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TBTB 10XXX-201X JXXX-201X铁 路 电 力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标 准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of railway electric power engineering(征 求 意 见 稿 )201XXXXX 发布 201XXXXX 实施国家铁路局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铁 路 电 力 工 程施 工 质 量 验 收 标 准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of railway electric power e
2、ngineeringTB 10XXX -201XJ XXX-201X主 编 单 位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参 编 单 位 : 中 铁 六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批 准 部 门 : 国 家 铁 路 局施 行 日 期 : 201X 年 XX 月 XX 日前 言本标准在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0-2003 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全面总结和吸收了我国铁路电力工程建设、运营的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借鉴了国内外有关标准的规定,合理优化验收单元,充分反映工艺技术流程变化,强化实体检验,引入信息化等先进检验手段、方法,突出隐蔽工程、关键工序等关键质量控制,保证竣工资料的
3、有效性、针对性和可追溯性,进一步提升了验收标准的适用性和科学性。本标准共分 15 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基础、构支架及遮拦、栅栏,电气装置,电缆线路,35kV 及以下架空线路,低压配电,电气照明,电力远动系统,柴油发电机组,光伏发电系统,机电设备监控系统,防雷接地,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另有 3 个附录。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1.调整和补充了适用于本标准的相关术语。2.修订本标准适用范围为“适用于设计时速 200 公里及以下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3.调整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和检验批数量。(1)新增隧道照明、防灾救援设备供电及监控单位工程;
4、(2)将 10/0.4kV 通信信号变电所、10/0.4kV 或 35/0.4kV 车站综合变电所、柴油发电机组调整为分部工程,增加低压配电、电气照明两个分部工程;取消了变、配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变、配电所受电启动及送电开通二个分部工程,增加了低压配电、电气照明、柴油发电机组三个分部工程;(3)取消了变、配电所安装单位工程中的电容器、电抗器、配电盘(柜)及二次回路、电源装置三个分项工程,增加了无功补偿装置、二次配线、综合自动化装置、户外高压开关设备、交直流电源装置、安全监控装置统、中性点接地四分项工程;(4)调整电缆线路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将直埋电缆敷设,厂房、电缆沟内电缆的敷设,管道内电缆
5、敷设,隧道内电缆敷设,桥梁上电缆敷五个分项工程合并为电缆敷设分项工程;(5)调整电力远动终端设备及通信管理机为分项工程。4.增加了电缆附件接地、电缆中间接头、二次电缆清册、钢管塔、杆架式变电台、智能通信管理装置等主控项目。5.增加了基础制作、电缆敷设、电缆附件制作与安装、接地网等拍摄照片、录制影像内容。6突出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控制,对有关章节的一般规定进行调整,部分项目纳入主控项目。本标准全部条文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东湖
6、高新开发区佳园路 19 号,邮政编码:430074),并抄送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北京市北蜂窝路乙 29 号,邮政编码:100038),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由国家铁路局负责解释。本标准主编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目 录1 总 则 .42 术 语 .63 基 本 规 定 .73.1 一般规定 73.2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单元划分 83.3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内容和要求 153.4 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程序和组织 .164 基础、构支架及遮拦、栅栏 214.1 一 般 规 定 214.2 基础及构支架 214.3 构架
7、、遮栏及栅栏 235 电气装置 265.1 一 般 规 定 265.2 电力变压器 275.3 互感器 285.4 高压断路器 295.5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 305.6 避雷器 315.7 高压开关柜 325.8 低压开关柜 335.9 无功补偿装置 345.10 户外高压开关设备 355.11 综合自动化系统 365.12 二次配线 375.13 母线装置 385.14 交直流电源装置 415.15 中性点接地装置 425.16 安全监控系统 435.17 箱式变电站及箱式电抗器 445.18 电缆分接箱 455.19 远动终端设备(RTU)及通信管理机 456 电缆线路 47
8、6.1 一 般 规 定 476.2 电缆敷设 476.3 电缆附件制作与安装 556.4 电缆井 577 35kV 及以下架空线路 .597.1 一 般 规 定 597.2 基坑开挖、回填及基础浇筑 597.3 杆塔组立、横担组装及绝缘子安装 617.4 拉线安装 677.5 导线、地线架设 697.6 架空绝缘线架设 737.7 线路设备安装 748 低压配电 .768.1 一般规定 768.2 配管配线 768.3 配电箱(柜)安装 818.4 低压电器安装 828.5 感应电动机安装 838.6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 848.7 滑触线 848.8 封闭式母线 868.9 起重机电气装置安装
