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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基本情况说明.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4874474 上传时间:2019-01-18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41.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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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6年度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基本情况说明一、吴中区民政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本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本区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二)负责全区救灾、救济和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对象的救济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拟订全区抗灾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灾情核查和上报,负责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的使用情

2、况,指导、协调灾区的生产自救工作。(三)拟订和组织实施社会福利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指导全区敬老院、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建设与管理,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四)负责全区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组织本区社会福利彩票的销售;负责全区社会福利资金募集、管理和使用。(五)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和优抚工作。承办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国家机关因公伤亡人员和革命伤残军人伤残等级的评定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工作;组织指导区革命烈士陵园的管理;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六)负责全区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

3、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协调组织当年度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服务管理工作.(七)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承办区划设置、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审核、地名命名、更名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地名标志牌设置与管理;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八)负责全区婚姻和收养管理工作,依法办理登记。(九)指导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对本区公墓(塔陵)实施管理和监督。(十)负责社会组织管理。对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和监督管理.(十一)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十二)组织指导全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拟

4、订全区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协调、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老龄工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十四)负责全区民政法制、法治工作,指导全区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十五)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企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负责对全区社会福利企业的资格审核和申报工作。(十六)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吴中区民政局内设机构设置和直属单位(一)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科) 、优抚安置科、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行政服务科)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老龄工作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二)直属单位直属事业

5、单位 8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8个,分别为吴中区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吴中区殡葬管理所(吴中区烈士陵园管理办公室) 、吴中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吴中区婚姻登记处、吴中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吴中区社会福利中心、吴中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吴中区民生综合服务中心。 三、吴中区民政局 2016年年度重点工作安排2016年全区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吴中的总体目标,以“谋篇开局十三五 ,做好民政惠民生”为主题主线,以争创“现代民政示范区”为重要抓手,努力在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6、中谋求新突破、实现新作为。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认真落实自然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各类困难群体的生活救助标准。研究制定吴中区社会救助实施细则。加大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的力度和覆盖面。建立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逐步将非户籍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进一步完善收入核对工作,实现救助对象动态管理、精准救助。筹备建立区社会救助中心,搭建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完善救助服务窗口建设。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继续做好“慈善助学” 、 “慈善助医” 、 “冠名基金”等项目,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抓好福彩销售管理,辩证处理好安全与销量的关系,保持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二)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7、建设。制定出台全区养老服务事业“十三五”规划和吴中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加快养老设施建设,力争年内建设 1家规模以上养老机构,新建 28家日间照料中心(内含助餐点)和 3个助浴点。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镇(街道)敬老院逐步推广“公办民营”模式,进一步提升乡镇养老服务设施的服务功能。鼓励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推动医养融合。全区所有公办养老机构要按照标准内设医务室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约,40%以上的日间照料中心要完成护理站建设。继续推广“居家福”虚拟养老服务模式,争取年内把“居家福”服务对象扩大到 1万人以上。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全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

8、专业水平。(三)进一步提升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的整体水平。落实优待政策。进一步拓展优抚服务,建立健全抚恤补助、生活待遇、医疗补助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落实好优抚对象各项政策待遇。扎实做好安置工作,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增强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能力。做优双拥品牌。继续开展实事拥军,年内完成不少于 10项年度拥军实事项目。要精心组织开展“孙子兵法进军营” 、 “百名优秀士兵看吴中”等具有吴中特色的品牌拥军活动,积极探索实施社会组织拥军公益创投项目。妥善做好涉军信访维稳处置工作,确保涉军信访问题平稳可控。(四)进一步优化民政公共服务。适时出台全区加快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镇级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力

9、争年内基本完成公益性骨灰堂建设任务。区级层面要抓紧制定出台骨灰堂建设资金扶持意见,对各地建设或购买服务的骨灰堂给予适当补助。加强对公墓规范管理和环境建设的督查,着力解决公墓违规用地和私埋乱葬问题。扩大全区墓葬信息平台覆盖面,逐步将公益性公墓和关停公墓纳入墓葬信息平台系统,实现全区公墓墓葬信息全覆盖。加强对民生综合服务中心的管理运营,完善各项服务功能,真正把民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全区民生公共服务的示范窗口和老年人老有所乐的幸福家园。继续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加大地名规范管理和吴文化地名发掘保护力度。进一步规范婚姻收养登记工作,提升窗口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建立困境未成

10、年人信息库和联动服务系统,加强家庭监护服务和监督,形成良性联动救助工作体系。(五)进一步加快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依法组织第十一届村委会、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研究出台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各镇(街道)要根据自身特色优势,打造 12 个社区治理现代化的示范点。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研究出台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安排 300万元创投资金,适时开展全区第三届公益创投活动。各镇(街道)要建立 1家以上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各村(社区)要新增 2家以上注册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快速发展。继续做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年检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11、出台关于加强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加大社区专业社工岗位的开发,吸纳专业社工进入社区,为社区管理服务提供人才支撑。四、主要收支内容(一)收入预算2016年苏州市吴中区民政局部门总预算收入 12613.9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9524.43万元,为区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财政拨款(补助)数;政府性基金 2986.23万元,为区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数;其他资金 103.28万元,为区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支付中心结余数。(二)支出预算1、按功能科目分类:2016 年支出总预算 12613.9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155.56万元,主要用于区民政局和直

12、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单位日常运转、开展业务工作、基础设施修缮及设备购置等支出。医疗卫生支出 216.53万元,主要用于区民政局和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55.62万元,主要用于区民政局和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其他支出 2986.23万元,主要用于区民政局和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养老、福利院儿童康复、危房改造等项目支出。2、按经济科目分类 2016年支出总预算 1261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708.15万元;部门项目支出 10905.79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2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0.4万元,占 44.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3万元,占 55.56%。“三公”经费基本定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苏州市吴中区民政局2016年 5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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