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法律,新中国广告法律制度的建设 第一阶段:地方行政规章率先出台 新中国建立后,天津、上海等地率先公布了广告管理规则。后来广州、西安、重庆、武汉等工商业发达的大城市也相继出台了类似的管理规定。这些规则的主要内容是:确定了广告规则调整的范围,对广告发布内容制定了一些禁令,规定了制作广告的出证制度和经营许可证制度等。这些规定文字简单,但所确立的规范框架,为后来制定全国性的法规提供了经验。,这是新中国广告法制的草创时期。特点一是地方行政规章率先出台,以调整本地区的广告活动。二是对广告的管理,主要根据行政规则,以行政手段来实现。三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基本未涉及广告管理的内容。,第二阶段:广告管理暂行条
2、例发布 七八年以后,我国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广告业迅速地发展,广告法制建设也进入了快车道。一九八二年二月,国务院发布了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并于同年五月正式实施。该条例由国家经济委员会和国家工商管理局负责起草,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广告法规。为配合该法规贯彻实施,随后又出台了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一系列有关的行政规定。,第三阶段:广告管理条例颁布 一九八七年十月国务院颁布广告管理条例,同年十二月起正式实施。它是对原来的暂行条例修改、补充和完善的结果,标志着中国的广告法制建设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一九八八年一月,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布了广告管理条例旅行细则。在随后的几年里,为了配合条例和施行细则的实施,
3、国家的广告管理机关,又陆续发布了一批与之配套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从而构成了一个以条例为基础的广告法规体系。,第四阶段:广告法诞生 一九九零年开始酝酿,九一年开始起草。九四年八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广告法草案,并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八届人大第十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于同年八月二十七日正式通过该法,并于九五年二月一日起施行。该法凡六章四十九条,主要内容,一是确定了广告法律的一般原则;二是从内容上规定了广告应该遵守的原则;三是对广告主体的广告活动做出详细的规定;四是规定了广告审查的办法;五是明确规定了违反法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该法有两个明显特点:一是以商业广告为主要的调整对象。从大的类别
4、来说,现代广告可以分成商业广告、意见广告和公共广告三大类。商业广告是广告的重镇,自来处于主体地位。但是,由于时代的变化和大众对广告功能的认识的变化,意见广告和公共广告的影响越来越大,也越来越为广告主重视。但是,对这样一些类别的广告,该法基本上没有涉及,而把关注的目光集中在商业广告上。,二是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该法第一条在指出立法目的时就提到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其核心条文所涉及的内容,多事关大众消费和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例如,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第七条规定: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
5、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第十三条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第十五条至第十九条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农药、烟草和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规定,更是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存在的不足:首先,与中国的同类法律相比,它在总则方面缺少“国家对广告业基本方针的表述”,这与该法是不相称的,这一不足,势必通过行政规章来补救,其结果,会削弱该法的影响,加强行政权利的作用。第二,该法的调整对象未涵盖意见广告、公共广告。作为国家的广告法,其调整对象应当包括所有广告,而不仅仅商业广告一个类别。但目前的广告法,则侧重于商业与服务业领域的广告,这从立法上讲是
6、不完整的,从执法上讲,法律依据也是不够的。第三,该法暂时不能取代广告管理条例。一般情况下,广告法是基本法,完全可以取代条例。但由于该法的缺陷,仍需以条例为依据管理意见类、公共类广告。,我国的广告法律体系与特点 框架体系:广告法颁布,标志着中国广告法律制度的框架体系业已正式确立。这一体系由基本的广告法律、法规与相关的法律、法规构成: 基本法律、法规有:法律广告法法规广告管理条例、广告法实施细则部门规章数量甚多,比较重要的有: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酒类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广告管理办法烟草广告管理办法,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 房地产广告发布管理办法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 农药广告审查办法 兽
7、药广告审查办法 关于报纸、书刊、电台、电视台经营、刊播广告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报社、期刊社和出版社刊登、经营广告的几项通知,关于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宣传管理的通知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 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 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 地方行政规章数量很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情况,制定了综合管理或专项管理的规定。如甘肃省有广告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广东、湖北等省都有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行业自律规则中国广告协会自律规则、广告宣传精神文明自律规则,相关的法律、法规宪法、刑法、民法通则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不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济合同法
8、、药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烟草专卖法、道路交通法、语言文字法、治安管理法、兽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广告法和广告管理条例为主导,实现对全国广告市场的宏观管理。 以各管理部门发布的各种专门规章为辅助,实现对具体的商品、服务广告的微观管理。 以地方规章为支柱,实现对地方广告市场的管理。 以各种自律规定为核心,实现对广告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的规范、管理。 以相关法律、法规为网络,实现对广告活动的全面管理。,广告准则 是指发布广告的一般原则与限制,是判断广告内容是否合法的依据,也是判断广告能否发布的依据。我国广告法中,就广告准则作了列举式的规定,它不仅适用于商业广告,同时也适用于
9、其他广告,应为一切从事广告活动和实施广告行为的单位和人个所遵守。广告准则分一般准则与特殊商品准则。,一般准则 是为了让广告主在具体了解法律提倡或禁止的广告内容的情况下,遵守这些准则。法律提倡的内容,是指鼓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采用的广告内容。按广告法的规定,法律所提倡的内容,是有利于人民身心健康、促进商品与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的内容。所谓禁止的内容,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采用的广告表现。广告法第七条规定:,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它们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不得用于商标和广告。在国旗法第十八条、国徽法第三条一款和
10、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广告法的规定体现了上述法律的精神。 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国家机关是指依法组建的从事国家管理活动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它们是代表国家从事管理活动的组织。它们的工作人员是具体执行国家管理活动的人员。故其言论、形象、题词等,代表国家的利益和形象。,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广告传递的信息应该真实客观,用于描述商品和服务的文字应力求准确,不引起消费者的误解,更不能故意误导消费者。最高级等用语,既违背客观实际,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也会贬低同类产品。现在改头换面的表现还是很常见。如使用“至尊”、“王”、“皇”、“
11、御用”、“贡品”等表达,其本质仍然是一种绝对化的语言或表达。,不得妨碍社会安全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的良善风俗。 不得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不得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它情形。这是指除广告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情况,主要有: 禁止发布将人民币变相作为奖券的广告。 严格控制各类评比类广告。 禁止发布移民广告。,除上述各项外,广告法第八至第十三条也规定了一些重要的准则: 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质量、
12、用途、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材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用当真实、准确并注明出处。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广告不得贬低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务。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特殊商品广告准则,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广告法第十四条: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者;(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或安全性比较的;(四)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械或者专家、
13、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定止的其他内容。,第十五条: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国家规定的应当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的治疗药品广告中,必须注明“按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 第十六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不得作广告。,农药广告的发布 广告法第十七条:农药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一)使用无毒、无害等表明安全性的绝对化断言的;(二)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的;(三)含有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烟草广告的发布 第十八条: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烟草广告中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康”。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三)妨碍生产者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四)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五)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发布,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