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 义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 建 设 经 营 转 让 , 是 指 政 府 通 过契 约 授 予 私 营 企 业 ( 包 括 外 国 企 业 ) 以 一 定 期 限 的 特 许 专 营 权 , 许 可 其 融 资建 设 和 经 营 特 定 的 公 用 基 础 设 施 , 并 准 许 其 通 过 向 用 户 收 取 费 用 或 出 售 产 品以 清 偿 贷 款 , 回 收 投 资 并 赚 取 利 润 ; 特 许 权 期 限 届 满 时 , 该 基 础 设 施 无 偿 移交 给 政 府 。 解 释在 国 际 融 资 领 域 BOT 不 仅 仅 包 含 了 建 设 、 运
2、 营 和 移 交 的 过 程 , 更 主 要 的是 项 目 融 资 的 一 种 方 式 , 具 有 有 限 追 索 的 特 性 。 所 谓 项 目 融 资 是 指 以 项 目本 身 信 用 为 基 础 的 融 资 , 项 目 融 资 是 与 企 业 融 资 相 对 应 的 。 通 过 项 目 融 资 方式 融 资 时 , 银 行 只 能 依 靠 项 目 资 产 或 项 目 的 收 入 回 收 贷 款 本 金 和 利 息 。 在 这种 融 资 方 式 中 , 银 行 承 担 的 风 险 较 企 业 融 资 大 得 多 , 如 果 项 目 失 败 了 银 行 可能 无 法 收 回 贷 款 本 息
3、, 因 此 项 目 结 构 往 往 比 较 复 杂 。 为 了 实 现 这 种 复 杂 的 结构 , 需 要 做 大 量 前 期 工 作 , 前 期 费 用 较 高 。 上 述 所 说 的 只 能 依 靠 项 目 资 产 或项 目 收 入 回 收 本 金 和 利 息 就 是 无 追 索 权 的 概 念 。 在 实 际 BOT 项 目 运 作 过 程中 , 政 府 或 项 目 公 司 的 股 东 都 或 多 或 少 地 为 项 目 提 供 一 定 程 度 的 支 持 , 银 行对 政 府 或 项 目 公 司 股 东 的 追 索 只 限 于 这 种 支 持 的 程 度 , 而 不 能 无 限 的
4、追 索 ,因 此 项 目 融 资 经 常 是 有 限 追 索 权 的 融 资 。 由 于 BOT 项 目 具 有 有 限 追 索 的 特性 , BOT 项 目 的 债 务 不 计 入 项 目 公 司 股 东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 这 样 项 目 公 司 股 东可 以 为 更 多 项 目 筹 集 建 设 资 金 , 所 以 受 到 了 股 本 投 标 人 的 欢 迎 而 被 广 泛 应 用 。历 史BOT 这 种 投 资 与 建 设 方 式 被 一 些 发 展 中 国 家 用 来 进 行 其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并取 得 了 一 定 的 成 功 , 引 起 了 世 界 范 围 广 泛
5、的 青 睐 , 被 当 成 一 种 新 型 的 投 资 方式 进 行 宣 传 , 然 而 BOT 远 非 一 种 新 生 事 物 , 它 自 出 现 至 今 已 有 至 少 300 年的 历 史 。 17 世 纪 英 国 的 领 港 公 会 负 责 管 理 海 上 事 务 , 包 括 建 设 和 经 营 灯 塔 ,并 拥 有 建 造 灯 塔 和 向 船 只 收 费 的 特 权 。 但 是 据 罗 纳 德 科 斯 ( R. Coase)的 调 查 , 从 1610 年 到 1675 年 的 65 年 当 中 , 领 港 公 会 连 一 个 灯 塔 也 未 建 成 。而 同 期 私 人 建 成 的
