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开封市农林局责任清单.doc

上传人:杨桃文库 文档编号:4700082 上传时间:2019-01-07 格式:DOC 页数:153 大小:2.57MB
下载 相关 举报
开封市农林局责任清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53页
开封市农林局责任清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53页
开封市农林局责任清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53页
开封市农林局责任清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53页
开封市农林局责任清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5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88 开封市农林局责任清单行政许可(12 项)序号职权名称 子项实施依据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科室承诺时限法定时限收费情况及依据受理 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批科审查审查申请人资格和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及符合法定形式,做出合理的审批建议。市种子站决定 决定是否批准审批事项。 审批科送达 将审批事项结果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审批科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权限内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权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人

2、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事后监管对已经通过审批事项的企业或个人,严格按审批事项标准进行事后监管。政策法规科5 日 20 日不收费 89 序号职权名称 子项实施依据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科室承诺时限法定时限收费情况及依据受理 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批科审查审查申请人资格和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及符合法定形式,并做出合理的审批建议。市种子站决定 决定是否批准审批事项。 审批科送达 将审批事项结果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审批

3、科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权限内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发放制度。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并达到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注册资本金额的种子

4、公司和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事后监管对已经通过审批事项的企业或个人,严格按审批事项标准进行事后监管。政策法规科5 日 20日不收费 90 序号 职权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科室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情况 及依据受理 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批科审查审查申请人资格和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及符合法定形式,并做出合理的审批建议。水产科、市水产站决定 决定是否批准审批事项。 审批科送达 将审批事项结果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审批科2水

5、产苗种生产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水产优良品种的选育、培育和推广。水产新品种必须经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后推广。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产苗种的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事后监管对已经通过审批事项的企业或个人,严格按审批事项标准进行事后监管。政策法规科5 日 20 日不收费 91 序号 职权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科室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情况 及依据受理 查验申

6、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批科审查审查申请人资格和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及符合法定形式,并做出合理的审批建议。市林技站决定 决定是否批准审批事项。 审批科送达 将审批事项结果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审批科3主要林木种子(非良种)生产经营许可主要林木种子(非良种)生产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事后监管对已经通过审批事项的企业或个

7、人,严格按审批事项标准进行事后监管。政策法规科5 日 20 日不收费 92 序号 职权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科室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情况 及依据受理 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批科审查审查申请人资格和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及符合法定形式,并做出合理的审批建议。市林技站决定 决定是否批准审批事项。 审批科送达 将审批事项结果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审批科3主要林木种子(非良种)生产经营许可主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主要

8、林木良种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部门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并达到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注册资本金额的种子公司和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 ”事后监管对已经通过审批事项的企业或个人,严格按审批事项标准进行事后监管。政策法规科5 日 20 日不收费 93 序号 职权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科室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9、收费情况及依据受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批科审查审查申请人资格和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及符合法定形式,并做出合理的审批建议。水产科决定 决定是否批准审批事项。 审批科送达 将审批事项结果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审批科4内陆渔业捕捞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以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但是,批准发放海洋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国家下达

10、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捕捞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和以其他形式转让,不得涂改、伪造、变造。到他国管辖海域从事捕捞作业的,应当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或者参加的有关条约、协定和有关国家的法律。”第二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方可发给捕捞许可证:(一)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二)有渔业船舶登记证书;(三)符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的捕捞许可证,应当与上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捕捞限额指标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内陆水域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

11、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 ”事后监管对已经通过审批事项的企业或个人,严格按审批事项标准进行事后监管。政策法规科、水产科3 日 11日不收费 94 序号 职权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科室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情况 及依据受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批科审查审查申请人资格和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及符合法定形式,并做出合理的审批建议。林政科决定 决定是否批准审批事项。 审批科送达 将审批事项结果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审批科5林木采伐、运输许可林木采伐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

12、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事后监管对已经通过审批事项的企业或个人,严格按审批事项标准进行事后监管。政策法规科、林政科5 日 30 日不收费 95 序号 职权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科室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情况及 依据受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批科审查审查申请人资格和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及符合法定形式,并做出合理的审批建议。林政科决定 决定是否批准审批事项。

13、审批科送达 将审批事项结果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审批科5林木采伐、运输许可木材运输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 年国务院令第 278 号)第三十五条:“从林区运出非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重点林区的木材运输证,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其他木材运输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木材运输证自木材起运点到终点全程有效,必须随货同行。没有木材运输证的,承运单位和个人不得承运。木材运输证的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14、规定。 ” 事后监管对已经通过审批事项的企业或个人,严格按审批事项标准进行事后监管。政策法规科、林政科即办 3 日不收费 96 序号 职权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科室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情况及 依据受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批科审查审查申请人资格和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及符合法定形式,并做出合理的审批建议。林政科决定 决定是否批准审批事项。 政策法规科、林政科送达 将审批事项结果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审批科6征占用林地审批、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15、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 年国务院令第 278 号)第十六条:“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第十七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16、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事后监管对已经通过审批事项的企业或个人,严格按审批事项标准进行事后监管。政策法规科、林政科5 日 15 日不收费 97 序号 职权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科室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情况 及依据受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批科审查审查申请人资格和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及符合法定形式,并做出合理的审批建议。市森防站决定 决定是否批准审批事项。 审批科送达 将审批事项结果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市森防站7植物检疫(含森林植物)森