9、 888.10 地面电源(含动车组地面电源) 889 电气 照明 909.1 一 般 规 定 909.2 室外照 明 909.3 投 光 灯 塔 、 灯 桥 基 础 制 作 .929.4 投 光 灯 塔 、 灯 柱 及 灯 桥 电 器 安 装 .939.5 桥隧及特殊场所照明 9410 电力远动 .9510.1 一 般 规 定 .9510.2 设备安装 .9510.3 远动系统检验 .9511 柴油发电机组 9711.1 一 般 规 定 .9711.2 柴油发电机组安装 .9712 光伏发电系统 10012.1 一 般 规 定 .10012.2 光伏发电系统安装 .10013 机电设备监控系统
10、 10213.1 一 般 规 定 .10213.2 集中监控站设备安装 .10213.3 现场监控设备安装 .10313.4 系统布线 .10313.5 机电设备监控系统检验 .10414 防雷、接地 10514.1 一 般 规 定 .10514.2 防雷装置 .105主 控 项 目 105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验,监理单位查阅检验报告 10714.3 接地网 .10714.4 电气设备接地 .11114.5 防爆及火灾危险场所设备接地 .11214.6 等电位连接 .11214.7 与综合接地系统的连接 .11315 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 11415.1 一 般 规 定 .11415.2 单位
11、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11415.3 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 .11515.4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 .1161 基础、构支架及遮栏、栅栏 1253 电缆线路 125附录 A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 .127附录 B 矩形母线搭接 .132附录 C 导线钳压示意图及压口尺寸 .134本标准用词说明 141引用标准名录 1421 总 则1.0.1 为了加强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质量验收标准,保证施工质量,制定本标准。条文说明 1.0.1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项目、标准、方法,以及建设活动各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职责、程序和工作要求。 1.0.2 本标准适用于
12、设计时速 200 公里及以下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条文说明 1.0.2 时速 200km 及以下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客货共线铁路、重载铁路、市域(市郊)铁路的设计时速均为 200km/h 及以下。因此,本次修订验收标准的适用范围按设计时速划分,即 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调整适用范围为 “适用于设计时速 200km 及以下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 正在修订的 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调整适用范围为 “适用于设计时速250km 及以上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 本标准不涉及工程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和运营维修阶段的相关要求等。本标准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专
13、门质量机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的主要依据。1.0.3 铁路电力工程施工建设各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对管理层、技术层、作业层人员的质量责任实行终身追究制度。条 文 说 明 1.0.3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279 号 ) ( 核 ) 分 别规 定 了 建 设 单 位 、 勘 察 设 计 单 位 、 监 理 单 位 和 施 工 单 位 的 法 定 质 量 职 责 和 义 务 。 本标 准 根 据 高 速 铁 路 电 力 工 程 的 专 业 特 点 , 对 建 设 各 方 在 施
14、工 阶 段 的 质 量 职 责 具 体 细化 , 均 做 出 了 明 确 规 定 , 促 使 各 方 共 同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的 合 格 。1.0.4 铁路电力工程建设各方应做好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现场管理、过程控制等标准化工作,落实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技术创新等建设管理要求。1.0.5 铁路电力工程施工应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应符合系统使用功能和安全、质量性能的要求,保证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1.0.6 铁路电力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器材应符合国家和铁道行业相关标准及准入的规定。1.0.7 铁路电力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合
15、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等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当高于本标准的规定时应符合其要求。1.0.8 铁路电力工程施工应贯彻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利用资源,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1.0.9 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避免或减少伤害。1.0.10 铁路电力工程施工应积极采用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等施工手段。1.0.11 铁路电力工程施工应采用先进、成熟、科学的检验检测手段。质量检测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全面反映工程质量状况。所用方法和仪器设备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仪器性能应符合质量检测的要求,质量检验人员应