6、 灯 塔 至 少 有 十 座 。 这 种 私 人 建 造 灯 塔 的 投 资 方 式 与 现 在 所谓 BOT 如 出 一 辙 。 即 : 私 人 首 先 向 政 府 提 出 准 许 建 造 和 经 营 灯 塔 的 申 请 , 申请 中 必 须 包 括 许 多 船 主 的 签 名 以 证 明 将 要 建 造 的 灯 塔 对 他 们 有 利 并 且 表 示 愿意 支 付 过 路 费 ; 在 申 请 获 得 政 府 的 批 准 以 后 , 私 人 向 政 府 租 用 建 造 灯 塔 必 须占 用 的 土 地 , 在 特 许 期 内 管 理 灯 塔 并 向 过 往 船 只 收 取 过 路 费 ; 特
7、 权 期 满 以 后由 政 府 将 灯 塔 收 回 并 交 给 领 港 公 会 管 理 和 继 续 收 费 。 到 1820 年 , 在 全 部46 座 灯 塔 中 , 有 34 座 是 私 人 投 资 建 造 的 。 可 见 BOT 模 式 在 投 资 效 率 上 远 高于 行 政 部 门 。 同 许 多 其 他 的 创 新 具 有 共 同 的 命 运 , BOT 在 其 诞 生 以 后 经 历了 一 段 默 默 无 闻 的 时 期 。 而 这 段 默 默 无 闻 的 时 期 对 BOT 来 讲 是 如 此 之 长 以致 于 人 们 几 乎 忘 记 了 它 的 早 期 表 现 。 直 到 上
8、 世 纪 80 年 代 , 由 于 经 济 发 展 的需 要 而 将 BOT 捧 到 经 济 舞 台 上 时 , 许 多 人 将 它 当 成 了 新 生 事 物 。 特 征1 私 营 企 业 基 于 许 可 取 得 通 常 由 政 府 部 门 承 担 的 建 设 和 经 营 特 定 基 础设 施 的 专 营 权 ( 由 招 标 方 式 进 行 ) ; 2 由 获 专 营 权 的 私 营 企 业 在 特 许 权 期 限 内 负 责 项 目 的 建 设 、 经 营 、 管理 , 并 用 取 得 的 收 益 偿 还 贷 款 ; 3 特 许 权 期 限 届 满 时 , 项 目 公 司 须 无 偿 将
9、该 基 础 设 施 移 交 给 政 府 。演 变1 BOO( buildownoperate) 即 : 建 设 拥 有 经 营 。 项 目 一 旦 建 成 , 项 目 公 司 对 其 拥 有 所 有 权 , 当 地 政 府 只 是 购 买 项 目 服 务 。2 BOOT( buildownoperatetransfer) 即 : 建 设 拥 有 经 营转 让 。 项 目 公 司 对 所 建 项 目 设 施 拥 有 所 有 权 并 负 责 经 营 , 经 过 一 定 期 限 后 , 再将 该 项 目 移 交 给 政 府 。 3 BLT( buildleasetransfer) 即 : 建 设 租
10、 赁 转 让 。 项 目 完 工 后 一 定 期 限 内 出 租 给 第 三 者 , 以 租 赁 分 期 付 款 方 式 收 回 工 程 投资 和 运 营 收 益 , 以 后 再 行 将 所 有 权 转 让 给 政 府 。 4 BTO( buildtransferoperate) 即 : 建 设 转 让 经 营 。 项 目 的 公 共 性 很 强 , 不 宜 让 私 营 企 业 在 运 营 期 间 享 有 所 有 权 , 须 在 项 目完 工 后 转 让 所 有 权 , 其 后 再 由 项 目 公 司 进 行 维 护 经 营 。 5 ROT( 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
