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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居住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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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陕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编 号:DB 61/xxx2014备案号:J xxxxx2014居住建筑绿色设计标准Residential Green Design standards(征求意见稿)2013-xx-xx 发布 2014-xx-xx 实施联合发布陕西省地方标准居住建筑绿色设计标准Residential Green Design standards DB 61/xxx2014主编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建筑学院批准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日期:201年月日2013 西安DB 61/xxx2014前 言为贯彻落实陕西省绿色

2、建筑行动实施方案(陕政办发 201368 号)精神,促进我省城乡建筑模式的转变和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陕西省居住建筑绿色设计标准编制计划立项的批复”(陕建函【2013】*)号文件,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协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本标准是编制组结合陕西省绿色建筑工作的实际,在总结国内外实践经验,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设计、科研、施工及开发建设等单位意见,并对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论证,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的基础上,并经专家委员会审查定稿。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绿色设计策划与文件要求,

3、规划与建筑,景观环境,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材料,专项设计控制等。本标准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陕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陕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DB 61/xxx20141目录1 总 则 52 术 语 73 基本规定 94. 绿色设计策划与文件要求 114.1 一般规定 114.2 绿色设计策划 114.3 文件要求 125 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 135.1 一般规定 135.2 场地规划 145.3

4、 室外环境 196 建筑与室内环境 .236.1 一般规定 .236.2 建筑空间布局 .256.3 建筑围护结构 .276.4 建筑声环境 .296.5 建筑光环境 .306.6 建筑风环境 .316.7 室内空气质量 .326.8 其 他 .327 景观环境 337.1 一般规定 337.2 绿化 337.3 场地 367.4 水景 39DB 61/xxx201427.5 照明 418 建筑结构 .428.1 一般规定 .428.2 主体结构 .448.3 地基基础 .458.4 改扩建工程结构 .469 给水排水 479.1 一般规定 .479.2 给水排水系统 .489.3 节水设备及

5、器具 .509.4 非传统水源利用 .5110 暖通空调 .5310.1 一般规定 5310.2 输配系统 5510.3 冷热源选择 5710.4 控制与检测 5811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6011.1 一般规定 .6011.2 供配电系统 .6011.3 照明系统 .6011.4 电气设备节能 .6111.5 计量与智能化 .6112 建筑材料 .6312.1 一般规定 6312.2 节材设计 6312.3 材料选用 6613 专项设计控制 .7013.1 一般规定 .70DB 61/xxx2014313.2 太阳能光热光电系统 .7113.3 中水处理及雨水回用系统 .7313.4 热泵系

6、统 .74附录 A 设计 .77附录 C 陕西省设计资料汇编 .86附录 D 模拟软件边界条件 .96DB 61/xxx201441 总 则1.0.1 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和地方技术经济政策,引导低碳生态规划和绿色建筑的发展,规范我省居住建筑绿色设计,制定本标准。【条文说明】为落实国务院“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发展战略, “十二五”期间建设领域将加强城乡规划引导,以绿色建筑为主要切入点,构建低碳城市发展模式,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建筑活动是人类对自然资源、环境影响最大的活动之一。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资源消耗总量逐年迅速增长,环境污染形势严峻,因此,必须牢固

7、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在建筑行业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建筑设计是建筑全寿命周期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主导了建筑从选材、施工、运营、拆除等环节对资源和环境的影响,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从规划、设计阶段入手,规范和指导绿色建筑的设计,推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1.0.2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行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居住建筑的绿色设计与管理,同时还适用于详细规划阶段的低碳生态规划。【条文说明】为实现绿色建筑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综合效益,不仅需要在建筑设计阶段实现“四节一环保”的具体目标,还需要在城市规划阶段为绿色建筑的实施提供和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绿色建筑与低碳生

