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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街与规划道路交汇处西北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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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秀山街与规划道路交汇处西北角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 市 房 地 产 管 理 法 ,中 华 人 民 共和 国 城 镇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和 转 让 暂 行 条 例 、招 标 拍 卖 挂 牌 出 让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规 定 (国 土 资 源 部 令 2007 年 第 39 号 ),参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拍 卖 法 等 有 关 规 定 ,经 德 阳 市 人 民政 府 德 府 地 2010271 号 文 批 复 批 准 ,由 德 阳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以

2、拍 卖 方 式 出 让 一 宗 国 有 建 设 用地 使 用 权 。德 阳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已 于 2010 年 12 月 3 日 在 中 国 土 地 市 场 网 、德 阳 日 报 等 媒 体发 布 拍 卖 公 告 。一 、出 让 人 及 拍 卖 人本 次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拍 卖 出 让 的 出 让 人 为 德 阳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以 下 简 称 “出 让 人 ”),出 让 人 委 托 德 阳 市 土 地 矿 权 交 易 中 心 和 德 阳 大 众 拍 卖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拍 卖 公 司 ”)共 同组 成 拍 卖 人 具 体 承 办 拍

3、 卖 活 动 。本 次 拍 卖 出 让 的 地 块 专 项 用 于 “金 牛 东 苑 拆 迁 安 置 统 建 房 ”(以 下 简 称 “金 牛 东 苑 ”)的 建设 。二 、拍 卖 出 让 原 则本 次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拍 卖 出 让 遵 循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和 诚 实 信 用 原 则 。三 、出 让 宗 地 界 址 及 主 要 规 划 指 标 要 求(一 )宗 地 位 置 :秀 山 街 与 规 划 道 路 交 汇 处 西 北 角 ;(二 )宗 地 编 号 :5106010020010147002 ;(三 )宗 地 四 至 :东 至 :秀 山 街 ;南 至 :规

4、 划 道 路 ; 西 至 :规 划 道 路 ; 北 至 :德 阳 市 土 地 收 购 储 备 中 心 (以 下 简 称 “收 储 中 心 ”) ;(三 )出 让 面 积 : 43012 平 方 米 ;(四 )宗 地 用 途 :居 住 用 地 (可 兼 容 商 业 ) ;(五 )总 容 积 率 : 3.1 ;(六 )总 建 筑 密 度 : 23% ;(七 )绿 地 率 : 35% ;(八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年 期 :居 住 70 年 、商 业 40 年 ;2(九 )投 资 强 度 要 求 等 土 地 使 用 标 准 :详 见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书 ;(十 )空 间 范 围 :按

5、 德 阳 市 规 划 和 建 设 局 规 划 条 件 执 行 。(十 一 )动 工 及 竣 工 时 间 :按 土 地 管 理 法 、城 乡 规 划 法 等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十 二 )其 他 条 件 参 照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GF-2008-2601)执 行 。四 、竞 买 资 格 及 要 求 :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具 备 房 地 产 开 发 贰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同 时 具 备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施 工总 承 包 壹 级 及 以 上 的 企 业 可 申 请 参 加 竞 买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具

6、 备 房 地 产 开 发 贰 级 及 以上 资 质 ,同 时 其 行 政 关 联 企 业 (须 有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的 文 件 证 明 )具 备 房 屋 建 筑 施 工 总 承 包 壹级 及 以 上 的 企 业 也 可 申 请 参 加 竞 买 。不 接 受 协 议 形 成 的 联 合 体 参 加 竞 买 。市 规 划 区 以 外 企业 应 在 德 阳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办 理 备 案 手 续 后 方 可 报 名 。2、无 不 良 市 场 行 为 包 括 欠 土 地 价 款 、土 地 出 让 金 净 收 益 以 及 与 德 阳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收储 中 心

7、”有 债 务 、债 权 纠 纷 未 了 结 的 ,不 得 参 与 本 次 土 地 竞 买 。3、至 本 次 报 名 截 止 日 申 请 人 尚 未 全 部 履 行 之 前 已 成 交 的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同 或 成 交 确 认 书 约 定 的 付 款 义 务 的 。4、两 年 内 无 安 全 责 任 事 故 。5、提 供 报 名 截 止 日 之 前 5 个 工 作 日 内 的 银 行 资 金 证 明 ,金 额 不 低 于 人 民 币 5000 万 元(大 写 :伍 仟 万 元 整 )(含 5000 万 元 )。6、竞 买 保 证 金 为 人 民 币 3000 万

