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CECS XXX-201X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Management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management(征求意见稿)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Management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T/CECS -201主编单位:天津城建大学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施行日期:201年月日201 北京1前 言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5 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
2、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协字2015044 号)的要求,由天津城建大学和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组成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组织机构和职责;5.质量管理制度;6.质量管理体系;7.质量管理评价;8.建筑工程项目勘察阶段质量管理;9.建筑工程项目设计阶段质量管理;10.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质量管理;11.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管理;12.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竣工验收阶段质量管理;13.建筑工程项目保修阶段质量管理等。本标准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3、负责管理,由天津城建大学和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工程管理专业委员会(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住建部南配楼新楼 326 室,邮编:100835,E-mail:) 。主编单位:天津城建大学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编单位:2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3目 次1 总 则 12 术 语 23 基本规定 .34 组织机构和职责 .44.1 组织机构 .44.2 职责和权限 .45 质量管理制度和体系 .55.1 质量管理制度 .55.2 质量管理体系 .56 质量管理评价 .66.1 一般规定
4、 .66.2 质量管理主体及行为评价 .66.3 工程实体质量评价 .67 招投标阶段 .77.1 一般规定 .77.2 质量管理策划 .77.3 质量管理控制 .77.4 质量管理保证 .87.5 质量管理改进 .88 勘察阶段 .98.1 一般规定 .98.2 质量管理策划 .98.3 质量管理控制 .98.4 质量管理保证 1048.5 质量管理改进 109 设计阶段 129.1 一般规定 129.2 质量管理策划 129.3 质量管理控制 129.4 质量管理保证 139.5 质量管理改进 1310 施工阶段 .1410.1 一般规定 .1410.2 质量管理策划 .1410.3 质量
5、管理控制 .1510.4 质量管理保证 .1610.5 质量管理改进 .1811 施工竣工验收阶段 .2011.1 一般规定 .2011.2 质量验收策划 .2011.3 质量验收控制 .2011.4 质量验收保证 .2111.5 质量验收改进 .2112 保修阶段 .2212.1 一般规定 .2212.2 质量管理策划 .2212.3 质量管理控制 .2212.4 质量管理保证 .2212.5 质量管理改进 .23本规程用词说明 .24条文说明 .2556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 Requirement.34 Organiz
6、ation and responsibilities.44.1 Organization 44.2 Responsibility and authority.45 Quality management regime and system 55.1 Quality management regime .55.2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56 Quality management evaluation 66.1 General provisions.66.2 Quality management subject and behavior evaluation66.3
7、Engineering entity quality evaluation .67 Bidding stage .77.1 General provisions.77.2 Quality management planning.77.3 Quality management control77.4 Quality management guarantee 87.5 Quality management improvement88 Survey stage98.1 General provisions.98.2 Quality management planning.98.3 Quality m
8、anagement control98.4 Quality management guarantee 108.5 Quality management improvement109 Design stage1279.1 General provisions.129.2 Quality management planning.129.3 Quality management control129.4 Quality management guarantee 139.5 Quality management improvement1310 Construct stage1410.1 General
9、 provisions.1410.2 Quality management planning.1410.3 Quality management control1510.4 Quality management guarantee 1610.5 Quality management improvement1811 Completion acceptance stage2011.1 General provisions.2011.2 Quality acceptance planning .2011.3 Quality acceptance control 2011.4 Quality acce
10、ptance guarantee.2111.5 Quality acceptance improvement 2112 Warranty stage.2212.1 General provisions.2212.2 Quality management planning.2212.3 Quality management control2212.4 Quality management guarantee 2212.5 Quality management improvement23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24Explanati
