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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农业局行政权力清单.doc

上传人:涵涵文库 文档编号:4917551 上传时间:2019-01-22 格式:DOC 页数:27 大小:291.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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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安宁市农业局行政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 (行政审批)二一四年 九 月2目 录一、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共 11 项)行政审批类 10 项. 11 页1.行政许可 5 项 5 页2.管理服务 2 项. 2 页3. 内部审批 4 项. 4 页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共 11 张)行政审批流程图 .11 页3一、行政审批类部门名称:安宁市农业局 (1)事项编码项目名称 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子项名称 无实施主体 安宁市农业局职权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窗口办理审批时限 本部门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不含现场勘查时间) 。收费依据和标准无受理地点 宁湖大厦政务

2、服务中心大厅联系电话 0871-68782226申请材料1、 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登记表 (原件 2 份) ;2、反映单位性质、职能的成立批文,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 份,验原件) ;3、农药经营(含仓管)技术人员名单、学历证书和农药经营上岗证 (复印件 2 份,验原件) ;4、营业场所、仓库产权证明(复印件 2 份,验原件) ;5、营业设备、仓储设施、环保设施清单(复印件 2 份) ;6、安全防护措施及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说明(复印件 2 份) ;7、农药经营规章制度(复印件 2 份) ; 8、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及相适应的管理工具(软件、管理信息汇编、公告)等设施说明(复印件 2

3、 份) ;9、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复印件2 份,验原件) 。10、其他材料:生产厂家提供农药生产三证复印件;外地企业在昆设立分支机构需提交企业所在地农药管理机构的同意函等相关证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 。职权类别行政许可项目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管理服务项目 内部审批项目 承接省级下放项目 承接昆明市下放项目4备 注部门名称:安宁市农业局 (2)事项编码项目名称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及核发子项名称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实施主体 安宁市农业局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窗口办理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4、不含现场勘查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受理地点 宁湖大厦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联系电话 0871-68782226申请材料1、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2、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和种子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 1 份,验原件);3、注册资本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验原件);4、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1 份,验原件);5、种子晒场情况介绍或种子烘干设备照片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1 份,验原件);6、种子仓储设施照片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1 份,验原件);7、种子生产地点的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复印件 1 份,验原件);8、生产品种介绍,品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提供

5、品种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或品种转让合同;生产种子是转基因品种的,还应当提供转基因产品商品化生产许可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1 份,验原件);9、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原件 1 份);10、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验原件);11、单位(公司)住所证明(复印件 1 份,验原件)。5职权类别行政许可项目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管理服务项目 内部审批项目 承接省级下放项目 承接昆明市下放项目备 注部门名称:安宁市农业局 (3)事项编码项目名称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及核发子项名称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实施主体 安宁市农业局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二十六条

6、;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窗口办理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察时间 5 天)。 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受理地点 宁湖大厦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联系电话 0871-68782226申请材料1、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 4 份) ;2、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贮藏保管人员、加工技术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各 1 份,验原件) ; 3、注册资本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验原件) ; 4、种子检验仪器、加工设备、仓储设施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复印件各 1 份,验原件) ; 5、种子经营场所照片(含种子加工、仓储、检验场所)及产权证明(复印件各 1 份,验原件) ; 6、种子质量管理制度和经

7、营规章制度(原件各 1 份) ; 7、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验原件) 。 6职权类别行政许可项目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管理服务项目 内部审批项目 承接省级下放项目 承接昆明市下放项目备 注部门名称:安宁市农业局 (4)事项编码项目名称 动物防疫、出县境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子项名称 无实施主体 安宁市农业局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窗口办理审批时限 动物防疫 3 个工作日、产地检疫 2 个工作日、调运检疫 2 个工作日、其余即办。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受理地点 宁湖大厦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联系电话 0871-6

8、8782226 申请材料1、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2 份) ;2、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负责人提出申请;3、生产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2 份,验原件) ;4、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照片(2 份,验原件) ;5、专职防治人员的身份证、相关专业学历证明、技术职称证明或资格证(或聘请兽医技术员的聘书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2 份,验原件;6、生产场所平面设计图纸及周边环境平面图(2 份) ;7、卫生防疫设备设施清单(消毒、冷冻、诊疗、无害化、污水污物处理)2 份。7职权类别行政许可项目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管理服务项目 内部审批项目 承接省级下放项目 承接昆明市下放项目备 注部门名称:安宁市农业