8、元 (大 写 :叁 仟 万 元 整 )。申 请 人 交 纳 竞 买 保 证 金 的 截 止时 间 为 2010 年 12 月 22 日 17 :00 时 (以 到 帐 时 间 为 准 )。开 户 单 位 : 德阳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德阳支行帐 号: 8530-651 五 、申 请 和 资 格 审 查(一 )拍 卖 文 件 取 得申 请 人 可 于 2010 年 12 月 22 日 17:00 时 前 (节 假 日 除 外 )到 拍 卖 人 处 领 取 本 次 拍 卖 出 让文 件 (申 请 人 须 交 纳 2000 元 资 料 费 ),具 体 包 括 :1、拍 卖 出 让

9、公 告 ;2、拍 卖 出 让 须 知 ;3、竞 买 申 请 书 (范 本 );4、竞 买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资 格 审 查 通 知 书 ;5、拍 卖 成 交 确 认 书 (范 本 );6、“金 牛 东 苑 ”房 屋 回 购 协 议 书 (与 拍 卖 成 交 确 认 书 同 时 签 署 );37、前 期 物 业 管 理 合 同 (参 考 文 本 );8、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范 本 );9、宗 地 规 划 指 标 要 求 (宗 地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通 知 书 );10、建 筑 控 制 红 线 图 ;11、“金 牛 东 苑 ”小 区 总 平 面 规

10、 划 及 设 计 说 明 ;12、出 让 宗 地 平 面 界 址 图 ;13、土 地 估 价 报 告 ;14、建 筑 设 计 全 套 施 工 图 纸 (电 子 文 档 )、设 计 变 更 通 知 单 以 及 地 勘 报 告 。15、拍 卖 方 案 批 复 。(二 )提 交 申 请申 请 人 可 于 2010 年 12 月 3 日 至 2010 年 12 月 22 日 17:00 时 前 ,到 拍 卖 人 处 提 交 书面 申 请 。申 请 文 件 包 括 :(1)申 请 书 ;(2)法 人 单 位 有 效 证 明 文 件 ;(3)法 定 代 表 人 的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4)

11、申 请 人 委 托 他 人 办 理 的 ,应 提 交 授 权 委 托 书 及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5)竞 买 保 证 金 交 纳 凭 证 ;(6)提 供 银 行 资 金 证 明 ;(7)拍 卖 文 件 规 定 需 要 提 交 的 其 他 文 件 。(三 )资 格 审 查拍 卖 人 负 责 对 在 拍 卖 出 让 公 告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收 到 的 申 请 进 行 审 查 。凡 按 本 拍 卖 出 让须 知 在 有 效 期 内 提 交 有 效 申 请 资 料 并 符 合 竞 买 资 格 及 要 求 的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获 得 竞 买 资

12、格 。经 审 查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为 无 效 申 请 :1、申 请 人 不 具 备 申 请 竞 买 资 格 的 ;2、未 按 规 定 交 纳 竞 买 保 证 金 的 ;3、申 请 文 件 不 齐 全 或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4、委 托 他 人 代 理 ,但 委 托 文 件 不 齐 全 或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5、属 于 本 拍 卖 出 让 须 知 限 制 条 件 者 ;6、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四 )确 认 竞 买 人 资 格拍 卖 人 审 查 申 请 人 资 格 并 报 出 让 人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利 用 科 )备 案 后

13、,具 备 申 请 条 件 的 ,4拍 卖 人 将 在 2010 年 12 月 23 日 17:00 时 前 发 给 竞 买 资 格 确 认 书 ,并 通 知 其 领 取 竞 买 标志 牌 以 及 参 加 拍 卖 会 。(五 )答 疑 及 现 场 踏 勘申 请 人 对 拍 卖 出 让 文 件 有 疑 问 的 ,应 在 拍 卖 会 开 始 前 以 书 面 或 者 口 头 方 式 向 拍 卖 人 咨询 ,并 自 行 对 拟 出 让 地 块 进 行 现 场 踏 勘 、查 看 。包 括 地 上 、地 下 等 全 部 状 况 。六 、宗 地 的 拍 卖 起 拍 价本 次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14、 拍 卖 会 定 于 2010 年 12 月 24 日 上 午 9:30 时 在 德 阳 市 土 地矿 权 交 易 中 心 交 易 大 厅 举 办 ,起 拍 价 为 人 民 币 0 万 元 /亩 。本 次 拍 卖 出 让 地 块 的 起 拍 价 为 该 地 块 每 亩 地 价 ,其 土 地 成 交 价 款 包 括 征 地 补 偿 费 、土地 出 让 金 净 收 益 、地 面 附 着 物 拆 迁 补 偿 费 、设 计 费 、地 勘 费 、地 价 评 估 费 及 砌 临 时 围 墙 费 用 。七 、拍 卖 程 序(一 )拍 卖 会 程 序1、主 持 人 宣 布 拍 卖 会 开 始 ;2、拍 卖 主