8、态城市的总体目标是一致,本标准不仅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的绿色设计和相关的设计管理工作,同时也适用于详细规划阶段的低碳生态规划。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居住建筑,其中包括住宅、集体宿舍、住宅式公寓、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病房楼等。陕西省目前的规划已步入了低碳生态发展的阶段,统筹考虑低碳生态规划和绿色建筑的各项要求,必将促进陕西省绿色建筑和低碳生态城市健康、快速发展。1.0.3 绿色设计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兼顾建筑功能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之间的辩证关系,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应降低建筑行为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遵循健康、简约、高效的设计理念

9、,实现人、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条文说明】建筑从建造、使用到拆除的全过程,包括原材料的获取,建筑材料与构配件的加工制造,DB 61/xxx20145现场施工与安装,建筑的运行和维护,以及建筑最终的拆除与处置,都会对资源和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关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意味着不仅在规划设计阶段充分考虑保护并利用环境因素,而且确保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最低,运营阶段能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低耗、无害的活动空间,拆除后又对环境危害降到最低。绿色建筑要求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保护环境。处理不当时这几者会存在彼此矛盾的现象,如:为片面追求小区景观而过多地用

10、水,为达到过高的节能单项指标而造成材料的过多消耗,这些都是不符合绿色建筑理念的;但降低建筑的功能要求、降低适用性,虽然消耗资源少,也不是绿色建筑所提倡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及建筑功能之间的矛盾,必须放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统筹考虑与正确处理,同时还应重视信息技术、智能技术和绿色建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与新工艺的应用。绿色建筑最终应能体现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绿色建筑最终的目的是要实现人、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建筑行为应尊重和顺应自然,绿色建筑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扰动和对资源的耗费。1.0.4 居住建筑的绿色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陕西省现行

11、有关标准的规定。【条文说明】符合国家和陕西省的法律法规与相关标准是进行建筑绿色设计的必要条件。本标准未全部涵盖通常建筑物所应有的功能和性能要求,而是着重提出与绿色建筑性能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保护环境等方面。因此建筑的基本要求,如结构安全、防火安全等要求不列入本标准。 设计时除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和陕西省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DB 61/xxx201462 术 语2.0.1 绿色设计 green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在设计中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基础上,实现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

12、和高效的使用空间。2.0.2 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2.0.3 低碳生态规划 low-carbon and ecological planning将低碳目标与生态理念相融合,在区域、城市或街区规划中通过整合土地、产业、交通、能源、资源、环境、社会等低碳生态策略,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可持续发展。【条文说明】低碳生态规划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原则,涉及土地利用、产业、能源、水资源、交通、建筑、废弃物、基础设施、社会、文化等方面

13、,规划策略一般包括:满足生态承载要求、空间发展集约紧凑、产业发展循环高效、交通出行绿色主导、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社会与文化保障等。详细规划阶段的低碳生态规划应采用定性、定量的分析手段,在具体用地规划中落实各项规划策略,根据绿色建筑设计的重点,本标准提出空间、交通、资源、环境四个方面的低碳生态设计指标以指导详细规划层面的具体设计。2.0.4 建筑全寿命周期 building life cycle建筑从建造、使用到拆除的全过程。包括原材料的获取,建筑材料与构配件的加工制造,现场施工与安装,建筑的运行和维护,以及建筑最终的拆除与处置。2.0.5 被动措施 passive techni

14、ques通过优化规划和建筑设计,直接利用阳光、风力、气温、湿度、地形、植物等现场自然条件,来降低建筑的采暖、空调和照明等负荷,提高室内外环境性能,而采用的非机械、不耗能或少耗能的措施。【条文说明】设计时可以通过优化规划和建筑设计,直接利用阳光、风力、气温、湿度、地形、植物等现场自然条件,来降低建筑的采暖、空调和照明等负荷,提高室内外环境性能。采用的被动措施通常包括:天然采光、自然通风、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遮阳、蓄热、雨水利用等。2.0.6 主动措施 active techniques为提高室内舒适度,实现室内外环境性能,而采用的消耗能源的机械措施。DB 61/xxx20147【条文说明】设计