16、具有规定的资格。条文说明 1.0.11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客观、准确的检验检测数据,是评价工程质量的科学依据。判定工程施工质量合格与否,要体现质量数据说话的原则。其基础是质量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并且能够代表工程施工质量情况。这就要求检验检测所用的仪器、方法和抽样方案必须符合相关标准或技术条件的规定,方法统一,数据才有可比性。另外,随着工程检测技术的发展,一些成熟可靠的新方法、新仪器不断出现,尤其是对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测,使用新技术后,能减少检测工作量,提高检测精度。1.0.12 铁路电力工程施工的各类质量检验报告、检查验收记录和
17、其他工程技术管理资料,应按规定及时填写,并且严格履行责任人签字确认制度。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归档整理和保存期限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1.0.13 铁路电力工程施工及验收人员应经过必要培训并合格后方可上岗。1.0.14 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铁路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62 所定义的有关术语适用于本标准。2.0.2 箱式电抗器 segregated reactor 将开关设备及其进出线、电抗器、控制设备组合在一起,采用金属外壳封闭起来的成套设备。2.0.3 机电设备监控 mechanical and electric
18、al equipment monitoring对铁路车站、段、大中型建筑、长大隧道内各类机电设备的监视、控制、测量。2.0.4 安全监控系统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对铁路变、配电所运行环境进行监视、监测并实现报警、跳闸断电等功能的系统。3 基 本 规 定3.1 一般规定3.1.1 铁路电力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条文说明 3.1.1 施工现场的技术标准是指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关于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的填写和检查的规定是对监理单位(未委托监理的项目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两方提出的要求
19、,是保证开工后顺利施工和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每个单位工程应检查一次。铁路电力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按表 3.1.1 的规定填写,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表 3.1.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单位工程名称 开工日期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序号 项 目 内 容1 开工报告2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3 质量责任制4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5 施工技术标准6 施工图现场核对情况7 交接桩、施工复测及测量控制资料8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方案及审批9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10
20、 管理层、技术层、作业层人员质量责任登记表11 施工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设置12 材料、设备管理制度检查结论:总监理工程师年 月 日3.1.2 铁路电力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 工程采用设备和材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工程施工。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过程控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3 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符合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接口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1.3 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21、1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2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的要求。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各种检查记录签证人员应报建设单位确认、备案。4 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条文说明 3.1.3 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依据的现行相关标准主要有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设计规范、验收标准及其他技术标准、技术条件等。3.1.4 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使用的计量仪表、工器具应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3.1.5 铁路电力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运营维护等单位,对接口单位预留的综合接地端子、沟、
