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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案例详解.doc

上传人:yjrm16270 文档编号:4743542 上传时间:2019-01-10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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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一、增值税业务处理案例宏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原材料存货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包装物存货采用计划成本计价。增值税适用税率为 17,每月缴纳一次。2009 年 1 月份增值税留抵税额为 3576 元,2 月份发生与增值税相关的经济业务如下:(1)3 日,销售给华丰公司自产 A 产品 300 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180000 元,增值税 30 600 元。货已发出,价税款收到转账支票。发生运输费 2000 元,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给本公司的运输费发票,合同约定运输费用由销货方负担。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款凭据当天,则:销项税额=1

2、8000017%=30600(元)销货方为销售货物负担运费可享受 7%抵扣进项税额,则:进项税额外=20007%=140(元)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和银行入账通知单编制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210 6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 600根据运输发票发票联和支票存根编制会计 分录:借:销售费用 1 86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40贷:银行存款 2 000(2)4 日,向盛达公司购进原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 100 000 元,增值税 17 000 元,原料已验收入库并同时支付货款。在购货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 2400 元,其中

3、,运费 1950 元,建设基金 50 元,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 400 元,已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上述业务已办理相关增值税抵扣认证手续。购进材料已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运输费已申报抵扣,则:进项税额=10000017%(1950+50)7%=17140(元)入库材料采购成本100 0002400140102 260(元)根据专用发票和入库单:借:原材料 102 26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140贷:银行存款 119 400(3)5 日,向外地某工厂发出 B 产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 77 000 元,增值税 13 090 元;宏运公司开出支票代垫运

4、费 1800 元,运输部门将运输发票开具给购货方。上述款项已向银行办妥委托收款手续。委托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当天;同时销售货物代垫运费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不计入应税销售额计税,则:销项税额=7700017%=13090(元)发出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后,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 91 890贷:主营业务收入 77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090银行存款 1 800(4)6 日,向新华公司发出 C 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 70 000 元,增值税为 11 900 元。 (上月已预收货款 60 000

5、 元)当日收到对方补付货款转账支票一张。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应在企业发出货物当天确认销售实现并发生纳税义务,则:销项税额=7000017%=11900(元)(上月预收货款时,开出经营性收据(注:不能开具发票) ,根据经营性收款收据及银行进账单编制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60 000贷:预收账款新华公司 60 000 )当月企业发商品时,应向新华公司开具发票,根据开具发票记账联编制会计分录:借:预收账款新华公司 81 900贷:主营业务收入 7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 900收到补付货款,编制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21 900贷:预收账款新华公司 21 900拓展:

6、纳税人生产销售工期超过 12 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5)7 日,上月委托罗马购物中心代为销售 A 产品,代销合同协议规定每件售价为600 元(不含税) ,代销手续费按售价的 8%支付。该批产品共 800 件,其每件成本 500 元,适用增值税税率 17%,现已全部售出,收到代销清单和手续费结算凭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应于收到代销清单当天确认销售实现并发生纳税义务,则:销项税额=60080017%=81600(元)上月发出委托代销产品时,根据产品出库单编制分计分录:借:委托代销商品 400 0

7、00贷:库存商品 400 000本月 7 日收到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编制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罗马购物中心 561 600贷:主营业务收入 48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1 600同时,计提手续费:480 0008%=38 400(元)借: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 38 400贷:应收账款罗马购物中心 38 400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 000贷:委托代销商品 400 000待收到罗马购物中心转来货款时,根据银行进账单编制分录:借:银行存款 523 200贷:应收账款罗马购物中心 523 200(6)8 日,将自产 W 产品 1 台转为公

8、司办公楼工程建设用,实际成本共计 60000 元,税务机关认定的计税价格为 80000 元,未开具发票。以自产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应当计算缴纳增值税,税务机关有认定计税价格的按此价格计税,则:销项税额=8000017%=13600(元)根据商品出库单编制会计分录:借:在建工程办公楼建设工程 73 600贷:库存商品 6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600(7)8 日,将一批自制的 B 产品以福利的形式分给本公司职工。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40000 元,不含税售价金额 50000 元。本单位共有职工 60 人,其中:生产工人 35 人,车间管理人员 4 人,厂部销

9、售人员 10 人,其他管理人员 11 人。以自产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应当计算缴纳增值税,有同类货物售价的以售价金额为计税依据,则:销项税额=5000017%=8500(元)福利支出金额=500008500=58500(元)其中:生产成本=5850035/60=34125(元)制造费用=585004/60=3900(元)销售费用=5850010/60=9750 元)管理费用=5850011/60=10725(元)企业作出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借:生产成本 34 125制造费用 3 900销售费用 9 750管理费用 10 725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58 500实际放发产品时,