15、时采用的主动措施通常包括:采暖、空调、机械通风、人工照明等。2.0.7 绿色建筑增量成本 incremental cost of green building因实施绿色建筑理念和策略而产生的投资成本的增加值或减少值。【条文说明】增量成本只计算在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基础上,为实现绿色建筑的目标而增加或减少的部分投资。绿色建筑设计不仅要考虑增量成本带来的节约资源、节省日常运行费用等直接经济效益,还应考虑相关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2.0.8 热岛强度 heat island index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象测点温度的差值,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2.0.9 绿化屋面 green roof

16、高出地面以上,周边不与自然土层相连接,实施了绿化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顶部、天台及露台等。DB 61/xxx201483 基本规定3.0.1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详细规划阶段应结合用地情况、明确低碳生态规划的相关指标,指导后续阶段居住建筑的绿色设计。3.0.2 居住建筑的绿色设计应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执行规划阶段制定的规划指标、落实相关建筑指标、实现预定的绿色建筑目标。【条文说明】本标准不同于通常的建筑设计标准,不但包含了对建筑绿色设计的要求,还包含了对城市规划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在附录中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与低碳生态相关的内容提出了具体设计要求和指标要求。使用本标准进行控

17、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时,应结合城市用地的具体情况,将城市低碳生态的指标分解到两个层面,首先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相关指标,其次是绿色建筑指标。规划设计应将低碳生态规划的指标落实到每个地块,其中有些指标用于指导后续阶段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应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执行规划阶段制定的规划指标,在各设计阶段(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落实相关建筑指标,最终实现规划要求或项目自身设定的绿色建筑目标。3.0.3 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陕西省的气候、资源、生态环境、经济、人文等特点进行。【条文说明】绿色建筑重点关注建筑行为对资源和环境的影响,因此绿色建筑的设计应注重地域性特点,因地制宜

18、、实事求是,充分分析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资源、自然环境、经济、人文等特点,考虑各类技术的适用性,特别是技术的本土适宜性。设计时应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控制各类不利因素,有效利用对建筑和人的有利因素,以实现具地域特色的绿色建筑设计。在陕西省进行的低碳生态规划和绿色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陕西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地理气象情况、资源条件、支撑产业情况、人文历史背景、政治发展导向等因素,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设置的规划指标、建筑指标和设计要求开展工作。本标准在附录中列举了陕西省的一些资源条件和相关设计基础资料,便于设计人员根据陕西省的具体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绿色建筑的设计。绿色设计还应吸收传统建筑中适应生态环境、符合

19、绿色建筑要求的设计元素、方法乃至建筑形式,采用传统技术、本土适宜技术实现具有本地特色的绿色建筑。3.0.4 设计应综合建筑全寿命周期的技术与经济特性,采用有利于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设计模式、建筑形式、技术、设备和材料。【条文说明】绿色建筑是在全寿命周期内兼顾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建筑,绿色设计应追求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技术经济的合理和效益的最大化。为此,需要从建筑全寿命周期的各个阶段综合评估建筑场地、DB 61/xxx20149建筑规模、建筑形式、建筑技术与投资之间的相互影响,综合考虑安全、耐久、经济、美观、健康等因素,比较、选择最适宜的建筑形式、技术、设备和材料,应避免过度追求奢华的形式或配置

20、。3.0.5 设计应体现共享、平衡、集成的理念。在设计过程中,规划、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燃气、电气与智能化、景观、建筑材料等各专业应协同工作。【条文说明】绿色设计过程中应以共享、平衡为核心,通过优化流程、增加内涵、创新方法实现集成设计,全面审视、综合权衡设计中每个环节涉及的内容,以集成工作模式为业主、工程师和项目其他关系人创造共享平台,使技术资源得到高效利用。绿色设计的共享有两个方面的内涵:第一是建筑设计的共享,建筑设计是共享参与的过程,在设计的全过程中要体现权利和资源的共享,关系人共同参与设计。第二是建筑本身的共享,建筑本是一个共享平台,设计的结果是要使建筑本身为人与人、人与自然

