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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杨桃文库 文档编号:4700387 上传时间:2019-01-07 格式:PPT 页数:33 大小:1.18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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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OGO,阿拉伯伊斯兰国家 法律概况,宁夏大学阿拉伯学院 金忠杰,目录,伊斯兰教律学,是以古兰经、圣训为主要立法渊源,根据哈里发国家社会情况发展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法学思想体系。其内容除包括对宗教礼仪制度、民事法律规定和刑罚的研究和正确理解外,还包括对诉讼程序、审判原则以及各主要法学派别的立法创制原理和对法律问题的不同见解等方面的探讨。,1.古兰经,其一,关于穆斯林宗教功修和宗教制度的法律,即中国穆斯林通常所讲的“五大功课”,即念、礼、斋、课、朝,以及围绕这五大功课展开的相应叙述,如67节经文讲到“礼拜”(Al-salh),32节经文讲到“天课”(Al-zakt),13次讲到“斋戒”(Al-sa

2、wm)。,其二,关于社会方面的律例经文,大致有五个部分组成:,一是民法。诸如贸易(2:275);信托(8:27,4:58);信用(3:76、82);不得侵吞财产、提倡合法交易(4:29);不得侵犯孤儿财产(4:2、10,6:152,17:34);签订合同(17:35);公证(28:28);命令公平买卖、禁止克扣盘剥(70:33;83:13);债务(2:283,4:58);高利贷(2:275279);许诺(5:89);抵押(2:283);借贷(2:245);代理(18:19);担保(3:37)等。,二是刑法。诸如凶杀(17:33、4:93);溺婴(6:140);偷盗(5:38);通奸(17:32

3、,4:3);诬陷私通罪(24:4、23);抢劫(29:29);卖淫(29:29);饮酒、赌博、拜像和求签(5:90-91);叛教(5:33);同性恋(4:1516,7:8082,11:8183);诬陷罪(33:58);不得食用自死物、血液、猪肉及非诵真主之名宰杀的动物(2:173);贿赂(5:42);伪证(25:72,7:33,22:30),以及其他有关刑事案件的律法经文。,三是家庭制度。诸如婚姻(2:180、230236,28:27,33:24,33:49,58:24,65:17);聘礼(4:4、2021);母乳喂养(2:233);赡养妻子和子女(2:233,65:67);禁止与之结婚的女子

4、(4:23);女权(2:228); 父子和亲属关系(4:3、7、33、135、180、214、215);遗承继承(2:180181,4:1112)等阐述有关家庭方面的律例经文。,四是社会体制。诸如团结协作(3:101、103, 4:145、174 ,5:2,22:78);协商(3: 159,24:62,42:38);和解(4:114、128,8:1,9:10);分裂的危害性(6:159);保卫战争(4:7174,8:1519);服从真主、使者和主事的领导人(3:132,4:5859);战争与和平(3:111112);战利品的处理(8:1);宗教信仰自由(2:256)、国际关系(49:9)等。,

5、五是伦理道德。古兰经作为宗教经典,涉及了大到社会制度,小到个人修身养性。古兰经将伦理道德纳入法的范围内更是为了规范人的道德行为和伦理纲常,达到德法并举、德法互补的效果。这一主题通常紧紧围绕敬畏真主、崇拜真主、博得真主喜悦和远离真主不悦的思想境界展开。认为扬善弃恶是崇拜真主的方式之一,是个人修身立命的具体表现。,2.圣训,圣训是指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传教、立教的言行记录,是伊斯兰教的重要文化遗产之一,被称之为伊斯兰教与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次源。因此,经过辑录定本的“圣训集”被视为仅次于古兰经的基本经典,是对古兰经基本思想的阐释和延伸,它对伊斯兰教的教义、教律、教制、礼仪和道德等作出了全面回答和论述

6、。成为伊斯兰教各教派和各学派的依据,也是历代教职人员、学者进行宣教和立论、立说的依据,故受到穆斯林的高度尊崇。同时,圣训也是人们研究伊斯兰思想和伊斯兰文化的重要文献,是了解先知穆罕默德的思想观点、道德品行、行为举止、为人处世的最原始、最生动的材料。圣训与古兰经内容完全一致,它解析古兰经中极具概括性的内容,细解古兰经笼统提到的法律,详细古兰经中的命令、禁令和一些重大问题。,3公议,公议作为教法第三个理论基础和重要的渊源,它不仅决定对经、训原文的选择和释义,也决定类比是否有效,并为教法学提供权威的理论依据。在司法实践中,伊斯兰教法学家和思想家根据古兰经和圣训,对古兰经圣训中没有明文规定的宗教、社会

