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书 3 篇篇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书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书申请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申请人:# ,男,#出生,汉族,住#。 请求事项:请求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向法庭 2007 年 12 月31 日和 2008 年 11 月 14 日作出的工程决算书的实际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事实及理由:被申请人#向法庭 200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08 年 11 月 14日作出的工程决算书,作为其结算依据。但此两份工程决算书是答辩人方向建设单位#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及建设单位#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工程决算报告。该报告并没有完全被#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及建设
2、单位#投资有限公司采用,更没有按此报告向答辩人结算和支付工程款。为此,答辩人于 2008 年底起诉了#工程有限公司及#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该案经武汉市#区人民法院一审后,#工程有限公司不服上诉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正在二审审理期间。特别是,本案在武汉市#区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因为#工程有限公司不同意按答辩人提交的决算报告进行结算,为此,答辩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有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司法鉴定,而司法鉴定结果是在答辩人的报告的基础上,作了审减工程造价。因此,答辩人的决算 1并不是最终的结算依据。因此,为了确定真实的工程造价,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另行委托鉴定机构对本案中工程决算造价进行司法鉴定。此致
3、武汉市#区人民法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 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2 申请人:篇二:产品鉴定申请书 3 篇产品鉴定申请书一:产品质量司法鉴定申请书申请人: a 市智能仪表工业有限公司地址:a 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 路号。法定代表人:何职务:董事长委托代理人: 赵彦儒,陕西索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其鸾,陕西索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请求事项:请求法院委托相关机构就下列事项作出鉴定:2007 年 3 月14 日,b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家属院发生爆炸事故中,编号为的燃气表质量是否合格。鉴定目的:确定涉案事故房间内的液化气浓度过大,究竟是编号为的燃气表质量不合格漏气造成的,还是人为操作失误造成的,管道漏气造
4、成的,还是煤气灶没有关好漏气造成的,以及涉案事故房间内另一液化气罐漏气或对其操作失误造成的。事实与理由:宋诉b 市燃气有限公司、a 市智能仪表工业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已经立案受理。b 市公安局分局 2007 年 7 月 28 日作出事故调查结果报告,认为燃气表左恻壁一内径为 2.2 公分工艺孔漏气遇电火花是引发爆炸事故的原因。申请人认为,虽然此次事故的原因是燃气泄露遇电火花而引爆的,但是燃气泄露有多种可能的原因,如用气后未拧紧,或者燃气管道泄露,事故现场另一液化气罐漏气等等。b 市公安局分局调查结论认为:燃气表左侧壁内径为 2.2 公分工艺孔漏气遇电火花而引发的爆炸事故。显然
5、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因为正常使用管道压力应该小于 10kpa。而此工艺孔是 400 kpa 过盈配合压进去的,浙江省燃气具有限公司在 100kpa 条件下检查了密封性,合格不漏气;而且事故发生时,工艺孔的堵头已经飞出找不到。应该是爆炸将堵头打飞的,而不是堵头漏气。b 市公安局分局是从刑事侦查的角度对此事故进行调查,作出的结论,意在排除人为作案的可能,且公安分局并无对燃气表具产品进行质量鉴定的资质和检测手段,该事故调查结果报告不应当作为民事诉讼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为了查清案件事实,申请人要求对涉案燃气表具进行质量鉴定,请求b 市区人民法院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鉴
6、定机构进行鉴定。此致b 市区人民法院申请人: a 市智能仪表工业有限公司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产品鉴定申请书二:产品质量鉴定申请书(585 字)申请人:建湖县中盛石化阀门厂法定代表人:朱咸虎,厂长地址:建湖县建阳兴荡路 58 号申请鉴定的事项与要求:被上诉人泰州市东升工业设备制造厂出售给申请人的kgps1200/2.0/1s 中频炉频繁出现的“死炉”现象是操作不当引起,还是因内在质量瑕疵或设计缺陷引起。事实和理由:2006 年 12 月 26 日,申请人与被上诉人泰州市东升工业设备制造厂签订购销合同一份,约定:被上诉人向申请人出售型号为kgps1200/2.0/1sk 中频炉一台,价格 17 万元
7、;由被上诉人负责安装调试,提供产品基础图;质量与技术标准为 jb/t4280-93、jb/t8669-1997,主电路保修 1 年,二次回路三年质保。合同对其他事项亦作了约定。申请人在使用该炉后,发现经常出现“死炉” 、电容及晶闸管烧毁等内在故障。被上诉人应申请人的要求,于 2007 年 6 月份到 9 月份之间曾多次派人进行维修,但始终未能使该炉正常运作。2007 年 10 月份以后,被上诉人开始拒绝维修,甚至连申请人的电话也不接,导致上诉人无法继续使用该炉从事生产经营。上诉人为此提起了诉讼。现因被上诉人不承认出售的中频炉存在内在质量瑕疵,并认为“死炉”是上诉人操作不当造成的。为此,申请人特
