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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道路交通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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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4年5月1日执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 第三章 车 辆 第四章 车辆驾驶员 第五章 车辆装载 第六章 车辆行驶 第七章 行人和乘车人 第八章 道 路 第九章 处 罚 第十章 附 则,维护和保证交通秩序,提高交通效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处理交通违章、交通肇事的依据。,机动车种类,非机动车种类,第二章 交

2、通信号、标志、标线,交通信号,指挥灯信号 车道灯信号 人行横道灯信号 指挥棒信号 手势信号,交通标志,警告标志 禁令标志 指示标志 指路标志 辅助标志,交通标线,指示标线 禁止标线,交 通 信 号,指挥灯信号 车道灯信号 人行横道灯信号 指挥棒信号 手势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防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车辆应停在线以外。 右转弯的车辆和T型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遇有“黄灯亮时”和“红灯亮

3、时”在不防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指挥灯信号,车道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直行信号:右手持棒举臂向右平伸,然后向左屈臂放下,准许左右两方直行的车道通行;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停止信号: 右手持棒举臂向上平伸,不准车辆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可以继续通行。,左转弯信号:右手持棒举臂向前平伸,准许左方的左转弯和直行的车辆通行;左臂同时向右前方摆时,准许车辆左小转弯;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和T型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在不

4、妨碍被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直行信号:右臂(左臂)向右(向左)平伸,手掌向前。准许左右两方直行的车辆通行;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在不防碍被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直行辅助信号:也称直行快速通行信号。左臂向左平伸,手掌向前;右臂向右平伸,手掌向前,向左摆动。指挥右方直行的车辆快速通行,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在不防碍被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停止信号:左臂向上平伸,手掌向前,不准前方车辆通行。,停止辅助信号:也称靠边停车信号。左臂向上平伸,手掌向前,不准前方车辆通行。右臂同时向左前方摆动时,车辆须靠边停车。,左小转弯信号:右臂向前平伸,手掌向前,准许左方的左转弯和直行的车

5、辆通行;左臂同时向右前方摆动,准许车辆左小转弯;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和T型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在不防碍被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左大转弯信号:右臂向前平伸,手掌向前。准许左方的左转弯和直行的车辆通行;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和T型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在不防碍被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右转弯信号:左臂向前平伸,手掌向前,右臂同时向左前方摆动时,准许右方的车辆右转弯,,左转弯辅助信号:也称左转弯待转信号。左臂向左下方平伸,手掌向下,上下摆动。准许左右的左转弯的车辆进入路口,沿左转弯行驶方向靠近岗台或者路口中心,等候左转弯信号,直行车辆准许通行;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和T型路口右边

6、无横道的直行车辆,在不防碍被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前车避让后车信号:左臂向前平伸,手掌向左,上下摆动;右臂向前屈臂,手掌向后,向后摆动。前方车辆应当向右避让后方车辆通行。,示意违章车辆靠边停车信号:右臂向右平伸,手掌向上,向左前方摆动,违章车辆须靠边停车。,减速慢行信号:右臂向右前方平伸,手掌向下,上下摆动。右方车辆应当减速慢行。,警 告 标 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其开头为等边三角形,顶角向上,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禁 令 标 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形状为圆形(倒等边三角形),颜色除个别外,多为白底、红边红杠、黑图案,图案压杠。,指 示 标 志,

7、指示车辆行人通行的标志。其形状为圆形、长方形或正方形,颜色为蓝底、白图案。,指 路 标 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其形状除地点识别标志外,为长方形和正方形。其颜色除里程碑、百米桩、界牌外,一般为蓝底、白图案。,辅 助 标 志,设在主标志下,对主标志起说明作用,其形状为长方形,颜色为白底、黑字、黑边框。,专 用 标 志(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专用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其形状为长方形和正方形。其颜色一般为绿底、白字、白图案。,专 用 标 志(旅游区),旅游区专用标志。其形状为长方形或正方形。其颜色为烟色底、白字白图案。,指 示 标 线,引导车辆行驶,包括虚线、实线、

