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黑牛食品 公告编号:2017-064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说明公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黑牛食品”)分别于 2016 年 9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召开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文件。公司于2017年8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
2、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根据最新情况,公司编制了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四次修订稿),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预案主要修订内容1、在“特别提示”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之“七、本次发行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四、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5.5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之“(三)国显光电基本情况”及预案其他相应内容中,更新本次非
3、公开发行股票已履行的审批程序。2、在“特别提示”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 “ 四、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 5.5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 之“(三)国显光电基本情况”、“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之“(二)对公司短期盈利能力及上市地位的影响”、“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中,补充披露国显光电未来盈利能力分析、公司本次发行后短期盈利能力分析及相关风险说明。3、在“特别提示” 、“第四节
4、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 “ 四、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 5.5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 之“(三)国显光电基本情况”、“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中,补充披露国显光电客户相对分散的风险说明。4、在“特别提示”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 “ 四、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 5.5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 之“(三)国显光电基本情况”中,补充披露国显光电与龙腾光电预计交易的说明。5、在“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之“三、最近
5、三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财务会计报表”中,更新西藏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6、在“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之“七、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中,更新本次预案(四次修订稿)披露前24个月内公司与西藏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7、在“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四、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5.5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之“(三)国显光电基本情况”中,补充披露国显光电股东昆山创控的承诺函。8
6、、在“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五、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中,更新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修订内容1、在“四、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 5.5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之“(三)国显光电基本情况”中,更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履行的审批程序。2、在“四、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 5.5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之“(三)国显光电基本情况”中,补充披露国显光电未来盈利能力分析及相关风险说明。3、在“四、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 5.5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
7、D)扩产项目”之“(三)国显光电基本情况”中,补充披露国显光电客户相对分散的风险说明。4、在“四、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 5.5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之“(三)国显光电基本情况”中,补充披露国显光电与龙腾光电预计交易的说明。5、在“四、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 5.5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之“(三)国显光电基本情况”中,补充披露国显光电股东昆山创控的承诺函。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