21、、物质与精神、现在与未来的共享提供一个有效、经济的交流平台。实现共享的基本方法是平衡,没有平衡的共享可能会造成混乱。平衡是绿色建筑设计的根本,是需求、资源、环境、经济等因素之间的综合选择。要求建筑师在建筑设计时改变传统设计思想,全面引入绿色理念,结合建筑所在地的特定气候、环境、经济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并将其融合在设计方法中。集成包括集成的工作模式和技术体系。集成工作模式衔接业主、使用者和设计师,共享设计需求、设计手法和设计理念。不同专业的设计师通过调研、讨论、交流的方式在设计全过程捕捉和理解业主和(或)使用者的需求,共同完成创作和设计,同时达到技术体系的优化和集成。绿色设计强调全过程控制,各

22、专业在项目的每个阶段都应参与讨论、设计与研究。绿色设计强调以定量化分析与评估为前提,提倡在规划设计阶段进行如场地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通风、日照与天然采光、围护结构节能、声环境优化等多种技术策略的定量化分析与评估。定量化分析往往需要通过计算机模拟、现场检测或模型实验等手段来完成,这样就增加了对各类设计人员特别是建筑师的专业要求,传统的专业分工的设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绿色建筑的设计要求。因此,绿色建筑设计是对现有设计管理和运作模式的创造性变革,是具备综合专业技能的人员、团队或专业咨询机构的共同参与,并充分体现信息技术成果的过程。绿色设计并不忽视建筑学的内涵,尤为强调从方案设计入手,将绿色设计策略与建筑

23、的表现力相结合,重视建筑的精神功能和社会功能,重视与周边建筑和景观环境的协调以及对环境的贡献,避免沉闷单调或忽视地域性和艺术性的设计。DB 61/xxx2014104. 绿色设计策划与文件要求4.1 一般规定4.1.1 在建设项目策划阶段应根据需求进行绿色设计策划,并编制绿色设计策划书。【条文说明】绿色设计策划工作应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专业的绿色建筑设计或咨询机构承担。在项目策划阶段或可研阶段应根据需求进行绿色设计策划,编制绿色设计策划书,或在可研报告中编制绿色设计策划专篇。4.1.2 绿色设计策划应明确项目定位、确定绿色设计总体目标和分项指标、对应的技术策略、成本与效益分析。【条文说明】绿色设

24、计策划的目的是指明绿色设计的方向,针对不同的项目,因地制宜提出绿色设计目标,制定绿色建筑实施的技术路线,将适宜的绿色建筑技术运用到项目全寿命期内,通过成本与效益对比分析,以求达到预期的目标。4.1.3 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均应有绿色设计的专篇。4.1.4 项目的绿色设计应本着策划在先、设计在后的组织原则开展工作。【条文说明】项目建设方应组建绿色建筑团队,团队成员包括业主、设计、咨询、施工、监理及物业管理等参与项目建设、使用与管理的各相关单位。咨询单位宜在方案或之前阶段开展工作,应充分尊重项目的整体性要求,提供绿色建筑策划、设计建议及技术支持。设计单位应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宜设置绿色设计总负责人

25、,在各阶段各专业应根据技术共享、平衡、集成的原则协同工作。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配置熟悉绿色设计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项目绿色设计专项施工图审查。4.2 绿色设计策划4.2.1 绿色设计策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前期调研;2 项目定位及目标;3 绿色设计方案与实施分析;DB 61/xxx2014114 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4.2.2 前期调研应包括场地、市场和社会环境等以下内容的分析:1 项目的地理位置、场地生态环境、场地气候环境、地形地貌、场地周边环境、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条件等;2 建设项目的功能要求、市场需求、使用模式、技术条件等;3 区域资源、人文环境和生活质量、区域经济水平与发展空间

