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型 H1N1 流感诊疗方案(2009 年试行版第二版)2009 年 3 月,墨西哥暴发“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并迅速在全球范围内蔓延。此次流感为一种新型呼吸道传染病,其病原为新甲型 H1N1 流感病毒,病毒基因中包含有猪流感、禽流感和人流感三种流感病毒的基因片段。世界卫生组织(WHO)初始将此型流感称为“人感染猪流感”,后将其重新命名为“甲型 H1N1 流感”。6 月 11 日,WHO 宣布将流感大流行警告级别提升为 6 级。本诊疗方案是在 5 月 8 日公布的第一版诊疗方案的基础上,依据近期国际诊疗研究及我国内地近300 例甲型 H1N1 流感病例的总结资料修订而成。由于这种甲型 H1N1
2、流感是一种新发疾病,其疾病规律仍待进一步观察和研究。一、病原学甲型 H1N1 流感病毒属于正粘病毒科(0rthomyxoviridae),甲型流感病毒属(Influenza virus A)。典型病毒颗粒呈球状,直径为 80nm-120nm,有囊膜。囊膜上有许多放射状排列的突起糖蛋白,分别是红细胞血凝素(HA)、神经氨酸酶(NA)和基质蛋白 M2。病毒颗粒内为核衣壳,呈螺旋状对称,直径为 10nm。为单股负链 RNA 病毒,基因组约为 13.6kb,由大小不等的 8 个独立片段组成。病毒对乙醇、碘伏、碘酊等常用消毒剂敏感;对热敏感,56条件下 30 分钟可灭活。二、流行病学(一)传染源。甲型
3、H1N1 流感病人和无症状感染者为主要传染源。虽然猪体内已发现甲型 H1N1 流感病毒,但目前尚无证据表明动物为传染源。(二)传播途径。主要通过飞沫或气溶胶经呼吸道传播,也可通过口腔、鼻腔、眼睛等处黏膜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接触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和被病毒污染的物品亦可能造成传播。(三)易感人群。人群普遍易感。三、临床表现和辅助检查潜伏期一般为 1-7 天,多为 1-3 天。(一)临床表现。通常表现为流感样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咯痰、流涕、鼻塞、头痛、全身酸痛、乏力。部分病例出现呕吐和/ 或腹泻。约 10%病例可不发热。体征主要包括咽部充血和扁桃体肿大。可发生肺炎等并发症。少数病例病情
4、进展迅速,出现呼吸衰竭、多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患者原有的基础疾病亦可被诱发加重,呈现相应的临床表现。病情严重者可以导致死亡。(二)实验室检查。1.外周血象:白细胞总数一般不高或降低。2.血生化:部分病例出现低钾血症,少数病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3.病原学检查:(1)病毒核酸检测:以 RT-PCR(最好采用 real-time RT-PCR)法检测呼吸道标本(咽拭子、口腔含漱液、鼻咽或气管抽取物、痰)中的甲型 H1N1 流感病毒核酸,结果可呈阳性。(2)病毒分离:呼吸道标本中可分离出甲型 H1N1 流感病毒。合并病毒性肺炎时肺组织中亦可分离出该病毒。4.血清学检查:动态检
5、测血清甲型 H1N1 流感病毒特异性中和抗体水平呈 4 倍或 4 倍以上升高。(三)胸部影像学检查。合并肺炎时肺内可见片状影像。四、诊断本病的诊断主要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病原学检查,早发现、早诊断是防控与有效治疗的关键。(一)疑似病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即可诊断为疑似病例:1.密切接触者发病前 7 天内接触传染期甲型 H1N1 流感病例,并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的。密切接触者是指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情况下接触传染期甲型 H1N1 流感病例的人群,具体包括:诊断、治疗或护理、探视甲型 H1N1 流感病例的人员;与病例共同生活、工作的人员;接触过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的人员。2.发病前 7 天内曾到
6、过甲型 H1N1 流感流行(出现病毒的持续人间传播和基于社区水平的流行和暴发)的国家或地区,也包括曾到过明确有甲型 H1N1 流感流行的社区,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3.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甲型流感病毒检测阳性,但进一步检测排除既往已存在的亚型。(二)确诊病例。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同时有以下一种或几种实验室检测结果:1.甲型 H1N1 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可采用 real-time RT-PCR 和 RT-PCR 方法)。2.分离到甲型 H1N1 流感病毒。3.血清甲型 H1N1 流感病毒的特异性中和抗体水平呈 4 倍或 4 倍以上升高。五、高危病例及重症病例(一)高危病例。高危病例是指患甲型
7、H1N1 流感后可能病情较重,病死率较高的人群。包括:1.年龄5 岁的儿童(年龄2 岁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2.年龄65 岁的老年人;3.妊娠妇女;4.伴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 HIV 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19 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5.集体生活于养老院或其他慢性病疗养机构的人员。(二)重症病例。当确诊或疑似病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为重症病例:1.合并肺炎和/或低氧血症、呼吸衰竭。2.合并感染中毒性休克。3.合并多脏器功能不全或多脏器功能
8、衰竭。六、临床分类处理原则(一)疑似病例:在通风条件良好的单人房间进行隔离观察,不可多人同室。安排行甲型 H1N1 流感病毒特异性检查。对其中的高危病例、重症病例应及时给予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如奥司他韦)治疗。(二)确诊病例:在通风条件良好的房间进行隔离治疗,可多人同室。对其中的高危病例、重症病例应及时给予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如奥司他韦)治疗。七、治疗(一)一般治疗。休息,多饮水,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对高热病例可给予退热治疗。(二)抗病毒治疗。研究显示,此种甲型 H1N1 流感病毒对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奥司他韦(oseltamivir)、扎那米韦(zanamivir)敏感,对金刚烷胺和金刚乙胺耐药。对于
