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继续报送“我心中最美教师”人选的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各均衡中心、中小学、幼儿园:为更广泛地宣传全县教师队伍良好的职业形象和崇高的师德风貌,决定再次在全县范围内寻找师德特别高尚、事迹特别典型的最美教师。1、材料及格式要求:(1)标题:关于 XX 评选我心中最美教师”的事迹。(2)正文:正文开头,写明先进个人的简要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职务、是否党团员、任教学科、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获奖情况等。(3)先进事迹。这部分内容是全篇材料的主体,内容必须真实,要写出师德美、师能美、师绩美,特别要突出师德美。要写得既具体,又不繁琐;既概括,又不抽象; 既生动形象,又很实在。
2、总之,就是要写得鲜活有感染力。为了使先进事迹的内容眉目清晰、更加条理化,在文字表述上还可分成若干自然段来写,最好在每段之前根据内容标出小标题,或以明确的观点加以概括,使主要事迹标题或观点与内容浑然一体。2、 材料报送要求:请各片区均衡中心及时组织学校推荐,将关于 XX 评选我心中最美教师” 的事迹和开县“我心中最美教师”评选推荐表两样材料,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下午 5:30 前传教委人事科,QQ 号:641891688,联系人廖百纯,电话:52218021。附件:开县“我心中最美教师”评选推荐表开县教育委员会2016 年 6 月 3 日附 件 开 县 “我 心 中 最 美 教 师 ”评 选 推 荐 表 工 作 单 位 : 填 表 时 间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学 历 任 教 学 科 政 治 面 貌 任 班 主 任 年 限 教 学实 绩 工 作 简 历 主 要荣 誉称 号和 奖 励 先进事迹简介(200 字内,先进事迹材料另附)学校推荐意见盖章年 月 日片区均衡中心推荐意见盖章年 月 日县教委意见注:本表用一张 A4 纸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