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电子邮件的安全使用规范)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电子邮件规范的目的是建立公司电子邮件的使用规则:包括电子邮件的发送,接收,或存放。第二条 该规范适用于以公司企业邮箱发送、接收或者存储电子邮件的,被赋予访问信息资源的所有个人。第二章规范内容第三条 以下活动是被明确禁止的: 发送威胁或骚扰性的电子邮件; 使用电子邮件做个人业务; 使用电子邮件用于政治游说或竞选; 通过电子邮件复制和发布受版权保护的信息、知识和软件; 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不包括作为系统管理支持角色的身份,经他人授权使用的情况;第四条 禁止以下活动,因为其可能妨碍网络通信和电子邮件系统的正常操作: 发送或转发链信
2、件; 发送过大的信件; 发送或者转发可能包含计算机病毒的电子邮件。第五条 个人不能通过“非公司电子邮件帐号”发送,转发或接收机密或敏感的公司信息。 “非公司电子邮件帐号”包括但不2限于:Hotmail、雅虎邮件、163 邮件、新浪邮件和由其它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的电子邮件 (ISP) 。第六条 公司企业邮箱由专人负责管理,企业邮箱账户限本人使用,禁止将本人账户转借或借用他人账户。第七条 为保障邮件服务器稳定可靠地运行,所有用户应及时检查自己的邮箱并下载邮件,以防邮箱超过限额影响使用。违者责任自负。第八条 公司提供的电子邮箱仅限工作用途,不得用于私人事务,禁止因非工作用途将邮件账户公开于外部 in
3、ternet 网上。第九条 发送带有公司涉密信息的邮件,发件人必须先经部门领导同意(若是绝密级别,需经副总裁以上领导同意) ,并将涉密信息加密处理后方可发送;否则将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十条 个人不能通过非公司检定的移动设备发送,转发、接收和存储公司机密或敏感的信息。移动设备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数据助理 PDA、移动电话等。第十一条 个人应负责对邮箱内重要邮件做备份。第三章执行措施第十二条 任何违反上述安全规范的人员和服务单位将会依照公司管理规范予以处罚,并将有可能因此终止其与公司的雇用和3服务关系。另外,也将有可能因此被剥夺访问公司信息资源的特权,和遭受民事、刑事起诉等处罚。第四章联络人第十五条 如有针对此安全规范的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联络: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