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CGF506.1-2010 1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抽 查 实 施 规 范CCGF 506.1-2010输电线路铁塔20110210 发布 20110301 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输电线路铁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输电线路铁塔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 1000kV 及以下各个电压等级、各种规格型号的输电线路铁塔。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及附则。注: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
2、查是指应急工作需要而进行的或者由于某种特殊情况(或原因)仅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样检验的专项监督抽查。2 产品分类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 1表 1 产品分类及代码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产品二级分类 产品三级分类分类代码 5 506 506.1分类名称 工业生产资料 输变电设备及产品 输电线路铁塔3 术语和定义输电线路铁塔:为实现承受某一空中荷载而架设的、主要采用角钢、钢板材料制作、以螺栓连接组合而成的格构式钢结构物。4 企业规模划分根据输电线路铁塔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输电线路铁塔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 2:表 2 企业规模划分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3、年销售额(万元) 10000 5000 且 10000 50005 检验依据下列引用的文件,其最新版本或修改单均适用于本规范。GB/T 2694-2003 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6.抽样6.1 抽样型号或规格企业的铁塔产品通常有多种电压等级、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原则上从被抽查企业的合格产品中抽取电压等级最高或数量最大的规格,并保证样品具有代表性。 6.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6.2.1 在企业成品仓库内,随机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6.2.2 根据抽样原则,确定好所
4、要抽取的铁塔的规格品种(当根据抽样原则被抽检企业有多个主要规格品种时,可以用掷骰子或抽扑克牌随机抽取其中的一种) ;当某一规格产品被确定为抽检对象后,若在被抽检企业成品库内合格的待销产品中符合这一规格的产品有多基时,可用掷骰子或抽扑克牌随机抽出其中一基作为待检的样本母体;6.2.3 根据各规格塔型的结构特点,随机抽出各检验项目所须的样本(见表 38) 。待检的产品样品。表 3 钢材外形尺寸抽样表 判定组数批量范围(件)样本大小(件) Ac Re5011200 32 0 11201-3200 50 0 13201-10000 80 1 2表 4 钢材材质抽样表样本大小(件) 判定组数批量范围(基
5、) 初检数 备样数 Ac Re1 2 4 0 1表 5 锌层厚度检验抽样表样本大小与品种规格(件) 判定数组批量范围(件) 5 58 8 合计 Ac Re500 8 8 4 20 1 2501-1200 12 12 8 32 2 341201 15 15 10 40 3 4表 6 锌层附着性检验抽样表判定数组样品及评定 数组数量检测项目样本大小(件)Ac Re附着性 3 0 1表 7 零部件、焊接件检验抽样表样本品种 主材 接头铁 连接板 腹材 焊缝质量 焊接 件批量范围(件)26-5051-90 91-1509-1516-2526-50151-280281-500501-1200281-50
6、0501-12001201-10000 1-8 1-8样本大小(件) 8 13 20 3 5 8 13 20 32 20 32 50 2 2Ac 1 2 3 0 1 2 1 2 3 2 3 4 0 0750kV以下 Re 2 3 4 1 2 3 2 3 4 3 4 5 1 1Ac 0 1 2 0 0 1 0 1 2 1 2 3 0 0判定量组750kV及以上 Re 1 2 3 1 1 2 1 2 3 2 3 4 1 1表 8 试组装检验抽样表判定数组检测项目 样本大小(基)Ac Re部件就位率同心孔通过率主要控制尺寸1 0 1Ac接收数Re拒收数注:在本规范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对检验
7、结果进行复验所采用的样品,应是抽取的检验样品,不能采用备用样品。备用样品仅是指被抽查企业或者经过确认了样品的生产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需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采用的备用样品。6.3 样品处置6.3.1 通常情况下除钢材材质寄检验单位检验外,其余项目均在现场检验。抽样结束后,应立即逐件进行编号,并盖检验单位抽样章,样品一经确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钢材材质试验样品经双方确认后签封寄检验单位,现场检验样品待检验完毕后封存于企业内,对封存于受检企业内的样品,企业有妥善保存的义务。56.3.2 抽样人员封样时,应当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6.3.3 检验机构负责对样品的验收,样品接收时