15、 持 人 (或 拍 卖 师 )、记 录 员 就 位 ;3、拍 卖 主 持 人 宣 布 竞 买 人 到 场 情 况 ;4、拍 卖 主 持 人 介 绍 拍 卖 地 块 的 位 置 、面 积 、用 途 、使 用 年 限 、规 划 指 标 要 求 、建 设 时 间等 ;5、拍 卖 主 持 人 宣 布 拍 卖 宗 地 的 起 拍 价 、增 价 规 则 和 增 价 幅 度 ,并 可 提 示 是 否 设 有 底 价(如 无 明 确 说 明 ,均 有 底 价 )。在 拍 卖 过 程 中 ,拍 卖 主 持 人 可 根 据 现 场 情 况 调 整 增 价 幅 度 。6、拍 卖 主 持 人 报 出 起 叫 价 ,宣

16、 布 竞 价 开 始 ;7、竞 买 人 举 牌 应 价 或 者 报 价 ;8、拍 卖 主 持 人 确 认 该 竞 买 人 应 价 或 者 报 价 后 继 续 竞 价 ;9、拍 卖 主 持 人 (或 拍 卖 师 )连 续 三 次 宣 布 同 一 应 价 或 报 价 而 没 有 人 再 应 价 或 出 价 ,拍 卖主 持 人 (或 拍 卖 师 )宣 布 应 价 或 报 价 停 止 ,经 公 证 人 员 当 场 展 示 “标 的 出 让 底 价 通 知 书 ”密 封现 状 并 拆 封 ,最 后 应 价 或 报 价 等 于 或 高 于 “标 的 出 让 底 价 通 知 书 ”所 确 定 出 让 底 价

17、 时 ,拍 卖 主持 人 (或 拍 卖 师 )根 据 公 证 人 员 意 见 ,落 槌 宣 布 拍 卖 成 交 。成 交 结 果 对 拍 卖 人 和 竞 得 人 具 有 法律 效 力 。当 最 后 应 价 或 报 价 低 于 “标 的 出 让 底 价 通 知 书 ”所 确 定 出 让 底 价 时 ,宣 布 标 的 流 标 。(二 )确 定 竞 得 人 后 ,由 拍 卖 人 、“收 储 中 心 ”与 竞 得 人 当 场 签 订 拍 卖 成 交 确 认 书 、“金 牛东 苑 ”房 屋 回 购 协 议 书 ,拍 卖 人 、“收 储 中 心 ”或 竞 得 人 不 按 规 定 签 订 拍 卖 成 交 确

18、 认 书 、“金牛 东 苑 ”房 屋 回 购 协 议 书 的 ,应 该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竞 得 人 拒 绝 签 订 拍 卖 成 交 确 认 书 、“金 牛东 苑 ”房 屋 回 购 协 议 书 也 不 能 对 抗 拍 卖 成 交 结 果 的 法 律 效 力 。(三 )出 让 人 与 竞 得 人 将 依 据 本 拍 卖 出 让 须 知 、拍 卖 成 交 确 认 书 、“金 牛 东 苑 ”房 屋 回5购 协 议 书 的 约 定 签 订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四 )出 让 结 果 公 布出 让 人 将 在 此 次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拍 卖

19、会 结 束 后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在 交 易 中 心 交 易大 厅 、 中 国 土 地 市 场 网 公 布 本 次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拍 卖 出 让 结 果 。八 、竞 价 规 则(一 )本 次 土 地 拍 卖 采 取 增 价 式 拍 卖 法 ,起 拍 价 为 0 万 元 亩 。(二 )竞 买 人 以 举 牌 方 式 应 价 ,也 可 以 报 价 ,但 报 价 的 加 价 幅 度 不 得 小 于 拍 卖 主 持 人 宣布 或 调 整 的 增 价 幅 度 。竞 买 人 一 经 应 价 ,则 不 得 撤 回 ;如 有 更 高 价 出 现 ,前 一 应 价 失 去 效 力