22、槽、管、孔、井以及基础等接口的标准和限界进行检查确认。3.2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单元划分3.2.1 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3.2.2 单位工程应按一个相对独立功能或一个相当规模施工范围划分,并按下列原则确定:1 一座变、配电所电力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条文说明 3.2.2.1 一座变、配电所电力工程指 10kV 配电所、 35/10kV 及以上变、配电所(含柴油发电机组)。2 两座变、配电所区间的电力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条文说明 3.2.2.2 两座变、配电所区间的电力工程包括相邻两座变、配电所区间一级、综合负荷贯通线及其供电的负荷(含岗亭警务区动力照
23、明)。3 一座车站(场)或一个段范围内的电力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条文说明 3.2.2.3 一座车站(货场)或一个段范围内的电力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该车站(货场)、编组站或车辆段、机务段等的 10/0.4kV 变电所(台)或35/0.4kV 变电所、电源进线及由该变电所(台)供电的负荷均属于该单位工程的施工内容(含柴油发电机组)。4 一个独立回路的外部电源线路为一个单位工程。条文说明 3.2.2.4 特指从地方电网接引线路。5 一套独立的电力远动系统为一个单位工程。6 一套独立的机电设备监控系统为一个单位工程。条文说明 3.2.2.6 一套独立的一套独立的机电设备监控系统指一个车站或几个车站组成
24、的一套监控系统。7 一个维修工区管辖范围内的隧道照明、防灾救援设备供电及监控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8 一套光伏发电系统为一个单位工程。3.2.3 分部工程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3.2.4 分项工程可按工种、工序、设备类别、施工工艺划分。3.2.5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施工段或部位划分。3.2.6 铁路电力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和检验项目应符合表 3.2.6 的规定。表 3.2.6 电力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和检验项目检验项目条文号项次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基础及构支架 4.2.1-
25、4.2.13 4.2.14-4.2.15基础、构支架及遮栏、栅栏 遮栏及栅栏1 所4.3.1-4.3.7电力变压器 5.2.1-5.2.4 5.2.5-5.2.6互感器 5.3.1-5.3.3 5.3.4-5.3.5高压断路器 5.4.1-5.4.6 5.4.7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 5.5.1-5.5.4 5.5.5-5.5.8避雷器 5.6.1-5.6.3 5.6.4-5.6.5高压开关柜 5.7.1-5.7.5无功补偿装置 5.9.1-5.9.4户外高压开关设备 5.10.1-5.10.6 5.10.7综合自动化装置 5.11.1-5.11.4二次配线 5.12.1-5.12.4
26、 5.12.5-5.12.7母线装置 5.13.1-5.13.7 5.13.8交直流电源装置 5.14.1-5.14.5中性点接地装置 5.15.1-5.15.5电气装置安全监控系统1 所5.16.1-5.16.4 5.16.5-5.16.7电缆敷设 6.2.1-6.2.29 6.2.30-6.2.32电缆附件制作与安装 6.3.1-6.3.8 6.3.9电缆线路电缆井1 所6.4.1 6.4.2配管配线 1 所 8.2.1-8.2.10 8.2.11-8.2.22低压配电配电箱(柜)安装 1 所 8.3.1-8.3.2 8.3.3-8.3.4电气照明 室外照明 1 所 9.2.1-9.2.6
27、 9.2.7-9.2.10柴油发电机组 柴油发电机组 1 所 11.2.1-11.2.10 11.2.11-11.2.12防雷装置 14.2.1-14.2.15接地网 14.3.1-14.3.16 14.3.17-14.3.18电气设备接地 14.4.1-14.4.6 14.4.7等电位连接 14.6.1-14.6.41变、配电所安装工程防雷、接地与综合接地系统的连接1 所14.7.1 14.7.2续表 3.2.6检验项目条文号项次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基坑开挖、回填及基础浇筑 7.2.1-7.2.5 7.2.6-7.2.12杆塔组立、横担组装及绝缘子安装 7.
28、3.1-7.3.9 7.3.10-7.3.22拉线安装 7.4.1-7.4.3 7.4.4-7.4.9导线、地线架设 7.5.1-7.5.8 7.5.9-7.5.14架空绝缘导线架设 7.6.1-7.6.635kV 及以下架空线路线路设备安装3 个耐张段7.7.12-7.7.5 7.7.6电缆敷设 6.2.1-6.2.29 6.2.30-6.2.32电缆附件制作与安装一个电力电缆回路6.3.1-6.3.8 6.3.9电缆线路电缆井 1 个区间 6.4.1 6.4.2室外照明 9.2.1-9.2.6 9.2.7-9.2.10电气照明特殊场所照明1 座变电所、1 座桥9.5.1-9.5.2箱式变电
29、站及箱式电抗器 5.17.1-5.17.2 5.17.3-5.17.5电缆分支箱 5.18.1-5.18.2 5.18.3-5.18.4户外高压开关设备 5.10.1-5.10.6 5.10.7电气装置远动终端设备及通信管理机1 座5.19.1-5.19.4 5.19.5电力变压器 5.2.1-5.2.4 5.2.5-5.2.6高压开关柜 5.7.1-5.7.5低压开关柜 5.8.1-5.8.5 5.8.6远动终端设备及通信管理机 5.19.1-5.19.4 5.19.5二次配线 5.12.1-5.12.4 5.12.5-5.12.7母线装置 5.13.1-5.13.7 5.13.8电缆敷设
30、6.2.1-6.2.29 6.2.30-6.2.3210/0.4kV通信信号变电所电缆附件制作与安装1 座6.3.1-6.3.8 6.3.9配管配线 8.2.1-8.2.10 8.2.11-8.2.22低压配电配电箱(柜)安装1 座建筑物8.3.1-8.3.2 8.3.3-8.3.4防雷装置 14.2.1-14.2.15接地网 14.3.1-14.3.16 14.3.17-14.3.182区间电力工程防雷、接地电气设备接地1 处14.4.1-14.4.6 14.4.7等电位连接 14.6.1-14.6.4与综合接地系统的连接 14.7.1 14.7.2基坑开挖、回填及基础浇筑 7.2.1-7.