9、局 (5)事项编码项目名称 植物产地检疫证书核发子项名称 无实施主体 安宁市农业局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窗口办理审批时限 2 个工作日内(不含现场勘查时间) 。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受理地点 宁湖大厦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联系电话 0871-68782226 申请材料1、植物产地检疫申请表(2 份) ;2、植物产地检疫负责人提出申请;3、生产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2 份,验原件) ;4、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照片(2 份,验原件) ;5、专职防治人员的身份证、相关专业学历证明、技术职称证明或资格证(或聘请植保技术员的聘书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2 份,验原件;6

10、、生产场所平面设计图纸及周边环境平面图(2 份) ;7、进行消毒处理和隔离试种情况及防疫设备设施清单 2 份。8职权类别行政许可项目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管理服务项目 内部审批项目 承接省级下放项目 承接昆明市下放项目备 注部门名称:安宁市农业局 (6)事项编码项目名称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子项名称 无实施主体 安宁市农业局职权依据 种畜禽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审批时限 法定 20 个工作日,承诺 5 个工作日(依法需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等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受理地点 宁湖大厦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联系电话 0871-68782226 9申请材料(一)

1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基础条件、技术力量配备、种畜禽来源及生产群体规模、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等) ;(二)单品种群体规模及品种来源证明(包括供种企业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引进品种、数量证明复印件,种畜系谱、合格证以及检疫证明、优良种畜证复印件) ;(三)主要技术人员学历、职称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畜禽繁殖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四)场区平面图、设施设备清单(写明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 ;(五)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免疫程序、场内动物卫生防疫和检测制度;(六)育种或繁殖方案,饲养管理制度,投入品使用管理、疫病监测防治、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各项

12、规章制度;新办场申请人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土地使用证明复印件;提供拟生产经营的品种名称、数量、引种渠道等情况的说明,但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 15 日内提供单品种群体规模及品种来源证明,并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家禽孵化厂和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的条件及申请材料,参照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的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执行。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管理服务项目 内部审批项目 承接省级下放项目 承接昆明市下放项目备 注部门名称:安宁市农业局 (7)事项编码项目名称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子项名称 无实施主体 安宁市农业局职权依据 中华

13、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审批时限 自收到申请书 5 个工作日内办理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受理地点 宁湖大厦政务服务中心大厅10联系电话 0871-68782226 申请材料1、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1 份) ;2、经营场地证明(诊所面积不少于 40;医院面积不少于 200)及位置图与室内平面图(科室设置情况) (复印件 1 份,验原件) ;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 份,验原件) ;4、动物诊疗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注册兽医师资格证书、聘用证明等) (复印件 1 份,验原件) ;5、动物诊疗器械、设备清单(1 份) ;6、动物诊疗管理制度

14、(包括动物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和档案记录原始登记表(包括病历登记、规范的处方笺、疾病诊疗记录、兽药进出登记、消毒记录、病死动物及医疗废弃物处理措施、记录等) (1 份) ;7、相片 1 张(11.5 寸照片)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管理服务项目 内部审批项目 承接省级下放项目 承接昆明市下放项目备 注部门名称:安宁市农业局 (8)事项编码项目名称 家犬免疫证核发子项名称 无实施主体 安宁市农业局职权依据 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审批时限 当日现场办理11收费依据和标准根据昆明市物价局1992价费字 452

15、号文的规定对农村散养犬的免疫按每只 10 元(国产疫苗)收取;城镇散养犬的免疫按每只 30 元(国产疫苗)收取;进口疫苗一律按每只 45 元收取。受理地点 龙宝寺原畜牧兽医站内(温泉路口)联系电话 08718781490申请材料 无(强制免疫注射发放动物免疫证或佩带耳标)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管理服务项目 内部审批项目 承接省级下放项目 承接昆明市下放项目备 注12部门名称:安宁市农业局 (9)事项编码 项目名称 拖拉机初始检验登记及拖拉机牌证、行驶证、驾驶证核发子项名称 无实施主体 安宁市农业局职权依据 云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窗口办理审批时

16、限 符合申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收费依据和标准按发改价格20042831 号及云发改收费2005595号收费受理地点 宁湖大厦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联系电话 0871-68782226申请材料1、拖拉机牌证、行驶证核发所需材料(1)拖拉机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1 份)(2)单位申领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人申领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 份,验原件)(3)拖拉机来历凭证:拖拉机及挂车销售发票(注册登记联原件,发票联复印件 1 份)、出厂合格证、发动机合格证、临时号牌。2、拖拉机转移登记所需材料(1)本市过户所需材拖拉机注册、转移、注销/转入申请表(1 份)买方车主身份证、

