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甲方: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森林公园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乙方:为建设重庆市玉峰山森林公园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甲方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织编制工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对以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乙方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及本批次项目申报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二、乙方根据本项目申报的要求,应认真、积极组织实施编制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的工作(暂定 2011 年 10 月 10 日之前) ,并向甲方提交六份编制文件(含电子版本) 。三、甲方配合乙方进行本项目的编制工作,提供项目相关的基础资料,如总规、详规、给排水专业规划、环评等。四、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合同费用: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费用为人民币伍万元。支付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交可研报告后 3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伍万元。五、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需诚信守约,若一方违约,还需赔偿另一方相应损失。六、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盖章有效。甲方: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森林公园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代表:日期:2011 年 9 月 16 日 乙方:代表:开户行:帐号:日期:2011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