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高碑店市动物防疫监督站城区分站关于清查“山寨食品”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总结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肉食品源头治理,维护农村食品市场正常秩序,切实保障农村肉食品安全,根据省、市关于清查“山寨食品 ”专项 工作的相关要求, 结合我部门肉食品监管工作实际,我单位自 5 月 10 日至 6 月 10 日期间,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清查“ 山寨食品” 专项行 动。我站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清查工作落到了实处。现将清查工作总结如下:一、主要工作成效在排查中坚决做到不留死角、盲区,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对涉及肉食品安全的生产、加工、销售、贮藏、运输及餐饮各个环节、涵盖市区及周边农村的最
2、大范围的 618 个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制发告知书、签订责任承诺书共计 1300 余份。出动执法人员 265 人次,车辆 78 台次,有力保障了本市及周边农村人民的肉食品安全。二、重点工作1、严把产地检疫关清查活动期间加大了产地检疫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协检2员作用,做到对出栏动物到场、到户进行临栏检疫,严把产地检疫关。合格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不合格的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防病害动物流入市场。同时加大对逃避检疫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产地检疫工作有序进行,活动期间共计出动车辆 20 余次,执法人员 60 余人次,有力地保证了出栏环节动物源性食品安全。2、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监管活动期间每个屠
3、宰场分别派驻了两名检疫员驻场,实施同步检疫。在实施屠宰检疫过程中,首先,对入场动物严格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严格实施凭证入场制度;第二,全面实施宰前和宰后的检疫,坚持做到随到随检,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杜绝病害动物上市。先后共出动执法人员 60 人次,车辆 30 台次,杜绝了私屠滥宰现象的发生,加大对病害肉、注水肉的抽查检验,坚持驻厂员制度,杜绝问题肉出厂,保障了肉品质量。3、加强市场检疫监督为防止私屠乱宰及病害动物产品上市,我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依法加强了对上市肉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每天清晨五六点种,我站检疫监督人员到市区及城乡接合部的各大3鲜肉批发市场,对批发的动物产品进行检疫和监督检查。
4、发现私屠乱宰的或病害的动物产品,第一时间严格处理。共计清查农贸批发市场 3 个、农村集市 20 多个、20 多个农村小卖部、14 个学校周边小卖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 59人次,未发现我辖区有销售“啃德鸡” 、“康帅傅”等“ 山寨食品”。同时,向广大消费者宣传了正确识别病害肉的方法,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提供举报线索的群众核实查处,及时兑现奖励,引导广大消费者参与到肉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中来。4、严格生产加工环节监查对所有肉食品生产单位及小作坊进行了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车辆 10 辆,监管人员 30 人,监管人员检查加工单位的购销台账,检查所用肉品的质量及产品的外包标签标注情况等,
5、并做好巡查记录;同时对生产加工单位及小作坊负责人进行宣传,签订承诺书,明确其责任,加强其质量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做到守法经营。5、加大餐饮服务环节整顿力度我站共计出动执法人员 56 人次,车辆 18 台次,检查各4型饭店餐饮单位计 100 余家,学校食堂 5 家。重点检查了肉食品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肉食品的是否有病死畜禽类肉、异味变质情况,是否持有检疫证明及附检疫标识。检查有部分小吃店、农村流动餐车肉食品贮藏及操作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留置责令整改通知书 83 份,整改 20 家。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清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了肉食品安全管理,引导肉食品经营者诚信经营,有效规范了农村肉食品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消除了农村肉食品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为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站将继续加强监管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消除辖区内肉食品安全隐患。高碑店市动物防疫监督站城区分站二一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