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db33- 595.2-2005 稻鸭生态共育 第2部分:稻米质量安全要求.doc

上传人:Facebook 文档编号:4772816 上传时间:2019-01-11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6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33- 595.2-2005 稻鸭生态共育 第2部分:稻米质量安全要求.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db33- 595.2-2005 稻鸭生态共育 第2部分:稻米质量安全要求.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db33- 595.2-2005 稻鸭生态共育 第2部分:稻米质量安全要求.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db33- 595.2-2005 稻鸭生态共育 第2部分:稻米质量安全要求.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db33- 595.2-2005 稻鸭生态共育 第2部分:稻米质量安全要求.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ICS 65.020.30B 43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 595.22005稻鸭生态共育第 2 部分:稻米质量安全要求Ecological altogether raising for rice and duckPart2:Quality and safety requirement for rice2005-12-12 发布 2006-01-12 实施浙 江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33/ 595.22005I前 言本部分的 3.2 为强制性条款。DB33/ 5952005稻鸭生态共育分为 3 个部分:第 1 部分:生产技术规程;第 2 部分:稻米质量安全要求;

2、第 3 部分:肉鸭质量安全要求。本部分为 DB33/ 5952005 的第 2 部分。本部分由绍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绍兴县农业技术培训学校、绍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绍兴县陶堰镇农业服务站。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鲁建国、徐国华、戴月华。DB33/ 595.220051稻鸭生态共育第 2 部分:稻米质量安全要求1 范围本部分规定稻鸭生态共育生产稻米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稻鸭生态共育技术生产的稻米质量安全要求。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3、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 1354-1986 大米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1 的测定GB/T 5009.33 食品中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的测定GB/T 5009.3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

4、析方法GB/T 5009.38 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103 植物性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04 植物性食品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14 大米中杀虫双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15 谷物中三环唑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45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GB/T 5009.184 粮食、蔬菜中噻嗪酮残留量的测定GB/T 5490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 一般规则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 5492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G

5、B/T 5494 粮食、油料检验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GB/T 5496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GB/T 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NY 5115-2002 无公害食品 大米NY/T 5190-2002 无公害食品 稻米加工技术规范3 质量安全要求3.1 加工质量应符合 GB 1354-1986 和 NY 5115-2002 中表 1 的要求。3.2 卫生指标DB33/ 595.220052应符合表 1 的要求。表 1 卫生指标项 目 指 标(mg/kg)砷(以无机砷计) 0.15铅(以 Pb 计) 0.2镉(以 Cd 计) 0.2汞(以 Hg 计) 0.02甲胺磷 0

6、.1克百威 0.2杀虫双 0.2毒死蜱 0.1噻嗪酮 0.3三唑磷 0.05多菌灵 2三环唑 2磷化物(以磷化氢计) 0.05亚硝酸盐 3黄曲霉毒素 B1 0.01注:未列项目及新增禁用、限用农药,按 GB 2762、GB 2763 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 试验方法4.1 加工质量的检验4.1.1 水分检验按 GB/T 5497 执行。4.1.2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按 GB/T 5494 执行。4.1.3 黄粒米检验按 GB/T 5496 执行。4.1.4 色泽、气味、口味检验按 GB/T 5492 执行。4.2 卫生指标的检验4.2.1 砷按 GB/T 5009.11 检验。4.2.2

7、铅按 GB/T 5009.12 检验。4.2.3 镉按 GB/T 5009.15 检验。4.2.4 汞按 GB/T 5009.17 检验。4.2.5 甲胺磷按 GB/T 5009.103 检验。4.2.6 克百威按 GB/T 5009.104 检验。4.2.7 杀虫双按 GB/T 5009.114 检验。4.2.8 毒死蜱按 GB/T 5009.145 检验。4.2.9 噻嗪酮按 GB/T 5009.184 检验。4.2.10 三唑磷按 GB/T 5009.145 检验。4.2.11 多菌灵按 GB/T 5009.38 检验。4.2.12 三环唑按 GB/T 5009.115 检验。4.2.1

8、3 磷化物按 GB/T 5009.36 检验。4.2.14 亚硝酸盐按 GB/T 5009.33 检验。4.2.15 黄曲霉毒素 B1 按 GB/T 5009.22 检验。DB33/ 595.2200535 检验规则5.1 检验分类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交收检验。5.1.1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b)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5.1.2 交收检验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杂质、水分、黄粒米

9、、不完善粒、色泽、气味以及包装、标志,或为合同要求的项目,检验合格后并附合格证方可交收。5.2 组批同产地、同等级、同类型、同生产技术方式收获的稻谷,经加工包装出厂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5.3 抽样方法按 GB 5491 和 GB/T 5490 的规定抽取样品。5.4 判定规则5.4.1 若全部检验项目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5.4.2 该批次样本标识、包装、净含量不合格者,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验一次,加工质量和卫生指标检验不合格者不进行复验。6 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应符合 NY/T 5190-2002 中第 7 条、第 8 条的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规范标准 > 国内外标准规范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