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不予立案标准.doc

上传人:HR专家 文档编号:5168715 上传时间:2019-02-11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不予立案标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不予立案标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11、没有犯罪事实: (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 (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 (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据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刑诉法15 条、130 条规定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立案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有犯罪事实存在。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

2、的。 依刑法 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被告人已经死亡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或者自首的材料,应按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控告人、检举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如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2案。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应予受理的,应在 7 日内立案;认为不应受理的,应在 7 日内通知原告,并说明理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规范标准 > 国内外标准规范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