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享赚钱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27

类型民法教学重点.ppt

  • 上传人:gnk289057
  • 文档编号:4785571
  • 上传时间:2019-01-12
  • 格式:PPT
  • 页数:27
  • 大小:156KB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民法教学重点.ppt
    资源描述:

    1、第五章 民法教学重点、难点,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的基本原则 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和处理方法 代理的法律特征、适用范围、种类、行使原则和法律后果 财产的共有 债权的概念、发生根据 一般侵权民事责任、免除条件;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的类型 诉讼时效的概念、种类、时间及诉讼时效的开始、中止、中断和延长,基本原则(第一章) 公民(自然人)(第二章) 民事主体 法人(第三章) 总则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第四章) 诉讼时效(第七章)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第八章) 附则 财产所有权 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民事权

    2、利(第五章) 债权 知识产权 人身权 分则 继承权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第六章) 不履行其他义务的民事责任 侵权的民事责任,概念:是指人们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物质资料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财产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关系 其他物权(使 用权;承包经营权;采矿权;经营权;相邻权)在民法中 债权:合同债权;不当得利债权;无因管理债权。 调 的反映 知识产权(财产权部分):著作权;专利权; 整 商标权;发明权;发现权 对 继承权 象 概念:与人身不可分离又不具有直接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 人格权: 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在民法中的反映 身份权:知识产权(人

    3、身权部分);荣誉权;监护权。,民 法 案 例 分 析,1.萧宾,15岁,某中学初三读书。萧宾的父母因感情不合离异,萧宾随母亲黄丽生活,但也时常去父亲萧林那里,父亲对他也很好。一天中午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萧宾看到某商店正在有奖销售,奖券为每元一张,最高奖金额为五千元,他便买了一副10元钱的羽毛球拍,领到一张奖券。20天过后,抽奖结果公布,萧宾所持的奖券中了最高奖。萧宾异常兴奋,立即把中奖的消息告诉了黄丽。母子二人去商店兑奖后,黄丽便把这五千元钱放在家中的柜里。萧林得知萧宾中奖的消息后,便找到黄丽,说萧宾还没有成年,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能力领受奖金,奖金应归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即父母所有,因此要求分一半

    4、奖金给自己。黄丽听后非常气愤,说萧宾随自己生活,萧林根本无权监护,奖金应归自己和萧宾所有,萧林无权分取奖金,二人因而发生争执。萧宾情急之下,趁二人争吵之机,悄悄拿出那出五千元钱跑到商店买了一架进口相机,价格是四千七百元。萧宾拿着相机回到家里,对还在争执之中的父母说钱已经花了,没有什么可争吵的了。萧林、黄丽听后急了,立刻拉着萧宾到商店,称萧宾买相机没有征得父母同意,要求退货。店员说退货只有一个前提,即货物质量不合格;现在相机没有任何毛病,钱货又已两清,因而不同意退货。问:(1) 本案奖金归属如何?(2) 萧宾购买相机的行为有法律效力吗?他父母能否要求退货?(要点: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监护权,

    5、无效民事行为的处理),民 事 主 体,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定义:依法、享有、承担、资格 开始:出生 终止:死亡(自然死亡,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 条件:下落不明满四年或意外事故满二年; 利害关系人申请(如亲属、债权人等);法院宣告(公告期间1年或3个月)。 法律后果:引起与生理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撤销: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返还财产,适当补偿;婚姻关系不自行恢复。 宣告失踪 目的:为其财产设立代管,不影响公民的主体资格。,民 事 主 体,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定义:通过自己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 分类:完全(、限

    6、制、无)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 定义:对、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合法权益的监督和保护、法律制度 职责:管理财产、保护人身、代理活动 设立顺序: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民法案例分析,2.赵某、崔某和胡某三人协商达成一书面合伙协议,约定各自出资万元,成立一家小百货商店,并按出资比例平均分配盈余,分担亏损。该商店起字号为“新兴商店”,1997年1月经核准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到1998年6月为止,因经营管理不善,新兴商店负债累累,欠货主茂源百货批发公司万元钱未偿还。此时,赵某便提出退伙,崔某、胡某二人不同意,赵某便提走其出资万元,径行退出。1999年1月,茂源百货批发公司因向新兴商店索债不成,便诉至法院。问

    7、:(1)被告方崔某认为欠茂源百货批发公司的钱是三人所欠,按合伙协议,他对外只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崔某的辩称有理由吗?(2)被告方赵某认为,自己已于1998年6月退伙,故所欠全部债务应由崔、胡承担。赵某的辩称有理由吗? (要点:个人合伙,无限连带责任),民 事 主 体,个人合伙 定义:两个以上、公民、协议、资金、实物、技术、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特征: 签订合伙协议(即协商一致); 共同出资; 共同经营(参与合伙盈余分配和承担亏损的,视为合伙); 有共同的经济利益与风险(与借贷关系相区别) 法律地位:有字号、无字号 财产关系:分为内部、外部两类关系 共同出资的:统一管理和使用; 合伙积累的财产:

    8、共有关系 债务清偿关系:对内: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的规定,以各自财产(个人或家庭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对外: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即每个合伙人对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责任。实质上就是合伙人之间互为担保。(代位追偿权),民 法 案 例 分 析,3.某地某土产公司是被核准经营土产的公司。该公司卖给乙地某百货公司29英寸彩色电视机50台,计价10万元并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土产公司于1998年7月底前,将50台彩电一次发运;百货公司于收到彩电后的三天内将全部货款一次汇给土产公司,但最迟不得超过同年8月底。土产公司按合同约定,将50台彩电于7月28日通过铁路运交给了百货公司。百货公司迟迟不付货款,

    9、土产公司几催无效,不得已于1998年12月20日诉诸法院,要求百货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和赔偿损失。问:该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要点: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无效民事行为的处理),民 事 主 体,法人 定义:独立、享有、承担、组织 条件: 依法成立(有设立的法律规定); 必要的财产或经费(如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生产或批发50万、零售30万、科技开发、咨询服务10万)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完全一致;各不相同。 法人制度的优点:简化了人与人的关系 集中资本的好形式; 大大减少风险; 经营方式灵活。,民法案例分析,4.甲有私房5间,文革期间甲因地

    10、主成分,全家将被下放农村。乙提出以1000元购买甲这5间私房,甲若答应,乙可以帮忙不让甲全家下放农村。甲答应了乙的条件,将5间房卖给乙,得1000元,甲全家也免于下放。文革结束后,甲向乙提出,退还乙1000元,乙退回5间房屋,乙不同意。问:法院应如何处理。(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民 事 法 律 行 为,合法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 (能发生 侵权行为 民事法律 非法民事行为 违约行为 后果的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民 事 法 律 行 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实质要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要真实; 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形式要件 口头

    11、形式:即时清洁的合同。 书面形式:特殊的有公证、审核、登记等 默示形式:不通过语言和文字以沉默的形式成立的法律行为。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只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双方约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 如民法通则第66条:“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无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不真实: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恶意串通; 违法;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 重大误解; 显示公平。 二者的异同 相同点:从行为开始无效 不同点: 自始当然无效;不被撤销则有效。 任何人都可主张;当事人主张。 认定没有时限;行为成

    12、立起1年内请求撤销。,民法案例分析,5.甲省某县畜牧场,需购某自治区某一改良马两匹,委托李四携款前去购买。李四四处奔走,买不到该场所需的改良种马,但有改良种驴,价钱也较便宜,便买了三头,共花了2000元。昼夜兼程,赶回畜牧场。畜牧场见状拒收并要索回驴价款。李四认为改良种驴,畜牧场也可饲养繁殖,为场着想,饱尝辛苦,拒不退款。问:该纠纷应如何处理,法律根据是什么? (代理权的行使、代理的法律后果),代 理,代理的特点 代理的适用范围 代理的种类 无权代理和滥用代理权的情况 无权代理和滥用代理权的法律后果 无权:本人追认;未经追认。 滥用:一律无效。 代理中的连带责任过错原则,民 法 案 例 分 析

    13、,6.刘毅卖给图书展览室一幅名画家的画。过了两天,展览室发现这幅画实际上不是原版画,而是精巧的复制品,便请求将画收回,归还已付的款项。但刘拒绝展览室的请求,认为他自己向最近才死的邻居买这幅画时也是当作原版画买来的。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问:属于什么性质的民事行为?应如何处理?(无效的民事行为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民 法 案 例 分 析,7著名书法家王学之,他书写的每幅对联价值上千元。书画商李富甲向王学之订购了10幅对联,双方约定3个月内交货。李富甲给付定金2000元。但事隔不久,国外一名牌大学盛情邀王学之去讲学。机会千载难逢,因此王忙于办理出国手续,一直不能安心写字。出国前,王对自己的得意

    14、门生张继说,我把我的印章留给你,你临摹上我的10幅对联,盖上我的印鉴,说是我写的,其余的货款8000元就归你。王学之出国后,李富甲如期来取字,张继将自己临摹的字给了李,收取了8000元。该对联被一台商重金购买后带回台湾,请人鉴赏,发现是赝品,要求退字,引起纠纷。 问:王学之书写对联的行为能否由他学生代理?此纠纷应如何解决? (代理的适用范围;合同的担保),民 法 案 例 分 析,8.某甲单身居住二间旧房,某次外出经商期间,正值雨季将至,其邻某乙,见其房年久失修,岌岌可危,于是,主动携子带料,加固某甲房屋,共开支料钱1000元。事过一月,某甲归来,见其房已被加固,内心高兴,经打听得知乃某乙所为,