8、文字等,其颜色一般为白色。,禁 止 标 线,规定车辆行驶,包括虚线、实线、文字等,其颜色一般为黄色。,第三章 车 辆,第十七条 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号牌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并保持清晰。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第十八条 机动车在没有领取正式号牌、行驶证以前,需要移动或试车时,必须申领移动证、临时号牌或试车号牌,按规定行驶。 第十九条 机动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自行车和三轮车及残疾人专用车车闸、车铃、反射器以及畜力车的制动装置,必须保持有效。自行车、三轮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

9、。 第二十条 机动车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行驶。,号 牌,大型汽车前牌,大型汽车后牌,小型汽车前牌,小型汽车后牌,摩托车号牌,轻便摩托车号牌,牌证标准,NY345-1999农业机械号牌 NY346-1999农业机械驾驶证证件 NY347-1999农业机械行驶证证件1999年4月7日农业部颁布,自1999年7月1日起实施。,NY 3471999,牵引,牵引,牵引,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 (二)不准转

10、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三)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四)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五)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六)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第四章 车辆驾驶员,(七)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八)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九)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十)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十一)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十二)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十三)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N0 DRIVE,(一)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 (二

11、)装载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装载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品,须封盖严密; (三)大型货运汽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四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厢二米,超出部分不准触地; (四)大型货运汽车挂车和大型拖拉机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三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厢,后端不准超出车厢一米;,第五章 车辆装载,第三十条 机动车载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五)载质量在一千公斤以上的小型货运汽车载物, 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二点五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厢一米; (六)载质量不满一千公斤的小型货运汽车、小型拖拉机挂车、后

12、三轮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二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厢,后端不准超出车厢五十厘米;,车 辆 装 载(2-1),大型货车,大型货运汽车挂车,大型拖拉机挂车载物,载重1000kg以上小型货车,载重1000kg以下货车,车 辆 装 载(2-2),车 辆 行 驶,右侧通行 各行其道 确保安全,车 辆 行 驶,车 辆 行 驶,车 辆 行 驶,车 辆 行 驶,车 辆 行 驶,车 辆 行 驶,车 速,1、通过胡同、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隧道等; 2、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3、遇风、雨、雪、雾天能见度在30m以内时; 4、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5、喇叭、刮水器发生故

13、障时; 6、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7、进出非机动车道时。,机动车在遇下列情况时,最高时速不准超20km/h,拖拉机不准超过 15km/h。,让 车,让 车,通过铁路道口,通过铁路道口,通过铁路道口,掉 头,禁止倒车,禁止倒车,停 车,停 车30m,30 m,停 车20m,20 m,停 车,超 车,超 车,故 障 车,灯 光,灯 光,减速带,超车,拱形路面,右转弯,S形弯路,夜路行驶,雾天行驶,侧滑,T形路口,弯路会车,会车让行,支干交叉,T形路调头,倒车入位,开阔地调头,急刹回转,第六十三条 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一)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二)横过车行道,须走

14、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 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三)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四)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五)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六)通过铁路道口,须遵守本条例第四十四条(一)(二)(三)项的规定。,第七章 行人和乘车人,第六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准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

15、通的活动。市政、公路管理部门为维修道路,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时,除日常维修、养护道路作业外,须与公安机关协商共同采取维护交通的措施后,再行施工;其他单位需要挖掘道路时,须经市政管理部门或公路管理部门同意后,由公安机关办理手续。挖掘道路的施工现场,须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竣工后,须及时清理现场,修复路面和道路设施。 第六十七条 不准在道路上打场、晒粮、放牧、堆肥和倾倒废物。,第八章 道 路,第六十八条 除公安机关外,其他部门不准在道路上设置检查站拦截、检查车辆。有关部门确需上路进行检查时,可派人参加公安机关的检查站进行工作。没有公安检查站的地区,有关部门如需要设置检查站时,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第八章 道 路,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外,均按本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外,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下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的。,第九章 处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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