31、2.5 7.2.6-7.2.12杆塔组立、横担组装及绝缘子安装 7.3.1-7.3.9 7.3.10-7.3.22拉线安装 7.4.1-7.4.3 7.4.4-7.4.9导线、地线架设 7.5.1-7.5.8 7.5.9-7.5.14架空绝缘导线架设 7.6.1-7.6.635kV 及以下架空线路线路设备安装3 个耐张段7.7.12-7.7.5 7.7.6电缆敷设 6.2.1-6.2.29 6.2.30-6.2.32电缆附件制作与安装1 个电力电缆回路6.3.1-6.3.8 6.3.9电缆线路电缆井 1 个站 6.4.1 6.4.2箱式变电站及箱式电抗器 5.17.1-5.17.2 5.17.
32、3-5.17.5电缆分支箱 5.18.1-5.18.2 5.18.3-5.18.4户外高压开关设备 5.10.1-5.10.6 5.10.7电气装置远动终端设备及通信管理机1 站 5.19.1-5.19.4 5.19.5配管配线 8.2.1-8.2.10 8.2.11-8.2.22配电箱(柜)安装1 座建筑物、1 场8.3.1-8.3.2 8.3.3-8.3.4低压电器安装 8.4.1-8.4.4 8.4.5-8.4.8感应电动机安装 8.5.1-8.5.2防爆电气设备安装 8.6.1 8.6.2-8.6.6滑触线 8.7.1-8.7.6 8.7.7-8.7.11封闭式母线 8.8.1-8.8
33、.3 8.8.4-8.8.5起重机电气装置安装1 个车间8.9.1-8.9.3 8.9.4低压配电地面电源 1 套 8.10.1-8.10.6 8.10.7投光灯塔、灯柱及灯桥基础制作 9.3.1-9.3.3 9.3.4-9.3.7投光灯塔、灯柱及灯桥安装 9.4.1-9.4.3 9.4.4-9.4.5电气照明特殊场所照明1 站或场9.5.1-9.5.2电力变压器 5.2.1-5.2.4 5.2.5-5.2.6高压开关柜 5.7.1-5.7.5低压开关柜 5.8.1-5.8.5 5.8.63站场电力工程10/0.4kV 车站综合变电所综合自动化装置1 座5.11.1-5.11.4远动终端设备及
34、通信管理机 5.19.1-5.19.4 5.19.5二次配线 5.12.1-5.12.4 5.12.5-5.12.7母线装置 5.13.1-5.13.7 5.13.8电缆敷设 6.2.1-6.2.29 6.2.30-6.2.32电缆附件制作与安装 6.3.1-6.3.8 6.3.9柴油发电机组 柴油发电机组 1 套 11.2.1-11.2.1011.2.11-11.2.13防雷装置 14.2.1-14.2.15接地网 14.3.1-14.3.16 14.3.17-14.3.18电气设备接地 14.4.1-14.4.6 14.4.7防爆及火灾危险场所设备接地 14.5.1-14.5.4等电位连接