9、临床症状较轻且无合并症、病情趋于自限的甲型 H1N1 流感病例,无需积极应用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对于高危病例、重症病例应及时给予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如奥司他韦)治疗。对于需要使用奥司他韦治疗的病例,应尽可能在发病 48 小时内用药(36 小时内最佳),疗程为 5天。奥司他韦的成人用量为 75mg b.i.d.。1 岁及以上年龄的儿童患者应根据体重给药:体重不足 15kg者,予 30mg b.i.d.;体重 15-23kg 者,予 45mg b.i.d.;体重 23-40kg 者,予 60mg b.i.d.;体重大于40kg 者,予 75mg b.i.d.。对于吞咽胶囊有困难的儿童,可选用奥司他韦混
10、悬液。(三)其他治疗。1.如出现低氧血症或呼吸衰竭的情况,应及时给予相应的治疗措施,包括氧疗或机械通气等。2.合并休克时给予相应抗休克治疗。3.出现其他脏器功能损害时,给予相应支持治疗。4.合并细菌感染时,给予相应抗菌药物治疗。5.当出现感染中毒性休克、多器官功能不全或衰竭时,可根据当地医疗设施条件,转入具备防控条件的 ICU 治疗。(四)中医辨证治疗。1.风热犯卫主症:发病初期,发热或未发热,咽红不适,轻咳少痰,无汗。舌脉:舌质红,苔薄或薄腻,脉浮数。治法:疏风清热基本方药:银花 15g 连翘 15g 桑叶 10g 杭菊花 10g桔梗 10g 牛蒡子 15g 竹叶 6g 芦根 30g薄荷(后
11、下)3g 生甘草 3g煎服法:水煎服,一日 1 至 2 付。加减:苔厚腻加广藿香、佩兰;咳嗽重加杏仁、枇杷叶;腹泻加川黄连、广木香。常用中成药:疏风清热、辛凉解表类中成药如疏风解毒胶囊、香菊胶囊、银翘解毒类、桑菊感冒类、双黄连类制剂;藿香正气、葛根芩连类制剂等。2.热毒袭肺主症:高热,咳嗽,痰粘咯痰不爽,口渴喜饮,咽痛,目赤。舌脉:舌质红,苔黄或腻,脉滑数。治法:清肺解毒基本方药:炙麻黄 3g 杏仁 10g 生甘草 10g 生石膏(先煎)30g知母 10g 浙贝母 10g 桔梗 15g 黄芩 15g柴胡 15g煎服法:水煎服,一日 1 至 2 付。加减:便秘加生大黄。常用中成药:清肺解毒类中成
12、药如连花清瘟胶囊、银黄类制剂等。3.气营两燔主症:高热,烦躁不安,甚者神昏,咳嗽,胸闷憋气,或喘促气短。舌脉:舌质红绛,苔黄,脉细数。治法:清气凉营基本方药:水牛角 15g 生地 15g 赤芍 10g 银花 15g丹参 12g 连翘 15g 麦冬 10g 竹叶 6g瓜蒌 30g 生石膏(先煎)30g 栀子 12g煎服法:水煎服,一日 1 至 2 付。加减:便秘加生大黄;高热肢体抽搐加羚羊角粉。常用中成药:安宫牛黄丸、喜炎平、痰热清、血必净、清开灵、醒脑静注射液等。注:以上药物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剂量供参考,儿童剂量酌减;有并发症、慢性基础病史的患者,随证施治。八、出院标准体温正常 3 天,其他
13、流感样症状基本消失,临床情况稳定,咽拭子甲型 H1N1 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学校甲型 H1N1 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体艺20096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属各高等学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为科学有序地做好教育系统甲型 H1N1 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甲型 H1N1 流感的防控和应对能力,教育部、卫生部组织专家制定了学校甲型 H1N1 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试行。附件:学校甲型 H1N1 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中
14、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学校甲型 H1N1 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为科学有序地做好教育系统甲型 H1N1 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甲型 H1N1 流感的能力,有效控制疫情在学校、托幼机构的传播、蔓延,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本方案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以及各部门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学生夏令营和冬令营等。一、学校甲型 H1N1 流感疫情划分(一)学校未发现甲型 H1N1 流感疫情在学校内未发现甲型 H1N1 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二)学校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在学校内发现甲型 H1
15、N1 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但传播链清晰,病例感染来源为学校外部甲型 H1N1 流感确诊病例或其污染的环境,疾病危害尚不严重。(三)学校出现校内感染病例第一类情况,在学校一个班级内发现散发的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 H1N1 流感确诊病例,或由输入性病例引起的二代病例。第二类情况,在学校内出现多起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 H1N1 流感确诊病例,形成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流行趋势。学校局部疫情暴发,指在同一学校同一个年级两至三个班级,14 天内,出现多个甲型 H1N1 流感校内感染病例的确诊病例,且病例呈现明显的聚集性。第三类情况,在学校内出现甲型 H1N1 流感流行,疫情迅速在全校扩散,且有波及学校周边地
16、区的趋势。学校流行,指在 14 天内,在同一学校不同年级或同一年级三个班级以上,出现多起甲型 H1N1 流感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持续传播现象。二、职能分工按照属地化管理、联防联控的原则,在地方政府及其甲型 H1N1 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教育、卫生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督导和指导所辖学校、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学校甲型 H1N1 流感防控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学校甲型 H1N1 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格局。(一)卫生行政部门指导学校甲型 H1N1 流感防控工作,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完善防控预案;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对学校甲型 H1N1 流感防控工作进行
