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定向考录职位人员资格审查指南一、允许报考人员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 “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服务期满 2 年、考核合格、3 年内(指 2007 年、2008 年、2009 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实行定向考录。青岛市2009 年招募的“社区工作者”可以报考青岛市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注意: 2007、2008 年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必须服务满 2 年(足年足月累计) ,服务期未满离开岗位
2、的或服务期为 3 年,已满 2 年,但未满 3 年离开岗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报考定向职位;对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隐瞒情况报考的及其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旦查实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并予以严肃处理。二、携带的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青岛市 2009 年招募的“社区工作者”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在办理定向考录资格审查手续时,应携带的材料有:除本人或委托他人持打印填写的定向考录职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两份(必须手填) 、贴免冠一寸彩照两张外: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县以上
3、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人员携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参加我市“社区工作者”项目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处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年度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示
4、:2009 年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青岛市 2009 年招募的“社区工作者” )2010 至 2011 年考核材料可由上述考核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三、审核和缴费4 月 6 日 9:0011:30,13:0016:00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考生到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海尔路 178 号)三楼办理定向考录资格审查手续,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只允许考生本人或被委托人入场,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具体审核流程见下图) 。通过材料审核人员持已盖章的定向考录职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在审核现场办理缴费手续。注意:定向考录职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两份,审核部门盖章有效,一份由现场审核人员收取,另一份由考生本人保存并在
5、笔试后资格审查时提交审查。四、公示及其他事项已缴费人员将在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4 月7 日至 13 日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才能取得定向考录资格,于 4 月 19 日- 23 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青岛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 3 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 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 2 人以上的,按 1:3 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及报考取消核减计划的考生改报时间、地点将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予以公布。青岛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材料审核四组出口楼梯现场缴费材料审核一组入口材料审核二组材料审核三组楼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