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1.120.20C23DB 36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B 36/ TXXXXXXX广 昌 泽 泻点击此处添加标准英文译名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文稿版次选择2017 - XX - XX 发布 2017 - XX - XX 实施江 西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36/ TXXXXXXXI前 言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修订。本标准由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修订单位:广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起草。本标准起草人: 李建良、吴永忠、胥木林、徐金星、廖妍玲、王金凤、游
2、义堂、李国庆、赖葵生、张厚祯。DB36/ TXXXXXXX1广 昌 泽 泻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广昌泽泻的定义、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广昌泽泻。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
3、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T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的铅的测定GB/T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族和 G族的测定GB/T5009.38 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3 定义广昌泽泻又名“建泽
4、泻”,是指产于江西省广昌县及周边区域的一种药材。该药材是植物泽泻Alismaorientalis(Sam.) Juzep.的干燥块茎。冬季茎叶枯萎时采挖、洗净、烘干,除去须根及粗皮而得成品。成品有类球形、椭圆形或卵圆形,可加工成干饮片和粉末等,兼具药用及食用价值。4 质量要求4.1 感观指标感观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DB36/ TXXXXXXX2表 1 项 目 特级品 一级品 二级品 三级品形状与色泽 呈类球型、椭圆形或卵圆形,除净外皮及须根,表面淡黄白色或淡黄棕色,质 坚实,断面黄白色,粉性。性 味 味微苦、无异味 味微苦、无异味 味微苦、无异味 味微苦、有轻微焦枯味单粒重 40g 30g
5、20g 20g其他 无双花、无焦 枯 无双花、无焦枯 无双花、无焦枯 间有双花,轻微焦枯霉变 无 无 无 无虫蛀 无 无 无 无杂质 无 无 无 无4.2 鉴定指标应在薄层色谱上有泽泻醇B23乙酸酯相等的Bf值。4.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项 目 指 标水 分% 14总 灰 分% 5.0酸不溶性灰分% 0.5乙醇浸出物% 3.04.4 安全指标安全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项 目 指 标砷 应符合 GB2762的规定铅 应符合 GB2762的规定镉 应符合 GB2762的规定DB36/ TXXXXXXX3汞 应符合 GB2762的规定多菌灵 应符合 GB2763的规定
6、黄曲霉毒素 B1 应符合 GB2761的规定5 试验方法5.1 感官指标的检测色泽、性味、形状、霉变、虫蛀、杂质,感观用目测、口尝等直接观察评定。5.2 鉴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一部229页泽泻项下鉴别 。将成品研成粉未,取本品粉末2g,加丙酮10ml,超声提取30分钟,离心、取上清液、蒸干,残渣加甲醇1ml使溶解,得供试品溶液。另取精密称取泽泻醇B-23一乙酸酯对照品,加乙酸乙酯制成每1ml含2mg的溶液。照薄层色谱法中国药典四部通则0502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51,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板上,以石油醚(沸程6090)-乙酸乙酯(3:2)为展开剂,展开,晾干,喷以5%硅钨酸乙醇溶液
7、,加热使斑点显色清晰。供试品色谱中,在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的红色斑点,有相等的Rf值。5.3 理化指标测定5.3.1 水分按GB/T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3.2 总灰分按GB/T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5.3.3 酸不溶性灰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四部通则2302测定。5.3.4 乙醇浸出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四部通则2201测定。5.4 安全指标测定5.4.1 砷按GB/T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5.4.2 铅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4.3 镉按 GB/T5009.15规定的方法测定。DB36/ TXXXXXXX45.4.4 汞
8、按GB/T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5.4.5 多菌灵按GB/T5009.38 规定的方法测定。5.4.6 黄曲霉毒素 B1按GB/T5009.22 规定的方法测定6 检验规则6.1 组批同一生产单位、同一等级,同一产地、同一生产日期的产品作为一个检验批次。6.2 抽样方法以同一产地、同一时间加工为一批次。在同一批次、同一等级产品中随机抽取试样,所抽样品重量不少于 2kg,分成两份分别装入两个干净的袋中,贴上标签、注明时间、产地,一份供检测用,一份供保存备查。6.1 检验分类6.3.1 交收检验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者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级别、标志和包装。检验合格后并附合格
9、证方可交收。6.3.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对产品质量进行型式检验;a) 申请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等; b) 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c) 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6.4 判定规则6.4.1 产品按其感观指标及表 1指标分等级;全部达到本标准表 1要求,则判定该批次产品合格。感官指标中的色泽、性味、单粒重、其他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则将本批次产品作降级处理。感官指标中有霉变、虫蛀、杂质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判不合格。6.4.2 理化指标有一项以上不
10、合格,可重抽样复检一次,样品量可加重;结果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6.4.3 安全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5 复检6.5.1 包装、净含量(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不合格,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检一次。6.5.2 感官指标检测不合格,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检一次DB36/ TXXXXXXX5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7.1 标志、标签应符合 GB/T191、GB7718 中的有关规定。7.2 包装包装材料应保持干燥、清洁、无异味、无毒,应符合 GB 4806.7的规定。包装牢固、防潮、整洁。产品应按同产地、同等级、同批次进行包装。7,3 运输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产品在运输时,避免日晒雨淋,严禁与有毒、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并防止运输过程中污染。7.4 贮存产品应放在干燥、清洁、无阳光直射和密封条件较好的仓库中,仓库内应无异味、无异物、无污染。7.5 保质期在上述包装和贮运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