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长沙市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分解表责任人:各级政府、部门、单位主管领导政府、部门、单位名称 工 作 职 责区县(市)政府乡镇(街道)村(居)委会1、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加强艾滋病预防、检测、控制、治疗及救助服务网络的建设,健全艾滋病防治专业队伍。3、负责实施 “四免一关怀”政策组织领导和督查考核。4、负责预算安排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保证必要的健康教育、宣传培训、疫情监测、免费检测、药品采购、患者救治、关怀救助、防治机构建设、工作人员防疫津贴等经费。5、每年给每户发送一份宣传单,使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到每个城乡居民。6、在社区设立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专栏、墙报、黑
2、板报、墙体标语,定期更新内容。每个村至少有 5 条艾滋病防治知识固定标语或公益广告牌。7、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开展 2 次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市委宣传部 根据全国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参与制定和部署全市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计划,协调和督促各级宣传部门及新闻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参与制定我市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对艾滋病性病防治、科研机构所需基本建设投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列入基本建设计划。3、会同市科技局将防治艾滋病性病科研项目列入市优先项目。部 门
3、 工 作 职 责市卫生局1、会同发改、教育、科技、财政、民政、社保、计生等部门,制定我市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和实施指导方案,协调和指导实施。2、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艾滋病性病防治的政策文件。3、负责组织艾滋病性病疫情监测管理,制订有关技术标准,组织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技术指导。4、负责艾滋病性病专业机构、队伍的建设管理;对医疗卫生人员及从事艾滋病性病防治、行为干预、科研、宣传教育等工作人员组织进行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培训。5、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活动,交流防治工作信息,提供技术服务。市教育局1、将预防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纳入各类大、中学校教学计划,保证初中 6 课时,
4、高中 4 课时;大学开设专题讲座或将其内容纳入健康教育等有关课程,专题讲座或教学课时平均每学年 1 课时以上。2、负责组织实施艾滋病病人所遗留的孤儿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免费义务教育工作。3、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外国留学生艾滋病的监测管理和出国留学人员宣传教育工作。市科技局1、负责把防治艾滋病重点科研项目列入相关科技计划,会同市发改委将防治艾滋病性病科研项目列入市优先项目。2、配合发改、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制定我市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3、为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提供科普宣传和有关技术服务。部 门 工 作 职 责市建设委员会 承担对建筑工地工人的预防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将艾滋病防治政策
5、及相关知识培训作为职工岗位培训和行业安全教育的一项内容,协助卫生部门进行艾滋病性病监测。市公安局1、打击和取缔卖淫嫖娼、吸毒、非法采血(浆)活动。2、配合卫生部门执行有关艾滋病性病管理法规,参与调研及实施防治措施。3、负责收容所、看守所、戒毒所等的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管理。对被收容教育的卖淫嫖娼及强制戒毒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宣传教育,按有关规定进行艾滋病性病检查治疗。4、配合卫生部门加强流动人口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协同制定流动人口的预防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5、配合卫生、药监、计生等部门开展药物维持治疗、清洁针具交换、安全套推广等工作。6、对无理取闹、扰乱社会秩序、围攻辱骂工作人员和群众的
6、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属,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市民政局1、负责组织实施生活困难的艾滋病家庭的各项社会救助工作。2、将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纳入文明社区建设。3、对收容遣送人员进行艾滋病性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艾滋病性病监测。市司法局1、配合卫生部门执行有关艾滋病性病管理规定,参与调研及实施防治措施。2、承担对在押罪犯和劳教人员的艾滋病性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性病检查治疗,协助卫生部门进行艾滋病性病的监测。3、会同卫生部门制定艾滋病性病防治的宣传计划,承担相关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部 门 工 作 职 责市财政局1