20、 。九 、拍 卖 成 交 价 款 及 交 易 手 续 费 、拍 卖 佣 金 支 付(一 )拍 卖 成 交 价 款 支 付 方 式 及 时 间 要 求 :自 成 交 之 日 起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即 :2011 年 1 月 6 日 17:00 时 之 前 )付 清 土 地 成 交 总 价款 (均 以 到 账 时 间 为 准 )。竞 得 人 在 约 定 交 纳 土 地 成 交 价 款 之 前 到 德 阳 市 土 地 收 购 储 备 中 心(208 室 )办 理 交 款 、取 票 手 续 。土 地 价 款 缴 纳 帐 号 :(二 )竞 得 人 应 在 签 署 拍 卖 成 交 确 认 书 的

21、 当 日 按 照 四 川 省 物 价 局 、四 川 省 国 土 资 源 厅川 价 发 2006229 号 文 件 规 定 的 收 费 标 准 ,按 市 场 评 估 地 价 计 算 结 果 的 50%分 别 向 交 易 中 心支 付 按 该 收 费 标 准 60 计 收 的 地 产 交 易 手 续 费 ,向 德 阳 大 众 拍 卖 有 限 公 司 支 付 按 收 费 标 准40 计 收 的 拍 卖 佣 金 。十 、对 “金 牛 东 苑 ”项 目 的 建 设 周 期 ,项 目 建 设 资 金 筹 措 ,房 屋 回 购 程 序 、材 料 要 求 、小区 管 理 服 务 等 作 如 下 规 定 :(一

22、 )项 目 建 设 要 求 :竞 得 人 竞 得 地 块 后 ,必 须 按 出 让 人 提 供 的 设 计 施 工 图 以 及 设 计 变 更 通 知 单 进 行 建 设 。(二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竞 得 人 在 竞 得 该 地 块 之 日 起 两 个 月 内 按 出 让 人 提 供 的 设 计 施 工 图 开 工 建 设 ,16 个 月 内竣 工 交 付 。不 能 按 时 开 工 建 设 的 在 15 日 以 上 按 房 屋 回 购 总 价 款 的 1/天 收 取 竞 得 人 的 违 约金 ,超 过 1 个 月 未 开 工 建 设 的 ,将 收 回 土 地 使 用 权 重 新 拍

23、卖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不 能 竣 工 交 付 的 ,超 出 交 工 期 限 1 5 日 的 ,每 延 期 一 天 收 取 房 屋 回 购 总 价 款 1的 违 约 金 (不 可 抗 力 而 逾 期 的除 外 ),超 出 规 定 1 个 月 未 竣 工 交 付 或 工 程 故 意 停 工 3 个 月 以 上 的 ,市 政 府 有 权 收 回 土 地 使6用 权 ,竞 得 人 应 承 担 相 应 的 违 约 责 任 ,出 让 人 报 经 市 政 府 批 准 按 规 定 对 项 目 进 行 清 算 补 偿并 收 回 该 项 目 ,关 于 项 目 清 算 竞 得 人 和 出 让 人 共 同 认

24、 定 以 德 阳 市 金 地 评 估 咨 询 服 务 有 限 公司 的 评 估 结 果 为 依 据 。 (三 )项 目 建 设 资 金 筹 措 : 项 目 建 设 资 金 由 竞 得 人 自 行 筹 措 。 (四 )材 料 、质 量 要 求 :1、竞 得 人 使 用 的 主 要 建 筑 材 料 如 水 泥 、钢 材 、商 品 混 凝 土 、页 岩 砖 、防 水 材 料 等 ,必 须按 设 计 施 工 规 范 要 求 进 行 ;基 础 和 框 架 部 分 必 须 使 用 大 厂 水 泥 、大 厂 钢 筋 。 2、小 区 绿 地 率 按 建 筑 方 案 设 计 达 到 35%。 3、“水 、电 、

25、气 ”的 施 工 须 经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的 验 收 合 格 。小 区 “水 、电 、气 ”能 实 施 “一 户 一 表 ”工 程 ,其 中 小 区 内 的 所 有 电 度 表 改 为 “卡 式 复 费 率 电 能 表 ”,(即 分 时 段 计 费 )。电 能 表 的 具 体 型号 由 供 电 部 门 确 定 。竞 得 人 必 须 安 装 用 户 独 自 向 “水 电 气 ”部 门 缴 纳 用 水 、用 电 、用 气 费 用 的系 统 。4、建 筑 工 程 质 量 以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规 划 建 设 局 质 检 部 门 验 收 合 格 为 准 ,并 作 为 “收 储 中心 ”回

