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鼎市财政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综治委2008 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财政工作职能,特制定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2008 年,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八届三次、宁德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力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深化平安单位建设,努力开创我局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新局面。二、工作措施1、制定和执行全市有关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遵守财经纪律
2、、制度的情况,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受理财政范围的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2、组织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决算草案,按照有关规定,把政法部门经费、综治专项经费、普法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对综治等专项经费给予及时落实到位;对综治办事机构日常业务经费以及不同时期综治工作的实际经费需要,在财力上给予支持和保障。3、积极预防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认真对待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好上访群众的说服解释工作,引导群众通过诉讼渠道解决问题,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保质保量地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社会保障的政策和措施,切实解决困难企业、弱势群体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矛盾的发生。4、加强
3、法制教育和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全市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加强财政人员法制教育,严格依法办事,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积极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切实做好单位自身安全保障工作,聘请保安人员,全天候轮流值班;在主要的通道处安装监视器,实时监控。5、做好挂钩村的综治工作,抽调骨干力量进村入户,全面了解该村的综治工作情况和动态,配合村两委采取有力措施,帮助村民发展生产,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创建“平安村” 。6、紧紧围绕创建“平安福鼎”的目标,严格按照市综治委的工作部署,认真及时完成市综治委交办的各项综治工作任务。三、职责及任务划分(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1、 “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1)
4、认真贯彻落实鼎综治委20081 号文件2008 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精神以及上级领导的指示要求。(2)对创建 “平安单位”总体工作进行统一领导。(3)按照福鼎市平安办要求及创建标准精心组织创建工作,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考虑、统一部署。(4)及时协调解决各科室在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2、 “平安建设”办公室职责(1)认真开展调研,当好领导小组的参谋,积极为创建工作献计献策,及时发现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和困难问题。(2)负责督促指导各下属单位开展创建平安工作。(3)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平安单位”建设开展情况,传达上级对开展“平安单位”建设的指示精神,并按照创建标
5、准督促检查各下属单位平安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督促各下属单位抓好落实。(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二) “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充分发挥督促、协调、指导、参谋作用,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同时期的重点开展工作,为创建“平安单位”提供治安保卫、后勤方面的保障。1、领导小组组长吴乃贤局长全面负责财政系统平安建设工作。2、领导小组副组长孔庆辉副局长分管市级综治工作的开展;林加华副局长分管财政局“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其他副组长负责各自分管科室的综治工作。3、办公室主任陈广秀负责办公楼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预防集体上访和其它群体性事件的
6、发生,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关心职工疾苦,为职工家属排忧解难,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会同各职能股室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4、其他成员负责维护本股室及本楼层的治安秩序,及时上报遇到的综治难点问题和困难问题。四、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领导尤其是第一把手要明确综治工作的职责,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综治工作放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位置,实行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副组长专职抓,经办人员具体抓,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落到实处。2、明确职责,抓住重点。要明确本单位的齐抓共管的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加强对综治工作齐抓共管的监督,查处因徇私舞弊及工作失职而造成综治工作失误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