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的履行,目录,一、合同履行的概念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三、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合同的履行 四、合同履行的抗辩权,一、合同履行的概念,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正确地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完全的实现。合同的履行包括以下三层含义: (一)完全正确履行 (二)合同的履行是债务人的义务 (三)债权人协助履行的义务,二、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是指导合同履行并适用与合同履行整个过程的基本准则。 根据中国合同立法及司法实践,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即适
2、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三、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合同的履行,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条款不明确时履行的一般规定,合同不成立:合同的标的、数量未约定或者 约定不明确的。 合同成立:当事人约定了合同的标的、数量。,四、合同履行的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 2、不安抗辩权 3、先履行抗辩权 4、终止履行合同 5、三种抗辩权的区别,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付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的条件下,一方当事人在对
3、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具有拒绝履己方义务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4个:双方至债务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发生 须双方互付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须相对人有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行为 应以合同具备能履行的客观条件为准。,案例分析:,甲向乙购买10000斤大米,约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某日,乙交付8000斤大米给甲,提出先交8000斤,另2000斤大米10天后再交,甲表示同意。但乙同时要求甲在当天付清10000斤大米的价款,对此,甲有不同意见。则甲( )。 A.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对10000斤大米的价款分文不付 B.必须付清8000斤大米的价款,对另外2000斤大米的价款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不予支
4、付 C.可主张不安抗辩权,对乙不予付款或部分付款 D.必须立即付清10000斤大米的价款,B 【解析】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其成立条件是:(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给付的危险。(3)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如果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案例分析,甲公司与乙公司签
5、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派人调查乙公司的偿债能力,有确切材料证明乙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暂时不向乙公司交货。甲公司的行为是( )。 A.违约行为 B.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行使先诉抗辩权 D.行使不安抗辩权 【答案】D,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 其成立要件是:(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两个债务之间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
6、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时尚未履行的状态。,终止履行合同:,是指双方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合同尚未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时,因法定事由暂时停止履行自己承担的合同义务。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中止履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三种抗辩权的区别,按照双务合同对抗全发生的时间划分:负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不安抗辩权,负同事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同事履行抗辩权,负后履行义务的当时恩有先履行抗辩权。三者最根本的区别是合同义务是否同时或分先后,或者其所针对的义务人是先还是后。,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