17、驾驶证,原车主身份证、行驶证。(复印件 1 份,验原件)(2)转出辖区所需材料拖拉机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1 份)拖拉机号牌、行驶证;车主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 份,验原件)。(3)转入辖区所需材料拖拉机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1 份)车主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份,验原件)未启封的拖拉机档案。13申请材料3、拖拉机变更登记所需材料(1)拖拉机补领、换领牌证/变更申请表。(1 份)(2)变更部件发票及复印件(1 份)、原拖拉机行驶证。(3)拖拉机所有人(单位)身份证明(复印件 1 份,验原件)。4、拖拉机注销登记所需材料(1)拖拉机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1 份

18、)(2)拖拉机所有人(单位)身份证明(复印件 1 份,验原件)。(3)拖拉机号牌、行驶证。5、拖拉机号牌、行驶证补发所需材料(1)拖拉机补领、换领牌证/变更申请表(1 份)(2)损坏的牌证;(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 份,验原件)(4)社区、村委会出具补办证件的证明;(5)补办号牌的需行驶证(复印件 1 份,验原件)。6、拖拉机驾驶证补发所需材料(1)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1 份);(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 份,验原件);(3)申请人半寸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登记照片 3 张;(4)社区、村委会出具补办证件的证明;7、拖拉机驾驶证换证所需材料(1)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1 份);(

19、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 份,验原件);(3)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4)申请人半寸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登记照片 3 张;8、(1)、拖拉机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1 份)(2)、单位申领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人申领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 份,验原件)(3)、拖拉机来历凭证:拖拉机及挂车销售发票(注册登记联原件,发票联复印件 1 份)、出厂合格证、发动机合格证、临时号牌。(4)、申请人半寸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登记照片 3 张。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管理服务项目 内部审批项目 承接省级下放项目 承接昆明市下放项目备 注14部门名称:

20、安宁市农业局 (10)事项编码项目名称 联合收割机、8.83 千瓦以上农业动力机械牌证、操作证核发子项名称 无实施主体 安宁市农业局职权依据 云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窗口办理审批时限 符合申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收费依据和标准 按发改价格20042831 号及云发改收费2005595 号收费受理地点 宁湖大厦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联系电话 0871-68782226申请材料1、联合收割机、8.83 千瓦以上农业动力机械牌证、操作证核发申请表(1 份)。2、单位申领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人申领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 份,验原件)3、联合收割机、8.

21、83 千瓦以上农业动力机械来历凭证:联合收割机、8.83 千瓦以上农业动力机械销售发票(发票联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出厂合格证、发动机合格证、临时号牌。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服务项目 内部审批项目 承接省级下放项目 承接昆明市下放项目备 注15部门名称:安宁市农业局 (11)事项编码项目名称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审核服务事项子项名称 无实施主体 安宁市农业局职权依据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八条。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窗口办理审批时限 符合申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受理地点 宁湖大厦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联系电话 0871-68782226

22、申请材料1申请报告和身份证明;2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3规划部门意见;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建设项目选择意见书;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动物防疫合格证;9.排放污染物许可证;10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中应含有:屠宰厂的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及地形图、总平面图、设备布局平面图等,企业的总体布局、环境卫生、建筑和设施要求应符合国家猪屠宰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GB50317-2000 ) 。职权类别行政许可项目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服务项目 内部审批项目 承接省级下放项目 承接昆明市下放项目16备 注二、安宁市农业局行政审批流程图 (一) 农药经营许可证办证

23、流程图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审批范围,是否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或者修改不属于审批范围、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现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及时勘察经营场所,提出勘察及初审意见进行告知,并听取其意见决定(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不包现场踏勘时间)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制发不予许可、批准的书面决定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许可批准决定,制发许可、批准文书申请单位(个人)提出申请,向安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递交申请资料,含农药经营许可

24、证申请登记表17(二) 主要农作物生产许可证办证流程图农业局种子管理站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审批范围,是否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或者修改不属于审批范围、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农业局种子管理站对生产者(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查验。进行告知,并听取其意见决定、审批通过后报省种子管理站打印“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 ,由省种子管理站将打印好的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邮寄到安宁市农业局。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制发不予许可、批准的书面决定安宁市农业局盖章后,向种子生产者(单