26、 购 依 据 之 一 。(五 )建 筑 户 数 、建 筑 面 积 :竞 得 人 必 须 按 设 计 施 工 图 的 要 求 进 行 项 目 建 设 。建 设 中 不 得 自 行 增 大 或 减 少 建 筑 面 积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载 明 面 积 与 本 拍 卖 出 让 须 知 约 定 的 回 购 面 积 误 差 不 得 超 过 3%。总 户 数 50 70-75 100 1301446 户 364 户 542 户 324 户 216 户(六 )装 饰 要 求 :竞 得 人 必 须 按 设 计 施 工 图 的 要 求 进 行 装 饰 。1、室 内 设 施 要 求室 内 应 按 设 计

27、施 工 图 布 线 及 安 装 各 类 插 座 ,所 有 管 线 应 按 设 计 工 图 规 范 布 置 。并 在 竣工 交 付 前 将 水 、电 、气 走 向 标 示 清 楚 。2、装 饰 要 求按 设 计 施 工 图 的 规 范 要 求 进 行 。电 梯 每 部 单 价 不 低 于 29 万 元 ;入 户 防 火 防 盗 门 每 樘 不 低 于 960 元 ,户 内 木 质 夹 板 门 每樘 不 低 于 250 元 ;住 宅 塑 钢 窗 (88 系 列 )双 玻 中 空 塑 钢 窗 不 低 于 250 元 ;厨 卫 内 墙 面 贴200300 面 砖 不 低 于 26 元 ,外 墙 贴 面

28、 砖 45195 不 低 于 30 元 ;顶 棚 抹 水 泥 砂 浆 ;厨房 内 设 灶 台 、案 板 ;厨 卫 内 的 蹲 便 器 、座 便 器 、沐 浴 器 、浴 盆 、洗 涤 盆 、洗 脸 盆 六 大 件 总 价 不低 于 1450 元 ;安 装 强 排 式 热 水 器 一 台 、炉 盘 一 台 总 价 不 低 于 1300 元 ;单 控 三 联 开 关 不 低 于76.3 元 个 ,5 孔 插 座 不 低 于 5.2 元 个 ;节 能 保 温 玻 化 中 空 微 珠 价 格 不 低 于 40 元 。上 述 装 饰 材 料 由 竞 得 人 提 供 不 少 于 3 个 本 拍 卖 出 让

29、须 知 约 定 价 格 的 品 牌 并 经 “收 储中 心 ”认 可 方 能 施 工 。(七 )房 屋 回 购 :依 照 本 拍 卖 出 让 须 知 规 定 ,竞 得 人 在 拍 卖 成 交 当 日 内 与 “收 储 中 心 ”签 订 “金 牛 东 苑 ”房 屋 回 购 协 议 书 ;竞 得 人 在 完 成 “金 牛 东 苑 ”综 合 验 收 合 格 后 10 个 工 作 日 内 ,“收 储 中 心 ”付清 竞 得 人 房 屋 回 购 价 款 (扣 除 质 保 金 )。竞 得 人 须 将 回 购 所 有 房 屋 的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房 屋所 有 权 证 (以 下 简 称 “两 证

30、 ”)的 总 证 直 接 办 至 “收 储 中 心 ”名 下 。“收 储 中 心 ”回 购 金 牛 东 苑 的 全部 住 宅 建 筑 面 积 127107.40 、地 下 车 库 建 筑 面 积 16457.62 、办 公 用 房 建 筑 面 积633.60 以 及 部 分 营 业 房 建 筑 面 积 7339.66 ,共 计 建 筑 面 积 143565.02 ,最 终 实 际 回 购面 积 以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载 明 的 建 筑 面 积 为 准 ,但 须 由 竞 得 人 、“收 储 中 心 ”共 同 委 托 市 住 房 和城 乡 规 划 建 设 局 (房 管 处 )认 可 的 房

31、产 测 绘 服 务 机 构 进 行 房 产 测 绘 。按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载 明 的 建 筑 面 积 以 单 价 2397.34 元 / 的 回 购 价 进 行 回 购 ,回 购 价 为包 干 价 ,包 括 每 户 水 、电 、气 配 套 费 ,燃 气 热 水 器 、炉 盘 、闭 路 电 视 开 户 费 、办 理 “两 证 ”的 总证 至 “收 储 中 心 ”名 下 的 过 户 费 税 等 一 切 费 用 (包 括 预 见 和 不 可 预 见 的 所 有 因 素 产 生 的 费 用 );办 理 “两 证 ”按 规 定 应 由 买 方 (回 购 方 )承 担 的 契 税 、房 屋 维 修