17、指导;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全国及行政区域内甲型 H1N1 流感疫情,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二)医疗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指导学校甲型 H1N1 流感防控工作;负责辖区内学校疫情分析报告、病例诊治、流行病学调查;协调和指导学校落实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学校暴发甲型 H1N1 流感时,按照卫生部相关防控方案和技术文件,做好学校甲型 H1N1 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三)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等部门配合,共同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学校应对甲型 H1N1 流感的对策、措施及应急
18、预案;督促落实学校甲型 H1N1 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配合卫生部门,严密监测行政区域内学校甲型 H1N1 流感发生情况,并适时做出预警;指导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甲型 H1N1 流感疫情;检查督促行政区域内学校落实各项应对甲型 H1N1 流感的措施;协调解决学校应对甲型 H1N1 流感所需的物质、经费等保障;学校暴发甲型 H1N1 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甲型 H1N1 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四)学校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校的甲型 H1N1 流感应急预案;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学校甲型 H1N1 流感防控工作责任制,
19、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甲型 H1N1 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具体落实学校防控甲型 H1N1流感各项措施;保障防控甲型 H1N1 流感所必须的物质、场所、人员与经费;学校暴发甲型H1N1 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甲型 H1N1 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五)其他相关部门在地方政府及其甲型 H1N1 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依据各自职责,全力支持和做好相关的学校甲型 H1N1 流感防控工作。三、防控措施(一)学校未发现甲型 H1N1 流感疫情1.制订应对学校甲型 H1N1 流感疫情的预案、工作方案。2组织校医院、校医或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人员参加甲型 H1N1
20、流感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和演练。3加强疫情应对物资准备。4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甲型 H1N1 流感防治知识,倡导环境卫生、科学洗手等卫生行为,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5. 加强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卫生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 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发现流感样疫情要在第一时间(2 小时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7. 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8. 建立与卫生部门信息联动机制,
21、及时收集所在地区甲型 H1N1 流感发生信息,及时准确地进行预警。 (二)学校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在强化上述学校未发现甲型 H1N1 流感疫情时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需采取以控制传染源管理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及时发现输入病例,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严防疫情传播。卫生防控措施1. 病例应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及时接受隔离治疗。2. 卫生部门在学校的配合下,开展对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并实施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中小学生中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以居家医学观察为主,高校学生中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以集中医学观察为主。病例所在学校建立与居家医学观察者的联系,及时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并将密切接触者健康状况
22、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每日对集中医学观察者实行随访、报告。3. 卫生部门指导、协助学校加强当地学校晨午检工作,加强学校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和诊治可疑病例。4. 卫生部门指导学校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场所进行消毒。采取消毒、感染控制等措施,做好疫情控制工作。5. 卫生部门及时公布疫情和防控措施信息,加强区域内的信息公布和通告工作,稳定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情绪。教育和卫生部门共同做好媒体沟通工作,发挥媒体传播信息和引导舆论的作用。学校防控措施1.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对出现病例的托幼机构实施
23、全园停课 7 天(或 7 天以上)的措施。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放假儿童的校外管理,避免其在学校外的相互接触和聚集。托幼机构复课后,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部门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 14 天。2. 中小学校和高校等教育机构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3. 如疫情传播风险较大,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中小学校和高校可按照由班级到年级的原则采取临时停课措施。4. 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落实其他应急处置措施。(三)学校出现校内感染病例及时调整防控策略,采取以控制传染源、切断