11、on of Provisions2511 总则1.0.1 为提高建筑工程项目质量,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协同各方质量主体及内部的质量管理工作,实现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是规范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保修等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1.0.3 本标准涉及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五方主要主体及其相关主体的质量管理工作,以建筑工程项目各阶段的不同参与主体开展质量管理工作的策划、控制、保证及改进相结合形式进行表达。1.0.4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12、,除应遵循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 术语2.0.1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Quality management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是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五方主要主体及其相关主体以保证和提高建筑工程项目质量为目标,对建筑工程项目运用策划、控制、保证及改进相结合的手段和方法进行全周期的全面质量管理。2.0.2 质量管理制度 Quality management regime质量管理制度是各方主体根据自身特点,为保障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和规范各方主体质量管理行为,
13、确保质量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而建立的质量管理机制、原则和方法。2.0.3 质量管理体系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质量管理体系是各方主体为实现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在组织内部建立质量决策、指挥、控制、和协调的质量管理模式。2.0.4 质量管理评价 Quality management evaluation质量管理评价是对建筑工程项目各方主体的质量管理组织、体系、活动、过程和人员管理能力等因素,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量化综合权重评价质量管理绩效,从而提高主体协同能力、规范主体行为、提高实体质量。2.0.5 行为评价 Behavioral evaluation行为评价是各方主体
14、通过质量管理的方法、手段和措施等对各自组织内部的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过程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2.0.6 工程实体质量评价 Engineering entity quality evaluation对影响建筑工程项目结构安全部分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评价,包括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等工程质量。2.0.7 质量管理策划 Quality management planning3质量管理策划是各方主体为实现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整体目标,分解的各阶段各主体的质量管理目标而开展组织、实施、运行和优化等筹备工作。2.0.8 质量管理控制 Quality management control质量管
15、理控制是各方主体为实现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整体目标,分解的各阶段各主体的质量管理目标而采用的措施、手段、方法等监控工作。2.0.9 质量管理保证 Quality management guarantee质量管理保证是各方主体为实现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整体目标,保障各阶段各主体的质量管理控制正常有序的开展而配备的人员、机器、原料、方法、环境等资源任务要求。2.0.10 质量管理改进 Quality management improvement质量管理改进是各方主体为实现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整体目标,通过发现质量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有效管理措施,优化质量管理 PDCA 循环体系。43
16、 基本规定3.0.1 本标准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379-2006、 工程建设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380-2006、 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17、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等编制。3.0.2 各方主体应依据本标准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在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的有序、有效控制,整体提升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能力水平。3.0.3 各方主体应根据各建筑工程项目特点,遵循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持续改
17、进原则,建立统一的建筑工程项目整体质量目标、方针和质量管理体系,分解为各阶段质量管理目标,制定各阶段质量管理方针,明确各阶段及各方主体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协同各方主体的质量管理工作。3.0.4 各方主体应在满足基本规定条款的基础上,还应满足相应阶段质量管理条款的要求,对各阶段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保证、控制、改进等活动。3.0.5 各方主体应通过对人员、机具、设备、材料、方法、环境等全要素和全周期的质量过程管理,实现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目标。3.0.6 各方主体应以建筑工程项目为核心,对建筑工程项目不同阶段的质量管理内容进行策划、控制、保证、改进和分析各阶段质量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54 组
18、织机构和职责4.1 组织机构4.1.1 各方主体应以建筑工程项目为核心,配备相应质量管理人员,规定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并形成文件。4.1.2 各方主体应根据不同阶段质量管理目标,明确管理层级,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部门和岗位。4.1.3 各方主体应在各管理层次中明确质量管理的组织协调部门或岗位,并规定其职责和权限。4.2 职责和权限4.2.1 各方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在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等阶段条文中详细说明。4.2.2 各方主体应规定各级专职质量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岗位职责和权限,并形成文件传递到各管理层。4.2.3 各方主体应以文件的形式公布组织机构的变化和职责的调整,并及
