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龍華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甄選( 推甄) 入學書面資料審查作業規範104 年 10 月 27 日 10502 次招生委員會修訂一、甄選生:共_名二、審查地點:_、_ 三、資料保管人員(_人) :_、_四、審查時間: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五、審查委員( 3 人) :_、_、_六、評分項目之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如評分總分超過百分以百分計,評分表格如附件。 書面資料審查佔甄選總成績之百分比,則如簡章之規定。項 目 配 分 評 分 參 考學業成績 25 分 以在學學業成績級距為評分依據。具體成果 30 分 專業具體表現:證照、檢定證明、競賽等。整體表現 45 分 參加社團及擔任幹部等以及提供資料的
2、完整性與組織性。操行成績 0-10分操行成績 70 (含) 分以上本項以 0 分計,70 分以下,65 (含) 分以上書面資料審查成績扣 5 分,64 分 以下書面資料審查成績扣10 分。策略聯盟學分或專題製作10 分與本校簽訂策略聯盟學校之學生,依相關作業要點(詳本校網站http:/www.lhu.edu.tw/m/oaa/oaa-enroll-rules.htm),修得學分、參與本校專題製作績優或競賽績優,依所附資料優予加分採計。七、每位甄選生之書面資料由 3 位委員審查,取委員之評分平均數為該生之書面審查成績(計算至小數第二位四捨五入) 。八、本系甄選小組召集人應於書面審查前三天內召開書
3、面審查評分協調會,討論書面審查評審項目、評分標準與注意事項等。九、審查委員於接受推薦後,不得就書面資料審查相關事宜及分數對外發言,違者由甄選小組提送招生委員會處理。十、書面審查委員請於指定地點及時間評閱,並將該生成績填入評分表內。十一、書面資料評分期間,審查之書面資料應妥善保管,切勿攜出審查地點,避免遺失引起困擾。十二、本系書面資料評分總表依序號於規定期限內送回教務處。各項報名甄選入學學生之書面資料與甄試生評分表應妥善保存一年以上。召集人簽名:_日 期 :_龍華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甄選入學術科實作作業規範105 年 11 月 4 日招生委員會修訂一、實作生:共_名二、實作地點(_間) :_大樓
4、 _、_室三、實作協助人員(_人) :_、_、_四、實作日期:_五、實作時間:_六、實作方式:多對一七、實作委員:( 3 人) :_、_、_八、評分項目之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評分表格如附件。 術科實作佔甄選總成績之百分比,則如簡章之規定。項 目 配 分 評 分 參 考電氣信號識別與儀表判讀10 分 (1). 可以透過示波器判讀訊號的型式(2). 可以透過示波器讀出抽選之電參數電子元件識別與基本電路架構設計10 分 (1). 可以找出委員指定之電子元件(2). 可以使用電子元件組成所抽選的電路電子電路常識 20 分 (1). 了解各種電子元件的功能(2). 了解各種電路組核的功能其他特殊表現
5、60 分(1). 專業知識(2). 創意性(3). 邏輯性九、每位實作生之評分由 3 位委員評審,取委員之評分平均數為該生之術科實作成績(計算至小數第二位四捨五入) 。十、召集人應於術科實作前三天內召開面試評分協調會,討論術科實作項目問題內容、評分標準與注意事項等。十一、術科實作委員請依照指定地點及時間提前十分鐘到達。十二、各術科實作教室之實際情形應自術科實作時間開始後,全程錄影或錄音。十三、術科實作委員於接受推薦後,不得就甄試相關事宜及分數對外發言,違者由甄選小組提送招生委員會處理,並應遵守相關保密承諾。十四、本系所術科實作評分總表依序號於規定期限內送回教務處。各項報名甄選入學學生之基本資料、甄試生術科實作評分表與錄影(音)資料,應妥善保存一年以上。召集人簽名:_日 期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