8、具申请书,恳请贵院依法对诉争中频感应炉“死炉”现象的形成原因委托司法鉴定。此致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中盛石化阀门厂特别授权代理人:路秀律师二 00 八年九月十日产品鉴定申请书三:新产品鉴定申请报告(650 字) 番茄红素奶酪研发生产项目于 20xx 年开始实施,经过 2年建设实施,目前已实现项目实施期共完成产量 110 吨,新增销售收入 20xx.8 万元,新增利润 182.9 万元,新增税收 345.6 万元。20xx 年奶酪总产 330 吨,项目期番茄红素奶酪 110 吨,达到总产1/3 的目标;原味奶酪出厂价 9 万元/吨,番茄红素奶酪 18.48 万元/吨,实现同等产量销售收入提高
9、105.3%。实现了番茄红素奶酪进入内地市场的目标,形成以番茄红素奶酪为代表的“瑞缘”牌奶酪 4 个品种系列产品。 20xx 年产品先后在北京、上海等大型展会上获得金奖,并获得新疆名牌产品称号,取得了 3 项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先后进入内蒙、沈阳、杭州等地,实现了项目预期目标。20xx 年黑龙江省科技信息中心查新报告确认:在国内益生菌直投式发酵剂研究领域内,预期成果通过工艺方法创新达到产品创新。在国内奶疙瘩研究领域内,预期成果属方法创新和技术方案创新。20xx 年新疆国际信息检索咨询中心奶酪奶油开发生产查新报告证实:国内及新疆地区有关奶疙瘩及奶酪研制已见文献报道,但与该项目生产工艺完全相同的产品
10、研制未见文献报道。在 20xx 年国家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疆)对瑞缘牌番茄红素奶酪和原味奶酪的检测中,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新疆乳品质量检测中心进行的中脂特硬质干酪“瑞缘奶疙瘩”营养成分测定和新疆医科大学科研开发处进行的硬质奶酪对骨质疏松防护作用的实验研究 ,确认了瑞缘牌奶酪的营养和保健作用。现申请新产品鉴定。新疆瑞源乳业有限公司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篇三:工程造价鉴定复议申请书工程造价鉴定复议申请书申请人:李代理人:王申请事项:一、申请核实涉案工程的工程量,要求对遗漏部分予以增加。二、钢材价格计算基数有误,要求改正。三、要求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四、双方对化粪池约定了固定总价,
11、无需鉴定。事实及理由:一、2010 年 8 月 19 日,鉴定机构第二次组织双方参加现场勘察,但原、被告未就双方提出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未在现场勘察记录上签字认可。2010 年 11 月 18 日,鉴定机构组织原告、被告再次进行质证,原告、被告分别在 2010 年 8 月 19 日的现场勘查记录、钢筋施工简图及对方的质证意见上签字认可。2010 年 11 月 24 日,鉴定机构依据现场勘查记录、钢筋施工简图及李建的质证意见出具了鉴定报告。该报告只考虑了被告的质证意见而未考虑原告李英杰的质证意见,遗漏了附表中的工程量,损害了原告李英杰的利益,因此申请人要求鉴定机构对遗漏的工程量予以增加【 见附表
12、】 。二、申请人以市场价(有正规发票)购入钢筋、水泥、砖等,但鉴定机构却以低于实际购入价装入预算,仅水泥一项材料单价就少算了 1400 元,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因此,申请人要求按市场价调整,否则不能反映市场价格。三、该鉴定报告未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既没有定额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 鉴定机构只能从技术的角度测定建造该工程的市场价格,而不问由谁来建造。无论谁来建造该工程,所投入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都是一样的市场价,而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的计算费率仅是依据工程的类别來计取,并不考虑承建者是企业还是个人或者有无资质。 (依据是 2001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 。如果不支持申请人应该取得
13、的利润,将该部分利润留给本案被告,不但没有法律依据,也违反公平原则。因为基于同样一份无效合同,一方遭受重大损失,而另一方当事人被告却获得了很大的利益。被告因该无效合同获得的利益比有效合同还要多,并且多出来的利益是原告李英杰遭受的损失。我国实行的是价内税,因此工程价款中应含有税金。关于开发票问题,我们可以让税务局代开,这是可行的。本案合同应为有效合同。理由如下:本案工程不适用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调整,应适用国务院第 116 号令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规范,且申请人李英杰属于建筑施工个体工匠,应受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规范。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承担村
14、庄、集镇规划区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并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个体工匠,除承担房屋修缮外,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审批手续。 ”建设部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颁布了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要求建筑工匠依此办理资质证书。但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建设部于 2004 年 6 月 29 日废止了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该办法废止后建筑工匠即施工人无法办理村镇建筑工匠资格证书 ,也就是说由于政府主管部门管理缺位导致施工人无法取得资质。因此,申请人认为本案合同为有效。 综上,无论本合同有效还是无效,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都应计取。四、双方对化粪池约定了固定总价,无需鉴定。申请人要求按 45000 元计入工程价格。 综上,申请人请求支持上述申请事项。申请人: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