25、位或个人)颁发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 。决定(自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不包现场踏勘时间)申请单位(个人)提出申请,安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递交申请资料18(三) 农作物经营许可证办证流程图农业局种子管理站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审批范围,是否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或者修改不属于审批范围、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农业局种子管理站对种子经营者(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查验。进行告知,并听取其意见决定、审批通过后报省种子管理站打印“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由省种子管理站将

26、打印好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邮寄到安宁市农业局。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制发不予许可、批准的书面决定安宁市农业局盖章后,向种子生产者(单位或个人)颁发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决定(自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不包现场踏勘时间)申请单位(个人)提出申请,向安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递交申请资料19(四)动物防疫、出县境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办理流程图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审批范围,是否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或者修改不属于审批范围、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动物卫生监督所现

27、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及时勘察经营场所或调运的产品等,提出勘察及初审意见进行告知,并听取其意见决定(自受理之日起,动物防疫 3 个工作日、产地检疫 2 个工作日、调运检疫 2 个工作日、其余即办。 )不包现场踏勘时间)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制发不予许可、批准的书面决定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许可批准决定,制发许可、批准文书,制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或动物调运检疫合格证等申请单位(个人)提出申请,向安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递交申请资料20(五) 植物产地检疫证书办证流程图农业局植保植检站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审批范围,是否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齐全、符合法

28、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或者修改不属于审批范围、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植保植检站现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及时勘察、查验申请材料数量、批次(种子、种苗、枝条、苗木)是否齐全真实,提出勘察及初审意见进行告知,并听取其意见。数量批次不符,必须重新申报决定(自受理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不包现场踏勘时间)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制发不予许可、批准的书面决定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许可批准决定,制发许可、批准文书,制发植物产地检疫证书调出种子、种苗、枝条、苗木等给予一个周期实地调查未带检疫对象,按数量、批次核发产地检疫证书按

29、数量、批次出示产地不带检疫对象的检疫证书申请单位(个人)提出申请,向安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递交申请资料21(六)拖拉机初始检验登记牌证、行驶证、驾驶证核发农业局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站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审批范围,是否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或者修改不属于审批范围、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站现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及时勘察检验需要登记的拖拉机,提出勘察检验及初审意见进行告知,并听取其意见决定(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 )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制发不予许可、批准的书

30、面决定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许可批准决定,制发许可、批准文书,并进行登记申请单位(个人)提出申请,向安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递交申请资料22(七)联合收割机、8.83 千瓦以上农业动力机械牌证、操作证核发农业局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站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审批范围,是否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或者修改不属于审批范围、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农机安全监理站现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及时勘察检验需要办证的联合收割机、8.83 千瓦以上农业动力机械,提出勘察检验及初审意见进行告知,并听取其意见决定(自

31、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 )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制发不予许可、批准的书面决定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许可批准决定,制发许可、批准文书,并进行登记申请单位(个人)提出申请,向安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递交申请资料23(八)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行政审批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宁湖大厦十三楼畜牧兽医站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出具受理通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或者修改内容不属于审批范围、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当场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畜牧兽医站专家组到现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准。提出审查意见(限 3 个工作日, )报行政主管负责人审批,

32、做出同意或不同意(限 1 个工作日)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行政审批不同意的,制发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限 1 个工作日)行政审批同意的,制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限 1 个工作日)24(九) 动物诊疗许可行证政审批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宁湖大厦十三楼畜牧兽医站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出具受理通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或者修改内容不属于审批范围、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当场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畜牧兽医站专家组到现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准。提出审查意见(限 3 个工作日, )报行政主管负责人审批,做出同意或不同意(限

33、1 个工作日)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行政审批不同意的,制发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限 1 个工作日)行政审批同意的,制发动物诊疗许可证 ,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限1 个工作日)25(十) 家犬免疫证核发流程图畜主携带犬只龙宝寺原畜牧兽医站内(温泉路口)兽医员对犬只进行检查,进行狂犬病疫苗注射发放动物免疫证或佩带耳标26(十一)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审核服务事项流程图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审批范围,是否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或者修改不属于审批范围、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动物卫生监督所现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人及时对申请人的可行性报告、建议地点进行勘察检验审查,提出勘察检验及初审意见进行告知,并听取其意见决定(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 )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制发不予许可、批准的书面决定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报市人民政府审核通过,由市人民政府报滇中聚集区(新区)审核通过,再由滇中聚集区(新区)报省商务厅作出许可批准决定,制发许可、批准文书,并进行登记。申请单位(个人)提出申请,向安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递交申请资料市农业局进行综合审评,符合条件的集体讨论提出初审意见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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