11、er) 即 : 修 复 经 营 转 让 项 目 在 使 用 后 , 发 现 损 毁 , 项 目 设 施 的 所 有 人 进 行 修 复 恢 复 整 顿 经 营 转 让 。 6 DBFO( 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 即 : 设 计 建 设 融资 经 营 。 7 BT(build-transfer)即 : 建 设 转 让 8 BOOST(buildownoperatesubsidytransfer)即 : 建 设 拥有 经 营 补 贴 转 让 9 ROMT(rehabilitateoperatemaintaintransfer)即 : 修 复 经 营 维 修 转 让 1
12、0 ROO(rehabilitateownoperate)即 : 修 复 拥 有 经 营 项 目 当 事 人1 政 府 : 东 道 国 政 府 通 过 特 许 协 议 的 方 式 将 特 许 权 授 予 私 营 企 业 。 2 项 目 公 司 : 是 一 个 独 立 的 法 律 实 体 , 是 东 道 国 的 法 人 。 3 其 他 参 加 人 1) 建 设 公 司 ; 2) 营 运 商 ; 3) 贷 款 人 ; 4) 招 标 代 理 ; 5) 施 工 单 位 。 BOT 与 BOO 的 比 较1、 相 同 点 BOT 和 BOO 模 式 最 重 要 的 相 同 之 处 在 于 , 它 们 都
13、 是 利 用 私 人 投 资 承 担 公共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 在 这 两 种 融 资 模 式 中 , 私 人 投 资 者 根 据 东 道 国 政 府 或 政 府机 构 授 予 的 特 许 协 议 或 许 可 证 , 以 自 己 的 名 义 从 事 授 权 项 目 的 设 计 、 融 资 、建 设 及 经 营 。 在 特 许 期 , 项 目 公 司 拥 有 项 目 的 占 有 权 、 收 益 权 以 及 为 特 许 项目 进 行 投 融 资 、 工 程 设 计 、 施 工 建 设 、 设 备 采 购 、 运 营 管 理 和 合 理 收 费 等 的权 利 , 并 承 担 对 项 目 设
14、施 进 行 维 修 、 保 养 的 义 务 。 在 中 国 , 为 保 证 特 许 权 项目 的 顺 利 实 施 , 在 特 许 期 内 , 如 因 中 国 政 府 政 策 调 整 因 素 影 响 , 使 项 目 公 司受 到 重 大 损 失 的 , 允 许 项 目 公 司 合 理 提 高 经 营 收 费 或 延 长 项 目 公 司 特 许 期 ;对 于 项 目 公 司 偿 还 贷 款 本 金 、 利 息 或 红 利 所 需 要 的 外 汇 , 国 家 保 证 兑 换 和 外汇 出 境 。 但 是 , 项 目 公 司 也 要 承 担 投 融 资 以 及 建 设 、 采 购 设 备 、 维 护
15、等 方 面的 风 险 , 政 府 不 提 供 固 定 投 资 回 报 率 的 保 证 , 国 内 金 融 机 构 和 非 金 融 机 构 也不 为 其 融 资 提 供 担 保 。 2、 不 同 点 BOT 与 BOO 模 式 最 大 的 不 同 之 处 在 于 , 在 BOT 项 目 中 , 项 目 公 司 在 特 许期 结 束 后 必 须 将 项 目 设 施 交 还 给 政 府 ; 而 在 BOO 项 目 中 , 项 目 公 司 有 权 不受 任 何 时 间 限 制 地 拥 有 并 经 营 项 目 设 施 。 从 BOT 的 字 面 含 义 , 也 可 以 推 断出 基 础 设 施 国 家
16、独 有 的 含 义 : 作 为 私 人 投 资 者 在 经 济 利 益 驱 动 下 , 本 着 高 风险 、 高 回 报 的 原 则 , 投 资 于 基 础 设 施 的 开 发 建 设 。 为 收 回 投 资 并 获 得 投 资 回报 , 私 人 投 资 者 被 授 权 在 项 目 建 成 后 的 一 定 期 限 内 对 项 目 享 有 经 营 权 , 并 获得 经 营 收 入 。 期 限 届 满 后 , 将 项 目 设 施 经 营 权 无 偿 移 交 给 政 府 。 由 此 可 见 ,项 目 设 施 最 终 经 营 权 仍 然 掌 握 在 国 家 手 中 , 而 且 在 BOT 项 目 整
