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坪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提高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措施科学、处置有力的应急体制机制,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 302 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83 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73 号)、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宜宾市城市供气事故应急预案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预案。
2、(三)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协调,快速反应;长效管理,落实责任。(四)适用范围 凡属金坪镇域范围内发生的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储存过程中的突发性重、特大燃气事故,适用本预案。二、安全事故预想和事故分级(一)安全事故预想假设金坪镇燃气储配站工作人员在操作、维修液化气瓶、瓶灌充装液化气等,违反安全规定、操作不当,造成液化气泄漏遇到火源而引起燃烧、发生爆炸等。(二)应急响应分级城市供气事故按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特别重大(级)四级。1一般城市供气事故(级):造成 1 至 2 人死亡,或造成 5000 户以下城市用户连续停止供气 24
3、小时以上的。2较大城市供气事故(级):造成 3 至 9 人死亡,或造成 5000 户以上 1 万户以下城市用户连续停止供气 24 小时以上的。3重大城市供气事故(级):造成 10 至 29 人死亡,或造成 1 万户以上 2 万户以下城市用户连续停止供气 24 小时以上的。4特别重大城市供气事故(级):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造成 2 万户以上城市用户连续停止供气 24 小时以上的。三、组织体系及职责(一)领导机构为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应急工作,成立金坪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燃气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曹雪松 镇 长 副组长:何 波 副镇长 组 员:文正宏 安办主任 程 亮 安
4、办工作员 邓明华 规建所主任肖学平 派出所所长谭 证 源源天然气经理刘衍忠 卫生院院长黎于渐 组宣干事彭 岗 交管站站长雷 平 供电所所长急救中心电话号码:5959286、18224237423燃气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当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负责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根据需要,向区政府、区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提出增援请求;组织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二)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燃气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1.镇党政办、应急办(5959267):
5、负责燃气安全事故的总体协调,处置工作的上传下达和应急信息的报送。2.镇组宣办(5959258):负责协调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期间的宣传工作。根据燃气应急领导小组通报的事故的应急信息,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传媒向公众发布。3.镇规划所(5959280):负责事故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对事发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4.派出所(3820018):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组织指挥排爆、案件侦破工作,负责事故区域的道路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5.镇安办(595
6、9275):负责组织或参与燃气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应急抢险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6.卫生院(3820098):负责组织协调事故中的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疾病控制等。7.交管站(5959260):负责抢修所管养公路因燃气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损毁的公路、桥梁,保证道路畅通。8.供电所(3820366):负责电力供应保障,因电力原因引发的燃气安全事故应及时全力组织抢修,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尽快恢复供电。9.源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3820600):突发性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临时供气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7、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10.各村(社) :负责制订本行政区域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当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时,将信息及时上报给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实施先期应急处置。(三)日常办事机构燃气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设在规划所,负责日常工作。规划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的联络;实施领导小组的决定,协调、督促和落实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传达市、区应急领导机构的指示;制订、完善本预案;组织开展燃气事故的调查和评估;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四、预警机制(一)预警级别根据本镇燃气供应短缺可能对用户及社会造成影响
8、的严重程度,建立燃气供应四级预警指标体系,由低到高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种颜色表示,并分别采用不同预防对策。1.蓝色预警根据气象预报,未来 3 天内持续高温或低温,且经过预测 3 天内的日用气负荷均高于上游供气单位日指定计划的 5%;液化气储量连续 3 天低于 20 吨。2.黄色预警由于天气或地质灾害导致道路封闭,液化气运输车不能到达储配气站。液化气储量连续两天低于 15 吨。3.橙色预警由于天气或地质灾害导致道路封闭,液化气运输车不能到达储配气站。液化气储量低于 10 吨。4.红色预警由于天气或地质灾害导致道路封闭,液化气运输车不能到达储配气站。液化气储量低于 5 吨并造成大面积脱销
9、。(二)预警的发布、解除和变更1.预警发布和解除(1)蓝色和黄色预警:燃气供应单位在 1 小时内正式报告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外发布和解除,并报上级备案。(2)橙色预警:燃气供应单位在半小时内正式报告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认预警,提出发布橙色预警建议,报告燃气应急领导小组,经燃气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布和解除。(3)红色预警:燃气供应单位立即正式报告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认预警,并提出发布红色预警建议,报区人民政府,经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区人民政府或授权燃气应急领
10、导小组负责发布和解除。2.预警变更根据本镇燃气供应短缺可能对用户及社会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的变化,燃气供应单位应适时向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调整预警级别的建议;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向区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及区人民政府提出调整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的建议。(三)预警响应1.蓝色预警响应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气象部门建立会商机制,保证预测数据的准确性;与燃气供应单位协商,调整供用气计划,尽可能满足本县需求。2.黄色预警响应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启动预案的准备工作。燃气供应单位密切监控气量、压力和气温变化,加强值班调度,随时报告情况。3.橙色预警响应(1)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