24、传播链、保护高危人群等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或减缓疫情扩散,减少病例,减轻疫情危害。出现第一类情况时,在加强非校内感染病例的卫生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卫生防控措施1. 卫生部门指导、协助当地所有学校开展晨午检和疫情日报、零报告。 2.卫生部门指导学校加强校内环境消毒。3.卫生部门指导学校加强居家隔离观察者的管理,要求其主动接受监测,每日定时报告身体状况。4. 按卫生部门要求,对重点或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学校防控措施1. 学校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活动。2. 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学校加强宣传教育工作。3. 根据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决定,学校采取临时停
25、课或暂时关闭措施。(1)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全校,由一个学校到多所学校等。(2)如果 14 天内,同一班级出现 2 例及以上甲型 H1N1 流感病例时,该班级可停课;如果 14 天内,同一学校有 2 个及以上班级需要停课时,该班级所在年级可停课;如果 14 天内,同一学校有 2 个及以上年级需要停课时,该学校可以全体停课。(3)停课前,除应告知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甲型 H1N1 流感相关知识外,应让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与学校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流感样症状。学校应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
26、况。(4)停课时间不少于 7 天,自最后一例甲型 H1N1 流感病例被隔离或离校之日算起。可根据放假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随时调整放假期限。(5)中小学校停课放假后,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放假学生校外管理,避免其在学校外的相互接触和聚集。高校停课后,要加强停课学生的在校管理。(6)复课前,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因甲型H1N1 流感暂时停课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复课证明后方可复学。(7)复课后,未痊愈的学生应继续居家隔离治疗,至其病后 7 天或症状完全消失后 24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方
27、可上学。(8)复课后,学校或托幼机构还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 14 天。4. 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落实其他应急处置措施。出现第二类情况时,强化病例诊治、校内环境消毒、隔离医学观察者管理,加强当地学校疫情监测、对重点或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等卫生防控措施。重点加强相关学校防控措施的实施。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对出现病例的中小学、幼儿园等实施全校(园)停课措施;对出现病例的高校实施学生停课不离校,在校进行观察措施。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放假学生的校内外
28、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并做好被隔离高校师生的日常生活保障。学校复课后,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部门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 14 天。出现第三类情况时,重点加强医疗救治工作,尤其是重症病例的诊疗救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治,降低病死率。对重点或高危人群采取必要的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措施;合理调配医疗卫生资源,确保防控工作科学、有序、有效。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对当地所有学校实施停课措施。强化放假学生的校内外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并重点做好被停课高校学生的日常生活保障。教育、卫生和相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强化风险沟通工作,发挥媒体传播信
29、息和引导舆论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四、停课、放假的实施程序当发现甲型 H1N1 流感疫情后,如需要采取停课、放假等疫情防控措施,应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1. 当地卫生部门在当地教育部门配合下,组织调查,核实疫情情况。2.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疫情风险进行评估。3.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会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向当地政府、甲型 H1N1 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提出停课、放假的建议。4. 当地政府、甲型 H1N1 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审核批准后,宣布执行。5.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展相关工作时,应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