8、应查验封条是否完好,包装是否损坏,发现包装破损,应及时确认样品损坏情况。6.4 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输电线路铁塔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注:记录的“产品销售总额”中的产品是指计划抽查的产品,如计划抽查“输电线路铁塔” ,应记录被抽查企业的所有电压等级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的销售总额。7 检验要求7.1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输电线路铁塔检验项目均为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表 9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 强制性/推
9、荐性 检测方法A 类 a B 类 b1 钢材外形尺寸 推荐性 GB/T2694 2 钢材材质 推荐性 GB/T223 GB/T228 GB/T232 3 主材部件尺寸 推荐性 4 接头部件尺寸 推荐性 5 板部件尺寸 推荐性 6 腹材部件尺寸 推荐性 7零部件尺寸焊接件 推荐性 8 厚度 推荐性 9锌层 附着性 推荐性 10 焊缝质量 推荐性 11 就位率 推荐性 12 同心孔率 推荐性 13试组装 控制尺寸GB/T2694推荐性GB/T2694备 注:a 极重要质量项目b 较重要质量项目7.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7.2.1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
10、产品明示的6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7.2.2 镀锌层厚度用金属涂镀层检测仪测试方法(见 GB/T2694-2003 附录 C)检测,发生争议时以溶解称重试验方法(见 GB/T2694-2003 附录
11、D、附录 E)测试镀锌层附着量作为仲裁试验方法。7.2.3 产品试组装主要控制尺寸检验前应对组装部位的二次转换设计(放样)进行复核,若放样错误则判定产品为不合格。7.2.4 现场检验所用量具、检验设备应保证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7.2.5 现场检验全过程应有企业人员陪同,出现的不合格项应经企业陪同人员确认,并对所有的检验记录签字确认。7.2.6 样品检验前、检验中、检验后(尤其是检验后不合格状态)的状况应明确记录,特别是留下影像记录。8 判定原则8.1 零部件项次规定及合格率的计算方法:8.1.1 零部件项次规定:(见表 10)表 10 零部件项次规定1 2 3 4 5 6 7 8 9 10 1
12、1 12 13项目项部件 数类型下料尺寸边垂直度端距直度角钢端部垂直度孔形 孔位弯曲(开合角)清根(刨根)切角(切肢)切断 标识 焊缝角钢(件) 1 2 2 1 2 以处计数以头计数 2 1钢板(件) 2 4 4 1以孔计数以弯计数以边计数1以小于200 毫米为一个项次8.1.2 零部件项次合格率计算公式为:XL=(HS/JS)100%其中: XL 零部件项次合格率HS 总合格项次数7JS 总检测项次数8.1.3 焊件项次合格率计算公式为:HL=(HS+HDS)/(JS+DS)100%其中:HL 焊件项次合格率HS 部件总合格项次数JS 部件总检项次数HDS 总合格焊道数DS 总焊道项次数8.
13、1.4 试装就位率计算公式为:JL=HJS/ZJS100%其中:JL 试装就位率HJS 总合格件数ZJS 总试装件数8.1.5 同心孔通过率计算公式为:TL=HKS/ZKS100%其中:TL 同心孔通过率HKS 总合格孔数ZKS 总试装孔数8.2、项次克扣及不合格品的确定原则:8.2.1 凡零部件判为废品的,其所有的项次均为不合格项次。8.2.2 当某一项次不合格而影响相关项次也不合格时,其相关项次也为不合格项次。8.2.3 焊件中部件尺寸与焊缝有一方面不合格,则焊件为不合格。8.2.4 不合格品的确定:不合格品分为返工品和废品。 (见表 11)8.3 综合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
14、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 A 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有 B 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一般不合格。表 11 不合格品规定表不合格品序号返工品 废品8钢材质量 / 材质与要求不符,外形尺寸严重超标,重皮和锈蚀严重。零部件尺寸 项次合格率小于规定指标,但有修复价值经返工能成为合格品。接头处孔向相反,50及以上孔准距超标,没有修复价值,下料尺寸与图纸不符,严重超标。焊接件 部件尺寸及孔小于规定指标,可修复,焊道小或漏焊可补焊。 组对或尺寸有错不可修复。镀锌件 锌层三项试验不合格,锌层表面滴瘤,露铁等缺陷可返工重镀。 过酸洗严
15、重,头孔被酸腐蚀超标,没有修复价值。试装 漏切角、板边大、孔距超标,但可返工。 零部件尺寸超标,不可修复,由于放样错误,控制尺寸与图纸不符,相关件全为废品其它 弯大、划伤漏铁可返工。 划伤严重,弯曲经校直钢材撕裂。9 异议处理复检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检时,按以下方式进行:9.1 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 、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作出维持原检验结论的复检结论。9.2 钢材检验不合格需进行复检时,化学成份分析采用原钢样检验,机械性能试验采用备用样检验。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9.3 不进行复检情况: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现场检验项目(钢材外形尺寸、零部件尺寸、锌层厚度、锌层附着性、焊缝质量、试组装) ,在现场检验完毕已经企业签字确认,不进行复检。10 附则本规范编写单位:电力工业电力设备及线路器材质量检验测试中心(蔡鹏毅) 、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陈捷) 、国家网架及钢结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谢东) 、江西省钢结构网架质量检验中心(汪建国) 。本规范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