10、根据商品出库单: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58 500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40 000贷:库存商品 40 000(8)9 日,接受联营单位投入的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 51 000 元,增值税 8670 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假定均享受注册资本份额。接受投资者投入货物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申报抵扣,则:进项税额=5100017%=8670(元)企业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入库单等:借:原材料 51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 670贷:实收资本 59 670(9)10 日,将自

11、制的 A 产品一批向丽人公司投资,占丽人公司注册资本的 5%,并准备长期持有。投出产品的实际成本 80 000 元,不含税售价 88 000 元。购进货物用于对外投资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应当计算缴纳增值税,则:销项税额=8800017%=14960(元)对外移送产品时,根据投资合同:借:长期股权投资丽人公司 102 960贷:主营业务收入 88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 960同时,根据出库单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000贷:库存商品A 80 000(10)11 日,将委托加工的 M 产品作为利润分配给投资者,M 产品加工成本为 11 000 元,无同类产品售价,成本

12、利润率为 10%。委托加工货物用于分配股东按视同销售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没有同类货物销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则:M 产品的组成计税价11 000 (110% )12 100(元)M 产品的销项税额12 10017%2057(元)在公司通过股利分配方案时,根据股利分配方案计算结果:借:应付股利 14 157贷:主营业务收入 12 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057同时,根据产品出库单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11 000贷:库存商品M 11 000(11)12 日,向华美公司销售 A 产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 20 000 元,增值税 3400 元;企业在出售产品时随

13、同产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价款 1000 元,按规定应收增值税 170 元。上述款项均未收到。随同产品销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所得,应单独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并按税法规定在产品实现销售时计算应缴增值税,则:销项税额=2000017%100017%=3570(元)根据销货发票:借:应收账款华美公司 24 570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其他业务收入 1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570(12)13 日,销售给秋林公司 C 产品 500 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 30000 元;同时出租包装物 500 个,承租期两个月,共计租金 2925 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每只 10 元

14、。上述款项均已收到,存入银行。出租包装物收取的租金,属于价外费用,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则:销售 B 产品销项税额500 6017%5100(元)包装物租金应计销项税额2925 (117% )17%425(元)未逾期的包装物押金暂不计税。对收取的押金暂不计征增值税,待实际逾期或虽未实际逾期但按税法规定收取在 1 年以上的包装物押金,应没收其押金,并计算增值税。13 日,根据销货发票、收款收据及银行进账单:借:银行存款 43 025贷:主营业务收入 30 000其他业务收入 2 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 525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5 000(13)14 日,销售给某商店 A

15、产品 700 件,价目表中标明的单位售价为 600 元(不含税) ,因购买数量较大,公司公司同意给予 10%折扣(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 ,同时约定给予“2/10, 1/20,n/30” (以不含税货款为折扣基数)现金折扣条件。货款尚未收到。商 业 折 扣 在 开 出 的 同 一 张 专 用 发 票 上 注 明 销 售 额 和 折 扣 额 的 , 可 按 扣 除 折 扣 后 的 金 额 作为 增 值 税 的 计 税 依 据 ; 现金折扣是企业的一种融资行为,应视为一种理财费用,税法规定销售折扣计算增值税时不得扣除。则:销项税额=700600(110%)17%=64260(元)根据发

16、票和托收凭证:借:应收账款 442 260贷:主营业务收入 378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4 260(14)15 日,上月销售给某商店的 A 产品因与合同不符全部退回,已收到商店转来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上列货款 50 000 元,增值税 8500 元,同时转来退货运费 400 元的单据。上月的销货款尚未收到,宏业公司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货退回或折让,不论是当月销货退回与折让,还是以前月份销货退回与折让,均应冲减发生退回或折让当月的主营业务收入,并按购货单位退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作销项税额冲减。则:销项税额=5000017%=8500(元)退货过程发生的运输费可按 7%

17、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则:进项税额=4007%=28(元)根据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借;应收账款罗马购物中心 58 500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根据运输发票计算进项税额:4007%=28(元)借:销售费用运输费 37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8 贷:应收账款 400(15)16 日,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某企业销售 A 商品一批,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350000 元,不含税售价金额 500000 元。合同约定货款分 4 期等额支付:当天收到首笔货款,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125000 元,增值税 21250 元,余款分别在以后每月的

18、 16 日结算。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纳税义务,则:销项税额=12500017%=21250(元)(16)17 日,公司的基本生产车间委托某修理厂修理设备,以银行存款支付修理费2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 340 元。接受生产设备修理、修配劳务,取得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可以抵扣,则:进项税额=200017%=340(元)借:制造费用 2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贷:银行存款 2 340(17)19 日,将试制新产品一批赠送给客户试用,生产成本为 2 000 元,尚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成本利润率为 10%。自产货物用于对外捐赠的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无同类货