19、时对相关文件进行更改。65 质量管理制度和体系5.1 质量管理制度5.1.1 各方主体应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保证各项管理制度得到落实。5.1.2 各方主体均应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可依据实际情况对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加以补充或完善,若必须单独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时应经过各自主体审定,并经批准后发布实施。5.1.3 质量管理制度应以文件的形式规定制度的目的、要求、实施步骤和程序、实施主要内容以及相关措施等。5.2 质量管理体系5.2.1 各方主体必须建立项目及主体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5.2.2 质量管理体系主要由质量管理决策、控制、保证、监督体系等组成。5.2.3 各方主体
20、均应建立质量管理决策体系,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作为决策机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主任委员,并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5.2.4 各方主体应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范围确定的质量管理内容进行策划、控制、保证、改进,依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建立和实施效果的分析,明确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方向并进行改进,并以文件形式记录存档。5.2.5 各方主体应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规定考核的内容、标准、方式、频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资源管理评价和改进的依据。5.2.6 各方主体应评审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5.2.7 各方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应有效控制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保证工程质量在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竣
21、工验收、保修等阶段始终处于受控状态。75.2.8 各方主体的质量监督体系对项目、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负监督、监控的职能,并保证工程质量的稳定性。86 质量管理评价6.1 一般规定6.1.1 各方主体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评价体系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方人员,进行动态的评价管理改进。6.1.2 质量管理评价体系主要从质量管理主体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评价等方面进行构建。6.1.3 质量管理评价的结果应及时存档保存并具有可追溯性。6.2 质量管理主体及行为评价6.2.1 对各方主体及行为的质量管理评价以提高各方主体今后项目的质量、加强各方主体协同能力为目的。6.2.2 质量管理主体及行为评价应从
22、策划、控制、保证、改进等方面对各个主体及相关人员进行评价体系的构建。6.2.3 对各个主体及相关人员的评价应建立相应的考核体系,考核标准应根据各方主体自身能力、项目特点等相关内容进行界定。6.2.4 各方主体应对各阶段建立质量业绩档案和信誉档案,并定期评价。6.3 工程实体质量评价6.3.1 工程实体质量评价应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合同要求、预期目标等按照工程部位、系统分为地基及桩基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等部分,每个工程部位、系统应根据其在整个工程中所占工作量大小及重要程度给出相应的权重值,进行工程实体的质量评价。6.3.2 工程实体质量评价可参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23、(GB/T 50375-2016),相应建立各方主体的工程实体质量评价标准。96.3.3 各方主体应对工程实体进行评价过程中,应进行质量评价记录、顾客意见记录等。6.3.4 评价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应对不合格品进行合理的评价和处置。107 招投标阶段7.1 一般规定7.1.1 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招标投标活动应以提高投资效率,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为目的展开。7.1.2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7.1.3 各阶段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根据规定记录在册。7.1.4 建筑工程项目各阶段招标投标行为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24、投标法 。各方主体应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明确各自职责,保证招标投标过程有序进行。7.2 质量管理策划7.2.1 招标文件中应说明拟建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标准等级,工程质量目标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以及验收规范。7.2.2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质量管理责任。7.2.3 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编制中应明确建筑工程项目各阶段质量目标、工期及现场环境等要求。7.2.4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各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以保证建筑工程质量。7.2.5 招标文件中应注明工程保修期的时间和内容,并对工程保修期内承包方的修理工作进行书面安排。7.2.6 招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证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的资质要求对投标单
25、位进行资格预审,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7.2.7 招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质量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117.3 质量管理控制7.3.1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与建筑工程质量相关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3.2 投标单位应符合招标文件中相应资质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附资格审查文件。7.3.3 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应建立并编制质量保证体系,确定质量目标,制定质量保证措施。7.3.4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在建筑工程项目各阶段安排具有相应质量管理资格的技术人员作为专职质量技术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技术工作