17、个 运 作 过 程中 , 私 人 投 资 者 自 始 至 终 都 没 有 对 项 目 的 所 有 权 。 说 到 底 , BOT 模 式 不 过是 政 府 利 用 私 人 投 资 者 在 一 定 期 限 内 对 项 目 设 施 拥 有 经 营 权 , 但 该 基 础 设 施的 本 质 属 性 没 有 任 何 改 变 。 换 句 话 说 , 运 用 BOT 方 式 , 项 目 发 起 者 可 拥 有一 段 确 定 的 时 间 以 获 得 实 际 的 收 入 来 弥 补 其 投 资 , 之 后 , 项 目 交 还 给 政 府 。而 BOO 方 式 , 项 目 的 所 有 权 不 再 交 还 给 政
18、 府 。 BOT 与 BOOT 的 比 较BOOT 与 BOT 的 区 别 有 二 : 一 是 所 有 权 的 区 别 。 BOT 方 式 , 项 目 建 成 后 ,私 人 只 拥 有 所 建 成 项 目 的 经 营 权 ; 而 BOOT 方 式 , 在 项 目 建 成 后 , 在 规 定 的期 限 内 , 私 人 既 有 经 营 权 , 也 有 所 有 权 。 二 是 时 间 上 的 差 别 。 采 取 BOT 方式 , 从 项 目 建 成 到 移 交 给 政 府 这 一 段 时 间 一 般 比 采 取 BOOT 方 式 短 一 些 。 每一 种 BOT 形 式 及 其 变 形 , 都 体
19、现 了 对 于 基 础 设 施 部 分 政 府 所 愿 意 提 供 的 私 有化 程 度 。 BOT 意 味 着 一 种 很 低 的 私 有 化 程 度 , 因 为 项 目 设 施 的 所 有 权 并 不 转移 给 私 人 。 BOOT 代 表 了 一 种 居 中 的 私 有 化 程 度 , 因 为 设 施 的 所 有 权 在 一 定 有限 的 时 间 内 转 给 私 人 。 最 后 , 就 项 目 设 施 没 有 任 何 时 间 限 制 地 被 私 有 化 并 转移 给 私 人 而 言 , BOO 代 表 的 是 一 种 最 高 级 别 的 私 有 化 。 换 句 话 说 , 一 国 政 府
20、所 采 纳 的 建 设 基 础 设 施 的 不 同 模 式 , 反 映 出 其 所 愿 意 接 受 的 使 某 一 行 业 私 有化 的 不 同 程 度 。 由 于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通 常 直 接 对 社 会 产 生 影 响 , 并 且 要 使 用 到公 共 资 源 , 诸 如 土 地 、 公 路 、 铁 路 、 管 道 、 广 播 电 视 网 等 等 。 因 此 , 基 础 设施 的 私 有 化 是 一 个 特 别 重 要 的 问 题 。 对 于 运 输 项 目 ( 如 收 费 公 路 、 收 费 桥 梁 、铁 路 等 ) 都 是 采 用 BOT 方 式 , 因 为 政 府 通 常
21、不 愿 将 运 输 网 的 私 有 权 转 交 给 私人 。 在 动 力 生 产 项 目 方 面 , 通 常 会 采 用 BOT、 BOOT 或 BOO 方 式 。 一 些 国 家很 重 视 发 电 , 因 此 只 会 和 私 人 签 署 BOT 或 是 BOOT 特 许 协 议 。 而 在 电 力 资 源 充 足 的 国 家 ( 如 阿 根 廷 ) ,其 政 府 并 不 如 此 重 视 发 电 项 目 , 一 般 会 签 署 一 些 BOO 许 可 证 或 特 许 协 议 。最 后 , 对 于 电 力 的 分 配 和 输 送 , 天 然 气 以 及 石 油 来 说 , 这 类 行 业 通 常