7、、根据艾滋病工作需要,负责预算安排艾滋病防治经费。2、负责督促辖区内艾滋病防治经费预算安排及监督经费使用。3、配合市发改、卫生、科技等部门,制定我市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方案。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市人事局1、研究解决艾滋病性病防治、科研、管理机构及人员编制等事项。2、制定鼓励专业人员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政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城镇职工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2、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城镇职工就业培训中的防治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4、负责职业暴露人员感染
8、艾滋病病毒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督促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的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的落实。市交通局铁道部门民航部门1、 配 合 卫 生 部 门 做 好 艾 滋 病 性 病 预 防 控 制 工 作 , 把 艾 滋 病 防 治 和 无 偿 献 血 知 识 纳 入 对 旅 客 宣 传 的 内 容 , 在飞 机 、 火 车 、 长 途 汽 车 、 船 舶 等 客 运 场 站 ( 码 头 ) 等 公 共 场 所 设 置 艾 滋 病 防 治 和 无 偿 献 血 知 识 公 益 广 告 牌 或 宣 传栏 , 在候机(车、船)室放置健康教育材料;在有影视广播条件的旅客集中场所播放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
9、血知识。2、组织对本系统及直属单位职工进行艾滋病性病预防宣传教育,并组织本行业内援外和承包工程劳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市农业局 配合卫生、文化等部门编印下发适合农村的艾防宣传教育材料,做到每个乡镇有音像宣传品,村村有宣传挂图,户户有宣传手册,乡、镇、村有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栏。部 门 工 作 职 责市文化局1、 加 强 文 化 娱 乐 场 所 管 理 , 在 文 化 娱 乐 场 所 公 开 张 贴 和 摆 放 艾 滋 病 防 治 宣 传 品 , 开 展 预 防 艾 滋 病 的 宣 传 教育 。2、组织并督促报刊杂志等刊物将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知识列入组稿计划,定期刊载。3、配合卫生部门落
10、实文化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艾滋病性病监测措施和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4、组织并督促影剧院、青少年宫、文化馆等公共场所播放艾滋病防治科普宣传片或公益广告。市 人 口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1、指导各级计划生育机构,在育龄人群中开展性安全、艾防宣传教育,并提供咨询服务。2、推广使用避孕套等预防艾滋病性病的用品。3、根据国家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具有防治艾滋病性病作用的新型避孕技术的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市旅游局1、负责组织对宾馆、酒店、旅游服务行业及其从业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2、负责出国旅游人员出境前的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3、配合卫生部门落实宾馆、酒店和旅游服务行业及其从业
11、人员的艾滋病性病监测和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市广播电视局1、将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广泛、持久地宣传艾滋病性病的危害和预防知识,报道有关防治工作情况。2、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作为一项重点宣传内容,设立卫生健康知识栏目,除在 12 月 1 日“艾滋病宣传日”开展专题宣传外,每月播放 4 次以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的宣传公益广告。3、组织并督促各广播电台、电视台按照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 年) 、 湖南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9-2010 年) 和湖南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将防治艾滋病性病防治内容列入日常宣传报道计划,加
12、大宣传报道力度,提高宣传报道质量。部 门 工 作 职 责市总工会共青团长沙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结合自身工作特点,配合卫生、宣传、劳动保障等职能部门,做好职工、青年、妇女防治艾滋病性病知识的普及教育,并组织参加防治艾滋病性病的公益活动。依法维护职工、青年、妇女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合法权益。红十字会 协助政府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动员红十字会员和红十字会志愿工作者积极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卖淫嫖娼、吸毒、扎毒、贩毒活动,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督促娱乐服务场所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2、 配 合 卫 生 部 门 执 行 有 关 艾 滋 病 性 病 防 治 的 管 理 政 策 规 定 , 支 持 做 好 防 治 艾 滋 病 性 病 的 宣 传 和 公 益 广 告 工 作 。3、督促娱乐服务场所公开张贴和摆放艾滋病防治宣传品,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负责对艾滋病的治疗药品、诊断试剂以及预防用品的审批及质量监督,对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进行有关事项监管。2、配合卫生、公安部门开展药物维持治疗和清洁针具交换、安全套推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