26、。7.3.5 投标单位应对投标文件的保密性负责,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建筑工程项目预期质量。7.3.6 投标文件中应响应招标文件中注明的对工程保修期时间及内容的规定,并制定工程保修期内承包方修理工作的实施方案。7.4 质量管理保证7.4.1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7.4.2 评标的原则和方法应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充分体现各阶段招标的质量特点,突出对投标单位质量管控能力的评比,保证各阶段工程质量。7.4.3 评标委员会需对招标文件中规定保证工程质量要求的投标单位相关工程质量证书、文件等材料进行核实。7.4.4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工程质
27、量安全不良行为记录按规定进行相应的扣分。7.4.5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建筑工程项目各阶段投标单位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评审。127.4.6 招标单位不得迫使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以免影响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目标。7.4.7 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对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保证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目标。7.5 质量管理改进7.5.1 在确定中标方前,招标单位不得与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与质量相关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以免对工程质量目标造成影响。7.5.2 签订合同时,招标单位发现中标方转包或非法分包等一系列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行为,可要求其
28、改正,拒不改正的,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7.5.3 签订合同时,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进行约定。138 勘察阶段8.1 一般规定8.1.1 勘察单位应为建筑工程项目制定明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得以执行并形成文件。8.1.2 质量目标应符合工程勘察成品的质量特性,勘察单位应制定质量目标的框架和基础,实现可测量的质量目标并逐层展开和落实。8.1.3 勘察单位应针对工程勘察的基本过程制定程序文件及相关作业文件。8.2 质量管理策划8.2.1 勘察单位应设置技术质量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并形成文件。8.2.2 勘察单位应
29、对技术质量管理岗位设置的基本要求进行规定并形成文件。8.2.3 勘察单位应明确总工程师、审定人、审核人、项目负责人等岗位的权限并形成文件。8.2.4 勘察单位应对工程勘察项目的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质量进行管理。8.2.5 勘察单位的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应签订分包合同或协议,勘察单位应对分包方的工作配备人员进行检查并按合同或协议的要求进行检验。8.2.6 勘察单位应留存分包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记录,建立分包方的质量业绩档案和信誉档案并定期评价。8.3 质量管理控制8.3.1 勘察单位应协同各方主体根据质量策划的内容对勘察阶段质量管理的前期策划控制和基本过程控制。148.3.2 勘察单位应按所从事的岩土工
30、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治理、水文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工程测量等专业的基本过程,分别确定各专业的基本过程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8.3.3 勘察单位应按所从事的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治理、水文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工程测量等专业的前期工作过程,分别确定各专业前期工作的控制内容并形成文件。8.3.4 勘察单位应按所从事的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治理、水文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工程测量等专业的现场工作的基本过程,根据各专业的不同工作方式分别确定本专业现场工作的控制内容并形成文件。8.3.5 勘察单位应按所从事的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治理、水文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工程测量等专业的试验工作的基本
31、过程,安排需要进行试验工作的专业根据其专业的工作特点分别确定本专业试验工作的控制内容并形成文件。8.3.6 勘察单位应按所从事的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治理、水文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工程测量等专业的业内工作的基本过程,根据各专业的不同工作内容分别确定本专业业内工作的控制内容并形成文件。8.3.7 勘察单位应按所从事的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治理、水文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工程测量等专业所需提供的后期服务,根据各专业的不同工作内容分别确定应提供的相关专项咨询服务并形成文件。8.3.8 勘察单位应按所从事的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治理、水文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工程测量等专业所需至少保持的
32、记录,根据专业的不同进行相应记录的质量管理控制并形成相关管理文件。8.4 质量管理保证8.4.1 勘察阶段参与的各方主体应根据勘察阶段质量管理要求,确定各方主体对资源的需求并确保供给资源。8.4.2 各方主体应确保与其资质相符的从业人员的数量及能力,在勘察阶段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并保持必要的记录。158.4.3 勘察单位应根据工程勘察成品的生产过程特点,应确保配置下列设施:1 固定的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试验室、库房和临时设施等;2 与所从事的专业相符的生产设备,包括钻机及取样设备、原位测试设备、测绘设备、水土试验设备、检测设备、岩土施工设备、计算机及软件等。上述设备必须符合