32、 基 金 由 “收 储 中 心 ”缴 纳 。(八 )小 区 管 理 服 务 :竞 得 人 负 责 按 房 地 产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落 实 过 渡 期 小 区 物 业 管 理 服 务 ,保 障 小 区 日 常管 理 和 生 活 秩 序 。1、在 业 主 委 员 会 成 立 之 前 ,由 竞 得 人 或 竞 得 人 委 托 物 业 管 理 公 司 负 责 过 渡 期 的 物 业 管理 ,其 费 用 由 “收 储 中 心 ”与 竞 得 人 另 行 协 商 ;2、房 屋 保 修 期 内 ,若 房 屋 出 现 质 量 问 题 ,竞 得 人 应 责 成 施 工 单 位 在 24 小 时 内

33、负 责 维 修 ,并 应 承 担 维 修 费 用 ;如 竞 得 人 未 在 24 小 时 进 行 维 修 ,竞 得 人 同 意 由 “收 储 中 心 ”另 行 安 排 维修 ,其 费 用 从 质 保 金 中 扣 除 。十 一 、房 地 产 权 证 的 办 理 :竞 得 人 负 责 为 “收 储 中 心 ”办 理 “两 证 ”的 总 证 。十 二 、本 次 拍 卖 按 照 拍 卖 宗 地 现 状 拍 卖 。土 地 面 积 以 实 际 建 成 后 市 政 府 最 终 颁 发 的 国有 土 地 使 用 证 截 明 面 积 为 准 。竞 买 人 务 必 在 拍 卖 宗 地 公 示 期 间 ,认 真 踏

34、 勘 宗 地 现 状 ,详 细了 解 标 的 有 关 情 况 ,仔 细 分 析 设 计 施 工 图 ,地 勘 报 告 等 资 料 ,测 算 出 自 己 所 能 接 受 的 土 地 价格 。一 经 申 请 参 与 竞 买 ,则 表 示 对 拍 卖 出 让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文 件 内 容 及 地 块 所 有 情 况 予 以认 可 。十 三 、特 别 约 定 :8(一 )、土 地 价 款 迟 延 支 付 的 责 任受 让 人 应 当 按 照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约 定 ,按 时 支 付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出 让 价 款 。受 让 人 不 能

35、 按 时 支 付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价 款 的 ,自 滞 纳 之 日 起 ,每 日 按 迟延 支 付 款 项 的 1向 出 让 人 缴 纳 违 约 金 ,延 期 付 款 超 过 60 日 的 ,经 出 让 人 催 交 后 仍 不 能 全部 支 付 约 定 应 付 价 款 的 ,出 让 人 有 权 解 除 合 同 ,无 条 件 收 回 该 宗 拍 卖 土 地 ,受 让 人 所 付 定 金和 地 产 交 易 手 续 费 、拍 卖 佣 金 不 予 退 还 ,出 让 人 并 可 请 求 受 让 人 赔 偿 损 失 (包 括 该 地 块 再 行拍 卖 时 其 成 交 土 地 价

36、 款 低 于 原 拍 卖 土 地 价 款 的 差 额 ,以 及 实 现 该 债 权 的 诉 讼 或 仲 裁 费 、律师 代 理 费 和 其 它 费 用 )。(二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的 签 订 :自 成 交 之 日 起 ,必 须 在 10 个 工 作 日 内 ,持 拍 卖 成 交 确 认 书 、“金 牛 东 苑 ”房 屋 回 购 协 议 书 到 德 阳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与 出 让 人 签 订 国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不 按 期 签 订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的 ,视 为 竞 得 人放 弃 竞

37、得 资 格 ,拍 卖 土 地 予 以 收 回 ,竞 得 人 同 时 应 按 第 十 条 第 一 款 承 担 相 应 法 律 责 任 。竞 得人 (用 地 者 )在 签 订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时 ,按 国 家 “房 地 产 用 地 开 、竣 工 申 报 制度 ”的 规 定 提 交 书 面 申 报 ,并 接 受 出 让 人 监 管 核 验 。(三 )、土 地 出 让 面 积 :土 地 出 让 面 积 以 道 路 红 线 为 界 计 算 出 让 面 积 。竞 得 人 必 须 按 照 城建 规 划 部 门 确 定 的 建 筑 后 退 红 线 进 行 开 发 建 设 ,