    15、遂登门致谢。某乙说,修房的工钱不计算了,只给买料钱,便将三张发货票交给某甲。某甲认为花费太多,便以“我又没有请你,自己愿干”为由拒付,遂发生纠纷。 问:该纠纷如何处理?为什么? (无因管理债权),民 事 权 利,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其标的物,并享受其权益的排他性权利。 我国民法的物权体系: 所有权 用益物权:对他人所有物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收益的权利。如:承包经营权、土地使用权、典权、地役权等。 担保物权:为了担保债的履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物权,其形式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债权:泛指各种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与所有权的区别,从反映的社会关系看,二者性质不同:动态的(

    16、财产主体转移);静态的财产关系 从法律关系主体看,二者的主体范围不同:对人权;对世权 从法律关系的客体看,客体范围不同:物、行为;不包括行为。并且债权人不能象物权人那样对权利客体物直接行使支配的权利。 从法律关系的内容看:要求债务人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自己实施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从法律关系的发生上看,二者的发生根据不同:债权:合法行为、不法行为、其他事实的发生;所有权:一般只能根据合法行为发生。,民 法 案 例 思 考 题,甲在电影院看电影将包丢失,被乙拾得。甲登电视广告表示拾到包者如果送还,给奖励1万元。后乙送还后,甲不同意给付,说乙如不送还就是不当得利。乙认为,甲登广告的行为已和

    17、自己形成合法的债权关系,坚持主张自己的债权。问:如何处理纠纷。,民 法 案 例 分 析,9.汪某住在24栋307号。98年12月初在阳台上储存白菜并在上面盖了一张石棉瓦,瓦的一头搭在阳台上。12月14日晚风雨交加,约23时许邓某下班路过汪家阳台时,石棉瓦落下,正好砸在邓某的头上,邓某当场昏迷被送到医院,因伤重住院三个月,花去医疗费6454元。邓某即向法院起诉要求汪某赔偿其经济损失。 问:法院应如何审理此案? (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民 事 责 任,分类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一般侵权、特殊侵权 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四要件” 行为的违法性; 损害事实; 因果关系; 主观过错:故意、过失 免除条件

    18、: 不可抗力; 受害人主观有过错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特殊侵权的法律规定,民 法 案 例 分 析,10.自行车厂电镀车间在生产过程中需使用带剧毒的化学物质,该厂为防止环境污染,除对污水进行处理外,把带有毒性的垃圾运到郊外挖坑深埋。所以,多年来没有发生过污染环境的事故。1998年夏初,由于养路民工在山坡上取土铺公路,将该厂所埋的垃圾挖了出来。当时正是梅雨季节,由于雨水冲洗,将有毒物质冲入某村的鱼塘,鱼塘的鱼全部毒死,造成该村12000元的经济损失。该村干部取了鱼塘的水请有关部门化验,才查出是自行车厂所埋的垃圾造成的污染,便向区人民法院起诉,问:应当如何处理?(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民 法 案 例

    19、 分 析,11.李甲的儿子李乙,时年3岁。某日早8时许,李乙在院内边玩边吃馒头。同院赵丙家饲养的老公鸡,尾随李乙,啄食落地的馒头渣,不时昂头啄食他手中的馒头,不幸将李乙的左眼球啄破。李甲将李乙送往医院医治,将左眼球摘除。住院期间共花1800元,装配假眼球估计约需8200元(此数切合实际),共10000元,要求赵丙支付。赵丙以“鸡不是伤人的动物”,“也不是我驱使鸡啄的”为由拒付。李甲遂以李乙的法定代理人身份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赵丙承担民事责任。问:赵丙应否承担此民事责任?法律根据是什么?(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诉 讼 时 效,定义 种类:一般2年;特殊:1年等。 诉讼时效的开始、中止、中断和延长 开始:20年;不受限制的情况。 中止:最后6个月。 中断:起诉、提出请求、同意履行义务。 延长:特殊情况。,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道客多多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民法教学重点.ppt
    链接地址:https://www.docduoduo.com/p-4785571.html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道客多多用户QQ群:832276834  微博官方号:道客多多官方   知乎号:道客多多

    Copyright© 2025 道客多多 docduoduo.com 网站版权所有世界地图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ICP备2021046453号    营业执照商标

    1.png 2.png 3.png 4.png 5.png 6.png 7.png 8.png 9.png 10.png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