33、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3 必要的通信、运输和印制等服务设施。8.4.4 工程勘察单位应提供为实现工程勘察成品所需的工作环境,如工作空间、照明、卫生、通风、噪声、温度和生产安全等方面的要求。8.4.5 工程勘察阶段相关主体应根据工程质量要求建立文件档案管理制度,采用信息技术手段确保勘察阶段工程质量。8.5 质量管理改进8.5.1 各方主体应通过有目的活动持续改进勘察阶段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8.5.2 各方主体应根据成品质量和质量管理现状,建筑市场环境变化等情况对质量方针进行定期评审和修订,并确保工程质量方针的持续适宜性,以此确保工程质量的持续改进。8.5.3 各方主体应建立质量
34、评价机制,对勘察阶段工程质量效果评价,明确质量改进目标和方向。8.5.4 建筑工程项目总工程师针对日常技术质量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针对不合格品处置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勘察单位提出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8.5.5 各方主体应加强对勘察人员持续的质量教育和培训,建立质量奖惩制度,不断提高勘察人员的质量意识。8.5.6 各方主体针对工程质量状况和需求,不断调整和完善勘察阶段需配置的与质量管理相关的资源。168.5.7 各方主体通过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成品审核结果和对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改进勘察阶段成品质量。179 设计阶段9
35、.1 一般规定9.1.1 各方主体应结合项目自身特点、合同协议和设计阶段质量管理需要,建立各自在设计阶段的质量管理体系及项目质量管理协同体系并形成文件。9.1.2 各方主体应围绕项目的设计阶段在相关组织与管理活动上制定相应的质量目标。质量目标要与各个主体的经营管理目标相适应,确保设计阶段质量管理活动有效推进。9.1.3 各方主体应对设计阶段的质量管理体系及项目质量管理协同体系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策划、控制、保证、改进,并报请建设单位审核备案。9.1.4 各方主体应统一检查、分析、改进设计阶段质量管理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及时向相关主体反馈,开展协同质量管理工作。9.2 质量管理策划9.2.1 各方主体
36、应围绕在设计阶段的质量管理目标进行逐级分解策划,以保证工程质量的合理实施。9.2.2 各方主体管理者应对设计阶段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包括质量行为标准化策划和文件成品质量控制标准化策划等。9.2.3 各方主体应将项目在设计阶段质量管理策划的结果形成文件并经相关主体确认后实施。9.2.4 各方主体应协同设计单位建立并实施文件管理制度,明确文件管理的范围、职责、流程和方法,确保成品文件的质量管理。9.2.5 各方主体应对设计阶段设计过程质量管理策划的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相关文件并监督实施。189.3 质量管理控制9.3.1 各方主体应根据质量策划的内容进行设计阶段质量管理的前期策划控制、过程
37、控制以及成品文件的质量控制。9.3.2 各方主体应协同设计单位对设计过程质量进行控制。9.3.3 设计单位应保证项目的质量控制,应参与图纸会审,并与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进行交底,建立相应的现场服务程序。9.3.4 设计单位应保持与工程建设其他相关方的沟通,按规定的职责、方式对相关信息进行管理。9.4 质量管理保证9.4.1 各方主体进行沟通后,将项目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始终贯穿到设计阶段质量管理工作中。9.4.2 各方主体应按照在设计阶段岗位任职条件配置人员。各方主体应与设计单位沟通,明确任职人员条件,以文件的形式确定与质量管理岗位相适应的任职条件。9.4.3 各方主体应统一对计算机软件进行管
38、理,以文件的形式确定计算机软件管理的办法,确保设计单位设计文件正确有效的输出。9.4.4 各方主体应配合设计单位提供固定的工作场所,并提供生产与管理所需的设备与设施,确保设计计算书的合理性。9.4.5 设计单位应与相关主体进行沟通,按照有关规定对设计文件进行相应的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性与准确性。9.5 质量管理改进9.5.1 设计阶段质量目标应建立在质量方针的基础上并与其保持一致,应对设计的质量目标进行持续改进。199.5.2 应根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建立和实施效果的分析,明确各方主体在设计阶段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方向并进行改进。9.5.3 设计单位应建立质量信息反馈制度,与相关主体沟通后,明
39、确规定质量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与处理的办法及职责权限。9.5.4 各方主体应开展质量检查活动,应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要按照策划、实施、总结与分析、整改与验证的步骤实施。9.5.5 各方主体应针对设计阶段制定统一的改进措施管理办法。2010 施工阶段10.1 一般规定10.1.1 各方主体应结合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特点、施工合同协议和分解的施工阶段质量管理目标和要求,建立各自在本阶段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管理协同体系并形成文件。10.1.2 各方主体应对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体系及项目质量管理协同体系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策划、控制、保证、改进,并报请建设单位审核备案。10.1.3 各
40、方主体应检查、分析、改进质量管理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及时向相关主体反馈,开展质量协同管理工作。10.1.4 将各方主体和项目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始终贯穿到质量管理工作中,横向展开到各个有关部门,纵向分解到每个作业点,做到纵向衔接,横向协调。10.1.5 施工单位应结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管理、工程监理、队伍管理、合同履行等内容形成样板先行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制度、项目员工考核激励制度等质量管理制度。10.1.6 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应提高现场管控及监督能力,以对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控制评价为基本手段,落实主体责任,健全质量管理体系。10.2 质量管理策划10.2.1 各方主体应围绕质量管理目标进行逐级分解策划,项目经理部应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项目经理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满足质量管理的需要,以保证工程质量的合理实施。10.2.2 各方主体管理者应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包括质量行为标准化策划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策划。10.2.3 各方主体应将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策划的结果形成文件并经建设单位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