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模块二 涉税案件的司法会计计检查策略 (以偷税罪为例)主讲教师:罗良志,本模块提纲: 1、涉税案件的含义和范围 2、偷税罪的法律分析 3、偷税案件的司法会计检查策略和方法,第一部分 涉税案件的含义和范围 一、涉税案件的概念 涉税案件,是指涉及税收活动的诉讼案件。狭义上的涉税案件,专指主要案件事实涉及征税,纳税等税收活动的案件,是一般意义上的涉税案件,如偷税案件、抗税案件等。广义上的涉税案件,泛指案件事实与税收活动有关的各种诉讼案件,它除涉及一般意义上的税务纠纷外,还包括案件事实认定中涉及税务内容的诉讼案件,如非法经营案,投资收益纠纷案件等。,二、涉税案件的范围和类型 (一)涉税案件的诉讼类型
2、涉税案件按诉讼类型的不同,可以分为涉税刑事案件,涉税行政案件和涉税民事案件三大类 (二)涉税案件的税种类型 涉税案件按涉及的税种不同,可分为涉及增值税案件,涉及营业税案件,涉及消费税案件,涉及所得税案件,涉及资源税案件等等 (三)涉税案件的不当行为类型 、偷税 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隐瞒或欺骗的方法,不缴纳或少缴纳应纳税款的行为 、抗税 抗税是指纳税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拒不缴纳应纳税款的行为。,第二部分 偷税罪的法律分析 一、偷税罪的概念 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逃避纳税、缴税义务,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少列、不列收
3、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纳或少缴纳应纳税款,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偷税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偷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是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偷税罪的主体不仅是特殊主体,而且是复杂主体,它既包括了自然人,又包括了法人。,分析偷税罪的主体时,有一个情形要注意一下,就是一般情况下,偷税罪的主体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但在共同犯罪的情形下,主体可以延伸到不负纳税义务或扣缴义务的人,如: ()
4、税务人员与纳税人相互勾结,共同实施的偷税行为,情节严重的,以偷税共犯论处,从重处罚。 ()一般人员或单位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勾结,为偷税犯罪提供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以其他手段共同实施偷税罪的,以偷税共犯论处。 (二)主观方面 偷税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且以逃避国家税收、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是区分偷税和漏税的重要标志。 (三)客体 偷税罪的客体是,偷税行为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税收管理制度是国家各种税收和税款征收办法的总称,包括征收对象、税率、纳税期限、征收管理体制等内容,任何应税产品不纳税,不按规定的税率、纳税期限纳税以及违反税收管理体制等行为,都是对我国税收管
5、理制度的侵犯。,(四)客观方面 偷税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以虚假手段不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的行为。 偷税罪的客观方面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违反了税收法规,这是偷税罪成立的前提; 2.采取了欺骗、隐瞒等虚假手段,这是该罪的行为特征; 3.不缴纳或少缴纳应纳税款,这是偷税罪的行为结果。,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明确规定了偷税罪的三种主要手段: 第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 第二,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 第三,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以上所述的三种手段是对偷税行为总的概括,实际经济活动中偷税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通常有: 1、伪造、变造
6、账簿,记账凭证。 2、私设小金库,建立账外账。 3、多行开户,隐瞒收入。 4、在发票上做手脚,偷漏税款。 5、销毁、隐匿账簿,瞒天过海,比如以失火,被盗,遗失等借口,或隐匿账簿,随意申报营业收入。 、多列支出,少列收入,以假乱真。 、虚假申报。 、以各种假象骗取减免税政策来偷税。,第三部分 偷税案件的司法会计检查策略和方法税种不同,偷税行为的表现特征也有所不同。故对偷税案件的司法会计检查,应当按税种的特点进行分析。我们主要介绍增值税的司法会计检查策略和方法。其他税种的司法会计检查,由于课时的关系,不一一讲解,由同学们课后自己学习。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
7、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一般采取税款抵扣的方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采用销售额直接乘税率,其计算相对简单,故我们以一般纳税人为例)企业想要偷漏增值税,通常会采用少计销项税、虚增进项税的方法,故对于增值税错误和舞弊的检查应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检查入手。,一、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司法会计检查 增值税销项税额错误和舞弊的常用手段及检查方法如下: 、隐瞒销售收入 、隐瞒销售收入表现为:有收入不入账,将收取的各种收入以某种名义汇入其他单位,然后到该单位直接领取资金;或直接收取收入款,以应付账款的名义挂账,采取单边账方式隐瞒收入;或将本单位的收入,以短期借款
8、的名度挂账,数年后以偿还的名义套出现金等。 例: 借:商品采购贷: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贷:商品采购贷:应付账款,、隐瞒销售收入的检查方法: ()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销售收入的增减变动来发现线索。按主要商品品种编制销售收入分析表,将本年度各个月份的销售收入与计划数、上年实际数、同行业平均数相比较,分析其减少是否正常。 ()检查销售成本明细账、产成品(库存商品)明细账。将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产成品明细账核对,审查企业虚减了销售收入的同时有无结转销售成本和冲减产成品,以及如何冲减。 ()抽取并审查年末库存商品的盘点记录。看是否存在大额盘亏的情形。 ()突击盘点库存现金和审查会议记录,看企业是否存在
9、大额现金盘盈并追查其来源;审阅会议记录,注意有关分配方案的资金来源。,、推迟确认销售收入的入账时间 、企业在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产品或劳务时,在采用预见收货款方式销售产品时,在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时,在采用委托代销方式销售产品时,不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确认收入,推迟本期销售收入的入账时间,延缓交税。 、检查方法: 主要检查企业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结算凭证,并将这些资料与记账凭证和销售收入明细账核对,看其是否按照会计准则和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入账。,、视同销售的货物不按销售收入入账,或按成本价入账 检查方法: 将存货明细账与增值税销项税额明细账核对,看企业是否存在只按领用存货的账面成
