 北京地区高校教育资源统筹利用与有效管理研究研究不同层次高校在推进学校教育改革和构建学习型社会中的作用,深化教育资源建设和共享机制研究,促进学校间互相学习、互相交流、 资源共享、共同提高,建立北京地区教学资源 统筹利用与有效管理的制度;1.4 北京高等学校的教育国际化研究在国际化、全球化背景下,鼓励各高校积极开展校际交流和合作培养,支持中外高校间学生互换、学分互 认、学位互授 联授,深入研究课程、管理、制度、机制等方面的国际化,全面提高北京高校的国
8、际化水平;1.5 北京高等学校内部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研究以促进高等学校教育质量为核心,建立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数据库和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加强高校自我评估,逐步形成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教学评估制度,健全校内外质量保障体系,从而实现高质量人才的培养; 1.6 建设创新型国家与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素质教育研究从深化素质教育基本理论,素质教育的实施现状分析和案例研究,学生科学文化、思想道德和生理心理素质状况综合调查分析,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评价体系,相关国家提高学生综 合素质的经验,区域和学校素质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制度环境、推 进目标、发展阶段、 实践模式与评价机制
9、等方面 进行深入研究。2、面上项目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重视不同层次高校依据学校定位、特色,加快国家及北京市紧缺人才培养、推动与国外知名大学的紧密结合,探索与之相适应的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不同类型学校在全国同类院校中的竞争力,促进北京高校更好地服务社会,不断提高教育教学 质量, 实现北京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各高校可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围绕学校的 发展战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 专业结构调整与专业建设、 课程体系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 团队 与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大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培养、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相关方面开展研究与实践。四、项目申请及立项(一)教
10、改立项项目的申请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请书,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报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秘书处;(二)市教委委托秘书处负责对学校申报的重点项目和联合项目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议,必要时可采取组织现场考察或答辩的方式。未 评上重点项目将不再列入当年市级面上项目。面上项目采取学校遴选推荐、秘书处资格初审、报市教委备案的方式;(三)市教委根据初审意见和专家意见,审定并批准立项项目并予以公布。五、项目管理(一)各项目以学校为单位申请,应为学校规划重点支持的项目。各高校申请的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和相应条件,在人员、财力、政
11、策上 应有相应的保证。项目所在学校应有专门 机构负责本校立项项目的规划、论证、管理等工作,并加强对项目的统筹及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建 设经费和预期目标;(二)教改立项项目实行学校统一领导下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项目负责人负责项 目的具体实施、 协调、经费 使用,并及时向所在院校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项目中期进展报告、 项目总结报 告等。承担有北京市 级以上教改立项课题研究任务者,必 须通过结题后方可申请;(三)教改立项项目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项目建设目标、内容、 进度安排及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调整。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需调整或变更的,项目所在学校应提交书面申请,经市教委批准后方可调整变更;(四)项目建设期间由学校每年进行年度检查验收,并以学校为单位提交学校市级教改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市教委及秘书处将在教改项目实施期间不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开展中期检查,中期检查采取专家组听取汇报、到校实际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五)项目建设期满,市教委将对结题项目进行验收。面上项目由各校自行组织专家鉴定,重点项目由市教委会同相关高校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验收结束后一个月内,各校应向秘书处提交 书面报告、成果 鉴定以及 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六)2013-2015 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需按照市教委和市财政局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