22、 被 认 为是 关 系 到 一 个 国 家 的 国 计 民 生 , 因 此 建 设 这 类 设 施 一 般 都 采 用 BOT 或 BOOT方 式 。 英 法 海 峡 隧 道英 国 的 很 多 铁 路 项 目 , 香 港 东 区 海 底 隧 道 等 都 是 采 用 这 类 融 资 模 式 建成 的 。 其 中 , 最 有 名 的 BOOT 项 目 就 是 英 法 海 峡 隧 道 口 英 法 海 峡 隧 道 包 括 2 条 7.3 m 直 径 的 铁 路 隧 道 和 1 条 4.5 m 直 径 的 服 务 隧 道 , 长 5O km 项 目 公 司 Eurotunnel 由 英 国 的 海 峡
23、隧 道 集 团 、 英 国 银 行 财 团 、 英 国 承 包 商以 及 法 国 的 France - Manehe 公 司 、 法 国 银 行 财 团 、 法 国 承 包 商 等 十 个 单位 组 成 。 特 许 权 协 议 于 1987 年 签 订 , 该 项 目 于 1993 年 建 成 。 政 府 授 予 Eurotunnel 公 司 55 年 的 特 许 期 (1987 - 2042,含 建 设 期 7 年 ) 建 设 、拥 有 并 经 营 隧 道 , 55 年 之 后 隧 道 由 政 府 收 回 。 项 目 总 投 资 103 亿 美 元 。 在 特 许 权 协 议 中 , 政 府
24、 对 项 目 公 司 提 出 了 3 项 要 求 : (1) 政 府 不 对 贷 款 作 担 保 ; (2) 本 项 目 由 私 人 投 资 , 用 项 目 建 成 后 的 收 入 来 支 付 项 目 公 司 的 费 用 和债 务 ; (3) 项 目 公 司 必 须 持 有 20% 的 股 票 。 项 目 资 金 来 源 依 靠 股 票 和 贷 款 筹集 。 其 中 , 股 票 20 亿 美 元 , 由 银 行 和 承 包 商 持 有 2.80 亿 美 元 , 由 私 有机 构 持 有 3.70 亿 美 元 , 由 公 共 投 资 者 持 有 13.50 亿 美 元 。 在 1986 - 19
25、89 年 间 分 4 次 发 行 。 贷 款 为 83 亿 美 元 , 由 209 家 国 际 商 业 银 行 提 供 ,其 中 用 于 主 要 设 施 68 亿 美 元 , 用 于 备 用 设 施 15 亿 美 元 。 政 府 允 许 项 目 公 司 自 由 确 定 通 行 费 , 其 收 入 的 一 半 是 通 过 与 国 家 铁 路 部门 签 订 的 铁 路 协 议 产 生 的 , 用 隧 道 把 伦 敦 与 欧 洲 的 高 速 铁 路 网 相 连 接 ;其 他 收 入 来 自 通 过 隧 道 运 载 商 业 机 动 车 辆 的 高 速 火 车 收 费 。 政 府 保 证 , 不 允许
26、在 30 年 内 建 设 第 二 个 跨 越 海 峡 的 连 接 通 道 。 项 目 公 司 承 担 隧 道 建 设 的 全 部 风 险 , 并 且 为 造 价 超 支 设 置 了 18 亿 美元 的 备 用 金 。 在 岸 上 施 工 的 部 分 , 工 程 量 按 一 个 固 定 价 格 合 同 。 隧 道 则 以 目标 费 用 为 基 础 。 项 目 公 司 按 实 际 费 用 加 上 目 标 价 值 12.36% 的 固 定 费 向 承包 商 支 付 ,该 费 用 估 计 为 2.5 亿 美 元 。 如 果 隧 道 在 目 标 价 格 以 下 建 成 , 承 包商 将 得 到 所 节
27、约 资 金 的 一 半 ; 如 果 实 际 费 用 或 进 度 超 过 目 标 值 , 承 包 商 将支 付 一 项 特 定 数 量 的 损 失 费 用 给 项 目 公 司 。 另 外 , 由 于 不 可 预 见 的 地 质 条 件或 通 货 膨 胀 , 合 同 要 服 从 于 价 格 调 整 。 中 国 第 一 个 国 家 正 式 批 准 的 BOT 试 点 项 目一 一 广 西 来 宾 电 厂 20 世 纪 末 的 十 年 , 亚 洲 地 区 每 年 的 基 建 项 目 标 底 高 达 1300 亿 美 元 。许 多 发 展 中 国 家 纷 纷 引 进 BOT 方 式 进 行 基 础 建
