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朔州市平鲁区人事综合管理中心编制预算说明为了全面落实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的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面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健全预算标准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公正,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和民生发展,我单位按照全区财政会计的政策规定和管理制度,就人事综合管理中心 2017 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逐一说明:2017 年人事综合管理中心预算支出 149.95 万元。其中支出分为两大内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一
2、、基本支出 44.84 万元1、人员支出 40.28 万元(1)编制:我单位均为事业编制,事业编制 7 人,实有人数 7 人,其中科员 3 人,中级 2 人,技师 2 人,(2)在职人员工资:38.56 万元,其中岗位工资 13.33万元,薪级工资为 7.27 万元,保留津贴为 0.73 万元,山区津贴为 1.45 万元,基础性绩效工资为 9.86 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为 5.92 万元,按 7 人计算。(3)年终奖 1.72 万元,按 7 人计算。2、商品与服务支出 2.04 万元(1)其中办公费 1.2 万元 ,印刷费 0.7 万元,差旅费0.1 万元,按经费不足 2 万元的补足 2 万元
3、计算。(2)福利费 0.04 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52 万元,其中为取暖补贴 2.52 万元,按 7 人计算.二、项目支出财政拨款 105.11 万元,另外项目支出分为五险二金和大额医疗,事业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具体如下:(一)五险二金大额医疗 18.81 万元,养老保险 7.72万元,医疗保险 2.32 万元,工伤保险 0.08 万元,生育保险 0.19 万元,职业年金 3.09 万元,失业保险 0.39 万元,住房公积金 4.63 万元,大额医疗 0.39 万元,均按 7 人计算.(二)其他项目支出 40 万元1.2017 年度平鲁区区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及专业
4、技术人员培训费用 20 万元,其中办公费 3 万元,印刷费 6 万元,差旅费 2 万元,租赁费 2 万元,培训费 3 万元,专用材料费 4 万元。 2.平鲁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考务费 20 万元,其中办公费 3 万元,印刷费 5 万元,差旅费 1 万元,专用材料费 4 万元,劳务费 5 万元,委托业务费 2 万元。(三)事业项目支出 46.3 万元,具体如下: 1.本单位人员培训费 2 万元。2.财务管理及软件升级 1 万元。3.档案清理整理 10 万元。其中办公费 2 万元,印刷费4 万元,维修费 0.5 万元,专用材料费 3 万元,劳务费 0.5万元。4.全区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查 5 万元,其中办公费 1 万元,印刷费 3 万元,差旅费 1 万元。5.全区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 10 万元,其中办公费 2 万元,印刷费 4 万元,差旅费 1 万元,维修费1 万元,专用材料费 2 万元。6.移动专线和软件实施费用 0.3 万元。7.宣传费 8 万元,其中办公费 2 万元,印刷费 6 万元。8.年检费 10 万元,其中差旅费 6 万元,办公费 2 万元,印刷费 2 万元。朔州市平鲁区人事综合管理中心2017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