26、、所在区域的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情况等。4.2.3 项目定位及目标应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的自身特点和要求;2 确定达到的现行国家和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相应等级;3 确定总体目标和分项目标、可实施的技术路线及相应的指标要求。4.2.4 绿色设计方案与实施分析,宜满足下列要求:1 遵循被动措施优先、主动措施优化的原则;2 合理选用适宜技术和集成技术;3 选用高效能的建筑产品、设备和绿色环保的建筑材料;4 对现有条件不满足绿色建筑目标的,提出采取补偿措施。4.2.5 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1 技术可行性分析;2 经济性分析;3 效益分析(环境效益、社会效益) ;4 风险分析。【条文说

27、明】4.2.14.2.5 绿色设计在策划阶段的工作内容。4.3 文件要求4.3.1 项目策划书的绿色设计专篇,应结合当地区域规划要求编制,提出需达到的绿色设计目标要求。并将实施绿色建筑增量成本列入投资估算。DB 61/xxx2014124.3.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绿色设计专篇,应结合当地区域规划要求和项目策划书确定的绿色设计目标编制,并对绿色设计实施的可行性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证,确定项目绿色设计的实施策略。4.3.3 项目方案设计投标文件应根据设计招标文件中的绿色建筑设计要求,在设计文件中设有绿色设计专篇,其中应包括项目的绿色设计目标、设计采用的手段及技术、投资估算等。【条文说明】4.3.3

28、 投标方案设计文件和报批方案文件中,应针对项目特点提出完整绿色设计目标、思路、技术路线、技术措施和技术指标,形成完整的绿色方案设计专篇。此外,还应对是否满足绿色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及如何达到这些要求有所表达、论述。4.3.4 初步设计应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报批方案设计文件中绿色设计专篇的审查意见进行设计。初步设计说明中的绿色设计专篇应根据报批方案设计文件中绿色设计专篇的审查意见编制。【条文说明】各专业应根据绿色建筑设计方案文件及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文件要求,在初步专业设计中,各专业必须贯彻落实相关了绿色技术措施,并且要求做到定量分析。因此撰写各专业绿色设计说明。由建筑专业集成绿色建筑初步设计文件专篇

29、。绿色设计总负责人进行协调与审核。4.3.5 施工图设计说明中的绿色设计专篇,应由建筑专业综合,分专业进行说明。绿色设计专篇应注明对绿色设计施工与建筑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并按照本规范附录 xx 的格式填写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说明。【条文说明】各专业应根据初步设计阶段(或方案阶段)绿色设计文件的要求,全面落实绿色技术措施在各专业的应用,在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应编制绿色设计专篇(代替以往节能与环保专篇) 。绿色设计专篇中应对各专业的绿色设计内容有综合论述和提出定性、定量的要求,便与业主、施工单位、执行落实及审图机构、质检部门对绿色技术的审查和验收。4.3.6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建设项目进行绿色设计专项施

30、工图审查工作。设计单位应根据绿色设计专项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获得绿色设计专项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条文说明】各专业设计人在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绿色设计后,由绿色设计总负责人组织各专业设计人员认真填写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说明,绿色设计总负责人负责审核。绿色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当地施工图设计审图机构,进行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审查。5 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5.1 一般规定5.1.1 场地与室外环境包括项目的详细规划与场地设计。DB 61/xxx201413【条文说明】本标准所提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分为街区层面和地块层面控规,街区范围一般

31、建议为 2km5 km。从街区范围控规统筹考虑低碳生态规划设计内容,比单独地块控规更有利于发挥规划引导城市低碳生态发展的作用。 场地设计是指取得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之后,在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的设计,主要是指用地范围的总平面图设计。5.1.2 详细规划阶段的绿色设计应考虑功能空间、交通、能源、资源、环境等综合性内容。5.1.3 场地设计的绿色设计应以改善室外环境的质量与生态效益为目标,优化建筑规划布局,并尽可能对建设用地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生态补偿,降低开发活动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变化影响。5.2 场地规划5.2.1 场地选址符合下列要求:1 用地选址应符合陕西省各地城乡规划,符合各类保