28、设 , 如 泰 国 的 曼 谷 二 期 高 速公 路 , 巴 基 斯 坦 的 Hah River 电 厂 等 等 。 BOT 方 式 在 中 国 出 现 已 有 十 年 有余 , 1984 年 香 港 合 和 实 业 公 司 和 中 国 发 展 投 资 公 司 等 作 为 承 包 商 和 广 东 省政 府 合 作 在 深 圳 投 资 建 设 了 沙 角 B 电 厂 项 目 , 是 中 国 首 家 BOT 基 础 项 目 。但 在 具 体 做 法 上 并 不 规 范 。 1995 年 广 西 来 宾 电 厂 二 期 工 程 是 中 国 引 进 BOT 方 式 的 一 个 里 程 碑 为 中 国
29、利 用 BOT 方 式 提 供 了 宝 贵 的 经 验 。 此 外 ,BOT 方 式 还 在 北 京 京 通 高 速 公 路 、 上 海 黄 浦 延 安 东 路 隧 道 复 线 等 许 多 项 目 上得 以 运 用 。 广 西 来 宾 电 厂 B 位 于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的 来 宾 县 。 装 机 规 模 为 72 万千 瓦 , 安 装 两 台 36 万 千 瓦 的 进 口 燃 煤 机 组 。 该 项 目 总 投 资 为 6.16 亿 美元 , 其 中 总 投 资 的 25% 即 1.54 亿 美 元 为 股 东 投 资 , 两 个 发 起 人 按 照 60:40 的 比 例 向
30、项 目 公 司 出 资 , 具 体 出 资 比 例 为 法 国 电 力 国 际 占 60%,通用 电 气 阿 尔 斯 通 公 司 占 40%,出 资 额 作 为 项 目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 其 余 的 75% 通 过 有 限 追 索 的 项 目 融 资 方 式 筹 措 。 中 国 各 级 政 府 、 金 融 机 构 和 非 金融 机 构 不 为 该 项 目 融 资 提 供 任 何 形 式 的 担 保 。 项 目 融 资 贷 款 由 法 国 东 方 汇 理银 行 、 英 国 汇 丰 投 资 银 行 及 英 国 巴 克 莱 银 行 组 成 的 银 团 联 合 承 销 , 贷 款 中 3
31、.12 亿 美 元 由 法 国 出 口 信 贷 机 构 一 一 法 国 对 外 贸 易 保 险 公 司 提 供 出 口 信 贷保 险 。 项 目 特 许 期 为 18 年 , 其 中 建 设 期 为 2 年 9 个 月 , 运 营 期 15 年 3 个 月 。 特 许 期 满 项 目 公 司 将 电 厂 无 偿 移 交 给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政 府 。 在 建 设期 和 运 营 期 内 , 项 目 公 司 将 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政 府 分 别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3000 万 美 元 , 同 时 项 目 公 司 还 将 承 担 特 许 期 满 电 厂 移 交 给
32、 政 府 后 12 个月 的 质 量 保 证 义 务 。 广 西 电 力 公 司 每 年 负 责 向 项 目 公 司 购 买 35 亿 千 瓦 时 (5000 小 时 ) 的 最 低 输 出 电 量 ( 超 发 电 量 只 付 燃 料 电 费 ),并 送 入 广 西电 网 。 同 时 , 由 广 西 建 设 燃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负 责 向 项 目 公 司 供 应 发 电 所 需燃 煤 , 燃 煤 主 要 来 自 贵 州 省 盘 江 矿 区 。 3、 马 来 西 亚 政 府 对 BOT 的 成 功 运 用马 来 西 亚 南 北 高 速 公 路 也 是 发 展 中 国 家 经 营