17、林植物检疫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1992 年 5 月 13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二条:“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植物检疫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植物检疫工作”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第七条:“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一) 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二) 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

18、,都必须经过检疫。 ”事后监管对已经通过审批事项的企业或个人,严格按审批事项标准进行事后监管。政策法规科、市森防站1 日 7 日不收费 98 序号 职权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科室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情况 及依据受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批科审查审查申请人资格和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及符合法定形式,并做出合理的审批建议。市植保站决定 决定是否批准审批事项。 市植保站送达 将审批事项结果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市植保站7植物检疫(含森林植物)植物检疫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1983 国务院发布。1992 年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

19、)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事后监管对已经通过审批事项的企业或个人,严格按审批事项标准进行事后监管。政策法规科、市植保站1 日 7 日不收费 99 序号 职权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科室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情况及 依据受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批科审查审查申请人资格和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及符合法定形式,并做出合理的审批建议。水产科决定 决定是否批准审批事项。 水产科送达 将审批事项结果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审批科8渔业船舶登记和船员证书签发渔业船舶登记中华人

20、民共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业部令 2012 年第 8 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所有的渔业船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的渔业船舶,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事后监管对已经通过审批事项的企业或个人,严格按审批事项标准进行事后监管。政策法规科、水产科5

21、日 20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河南省渔业船舶检验与登记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0435 号) 100 序号 职权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科室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情况 及依据受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批科审查审查申请人资格和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及符合法定形式,并做出合理的审批建议。水产科决定 决定是否批准审批事项。 水产科送达 将审批事项结果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审批科8渔业船舶登记和船员证书签发船员证书签发 中 华 人 民 共 国 渔 业 船 舶 登 记 办 法( 农 业 部 令 2012

22、年 第 8号 ) 第 二 条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 公 民 或 法 人 所 有 的 渔 业 船 舶 ,以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民 或 法 人 以 光 船 条件 从境 外 租 进 的 渔 业 船 舶 , 应 当 依 照 本 办法 进 行登 记 ”; “第 三 条 : “农 业 部 主 管 全 国 渔 业船 舶 登 记 工 作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渔政 局 具体 负 责 全 国 渔 业 船 舶 登 记 及 其 监 督管 理 工作 。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渔 业 行政 主 管部 门 主 管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渔 业 船 舶登 记 工作 。

23、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渔 业 行政 主 管部 门 所 属 的 渔 港 监 督 机 关 ( 以 下 称登 记 机关 ) 依 照 规 定 权 限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内 的 渔业 船 舶 登 记 及 其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事后监管对已经通过审批事项的企业或个人,严格按审批事项标准进行事后监管。政策法规科、水产科3 日 20 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河南省渔业船舶检验与登记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0435 号) 。 101 序号 职权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科室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收费情况及依据受理

24、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批科审查审查申请人资格和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及符合法定形式,并做出合理的审批建议。水产科决定 决定是否批准审批事项。 水产科送达 将审批事项结果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审批科9进入地方级水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1997 年农业部令第 24号)第五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在地方级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

25、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出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252 号)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汴政201547 号)附件 1 市政府承接的项目目录。 事后监管对已经通过审批事项的企业或个人,严格按审批事项标准进行事后监管。政策法规科、水产科3 日 20 日 否 102 序号职权名称 子项实施依据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科室承诺时限法定时限 收费情况及依据受理 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市植检站审查审查申请人资格和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及符合法定形式,并做出合理的审批

26、建议。市植检站决定 决定是否批准审批事项。市植检站送达 将审批事项结果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市植检站10农业植物产地检疫证书签发农业植物产地证书签发植物检疫条例 (1992 年 5月 13 日修改发布,国务院令 98 号)第三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第十一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单位,必须有计划地建立无植物检疫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试验、推广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得带有植物检疫对象。植物检疫机构应实施产地检事后监管对已经通过审批事项的企业或个人,严格按审批事项标准进行事后监管。市植检站

27、7 日7(情况特殊可延长7 日)日1、国内植物检疫收费中的调运检疫费,粮谷类、经济作物类和水(瓜)果类收费额占货值比率分别为 0.40%,0.45%和 0.55%。2、商品粮调运检疫费按货值的 1计收,其中国家专储粮调运部分不收费。 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 452 号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136 号:农业部门(三):取。农业植物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的检疫收费按下列表格中的标准执行,其他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检疫费,粮谷类按降低标准后的 20%计

