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机硅消泡剂国家标准GBT 26527-201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有机硅消泡剂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聚甲基硅氧烷为活性主体制成的有机硅消泡剂。本标准中的有机硅消泡剂不适用于食品、医药工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8,IsO 780:1997,MO
2、D)GBT 260 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GBT 6284 化工产品中水分测定的通用方法干燥减量法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6682-2008,ISO 3696: 1987, MOD)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2579 润滑油泡沫特性测定法JJF 1070 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3 分类有机硅消泡剂分为三类:本体型,乳液型,固体型。4 要求有机硅消泡剂应符合表 1 的技术要求。5 试验方法51 总则在分析中使用的水应符合 GBT 6682 所规定的三级水。本标准中试验数据的表示方
3、法和修约规则应符合 GBT 8170 中修约值比较法的有关规定。52 外观的测定521 本体型消泡剂,量取 50 mL 试样放入 100 mL 烧杯中,用目视方法观测。522 乳液型消泡剂,量取 50 mL 试样放人 100 mL 烧杯中,用目视方法观测。523 固体型消泡剂,取 50 g 试样放在表面皿中,用目视方法观测。53 pH 值的测定531 乳液型消泡剂,使用精密 pH 试纸测定试样原液。532 固体型消泡剂,取 1 g 试样加人到 100 g 水中,搅拌 2rain,使用精密 pH 试纸测定。注:有机硅消泡剂不适宜使用 pH 计测定。54 稳定性的测定541 仪器5411 低速电动
4、离心机:定角转子,最大转速不超过 5 000 rrain,如 802 型。5412 刻度离心试管: 10mL。542 分析步骤用两支 10mL 刻度离心试管分别量取 8mL 试样,对称地放人离心机中,以 3 000 rmin的转速连续旋转 15 rain,取出试管,读取分层液的体积,以两次测定数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55 消泡性能( 消泡时间)的测定551 试剂5511 壬基酚聚氧乙烯 (10)醚:工业级。551.2 十二烷基苯磺酸钠;工业级,有效含量 30。552 仪器5521 具塞量筒:100 mL,精度 1 mL。5522 天平:精度 0001 g。5523 秒表。5524 恒温水浴
5、:温控精度士 05。5525 罗氏泡沫仪。5526 恒温水浴循环设掩:温控精度士 05。553 标准起泡液5531 起泡液的配制称取约 5 g(精确至 0001 g)壬基酚聚氧乙烯(10)醚(551 1)和约 5 g(精确至 0001 g)十二烷基苯磺酸钠(551_2)溶于 990 mL 水中,混合后搅拌至均匀透明状液体。5532 起泡力的测定按照罗氏泡沫仪的操作规程,完全清洗仪器。在夹套量筒中注入 50 mL 起泡液,恒温至40 ,另在滴液管中吸人恒温至 40的起泡液 200 mL,按照罗氏泡沫仪操作规程进行测试,记录所形成的泡沫在液流停止后 80 s、3rain、5min 时的体积,以 5
6、min 时泡沫的毫升数来表示结果,如测试用起泡液起泡力未达到 120 mL 时,需重新配制。554 分析步骤用具塞量筒(5521)量取(50 士 05)mL 的标准起泡溶液(553 1),加入表 2 中规定量(精确至0001 g)试样,在水浴中恒温至表 2 中规定温度,盖上瓶塞,以 2 次s 的频率、(30 35)cm 的摆幅上下2GBT 26527-20 11垂直摇动量筒 10 次、100 次,静置并开始用秒表计时,记录泡沫消至液面出现所用时间,单位为 s。消泡性能(消泡时间) 的测定条件见表 2。表 2 消泡性能 (消泡时间) 的测定条件类 型 测定温度 试样添加量g本体型消泡剂 25 o
7、05乳液型消泡剂 50 o2固体型消泡剂 25 o256 抑泡性能( 泡沫体积)的测定561 仪器润滑油(消泡剂) 泡沫特性测定仪:应符合 GBT 12579 测定要求。562 分析步骤5621 开启并调试泡沫特性测定仪,按照表 3 规定的抑泡性能(泡沫体积) 的测定条件,设定仪器恒温水浴温度和测试气流量。5622 量取 100 mL 标准起泡液,称取表 3 中规定量(精确到 0001 g)试样,加入起泡液中,搅拌均匀,再倒入清洁的鼓泡仪量筒中,恒温至表 3 规定的测定温度。5623 开启流量泵,开始测试,记录气鼓 30min 的泡沫体积 (mL),以气鼓 30min时对应的泡沫体积来表示结果
8、。表 3 抑泡性能 (泡沫体积) 的测定条件类型 测定温度 测定气流量 (mLmin) 试样添加量 g本体型 25 90100 01乳液型 50 90100 04固体型 25 90100 0457 固含量的测定571 本体型消泡剂,按 GBT 250 的规定进行,计算结果时扣除水分含量即为固含量,检验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572 乳液型消泡剂,按 GBT 6284 的规定进行,称样量约 2 g(精确至 0001 g),烘干 2 h,计算结果时扣除水分含量即为固含量,检验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标称值(1030) 的产品,固含量的测定结果与标称值的绝对误差应不超过 1;标称值大于等于 30的产
9、品,固含量的测定结果与标称值的绝对误差应不超过 2。6 检验规则61 检验分类表 1 中 14 项为出厂检验项目, 56 项为型式检验项目。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鉴定时;b)工艺、原料、配方、设备发生较大变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停产半年以上再次恢复生产时;d)正常生产时,每季度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GBT 26527-20 1162 生产厂检验每批产品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标准号、生产厂名称、批号、检验员等。63 组批规则本产品以同等质量的均匀产品为一批。64 采样按 GBT 6678
10、 的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出厂检验采样时,在放料口随机抽取样本,取样总量不少于 200 mL(g);型式检验的样品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取样量为 1 000 mL(g)。将所取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磨口具塞玻璃瓶中,贴上标签,注明产品型号、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人工号。一瓶用于检验,另一瓶留样备查。65 复检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两倍量的包装件中采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71 标志本产品外包装上应有清晰、牢固的标志,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与型号、标准号、生产厂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批号) 、贮存期、净含量等,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 包装本产品采用塑料桶或衬塑铁桶、纸板桶包装,每桶净含量根据用户要求商定,净含量允差应符合JJF 1070-2005。包装桶应牢固无泄漏。也可根据用户要求,采用其他包装方式。73 运输本产品在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在搬运时轻装轻卸。74 贮存本产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的库房内,禁止久置于热源附近。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本体型消泡剂的贮存期为 12 个月;乳液型消泡剂的贮存期为 6 个月;固体型消泡剂的贮存期为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