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甲食品厂以生产土豆片、锅巴等小食品为主,为了宣传自己的商品,甲厂决定提出“香脆”商标注册申请,使用商品为土豆片、锅巴。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以下各题:(1)该商标注册申请能否被核准?为什么?(2)如果甲厂要想让该商标获得注册,应该怎么办?(3)如果商标局驳回该注册申请,甲厂不服,应在何时向谁提出复审请求?(4)如果复审被驳回,甲厂能否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什么?2、阳春县 A 林场属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于 2002 年 4 月向中国商标局申请为其生产加工的茶叶注册“阳春”商标。4 月 10日,商标局审查后认为“阳春”系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而驳回申请,4 月 14 日该林场收到驳回通知书。而阳春县
2、 B 林场一直使用“阳春”作为其生产茶叶的商标,但该商标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1)如果 A 林场对商标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应在什么时间前向哪个机构申请复审?(2)商标局驳回申请的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3)如果经过复审维持初审决定,A 林场仍然不服,怎么办?(4)如果复审结果改变了初审决定,予以初步审定并最后批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那么 B 林场能否继续使用其已经使用的未注册的“阳春”商标?3、2002 年 8 月,某制药厂研制出两种兽用消炎药,分别以“万能”和“百清”为商标,制药厂对后者进行了商标注册。2004 年 4 月制药厂与某药品公司签订了“万能”和“百清”两份
3、商标转让合同。2004 年 5 月,药品公司依照两份商标转让合同的约定,付清了商标转让费,并开始使用“万能”和“百清”商标。(1) “万能”和“百清”能否作为消炎药商标名称?为什么?(2)关于“百清”商标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4、北京 A 服装厂向中国商标局申请了“名媛”牌服装注册商标,并于 2001 年 5 月 1 日获得核准注册。武汉 B 服装厂想通过使用北京 A 服装厂的“名媛”牌商标,销售自己生产的服装。2005年 5 月 1 日,北京 A 服装厂与武汉 B 服装厂签订了“名媛”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合同。(1)双方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多少年?为什么?(2)双方签订
4、合同后,北京 A 服装厂应承担哪些法定责任?武汉 B 服装厂应承担哪些法定责任?5、A 家具厂在沙发、办公桌等产品上申请注册的“美洁”商标,已被核准注册。现 B 公司未经 A 家具厂同意就在自己生产的书柜上使用“美洁”商标。(1)B 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2)A 公司可以得到什么样的民事救济?6、甲公司于 1996 年 4 月 1 日申请“星光”为其家具上的注册商标并获得批准,截止到 2006 年 9 月 30 日,尚未申请续展。但由于其家具销路不错,所以甲公司又于 2006 年 10 月 10 日申请续展。(1)是否能够获得批准?为什么?(2)如果不续展,则甲公司能否继续使用该商标?
5、(3)商标局应当如何处理未申请续展的商标?7、北京某酒厂是“华灯”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该商标使用在白酒商品上。河北某酒厂亦在白酒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华表”牌,且其酒瓶包装使用与“华灯”注册商标图样相似的装潢,北京某仓储运输公司帮助河北某酒厂运输、存储“华表”牌白酒并在北京某商场销售。北京某酒厂曾发函给河北某酒厂、北京某仓储运输公司及北京某商场,要求停止侵权,但这三家单位均为理睬。现北京某酒厂诉河北某酒厂、北京某仓储公司及北京某商场侵犯其“华灯”商标权。(1) “华表”与“华灯” ,是否构成商标近似?为什么?(2)河北某酒厂的商品装潢是否侵犯了“华灯”商标权?(3)北京某仓储运输公司是否应承担
6、商标侵权责任?(4)北京某商场是否应承担商标侵权责任?8、某印刷厂为津津食品厂印刷“津津”米醋商标,印刷完后,该印刷厂并未按照规定将废次商标标识销毁,而是将其卖给个体户陈某,获利七千余元。津津食品厂发现市场上出现大量假冒“津津”牌米醋后,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应情况,要求处理。问:工商管理局应该如何处理?9、某针织厂于 1990 年 5 月 1 日就其生产销售的彩条毛巾开始使用“月季花”图形注册商标。同年 6 月 15 日,某服装厂就其生产销售的女式衬衣使用“月季花”图形商标。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某服装厂侵犯某针织厂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责令某服装厂立即停止使用“月季花”图形商标并处以罚款。问: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是否正确?10、甲厂自 2000 年起在其生产的衬衫上使用“飞天”商标;2001 年,乙服装厂也开始使用“飞天”商标。2003 年 5 月,乙厂的“飞天”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其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服装等。2004 年 1 月乙厂发现甲厂在衬衫上使用“飞天”商标,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此甲乙双方发生纠纷。问:(1)甲、乙两个厂谁构成侵权?为什么?(2)侵权行为始于何时?请说明理由。(3)侵权方能否继续使用“飞天”商标?请提出可行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