32、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等上级相关规划的控制要求。不应在生态敏感区域选址建设,不应占用基本农田;2 用地选址应安全可靠,对用地进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条件评估,禁止在各种灾害影响范围内安排选址。用地选址应位于电磁辐射危害、危险化学品危害、污染和有毒物质等危险源的安全影响范围之外,同时项目选址应保证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符合环境安全性评价要求;3 用地应优先选择已开发用地、可更新改造用地或废弃地,改造或改良后的场地应符合环境安全性评价要求;4 宜围绕轨道交通站点周边进行选址建设,轨道站点 1范围内可提供的工作岗位数量与站点设计日平均单向输送人员流量的比值不应小于 10%;5 宜选择具有良好

33、基础设施条件的地区,并根据基础设施条件进行建设容量的复核。【条文说明】生态敏感区是指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如应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保护区是指受到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划定有明确的保护范围、制定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的各类政策区,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条例 ) 、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条例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历史文化街区(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等。文物古迹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包括地面与地下的古遗址

34、、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古碑石刻、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主要指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建DB 61/xxx201414筑和历史建筑。场地的防洪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 及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 的规定,抗震防灾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 的要求,土壤中氡浓度的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的规定,电磁辐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 的规定。5.2.2 用地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1 围绕轨道交通站点应紧凑布局,枢纽型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应进行用地、交通与地下空间的一体化设计;2

35、 规划地块尺度应适宜步行出行,城市新建区由城市支路围合的地块尺度不宜大于 150m250m,旧区改造应通过路网加密、打通道路微循环等措施完善地块合理尺度;3 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生态恢复或补偿设施。4 应满足传统文化可持续发展要求,空间规划应与城市特色文脉、肌理及周边环境相适应;5 住区容积率、小套型比例符合国家或当地有关规定。6 宜对场地内的可保留旧建筑进行再利用,结合城市发展要求赋予建筑新的使用功能;7 应合理进行竖向设计,做好土方经济平衡。【条文说明】建设项目应对场地可利用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尽量减少土石

36、方工程量,减少开发建设过程对场地及周边环境生态系统的改变,包括原有水体和植被,特别是大型乔木。在建设过程中确需改造场地内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等时,应在工程结束后及时采取生态复原措施,减少对原场地环境的改变和破坏。表层土含有丰富的有机质、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适合植物和微生物的生长,场地表层土的保护和回收利用是土壤资源保护、维持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方法之一。5.2.3 用地功能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用地功能应遵循职住均衡发展原则,用地范围或其周边 1范围内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与同区域居住总户数的比值宜控制在 0.61.6;2 用地规划应考虑适度的功能混合利用,根据定位在空间和功能方面进行合理的混合

37、配置。【条文说明】职住均衡指标主要用于控制和调节区域的职住平衡状态。其控制目标在于使特定的空间单元中,所提供的工作数量和住宅单元数量相当。就业和居住在空间上的分离,会使得城市的通勤交通呈现出钟摆式流动状态,给交通系统带来巨大冲击。就业和居住保持基本平衡的城市结构,能够使居民就DB 61/xxx201415近工作,不仅减少了大量长距离、向心式的通勤出行,更重要的是减轻了城市交通的负荷,降低城市交通能耗,提高城市居民的幸福感。现有研究一般认为就业岗位数量与同区域居住总户数的比值在 0.81.2 范围内基本上反映了职住平衡,但是其最优值难以确定。目前国内有关生态城建设实践的经验有:中新天津生态城总体

38、规划预测,2020 年生态城区域实现居住建筑面积 1440 万,公共建筑面积 1098 万,按照当前经验值,第三产业类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就业人数一般按 0.02 人/0.03 人/计算,即 3050提供一个工作岗位,可提供工作岗位数量约 21 万,户均按 112计算,约 12.8 万户,就业岗位和同区域居住总户数的比值约为 1.64。按照同样计算基准,要实现曹妃甸国际生态城标准要求(规定区域居住建筑面积和公共建筑面积比例为 4:1) ,则就业岗位和同区域居住总户数的比值约为 0.56。基于以上分析,考虑到指标的可操作性,本标准关于就业岗位数量与同区域居住总户数的比值要求确定为 0.61.6。