38、竞 得 人 不 得 因 城 市 规 划 确 定 后 退 红 线 或 其他 原 因 使 土 地 面 积 减 少 而 要 求 出 让 人 退 还 土 地 价 款 及 其 他 费 用 ,土 地 颁 证 面 积 以 市 政 府 最终 颁 发 的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载 明 面 积 为 准 ,不 得 因 颁 证 面 积 小 于 出 让 面 积 要 求 出 让 人 退 还土 地 价 款 及 其 它 费 用 。(四 )、土 地 用 途 :竞 得 人 必 须 按 照 城 市 建 设 规 划 部 门 批 准 的 用 途 、规 划 条 件 及 本 拍 卖 出让 须 知 约 定 使 用 土 地 。竞 得 人

39、 不 得 擅 自 改 变 土 地 用 途 等 土 地 使 用 条 件 ,否 则 出 让 人 有 权 无条 件 收 回 该 拍 卖 宗 地 再 行 出 让 , 原 竞 得 人 应 当 支 付 第 一 次 拍 卖 中 竞 得 人 应 当 支 付 的 地 产 交易 手 续 费 及 拍 卖 佣 金 ;再 行 拍 卖 的 价 款 如 果 低 于 原 拍 卖 价 款 时 ,原 竞 得 人 应 当 补 足 两 次 拍 卖的 差 额 。(五 )、拍 卖 宗 地 管 护 及 使 用 权 的 移 交 :1 、拍 卖 宗 地 管 护 权 移 交拍 卖 成 交 当 日 ,拍 卖 人 将 宗 地 管 护 权 移 交 给

40、 竞 得 人 ,由 竞 得 人 自 行 负 责 宗 地 管 护 ,并 承担 相 关 费 用 。在 宗 地 使 用 权 正 式 移 交 前 ,竞 得 人 不 得 改 变 宗 地 现 状 。2、 宗 地 使 用 权 移 交(1)移 交 时 间 :受 让 人 按 照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约 定 付 清 全 部 国 有 建 设 用 地使 用 权 出 让 价 款 后 ,出 让 人 2011 年 1 月 30 日 之 前 将 出 让 宗 地 交 付 给 受 让 人 ;受 让 人 未 全 额支 付 土 地 价 款 的 ,无 权 要 求 出 让 人 交 付 土 地 。9(2)移

41、 交 方 式 :在 约 定 的 宗 地 使 用 权 交 付 时 间 内 ,出 让 人 与 受 让 人 签 订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用 权 移 交 备 忘 录 ,宗 地 使 用 权 正 式 移 交 给 受 让 人 ;竞 得 人 拒 绝 的 ,出 让 人 对 宗 地 使 用 权 移交 可 采 取 公 证 送 达 方 式 或 其 他 法 律 方 式 进 行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移 交 认 定 函 送 达 日 为 宗地 使 用 权 移 交 日 。(3)宗 地 使 用 权 移 交 特 别 约 定 :对 不 能 按 照 上 述 约 定 期 限 交 付 宗 地 使 用 权 的 ,在

42、受 让 人 按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约 定 支 付 最 后 一 次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价 款 时 间 之 前 ,出 让 人 有 权 提 出 延 迟 交 付 宗 地 使 用 权 ,受 让 人 按 延 迟 交 付 宗 地 使 用 权 时 间 顺 延 交 纳 最 后 一次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价 款 ,双 方 均 不 因 此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六 )、如 该 宗 土 地 闲 置 的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处 理 。(七 )、竞 得 人 必 须 按 城 市 建 设 规 划 部 门 的

43、要 求 进 行 土 地 开 发 利 用 。地 面 设 施 如 电 杆 、电线 、管 线 等 以 及 地 下 水 、电 、气 、给 排 水 等 地 下 设 施 、埋 藏 物 等 情 况 ,由 竞 买 人 于 宗 地 拍 卖 前自 行 到 相 关 部 门 了 解 核 实 ,并 承 担 相 关 的 改 造 或 迁 建 费 用 。(八 )、竞 得 人 在 该 宗 地 内 进 行 建 设 包 括 修 建 道 路 (通 道 )以 及 用 水 、用 电 、用 气 、排 污 等 其他 设 施 同 宗 地 外 主 管 线 、用 电 变 电 站 接 口 和 引 入 工 程 应 按 城 建 规 划 等 部 门 的