30、争取相关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6停课期间,如有新病例发生,可适当延长停课时间。7当停课、放假时间超过 7 天,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评估。达到复课条件的,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请当地政府、甲型 H1N1 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执行。五、各部门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学生夏令营和冬令营等防控甲型 H1N1 流感,参照本工作方案执行。Comment XQCPDC1: 联系人电话一览学校秋季开学甲型 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加强学校甲型 H1N1流感防控工
31、作,防范秋季开学后甲型 H1N1流感在学校内的暴发流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甲型 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加强沟通和配合,共同做好学校甲型 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之间、各教育机构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必须指定具体联系人,并保持 24小时通信畅通。二、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建立防控甲型 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校(园)长负总责,并按照学校甲型 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和本工作意见要求,将甲型 H1N1流感防控工作落
32、实到学校具体部门、落实到每个班级。三、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应结合实际,在当地卫生部门指导下,制定本校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并根据工作方案,加强教职员工培训,使学校每个教职员工都明确各自职责,知晓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熟悉防控工作程序。四、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学前,应切实做好各项甲型 H1N1流感防控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一)及时通知家长和学生,要求主动向学校报告学生开学前一周内有无出现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有无与流感样病人接触史以及外出旅行史等相关情况。1.对开学前一周内出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应劝其及时就医,病愈后复课。2.对与甲型 H1N1 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
33、触史的学生,要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完成规定期限的医学隔离观察。对与流感样病人有密切接触史的学生,应劝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7 天。学生隔离医学观察期结束后,如未出现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则可以正常到学校上课;如果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则应到医疗机构就诊或采取居家隔离治疗。3.对有赴疫情影响严重地区旅游史的学生参照本意见第五条第(五)项相关要求进行管理。(二)及时通知并指导学生(特别是高校学生),做好返校途中的个人卫生防护。(三)各学校、托幼机构应配合当地卫生部门或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对本校教职工,尤其是对校医甲型 H1N1 流感防控能力的培训工作,提高其对晨检、因病缺勤登记在防控疫情中
34、重要作用的认识,增强其对甲型 H1N1 流感的认知、发现和报告等能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要联合开展学校甲型 H1N1 流感防控培训工作的督导。(四)甲型 H1N1 流感疫情严重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地甲型 H1N1 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组织专家综合评估后所提出的防控意见,布置本行政内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合理错开开学时间。必要时,可推迟开学时间。五、学校、托幼机构开学后,应切实做好甲型 H1N1 流感疫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主要包括:(一)把有关甲型 H1N1 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作为开学后的第一堂课,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争取学生积极
35、配合学校防控措施落实。特别要教育学生尽量避免到校内、外人群聚集性场所,注意日常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异常症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二)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开展晨检,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一旦发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要立即按当地有关规定,要求其进行进一步诊治,其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等活动。(三)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出现学生、教职工因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如与甲型 H1N1 流感有关,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Comment XQCPDC2: 口罩(四)学生和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