33、BOT 模 式 的 成 功 案 例 之一 。 马 来 西 亚 南 北 高 速 公 路 全 长 800 km 南 临 新 加 坡 、 北 靠 泰 国 , 其 中 部分 路 段 为 收 费 道 路 。 由 United Engineer 公 司 组 建 了 一 个 新 公 司 一 一 普 拉斯 作 为 项 目 发 起 公 司 , 负 责 该 高 速 路 的 筹 资 、 设 计 、 建 造 与 经 营 。 预 计 项目 总 成 本 18 亿 美 元 , 特 许 经 营 期 30 年 。 项 目 资 金 构 成 中 , 900 万 美 元为 项 目 发 起 公 司 的 股 本 ; 18000 万 美
34、元 为 该 公 司 的 股 份 资 金 ; 其 余 90% 均 来 自 银 行 贷 款 。 该 高 速 公 路 项 目 获 得 了 很 高 的 政 府 担 保 : 政 府 提 供 的 援 助 性 贷 款 为 23500 万 美 元 , 约 为 项 目 从 开 始 筹 资 到 建 造 完 工 总 成 本 的 13%。 该 笔 贷 款在 25 年 内 还 清 , 并 在 前 15 年 内 可 延 期 偿 付 , 其 固 定 年 利 率 为 8% ; 政府 给 予 了 普 拉 斯 公 司 最 低 营 业 收 入 担 保 , 即 如 果 公 司 在 经 营 的 前 17 年 内因 交 通 量 下 降
35、而 出 现 现 金 流 动 困 境 的 话 , 政 府 将 另 外 提 供 资 金 ; 马 来 西 亚政 府 还 授 予 普 拉 斯 公 司 经 营 现 有 的 一 条 高 速 公 路 , 长 309 km 公 司 不 须 购买 该 路 段 , 其 部 分 通 行 费 收 入 用 于 新 建 公 路 ; 在 外 汇 方 面 , 马 来 西 亚 政 府提 供 的 担 保 是 : 如 果 汇 率 的 降 低 幅 度 超 过 15%,政 府 将 补 足 其 缺 额 ; 最后 , 政 府 还 提 供 了 利 率 担 保 : 如 果 贷 款 利 率 上 升 幅 度 超 过 20%,政 府 将 补足 其
36、还 贷 差 额 。 马 来 西 亚 政 府 与 普 拉 斯 公 司 签 订 了 固 定 总 价 格 合 同 , 然 后 由 普 拉 斯 公 司与 各 个 分 包 人 分 别 签 订 固 定 总 价 合 同 。 在 收 费 方 面 , 高 速 公 路 的 通 行 费 率 由政 府 和 普 拉 斯 公 司 共 同 确 定 。 日 后 费 率 若 有 提 高 将 与 马 来 西 亚 的 物 价 指 数 相联 系 。 高 速 公 路 的 筹 资 采 取 了 传 统 的 资 本 结 构 , 包 括 负 债 与 权 益 资 本 。 项目 发 起 人 从 香 港 、 新 加 坡 和 伦 敦 筹 集 到 9 亿 美 元 。 该 项 目 还 从 政 府 那 里 获得 了 一 笔 2.35 亿 美 元 的 援 助 性 贷 款 。 为 了 缓 解 其 现 金 紧 缺 , 项 目 发 起 人 向其 分 包 人 提 出 , 只 以 现 金 支 付 合 同 总 价 的 87%,另 外 13% 的 部 分 作 为 分 包人 的 入 股 资 金 , 而 且 这 些 股 份 资 金 只 能 在 工 程 建 设 完 工 后 , 约 7 年 后 才 能进 行 转 让 。 这 一 措 施 将 权 益 资 金 的 风 险 有 效 地 转 移 给 了 项 目 分 包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