19、物销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计税。则:组成计税价格=2000(1+10%)=2 200(元)销项税额2 20017%374 (元)根据开出的发票和产品出库单:借:营业外支出 2 374贷:库存商品 2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74(18)20 日,接受某公司无偿捐赠的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 60 000 元,增值税 10 200 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按受捐赠货物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申报抵扣,则:进项税额=6000017%=10200(元)借:原材料 6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 200贷: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捐赠利得 70 200(19)2

20、1 日,向当地农民收购小麦,填开的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买价为 70 000 元,该批小麦已运抵企业并验收入库,货款以现金支付。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可按购入农产品的买价和 13%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则:进项税额=70 00013%9100(元)农产品购进成本=700009100=60900(元)根据农产品收购发票、入库单及付款凭证:借:原材料 60 9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100贷:库存现金 70 000(20) 22 日,购入小轿车一辆作为固定资产使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100000 元、增值税 17000 元;缴纳车辆购置税 10000 元,已取

21、得完税凭证;支付其他费用5000 元,取得相关票据。购进应征消费税的固定资产小轿车,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根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完税凭证、固定资产验收单等凭证:借:固定资产 132 000贷:银行存款 132 000(21)23 日,购入不需安装的生产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 000 元,增值税为 5 100 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购进生产用固定资产,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申报抵扣,则:进项税额=3000017%=5100(元)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验收单和银行付款凭证等:借:固定资产 3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 100贷:银行存款

22、 35 100(22)24 日,因改扩建工程需要,领用上月购入的生产用钢材一批,该批钢材购入的进价为 200 000 元,进项税额为 34 000 元。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该转出,则:进项税额转出=20000017%=34000(元)根据领料单:借:在建工程 234 000贷:原材料 2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4 000(23)24 日,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包装箱一批,普通发票注明金额为 3510 元,货物验收入库,货款已全部支付。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根据购货普通发票、验收入库单和银行

23、付款凭证:借:周转材料包装箱 3510贷:银行存款 3510(24)25 日,购入原材料 1000 件,每件不含税单价 8 元,材料到达实际验收入库 900件。公司允许的定额内合理损耗率为 2%,其余为非正常损失。上述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税法规定发生非正常损失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则:全部货物进项税额1000817%1360(元)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00090010002% )817%108.8(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360108.81251.2(元)入库原材料的成本 (9001000 2%)87360(元)购进货物支付货款,并办理增值税抵扣认证当月:借:物资采购 8 000应交税费应

24、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360贷:银行存款 9 36025 日,货物验收入库时:借:原材料 7 360待处理财产损益 7488贷:物资采购 8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08.8(25)25 日,13 日租出的包装物租期满,购货方归还包装物 400 只,其余 100 只无法归还。没收包装物押金不含税收入10010 (117% )855(元)没收包装物押金应计增值税85517%145(元)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5 000贷:其他业务收入 85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5银行存款 4 000特别注意:对实际未逾期但税法按规定应作没收处理的包装物押金,在会计上可不

25、确认收入,但在纳税时应计算销项税额。(26)26 日,购进用于厂房扩建的建筑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 200000 元,税额 34000 元。支付运输费用 2000 元,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材料已运抵企业验收入库,款项已转账支付。购进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根据普通发票、材料入库单和银行付款凭证等:借:工程物资 236 000贷:银行存款 236 000(27)27 日,从某商店购进一批货物以福利形式发给全公司员工。取得销货方开具的普通发票注明的货款为 33000 元,增值税 5610 元,款项以转账支票付讫。购进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6、。根据普通发票和银行付款凭证等: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8 610贷:银行存款 38 610同时,结转成本费用:借:生产成本等 38 610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8 610(28)27 日,从国外进口一套生产设备,关税完税价格为 500 000 元,关税税率为 10%,设备已验收交付使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进口生产设备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则:关税=50000010%=50000(元)增值税=(50000050000)17%=93500(元)固定资产成本=500000+50000=550000(元)根据固定资产验收单、购货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等:借:固定资产 550 000应交税

27、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3 500贷:银行存款 643 500(29)31 日,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 A 材料 3000 千克被盗,金额 31500 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 4650 元,上月均已认证并申报抵扣) ,经批准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则:进项税额转出=(31500-4650)17%+4650/(1-7%)7%=4564.5+350=4914.5(元)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36414.5贷:原材料甲材料 31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914.5 借:营业外支出 36414.5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36414.5根据上述分析,当期应纳税额计算如下:当期销项税额30600+13090+11900+81600+13600+8500+14960+2057+3570+5100+425+64260+8500+21250+374+145=279931(元)当期进项税额=14028+17140+8670+340+10200+9100+5100+93500=98578 (元)当期进项税额转出34000+108.8+4914.5=39023.3(元)当期应纳税额2799319857839023.3=17483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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