11、室在接到启动预警响应的同时,启动燃气供应应急处置体系。(2)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用户,将采取限量供应措施,请相关用户做好停供准备。 (3)通知属地村、社,做好居民宣传工作。4.红色预警响应(1)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启动预警响应命令的同时,启动一级响应和燃气供应应急处置体系,协调指挥本县所有燃气用户做好限量供应的准备;限制工业用户用气量,同时通知所有工业、用户做好全面停气的准备。(2)新闻单位加强相关宣传,对燃气供应形势和工作情况进行报道;广大市民做好采取紧急措施的准备。五、应急响应(一)预案启动发生、级燃气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本预案,在组织应急处置的同时,应及时向区应急机构报
12、告;发生级燃气安全事故时,由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二)事故报告1.报告程序(1)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目击的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拨打 110、119 或金坪镇源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电话报告。有关部门、单位接报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级以上燃气安全事故。(2)当确认属级以上燃气安全事故时,镇规划所、液化气储配供应有限公司应按照“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报告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和安监部门。当发生级及以上重大事故或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各级各部门、单位除根据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外,可直接报至区应急机构。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
13、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气源厂座数、气源来源;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三)响应行动级及以上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命令启动本预案进行应急响应。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4.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
14、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置等事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5.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6.根据应急期间用气的实际情况,可限制或暂停高耗气行业的用气。(四)指挥和协调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 即 分 析 事故 的 严 重 程 度 ,当 属 级 事 故 时 , 应急 领导小组立即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启动本预案,并 将 事 故 情 况 报告 区 应 急 机 构 ,要 求 启 动 区 级 预 案 ;当 属 、 级 事 故 时 ,及 时向 区
15、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报 告 ,由 县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进 行 决 策 ,立 即 命令 启 动 本 预 案 。按 照 本 预 案 组 织 救 援 ,并 及 时 向 市 人 民 政 府 和市 公 用 事 业 管 理 局 报 告 有 关 情 况 。(1)第一时间召开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研究应急处理方案,县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到位并开展应急工作。(2)县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与事发地村、社区或有关单位建立联系,了解并核实有关事故和处置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工作;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收集的事故发生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及时做好协调工
16、作,并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随时向区人民政府、区应急机构汇报事故处置进展情况。(3)燃气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和应急情况,提出事故的抢险、抢修、临时供气等工作方案,并组成工作组赴现场指挥、协调、指导应急救援工作。(4)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五)信息发布燃气安全事故的信息由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准确、及时向社会发布。(六)善后处理规划所要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六、应急结束(一)结束程序、级事故由区人民政府或授权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 级事故由区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告知
17、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恢复常态管理。(二)事故调查与总结1.由规划建设、公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2.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燃气安全事故原因,从燃气规划、设计、运行、管理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3.燃气安全事故应急终止后的 1 个月内,规划建设局应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发生事故的燃气系统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和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结论、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主要经验教训、事故责任人及其
18、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七、应急保障(一)通信保障应急响应期间,各通信公司要保障通信网络系统的正常工作,保证应急通信畅通。(二)队伍保障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必须建设好 3 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1.设施抢险力量:由区消防大队源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2.专家咨询和技术力量:由燃气设施的设计、施工、营运和电力工程、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3.燃气应急管理力量:由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区人民政府、区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和上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
19、单位对燃气企业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三)装备保障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紧急情况下燃气设施抢险设备、物资的储备和调配方案。燃气企业要储备常规抢险的机械、设备、物资以满足抢险急需。(四)宣传、培训与演练1.宣传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燃气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燃气安全使用及应急的基本常识等。2.培训由燃气应急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燃气应急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五)奖励与责任燃气应急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八、附则(一)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规划所会同级有关部门制订,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规划所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村、社区要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报规划所备案。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 含本数,“ 以下”不含本数。(二)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