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080.10B 31备案号: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 550.32005无公害果蔗第 3 部分:质量安全要求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hewing canePart 3: Requirements of quality and safety2005-03-04 发布 2005-04-05 实施浙 江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33/ 550.32005I前 言DB33/ 550-2005无公害马果蔗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产地环境条件;第2部分:栽培技术规程;第3部分:质量安全要求。本部分是无公害果蔗系列标准的第3部分。本
2、部分的5.3为强制性条款。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义乌市农业科教教信息中心、温岭市农业技术推广站、义乌市义红果蔗研究所、义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金 鸿、吴德锋、王文华、叶良松、陶建明、刘 华、余悦虎。DB33/ 550.320051无公害果蔗第 3 部分:质量安全要求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果蔗的术语、定义,果蔗成熟标志,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运输。本部分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的无公害商品果蔗。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
3、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 5009.12 食品中总铅的测定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的测定方法GB/T 5009.38 蔬菜、水果卫生标准分析方法GB/T 5009.103 植物性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04 植物性食品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05 黄瓜中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10 植物性食
4、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23 食品中铬的测定GB/T 15401 水果、蔬菜及制品亚硝酸盐与硝酸盐含量的测定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部分。3.1 果蔗食用部位果蔗生长点以下 30处至根部节间在 3cm 以上的蔗茎可食用部份。3.2 蔗汁锤度比 果蔗茎蔗汁中所含的总固形物重量占蔗汁重量的百分比。3.3 蔗汁指甘蔗通过压榨机榨出的全部溶液重量。3.4 蔗汁榨出率蔗汁与果蔗茎重量百分比。DB33/ 550.3200523.5 工艺成熟指蔗茎蔗糖分达到该品种固有的较高水平,全茎上下节段的蔗糖分相近。3.6 水裂指蔗茎上发生的生长裂缝,深的可达蔗肉
5、,与品种和生长环境有关。3.7 蔗茎长根部与种蔗相接处至生长点之间的长度。3.8 茎粗蔗茎节间的直径。3.9 检测部位一般为从上往下数第 12 张叶片所在节。4 果蔗成熟标志4.1 外观标志生长势减弱,蔗茎上部节间明显缩短,新出叶减少,蔗叶颜色变浅,枯叶数增加,叶片变短窄而直立,梢头几片叶肥厚并间距缩小,蔗茎皮色转深,有光泽,节间表面显得光滑,蜡粉腊粉脱落。4.2 内在标志蔗茎上、下部分节段含蔗糖分接近一致。一般用上下部汁液锤度比值作为工艺成熟的简单指标,当蔗茎上下锤度的比值达0.9-0.95为工艺成熟初期,上下锤度的比数达0.95-1.0为全熟期,比值大于1.0为过熟期。5 要求5.1 外观
6、质量5.1.1 感官要求产品应新鲜洁净,色泽形态正常,形状上下粗细均匀,大小一致,蔗皮薄亮有光泽,无腐烂霉变,无损伤,无水裂,无空心,无虫蛀,无气生根,口感无异味,水分多,味甜,松脆爽口。5.1.2 分类标准分类标准见表 1。表 1 分类标准项 目 名 称 一级 二级 三级茎长 1.8m-2m 1.41.8m 1.01.4m茎粗 3.5-4 3.03.5 2.53.05.2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见表 2。表 2 理化指标项 目 名 称 指 标出汁率(%) 75蔗汁锤度( 0B) 13转光度( 0Z) 8.5甘蔗纤维分(%) 7DB33/ 550.3200535.3 卫生指标卫生指标见表 3。表 3
7、 卫生指标序 号 项 目 限量标准(/)1 铬(以Cr计) 0.52 镉(以Cd计) 0.033 铅(以Pb计) 0.24 汞(以Hg计) 0.015 硝酸盐(以Na 2NO2计) 4006 亚硝酸盐以(NaNO 2计) 4.07 百菌清 1.08 氯氰菊酯 2.09 氰戊菊酯 0.210 溴氰菊酯 0.111 乙酰甲胺磷 0.212 乐果 1.013 水胺硫磷 不得高于检出限14 敌敌畏 0.215 甲胺磷 不得高于检出限16 氧化乐果 不得高于检出限17 久效磷 不得高于检出限18 甲基对硫磷 不得高于检出限19 马拉松 不得高于检出限20 克百威 不得高于检出限21 甲基硫菌灵 10.0
8、22 凡国家和省规定禁用的农药均不得检出6 试验方法6.1 外观质量6.1.1 形态、蔗皮、颜色、蔗肉等:用目测、口尝方法执行。6.1.2 茎长、茎粗:用钢卷尺直接测量,10 根平均值。6.2 理化指标6.2.1 出汁率全蔗称重量为W,用压榨工艺将全蔗蔗汁榨出,称蔗汁重量W1,用下列公式计算果蔗出汁率X:W1X= 100%W6.2.2 蔗汁锤度6.2.2.1 检测部位 从上往下数第 12 张完整叶,所在的节间上部 1/3 处为检测点。6.2.2.2 检测仪器 手提折光仪。6.2.3 转光度6.2.4 果蔗纤维分6.3 卫生指标DB33/ 550.3200546.3.1 铬的测定:按 GB/T
9、5009.123 的规定执行。6.3.2 镉的测定:按 GB/T 5009.15 的规定执行。6.3.3 铅的测定:按 GB/T 5009.12 的规定执行。6.3.4 汞的测定:按 GB/T 5009.17 的规定执行。6.3.5 硝酸盐、亚硝酸盐的测定:按 GB/T 15401 的规定执行。6.3.6 百菌清的测定:按 GB/T 5009.105 的规定执行。6.3.7 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氰戊菊酯的测定:按 GB/T 5009.110 的规定执行。6.3.8 乙酰甲胺磷、甲胺磷的测定:按 GB/T 5009.103 的规定执行。6.3.9 乐果、敌敌畏、久效磷、甲基对硫磷、氧化乐果、水胺
10、硫磷、马拉硫磷的测定:按 GB/T 5009.20 的规定执行。6.3.10 克百威的测定:按 GB/T 5009.104 的规定执行。6.3.11 甲基硫菌灵的测定:按 GB/T 5009.38 的规定执行。7 检验规则7.1 组批同一产地,同一批蔗种下种,相同栽培技术栽培,相同时期收获的果蔗为一批。7.2 抽样按 1比例抽样。7.3 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申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或无公害农产品年度抽查检验;b)前后两次检验结果差异较大;c)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d)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时。7.4 交收检验7.4.1 每一组批检验外观质量
11、和理化指标,7.4.2 如外观质量指标不合格,则加倍抽样复检,若复检合格则判为合格,若复检仍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卫生指标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不得复检。8 包装、运输8.1 包装8.1.1 商品果蔗通常是连根带梢以全茎方式上市销售,5 条-10 条果蔗捆扎成一捆,为一个销售单位。8.1.2 商品果蔗包装力求细心,做到不伤茎、抖撒泥土、去掉种茎。用塑料带将果蔗上下捆扎整齐方便搬运,上市销售的果蔗还要求做到把茎根部用塑料编织袋套袋。8.2 运输8.2.1 果蔗运输强调轻装轻卸防止伤茎,影响品质。8.2.2 长途运输要防曝晒和冻坏。8.2.3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毒、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质一起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