44、有 关 规 定 自 行全 部 筹 资 建 设 。竞 得 人 同 意 政 府 为 公 用 事 业 需 要 而 敷 设 的 各 种 管 道 与 管 线 进 出 、通 过 、穿 越 受 让 宗 地 。(九 )、与 该 宗 地 相 临 的 东 、西 、北 侧 规 划 道 路 (通 道 )由 “收 储 中 心 ”筹 资 建 设 ,道 路 (通 道 )建 成 后 按 规 定 向 城 建 管 理 部 门 办 理 移 交 手 续 。竞 得 人 不 得 要 求 该 道 路 与 “金 牛 东 苑 ”同 时 修建 或 道 路 建 成 后 再 行 修 建 “金 牛 东 苑 ”。(十 )、本 次 向 竞 买 人 提 供

45、 的 建 筑 设 计 全 套 施 工 图 纸 及 地 勘 报 告 等 资 料 ;应 在 宗 地 拍 卖 后由 竞 买 人 (竞 得 人 除 外 )作 销 毁 处 理 ,否 则 由 此 造 成 的 一 切 损 失 由 竞 买 人 承 担 。(十 一 )、履 约 保 证 金 根 据 竞 得 人 履 行 情 况 给 予 退 还 (履 约 保 证 金 不 计 利 息 ):房 屋 全 部 修建 达 到 0 以 上 时 退 600 万 元 ,主 体 全 部 封 顶 时 再 退 1200 万 元 ,综 合 验 收 合 格 后 再 退 600 万元 ,提 交 “两 证 ”的 总 证 及 移 交 房 屋 并 办

46、 理 回 购 房 屋 交 割 手 续 签 订 移 交 备 忘 录 后 退 剩 余 600万 元 履 约 保 证 金 ;如 不 按 拍 卖 出 让 须 知 等 拍 卖 文 件 约 定 履 约 的 ,履 约 保 证 金 不 予 退 还 ,用于 弥 补 对 方 的 损 失 ,包 括 支 付 前 期 的 物 业 管 理 费 、维 修 费 以 及 欠 缴 的 水 电 气 等 各 种 费 用 。(十 二 )、拍 卖 成 交 价 即 为 该 宗 地 块 的 总 地 价 款 ,竞 得 人 承 担 办 理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过程 中 涉 及 的 有 关 税 、费 。(十 三 )、竞 得 人 付 清 全

47、 部 拍 卖 成 交 价 款 后 持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到 德 阳市 住 房 和 城 乡 规 划 建 设 局 办 理 “一 书 一 证 ”即 选 址 意 见 书 、规 划 用 地 许 可 证 ,再 由 竞 得 人 依 法申 请 办 理 土 地 登 记 及 有 关 手 续 ,领 取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十 四 )、宗 地 价 款 的 费 用 不 包 含 税 金 。如 税 收 机 关 进 行 税 务 征 收 ,竞 得 人 应 依 法 纳 税 。10(十 五 )、标 的 公 告 期 限 内 ,因 标 的 展 示 或 出 让 文 件 存 在 明 显 瑕

48、疵 需 要 更 正 的 ,出 让 人 有权 延 续 公 告 期 ,意 向 竞 买 人 已 缴 纳 保 证 金 ,经 意 向 竞 买 人 同 意 进 行 不 计 息 保 留 。(十 六 )、本 出 让 须 知 中 所 涉 及 到 的 面 积 、金 额 均 以 大 写 为 准 。十 四 、注 意 事 项(一 )、竞 买 人 须 全 面 阅 读 有 关 拍 卖 文 件 ,如 有 疑 问 可 以 在 拍 卖 会 开 始 日 以 前 用 书 面 或口 头 方 式 向 拍 卖 人 咨 询 。其 竞 买 申 请 一 经 受 理 确 认 后 ,即 视 为 竞 买 人 对 拍 卖 文 件 及 地 块 现状 无

49、异 议 ,并 全 部 接 受 拍 卖 出 让 文 件 规 定 的 条 件 ,对 自 己 作 出 的 有 关 承 诺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二 )、确 定 竞 得 人 后 ,竞 得 人 在 拍 卖 现 场 与 拍 卖 人 、“收 储 中 心 ”签 订 拍 卖 成 交 确 认 书 、“金 牛 东 苑 ”房 屋 回 购 协 议 书 。委 托 代 理 人 代 签 的 ,应 提 交 法 定 代 表 人 亲 笔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授权 委 托 书 。拍 卖 成 交 确 认 书 、“金 牛 东 苑 ”房 屋 回 购 协 议 书 对 拍 卖 人 、“收 储 中 心 ”和 竞 得 人 具有 法 律 效 力 ,拍 卖 人 改 变 拍 卖 结 果 的 ,或 者 竞 得 人 发 生 放 弃 竞 得 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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