39、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目标之一是要减少不必要的交通出行需求和出行距离,土地混合利用通过将居住、商业、办公以及公共交通等存在内在联系的功能就近安排,可以降低不同功能用地之间相互联络的交通活动总量。5.2.4 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宜按照社区规模进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针对老龄化、弱势群体、停车难等社会问题,适度增加养老、助残、无障碍、配套停车等公共设施;2 应合理布局公共设施,幼儿园、小学、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小型社区商业、邮政所、银行营业点、社区管理与服务中心、室内外体育健身设施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中 6 种以上的设施可达性不宜超过 500m;3 居住区的无障碍住房比例不应

40、小于 2%;4 商业、零售等功能宜结合公交站点周边设置,公共建筑集中布局的街道两侧可通过控制合理的建筑贴线率营造宜人的步行空间,建筑贴线率宜大于 50%。5.2.5 用地建设强度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合理规划设计地下空间,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多层建筑的地下建筑容积率不宜小于 0.3,高层建筑不宜小于 0.5;居住建筑的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5%。【条文说明】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是城市节约用地的重要措施之一。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与地上建筑及DB 61/xxx201416其他相关城市空间紧密结合、统一规划,但从雨水渗透及地下水补给,减少径流外排等生态环保要求出发,地下空间也应利用有度、

41、科学合理。2 应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居住建筑的人均居住用地面积指标:1)低层不高于 41m22)多层不高于 26m23)中高层不高于 22m24)高层不高于 13m2【条文说明】对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是控制居住建筑节地的关键性指标,本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 年版)第 3.0.3 条的规定,提出人均居住用地指标。5.2.6 场地的交通规划:1 居住区道路系统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1)居住区不应少于 2 个出入口,用地面积 25 万 m2 以上的应设 4 个及以上的人行出口2)居住区用地出入口宜设置与周边公共设施、公交站点及相邻居住区的便捷连通步行道

42、、自行车道,方便步行和自行车出行;3)旧住宅区改造,道路网规划应综合考虑原有地上地下建筑及市政条件和原有道路特点,保留和利用有历史价值的街道。4)居住区的人行道、自行车道应与城市路网的人行道、步行道、人行过街天桥及自行车专用道路联通,形成完整的城市步行及自行车行系统。5)居住区内人行通道均采用无障碍设计,且与居住区外人行通道无障碍联通6)人行道宜向绿化带倾斜,使雨水流向草地,后溢流至于雨水口。7)步行和自行车系统设计应结合绿化、景观环境设计,并提供配套的休息设施,应采取绿化遮阴措施,提高步行道、自行车道的舒适性。步行道与自行车道林荫率不宜小于 75%。2 居住区停车系统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1)

43、机动车停车应满足节约用地要求,优先采用地下停车和立体停车方式;2)按照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合理确定机动车停车位数,控制机动车室外停车数量比例。住宅室外地面停车数量占项目总停车量的比例不应超过 10%,高档公寓和独栋住宅室外地面停车数量占项目总停车量的比例不应超过 7.5%;DB 61/xxx2014173)在距离建筑主入口最近处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居住区设置不少于总停车数量的 2%,且不少于 2 个无障碍停车位。根据无障碍住房的分布统一考虑,集中或分散布置。4)机动车停车场库应含一定比例的电动车车位和充电站指标;5)应合理布置自行车停车处,自行车停车处距建筑出入口距离不宜超过 150