36、等流感样症状,须及时在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到校医院或学校所在地医疗机构就诊。学校(特别是高校)应提供必要条件,对该学生和其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五)学校、托幼机构开学一周内,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应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强化以下防控措施:1.各普通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可要求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学生提前一周到校并实施一周的在校医学观察。2.避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尤其是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开学典礼可安排在室外操场进行,或以视频、分年级、分班的形式进行。3.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学校尽可能避免大班授课,合理安排小班上课。4.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普通高等学校及中等职
37、业学校的学生,开学后一周内尽可能避免到人群聚集的场所,并做好自我健康状况观察。5.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学校,可根据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意见,并在当地卫生部门指导下,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性服用中药措施。六、加强学生军训期间的甲型 H1N1流感防控工作。(一)各参训学校及施训单位要按照学校甲型 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和本工作意见要求,结合学生军训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控工作预案。(二)参训学校及施训单位要配备随训医务人员,并落实甲型 H1N1流感疫情信息报告人,严密监测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流感样疫情,要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三)在学生军训开始前,参训学校应以班为
38、单位详细了解全体学生的健康状况,测量受训学生的体温,如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的,不得前往参加军训。(四)施训单位要为受训学生提供整洁、通风的住宿条件,合理安排每间宿舍的入住密度,经常开窗通风。做到科学施训,劳逸结合,适当调整每日军事技能训练的作息时间、科目和训练强度,保证每一名受训学生的身体健康。(五)以班为单位,指定一名学生为卫生员,每天两次对班内成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随训医务人员要具体督促落实每日晨午检工作,对学生晨午检日志进行检查,对缺勤的师生和帮训官兵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六)在军训基地施训的,要对学生采取封闭式管理,受训学生不得随意出入军训基地,外来人员不
39、得随意进入军训基地,确有需要进入的,必须经医务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并进行严格登记后方可进入,严防甲型 H1N1 流感疫情输入。(七)对患有流感样症状的师生和帮训官兵要督促其及时就医,并按医嘱进行医学观察。遇有确诊病例的,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实施对相关场所实施消毒、对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必要时可以提前结束军训。七、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及时通报和措施联动机制。(一)各学校、托幼机构一旦发现甲型 H1N1 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立即按学校甲型 H1N1 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要求,依据相关预案和工作方案,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40、做好疫情处置的各项工作。(二)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本行政区域内甲型 H1N1 流感疫情。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旦发现学生甲型 H1N1 流感病例,要立即将相关信息通报患病学生所在学校,并指导学校采取有关应急防控措施。八、积极开展与社会媒体及家长的风险沟通工作。(一)各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配合当地甲型 H1N1 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做好媒体沟通工作,教育群众甲型 H1N1 流感可防可治,特别是在需要错开开学时间或推迟开学时间的地区,要避免因开学时间调整引起社会混乱。(二)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积极争取学生家长支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
41、生的日常健康观察。一旦学生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九、加强学校、托幼机构环境卫生管理,尤其应加强并指定专人负责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学习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及日常环境消毒工作。在校园内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防范甲型 H1N1 流感和季节性流感等传染病在校园内的传播与流行。十、为降低因罹患季节性流感及出现并发症的风险,同时减少甲型 H1N1 病毒与季节性流感病毒的混合感染,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在加大宣传的同时,按照卫生部2005 发布的中国流行性感冒预防接种指导意见,9 月份开始组织开展学生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卫生部有关指导意见,结合当地疫情形势和专家评估意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适时组织开展甲型 H1N1 流感疫苗的免疫接种工作。十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联合对辖区内每所学校、托幼机构的甲型 H1N1 防控准备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提供甲型 H1N1 流感防控所必须的物质、经费和技术。十二、本工作意见各地最迟于 2009 年 8 月 21 日开始组织实施。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二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