10、本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甚至不反映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情形。另外,要关注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应付工资、长期投资、营业外支出等账户的贷方科目,核对会计凭证,查明视同销售是否按规定计提了销项税。,、利用混合销售、兼营行为偷漏增值税 是指有兼营业务的企业为了达到偷逃增值税的目的,人为地将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比重提高,达到营业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不交增值税,而交营业税。 、利用兼营不同税率或兼营免税、减税项目偷漏增值税。 该类企业,没有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将不同税率、免税的销售项目分开核算,而将高税率的销售收入计入低税率销售项目中,来达到少交增值税的目的。 第、类行为的检查方法: ()检查企业营业范围,看其
11、是否存在混合经营项目,以及不营业项目的税率情况 ()检查年度营业总额、年销售货物额、年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额,检查它们的比率,确定是合并交纳增值税还是合并交纳营业税。 ()检查各项收入明细账的摘要及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查清经济业务的真实内容,并看其有无将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分别核算。,、虚列销售退回冲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这类行为的检查方法,主要有:函证或调查发生销售退回的购货方客户,查清销售退回的真实性;检查购货方的存货明细账,看是否有进货退回的记录;检查销售方据以入账的原始凭证,看是否有未入账的购货方退还的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审查该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及有关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是否注明“作废”字样
12、;如已入账的,是否有购货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有进货退出证明单,销货方是否据以开具经字专用发票,及该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是否齐备。 、利用销售折扣或折让来冲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这类行为的检查方法是: 函证或调查购货方,检查销售折扣或折让的真实性;检查销售方的销售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查看其是否按照真实的折扣或折让开具发票。,、利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来偷漏增值税 检查方法:分析性复核,将各月同类商品的销售额进行比较,看是否存在不合理的低销售额存在;检查销售发票和销售收入明细账,看是否存在用旧货的价格抵减新货的价格,少计销售收入,少计销项税的情形。,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检查 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检
13、查,主要关注的要点是虚增进项税的各类错弊。常见的虚增进项税错弊有以下几种: 、利用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虚假增值税发票抵扣增值税 这类舞弊在账务处理上的表现为:取得增值税发票时记 借:材料采购(商品采购)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应付账款 同时,由仓库出具假入库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贷:材料采购(商品采购) 对于虚增的材料,往往有三种处置方法: 一是通过开出虚假领料单,将虚增的原材料转嫁到产品成本中; 二是采用实地盘存制,将虚增的原材料价值倒挤入产品成本中; 三是在会计期末利用财产清查,将虚增的原材料价值列为存货盘亏,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列为营业外支出。,对于虚挂的应付账款,一般采用处置方法有
14、三: 其一是长期挂账,经过若时间后,再转入营业外收入; 二是通过其他企业或子公司的银行账户转出款项,再转回本企业的小金库 三是将该资金转出后作为本企业的体外循环,成为账外资金。 这类舞弊的检查方法是: ()进行分析性复核,将本企业的进项税与同行业的其他企业相比较,看其是否明显过高; ()关注有材料购进,却无相关的运杂费,合同的相关发票。 ()关注产品成本过高或产品成本结构异常的项目,即材料成本所占比重过高。 ()关注存货盘点的方法与企业的运作是否合理,如不合理使用实地盘存制的;经常有大额存货盘亏的。 ()关注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的转销情况,检查其付款单位是否与明细账记载一致,是否经常有应付账款转
15、为营业外收入的情形。 ()将若干应付账款进行并户核算的。,、将不应当用于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作了抵扣。 这类行为又细分为三种: 一是将购进固定资产、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的进项税进行抵扣; 二是购货退回不将进项税冲回; 三是不处理各类进项税额转出事项,如非正常损失的存货的进项税。 对该类行为的检查方法,主要有: ()检查固定资产购进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备,或检查进项税额抵扣的发票联的内容是否包含购进固定资产项目的。 ()检查“在建工程”账户中领用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的科目,是否转销了进项税; ()检查免税项目的采购业务的进项税抵扣联的去向,账务处理情况。 ()检查存货损失项目有无合理分摊和转出进项税额,、提前确认进项税的时间 主要表现为工业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尚未验收前就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在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前就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进货物,在所有款项尚未支付完毕前就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 该类行为的检查方法是: 检查采购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查实购销双方协议的结算方式,供货方式,时间点; 检查工业企业的采购入库时间,纳税申报是否合规; 检查商业企业的采购款的支付时间和汇票的开具时间,纳税申报是否合规。,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