7、行为做出多数人能够接受、且不违背伊斯兰信仰原则的解释和判断。,4类比,随着伊斯兰教的广泛传播和阿拉伯伊斯兰帝国疆域的迅速扩大,经、训明文规定的律例,已不能完全解决穆斯林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于是,教法学者和司法者对所遇到的新问题,首先根据经、训原则进行处理,在找不到合适的经、训依据时,便把所遇到的问题同经、训中与其相类似的条文或案例加以比较,进行逻辑推论,制定新的法例。,二、阿拉伯伊斯兰国家教法学派,1逊尼派:哈尼法学派、沙菲尔学派、马利克学派、罕百里学派2什叶派:十二伊玛目学派、宰德学派、伊斯马伊力学派,三、当代阿拉伯伊斯兰国家法律构成,1伊斯兰教法是国家宪法的立法基础 (

8、伊斯兰国家的显著标志:以伊斯兰教法为宪法基础) 2国家各类型法律条规处理国家事务 (公司法、税收法、移民法、保险法、矿业法、商事条例、国籍条例等) 3借鉴并制定国际法律处理国际事务 (借用欧洲式样法典、英国法、法国法、国际社会认定的法规),简明伊斯兰教法,金忠杰 译,上 编 清洁篇,第一章 清洁概论 第二章 小净的圣行 第三章 小净的失效 第四章 主命的大净 第五章 圣行的大净 第六章 大净的主命 第七章 大小净失效 第八章 大小净用水 第九章 净水及污水 第十章 污井的纯洁 第十一章 剩水 第十二章 土净 第十三章 抹两靴和夹板 第十四章 经血产血病血 第十五章 患者的小净 第十六章 污秽的

9、清除 第十七章 下体的清洗,礼拜篇,第一章 礼拜概论 第二章 礼拜的始末时间 第三章 礼拜的可憎时间 第五章 拜功的条件 第六章 拜功的主命 第八章 拜功的圣行 第九章 拜功的礼节 第十章 拜功的仪式 第十一章 男女礼拜的区别 第十三章 奇数拜 第十四章 圣行拜和副功拜 第十五章 拜功的补礼 第十六章 拜功的失效 第十七章 十二个问题 第十八章 可憎的行为 第十九章 众礼和领拜 第二十章 跟随集体拜,第二十一章 拜中失小净 第二十二章 补错的叩头 第二十四章 的拜功 第二十五章 旅行的拜功 第二十六章 周五聚礼 第二十七章 节日会礼 第二十八章 日食拜 第二十九章 祈雨拜 第三十章 斋月的间歇

10、拜 第三十一章 恐惧时的礼拜 第三十二章 天房内的礼拜 第三十三章 关怀临终的人 第三十四章 洗亡人 第三十五章 裹尸布 第三十六章 殡礼拜 第三十七章 送葬 第三十八章 烈士,天课篇,第一章 天课概论 第二章 天课的条件 第三章 金银的天课 第四章 货物的天课 第五章 天课的满额 第六章 家畜的天课 第七章 骆驼的天课 第八章 牛的天课 第九章 羊的天课 第十章 马的天课 第十一章 农产品天课 第十二章 天课的用途 第十三章 开斋节布施,斋戒篇,第一章 斋戒概论 第二章 斋月的确定 第三章 封斋的举意 第四章 坏斋与罚赎 第五章 不坏斋行为 第六章 可憎的行为 第七章 补斋的方式 第八章 副

11、功的斋戒 第九章 斋月的坐静,朝觐篇,第一章 朝觐概论 第二章 朝觐的要素 第三章 戒关和受戒 第四章 受戒违禁事 第五章 初次环游天房 第六章 疾行和露右肩 第七章 环游后的礼拜 第八章 赛法和麦尔卧之间疾走 第九章 驻留米那与阿拉法特山 第十章 夜宿穆兹代里法 第十一章 射石与宰牲及剃发 第十二章 主命的环游天房 第十三章 三日的三处射石 第十四章 辞朝 第十五章 副朝 第十六章 连朝 第十七章 享受朝 第十八章 朝觐月 第十九章 享受朝与连朝的受禁 第二十章 过错及罚赎,第二十一章 穿缝衣的罚赎 第二十二章 遮头脸的罚赎 第二十三章 洒香水的罚赎 第二十四章 剪指甲的罚赎 第二十五章 剃

12、毛发的罚赎 第二十六章 违禁事的罚赎 第二十七章 同房后的罚赎 第二十八章 朝觐过失行为 第二十九章 无净环游天房的罚赎 第三十章 放弃当然要素的罚赎 第三十一章 疏忽次序的罚赎 第三十二章 推迟功课的罚赎 第三十三章 副朝过失及罚赎 第三十四章 受戒杀生及罚赎 第三十五章 连朝者的违禁 第三十六章 越戒关的罚赎 第三十七章 禁地过失罚赎 第三十八章 朝觐被围困 第三十九章 补朝的方式 第四十章 朝觐的献牲,买卖篇,第一章 买卖概论 第二章 条件的选择权 第三章 验货的选择权 第四章 缺陷的选择权 第五章 买卖的种类 第六章 无效的买卖 第七章 不正当买卖 第八章 可憎的买卖 第九章 契约的解