35、 14.6.1-14.6.4防雷、接地与综合接地系统的连接1 处14.7.1 14.7.2基坑开挖、回填及基础浇筑 7.2.1-7.2.5 7.2.6-7.2.12杆塔组立、横担组装及绝缘子安装 7.3.1-7.3.9 7.3.10-7.3.22拉线安装 7.4.1-7.4.3 7.4.4-7.4.9导线、地线架设 7.5.1-7.5.8 7.5.9-7.5.14架空绝缘导线架设 7.6.1-7.6.635kV 及以下架空线路线路设备安装3 个耐张段7.7.12-7.7.5 7.7.6电缆敷设 电力电缆 1 个回路为 1 个检验批 6.2.1-6.2.29 6.2.30-6.2.32电缆附件制
36、作与安装 1 个回路上的电缆附件 6.3.1-6.3.8 6.3.9电缆线路电缆井 1 回电源线路 6.4.1 6.4.2电气装置 户外高压开关设备 1 台 5.10.1-5.10.6 5.10.7防雷装置 14.2.1-14.2.15接地网1 个回路或 3 个耐张段14.3.1-14.3.16 14.3.17-14.3.184 电源线路防雷、接地电气设备接地 1 处 14.4.1-14.4.6 14.4.7设备安装 设备安装 1 套 10.2.1-10.2.4 10.2.55 电力远动远动系统检验 远动系统检验 1 个系统 10.3.1集中监控站设备安装 集中监控站设备安装 13.2.1-1
37、3.2.5 13.2.6现场监控设备安装 现场监控设备安装1 套13.3.1-13.3.3 13.3.46机电设备监控系统 系统布线 系统布线 1 个系统 13.4.1-13.4.3 13.4.4-13.4.6机电设备监控系统调试 机电设备监控系统调试 13.5.1-13.5.2防雷装置 14.2.1-14.2.15接地网 14.3.1-14.3.16 14.3.17-14.3.18电气设备接地 14.4.1-14.4.6 14.4.7防雷、接地与综合接地系统的连接1 个系统14.7.1 14.7.2电缆敷设 6.2.1-6.2.29 6.2.30-6.2.32电缆线路电缆附件制作与安装1 个
38、电力电缆回路6.3.1-6.3.8 6.3.9集中监控站设备安装 集中监控站设备安装 1 座桥/隧道 13.2.1-13.2.5 13.2.6现场监控设备安装 现场监控设备安装 1 座桥/隧道 13.3.1-13.3.3 13.3.4系统布线 系统布线 1 座桥/隧道 13.4.1-13.4.3 13.4.4-13.4.6机电设备监控系统调试 机电设备监控系统调试 1 座桥/隧道 13.5.1-13.5.2配管配线 8.2.1-8.2.10 8.2.11-8.2.22配电及控制箱柜安装 8.3.1-8.3.2 8.3.3-8.3.4低压配电EPS 应急电源装置1 座桥/隧道8.4.1-8.4.