44、m。应在轨道交通站点和公交站点周边布置自行车停车设施;6)停车场地应考虑生态设计,利用植物或遮阳棚等设施提高室外停车遮荫率。应百分之百满足绿化停车达标率。5.2.7 场地的资源利用:1 能源利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对场地内外的自然资源进行调查与评估,确定合理的利用方式,利用场地原有的地形、地貌,减少开发建设过程对生态环境的改变。2)应优先利用太阳能,对区域太阳能资源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合理的利用方式;3)利用地热能时,应对地下土壤分层、湿度分布和渗透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地热能开采对邻近地下空间、地下动物、植物或生态环境的影响,应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污染;4)宜根据市政条件合理规划分布

45、式能源。2 水资源利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对区域水资源状况进行详细调查,结合城市水环境专项规划,对水资源进行合理规划和使用;2)应根据使用要求,对区域用水水量和水质进行估算与评价,合理确定节约用水定额和用水分配方案;3)应采取适宜的水处理技术和设施,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提高城市再生水资源利用率。3 废弃物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遵循生活固体废弃物减量化原则,合理布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不应小于90%;2)应设置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系统,居住区密闭式垃圾站应有垃圾分类收集功能,社区应配合再生资源回收点,并可考虑与密闭式垃圾站结合设置。【条文说明】区域和建筑整体能源规划是指要因地制

46、宜地对当地的能源条件进行认真的规划与评估。绿色建筑设计总监要全面协调各专业工程师及业主,对区域规划和建筑设计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对各种DB 61/xxx201418能源利用方式进行等效利用对比,从而确定最为合理和节能的系统,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陕西是缺水的省份,坚持节约用水是最基本的原则。水资源状况与建筑所在区域的地理条件、城市发展状况、气候条件、建筑具体规划等有密切关系。水资源不仅包括传统区域中的自来水、无废水,还包括建筑所在区域可使用的雨水资源、再生水资源以及下水资源、地表河湖水等,其中雨水与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应作绿色建筑的重点内容。用水原则应坚持低质低用、高质高用。平均日用水定额应按照民用

47、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 的要求取值。废弃物规划应体现“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原则,鼓励绿色工作生活方式,控制原生垃圾收集率,垃圾密闭式运输,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等。应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点和密闭式垃圾站,服务半径应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计规划规范GB50337 及陕西省各地环卫方面的规定。密闭式垃圾站的一般占地 650,建筑面积约 270。5.3 室外环境5.3.1 场地生态环境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保持用地及周边地区的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以及区域生态系统的连通性;2 应采取措施,在开发建设的同时开展生态补偿和修复工作;3 场地设计应与原有地形、地貌相适应,保护和

48、提高土地的生态价值,场地内建筑布局应与地形现状保留树木有机结合;4 应合理确定绿地率,新城及中心城居住区不应小于 30%,旧城居住区不应小于 25%,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新区建设不低于 1.0m2,旧区改建项目不低于 0.7m2;合理规划城市公共绿地、公园、广场等开放空间系统,开放空间可达性不宜超过 500m;5 合理确定屋顶绿化率,屋顶可绿化面积的绿化率不应小于 30%;6 应保证绿地系统的生态效应,合理确定植林地比例,公共绿地植林地比例不宜小于 25%,防护绿地植林地比例不宜小于 60%,其他建设用地植林地比例不宜小于 40%,绿化用地的本地植物指数不宜小于0.7。【条文说明】对于居住建

49、筑:绿地率以及公共绿地的数量是衡量住区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的规定,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道路红线内的绿地) ,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建筑的屋顶绿DB 61/xxx201419化,不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住区的公共绿地是指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他块状、带状绿地。集中绿地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基本要求:宽度不小于 8m,面积不小于 400,并应满足有不少于 1/3 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绿化空间包括城市公园、街头绿地、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地块带状绿地。按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达到 16/人。生态修复不同于生态补偿,生态补偿强调对用地整体生态环境进行改造、恢复和建设,偏属于生态工程范畴。国际恢复生态学会先后对生态修复提出三个定义:生态修复是修复被人类损坏的原生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的动态过程;生态修复是维持生态系统健康及更新的过程;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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