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食品ICS 6712020X18海南省地方标准DB46DB46/T 282002文昌鸡肉产品质量要求(报批稿)-发布 -实施海 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46/T 282002I前 言文昌鸡是我省优良的肉鸡品种,是海南“四大名菜”之一。本标准的制定,是为树立我省文昌鸡品牌,打击假冒文昌鸡现象,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正当竞争,规范文昌鸡市场,促进文昌鸡产业的发展。 本标准由海南省农业厅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海南省农业科学研究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海南省文昌鸡业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哲敏、叶保国、黄礼光参加起草人:邢漫萍、林大捷、李汝权DB46/T 2820
2、021文昌鸡肉产品质量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文昌鸡肉产品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鲜、冻的全净膛(保留头脚)文昌鸡肉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5009.3 食品中水份的测定方法GB/T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GB/T5009.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方法GB9687 食品包装用聚
3、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93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树脂卫生标准GB116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3 要求3.1 文昌鸡肉产品外观等级要求表 1 文昌鸡()产品外观等级标准级别项目 一级品 二级品 三级品体重 kg 1.31.5(120 日龄)1.41.6(170 日龄)1.21.6(120 日龄)1.31.65(170 日龄)1.21.75(120 日龄)1.31.75(170 日龄)胫长(脚长)cm 7.5 7.8 8.0胫围(脚围)cm 3.6 3.8 4.0头围 cm 10.5 11.0 11.5鞍部毛孔密度 根/16 cm 2 53 60 65皮色 肉色或浅黄色 肉色或浅黄色 肉色或
4、浅黄色3.2 文昌鸡肉产品营养成分含量、酸碱度和嫩度要求DB46/T 2820022表 2 文昌鸡()肉营养成分含量、酸碱度和嫩度指标日龄项目120 日龄肉鸡 170 日龄育肥鸡水份% 73.810.6 73.680.9蛋白质% 22.260.6 22.410.9脂肪% 2.110.2 2.180.2酸碱度 PH 5.940.2 5.891.2嫩度(牛顿) 26.654.0 27.704.0备注:本表项目均以胸肌作为测定样品3.3 无公害文昌鸡肉产品质量要求按国家无公害畜禽肉产品安全要求执行。3.4 文昌鸡肉产品包装要求3.4.1 文昌鸡肉产品包装用原纸应符合 GB11680 的规定3.4.2
5、 文昌鸡肉产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应符合 GB9687 的规定3.4.3 文昌鸡肉产品包装用聚丙烯树脂中正已烷提取物应符合 GB9693 的规定4 试验方法4.1 外观等级指标的测定方法。4.1.1 头围用细绳从冠、眼后环绕一周,测定其周长。4.1.2 胫围用细绳在跖骨中部围绕两圈所得的直线长度除以 2。4.1.3 胫长跖骨上关节至第三、四趾间的垂直距离,用卡尺测量。4.1.4 毛孔密度以髋关节为测定部位的上界,股骨前缘为测定部位的前界,测定边长为 4cm 的正方形区域内毛孔的个数。4.1.5 皮色在明亮光线下用目测。4.2 PH 值的测定取新鲜胸肌 5 克(无筋腱、脂肪) ,剪碎,置匀浆管内,
6、立即加蒸馏水 10ml,匀浆 10 分钟,随后将全部匀浆移入离心管中,3000 转/分离心 10 分钟,取上清液用 PH 酸度计测定。4.3 嫩度的测定取新鲜胸肌一块,修成宽 1cm,厚 0.5cm 长条肉样(无筋腱、脂肪、肌膜) ,立即用食品组织分析仪(美国,TM2 型)的 V 型刀片测量剪切力值,每个肉样剪切三次,取平均值。4.4 蛋白质的测定 按 GB/T5009.5 规定执行。4.5 脂肪的测定 按 GB/T5009.6 规定执行。4.6 水份的测定 按 GB/T5009.3 规定执行。DB46/T 28200235 检验规则5.1 组量以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工艺流程的产品为一批次
7、。500kg 以下抽取 5 件,5012000kg 抽取10 件以下,2001kg 以上抽取 15 件。5.2 抽样方法每一批次采取随机多点抽样,混匀后分成两份,一份检验,一份留样备检,抽样量为 2Kg。5.3 判定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中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 包装、标志、标签、贮存、运输6.1 包装文昌鸡肉产品的包装应采用无污染、易降解的包装材料,包装必须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6.2 标志获得检验合格的文昌鸡肉产品,在其产品包装上加贴合格产品标志。6.3 标签获得合格标志的文昌鸡肉产品的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生产单位或经销单位。6.4 贮存文昌鸡肉产品的贮存场所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存混放。产品贮存应符合各类产品的贮存要求。6.5 文昌鸡肉产品的运输必须采用无污染的交通工具,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产品在运输中应符合各类产品的贮存要求。DB46/T 282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