39、4 8.4.5-8.4.8电气照明 隧道及特殊场所照明明 1 座桥/隧道 9.5.1-9.5.2防雷装置 14.2.1-14.2.15接地网 14.3.1-14.3.16 14.3.17-14.3.18电气设备接地 14.4.1-14.4.6 14.4.77隧道防灾救援设备供电及监控、照明工程防雷、接地与综合接地系统的连接1 处14.7.1 14.7.2光伏发电系统 光伏发电系统 1 个系统 12.2.1-12.2.8 12.2.9防雷装置 14.2.1-14.2.15接地网 14.3.1-14.3.16 14.3.17-14.3.188 光伏发电系统 防雷、接地电气设备接地1 个系统14.4
40、.1-14.4.6 14.4.73.3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内容和要求3.3.1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1 实物检查。对设备和材料等的检验,应按进场批次和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对工序质量的检验,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2 资料检查。设备和材料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工序的施工记录、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检验报告等。3 质量责任确认。对施工作业责任人员质量责任登记进行确认。3.3.2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检验全部合格。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检验全部合格;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80%及以
41、上的抽查点应控制在规定允许偏差内,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 1.5 倍。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4 施工作业责任人员质量责任登记情况真实、全面。3.3.3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1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 质量验收记录完整。条文说明 3.3.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对其所含检验批质量检验的统计汇总,主要检查分项工程范围内检验批是否齐全,不能缺漏。3.3.4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标准: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2 质量验收记录完整;条文说明 3.3.4: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是对其所含分项工程质量检验的统计汇总
42、,主要检查分部工程范围内分项是否齐全,不能缺漏。3.3.5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符合要求;3 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 ;4 观感质量验收。3.3.6 当检验批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理:1 经返工或更换设备材料、构配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3.7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符合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3.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3.4.1 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
43、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施工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查。监理单位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标 3.4.1 填写。对于主控项目,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及监理单位验收记录的内容应填写详细具体;对于一般项目可填写概括性结论。表 3.4.1 检 验 批 质 量 验 收 记 录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名称及编号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单位验收记录123456主控项目7123一般项目 4施工作业人员质量责任登记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情况(需
44、要时) 现场负责人 年 月 日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专职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分项工程负责人 年 月 日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监理工程师年 月 日注:施工作业人员质量责任登记应按部位和工序分别签名。3.4.2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表 3.4.2 填写记录。表 3.4.2 分 项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记 录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 检验批数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序号 检验批部位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12345678910说明: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年 月 日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情况(需要时
45、)现场负责人 年 月 日监理单位验收结论监理工程师年 月 日注: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规定参加分项工程的验收。3.4.3 分部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勘查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根据需要参与验收,并按表 3.4.3 填写记录。表 3.4.3 分 部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记 录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质量负责人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检验批数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123456质量控制资料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检验(检测)报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勘察设计单位(需要时)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验收单位监理单位监理工程
46、师 年 月 日注:1 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规定参加分部工程的验收。2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项目应按表 15.2.2 和表 15.3.1 确定。3.4.4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验收申请。3.4.5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申请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按表 3.4.5 填写记录。单位工程验收应包含综合质量评定的内容,综合质量评定应符合本标准第 15 章的有关规定。条文说明 3.4.1 3.4.5 铁路电力工程施工采用工程总承包或四电集成的方式时,其施工单位是指工程承包
47、合同中约定的安装调试、设备供应单位。表 3.4.5 单 位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记 录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开工日期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 竣工日期序号 项 目 验收记录 验收结论共 分部1 分部工程经查,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 分部共 项经查,符合要求 项2质量控制资料核查不符合要求 项共核查 项符合要求 项3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 不符合要求 项共检查 项合格 项4综 合 质 量 验 收观感质量不合格 项 5 综合验收结论参加验收单位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年 月 日(公章)总监理工程师年 月 日(公章)项目负责人年 月 日(公章)
48、项目负责人年 月 日3.4.6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处理。4基础、构支架及遮拦、栅栏4.1 一 般 规 定4.1.1 基础混凝土的验收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的有关规定。4.1.2 基础混凝土宜采用商品混凝土。4.1.3 混凝土基础达到设计强度的 70%后,方可进行构架及设备安装。不高于地面200mm 以上的杯形基础,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值的 50%并回填夯实后,即可进行立杆和二次灌注;达到设计强度的 70%以上时,方可进行相关作业。4.2 基础及构支架主 控 项 目4.2.1 商品混凝土的原材料、强度等级、配
49、合比试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提供试验报告,检测、检验批次应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有关规定。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检查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文件及试验报告。4.2.2 水泥、砂、石料、钢筋、型钢等原材料的进场验收,按进场批次进行,其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并应与所配制混凝土的等级相适应。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符合现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的有关规定。4.2.3 混 凝 土 电 杆 应 按 进 场 批 次 进 行 检 查 , 其 规 格 、 型 号 、 质 量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和 现行 国 家 标 准 环 形 混 凝 土 电 杆 ( GB4623) 。检 验 数 量 : 施 工 单 位 、 监 理 单 位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