13、除 第十章 货物的转让 第十一章 交易的利息 第十二章 金银的兑换 第十三章 预付款交易,抵押篇禁治产篇承认篇,租赁篇,第一章 租赁概论 第二章 租赁地产 第三章 租赁服装 第四章 雇佣乳母 第五章 租赁牲口 第六章 雇人行善恶 第七章 雇工的分类 第八章 携带雇奴旅行 第九章 雇佣费的支付 第十章 雇用的条件 第十一章 租赁的解除 第十二章 租赁失效的条件 第十三章 租赁选择的条件,先买权篇 合伙篇 有限合伙篇 委托篇 担保篇 债务转移篇 调解篇 赠予篇 霸占篇 寄存篇,借贷篇 合伙耕作篇 合种果树篇 开垦荒地篇 准治产人篇 义产篇 弃婴篇 拾遗篇 两性人篇,下 编 婚姻篇,第一章 婚姻概论

14、 第二章 妻子的分夜 第三章 禁娶的女人 第四章 婚姻监护人 第五章 婚姻的对等 第六章 奴隶的婚姻 第七章 聘礼 第八章 幽会 第九章 习惯聘礼 第十章 离婚女装 第十一章 因故离婚 第十二章 信仰致使离婚 第十三章 离后孩子信教,哺乳篇 离婚篇 第一章 离婚概论 第二章 离婚的生效 第三章 离婚的条件 第四章 未同房离婚 第五章 委托离婚 第六章 病人离婚 第七章 协议离婚 第八章 离后复婚 第九章 断然离婚,待婚期篇,第一章 待婚期概论 第二章 寡妇的守素 第三章 待婚期出门 第四章 血统的确认,起誓诅咒篇 第一章 起誓诅咒概论 第二章 誓不近妻 第三章 将妻比母 第四章 将妻比母的罚金

15、 第五章 将妻比母的封斋 第六章 将妻比母的济贫 赡养篇 第一章 赡养概论 第二章 妻子的生活费 第三章 妻子的居住屋 第四章 待婚女生活费 第五章 子女的抚养费 第六章 父母的赡养费 第七章 直亲的生活费 第八章 奴隶的生活费 第九章 婴儿的育婴费 失踪篇,释奴篇 第一章 释奴概论 第二章 遗嘱释放 第三章 主仆生子 订约赎身篇 第一章 订约赎身概论 第二章 依附权,逃奴篇 重罪篇 第一章 重罪概论 第二章 性命抵偿 第三章 肢体抵偿,杀人罚金篇 第一章 杀人罚金概论 第二章 因故伤害 第三章 牲口致害 第四章 奴隶犯罪 第四章 伤害奴隶 第五章 赔偿胎儿 第六章 罚赎 第七章 发誓 代付血

16、金篇,刑罚篇 第一章 刑罚概论 第二章 通奸罪刑罚 第三章 证人的反悔 第五章 通奸的案例 第六章 饮酒罪的刑罚 第七章 诽谤罪的刑罚 盗窃篇 抢劫篇 饮料篇,狩猎宰牲篇 第一章 狩猎宰牲概论 第二章 屠宰 第三章 肉可食和不可食动物 献牲篇,发誓篇 第一章 发誓概论 第二章 誓言的有效 第三章 说话的发誓 第四章 饮食的发誓 第五章 住宅的发誓 第六章 买卖与租赁的发誓 第七章 坐姿与睡姿的发誓 第八章 请求出家门的发誓 第九章 穿戴与骑乘的发誓 第十章 债务的发誓 第十一章 许愿性发誓 第十二章 违誓的罚赎,诉讼篇 第一章 诉讼概论 第二章 宅院的诉讼 第三章 牲畜的诉讼 第三章 衣服的诉

17、讼 第四章 买卖的诉讼 第五章 夫妇的诉讼 第六章 出租的诉讼 第七章 主奴的分歧 第十章 发誓的形式,作证篇 第一章 作证概论 第二章 证词的接受 第三章 证词的不同 第四章 传闻作证 第五章 双重作证 第六章 证人反悔 法官修养篇 法律文书篇 分配篇 强迫篇,出征篇 第一章 出征概论 第二章 和解 第三章 保护 第四章 战利品分配 第五章 奖励 第六章 俘虏 第七章 敌人皈依伊斯兰教 第八章 什一税和土地税 第九章 人丁税 第十一章 税金与公产用途 第十二章 顺民 第十三章 寻求保护 第十五章 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互胜 第十六章 非穆斯林俘虏的奴隶 第十七章 叛教 第十八章 叛军 禁止许可篇 第二章 服饰 第三章 金银使用 第五章 异性观看 第六章 欺行霸市,遗嘱篇 第一章 遗嘱概论 第二章 遗嘱执行人 第三章 遗赠受益人 第四章 病中释奴与人情 第五章 执行遗嘱的顺序 第六章 朝觐的遗嘱 遗产继承篇 第一章 遗产继承概论 第二章 父系亲族 第三章 禁止继承 第四章 复分遗产 第五章 母系亲族 第六章 遗产计算 第七章 增加数额 第八章 修改分配 第九章 转移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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