28、收,经济作物和水(瓜)果类按降低后标准的 30计收。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一批降低 22 项收费标准的通知 (计价费19972500 号)的规定,商品粮调运检疫费按货值的 1计收,其中国家专储粮调运部分不收费。 103 疫。 ”序号职权名称子项实施依据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科室承诺时限法定时限 收费情况及依据受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市植检站审查审查申请人资格和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及符合法定形式,并做出合理的审批建议。市植检站10农业植物产地检疫证书签发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证书签发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2007 年 11 月 8 日修订发布,农业部令

29、2007 年第 6 号)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其执行机构是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本地区的植物检疫任务。 ”第六条:“植物检疫证书的签发:(一)省间调运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及其他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由省级植物检疫机构及其授权的地(市)、县级植物检疫机构签发植物检疫证书;省内种子、苗木及其他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调运,由地(市)、县级植物检疫机构签发检疫证书。(二)植物检疫证书应加盖签证机关植物决定 决定是否批准审批事项。市植检站7 日7(情况特殊可延长

30、7 日)1、国内植物检疫收费中的调运检疫费,粮谷类、经济作物类和水(瓜)果类收费额占货值比率分别为 0.40%,0.45%和 0.55%。2、商品粮调运检疫费按货值的 1计收,其中国家专储粮调运部分不收费。 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 452 号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136 号:农业部门(三):取。农业植物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的检疫收费按下列表格中的标准执行,其他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检疫费,粮谷类按降 104 送达将审批事项结果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31、。市植检站检疫专用章,并由专职植物检疫员署名签发;授权签发的省间调运植物检疫证书还应当盖有省级植物检疫机构的植物检疫专用章。(三)植物检疫证书式样由农业部统一制定。证书一式四份,一份留签证的植物检疫机构。 ”事后监管对已经通过审批事项的企业或个人,严格按审批事项标准进行事后监管。市植检站低标准后的 20%计收,经济作物和水(瓜)果类按降低后标准的 30计收。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一批降低 22 项收费标准的通知 (计价费19972500 号)的规定,商品粮调运检疫费按货值的 1计收,其中国家专储粮调运部分不收费。序号 职权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科室 承诺时限 法定时

32、限收费情况及依据受理 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批科审查审查申请人资格和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及符合法定形式,并做出合理的审批建议。政策法规科、市林技站11采集或采伐国家重点保护天然种质资源审批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条:“国家依法保护种质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种质资源。禁止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因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采集或者采伐的,应当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豫政201556 号附件 7 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十八省林业厅 158 项” 。决定 决定是否批准审批事项。 政策法规科2

33、0 日 20 日不收费 105 送达 将审批事项结果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审批科事后监管对已经通过审批事项的企业或个人,严格按审批事项标准进行事后监管。政策法规科、市林技站序号 职权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科室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收费情况及依据受理 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批科12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省运输许可证河南省实施办法(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0 号)第二十三条: “运输、携带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和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的,应当持县级野生动物行

34、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运输许可证;出省境的,应当持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运输许可证。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授权开封市农林局签发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省运输许可证请示的批复 (豫林文2003144 号)审查 审查申请人资格和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及符合法定形式,并做出合理的审批建议。市湿地站20日20日不收费 106 决定 决定是否批准审批事项。 政策法规科送达将审批事项结果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市湿地站的审批事后监管对已经通过审批事项的企业或个人,严格按审批事项标准进行事后监管。政策法规科、市湿地站行政处罚类(106 项)序号 职权名称实施依据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科室承诺时限法定时限立案 对检查发现、

35、接到举报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立案。 政策法规科、市植保站调查对立案的案件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事实,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市植保站1不在指定地点种植或者不按要求隔离试种,或者隔离试种期间擅自分散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处罚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部令 2007 年第 6 号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植物检疫机构处以罚款:(一)在报检过程中故意谎报受检物品种类、品种,隐瞒受检物品数量、受检作物面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二)在调运过程中擅自开拆检讫的植物、植物产品,调换或者夹带其他未经检疫的植物、植物产

36、品,或者擅自将非种用植物、植物产品作种用的;(六)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在指定地点种植审查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政策法规科、市植保站 107 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市植保站决定 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政策法规科、市植保站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市植保站 7 日 7 日执行 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市植保站或者不按要求隔离试种,或者隔离试种期间擅

37、自分散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政策法规科、市植保站序号 职权名称实施依据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科室承诺时限法定时限立案 对检查发现、接到举报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立案。 政策法规科、市植保站调查对立案的案件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事实,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市植保站2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编号、封识的处罚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部令 2007 年第 6 号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植物检疫机构处以罚款:(一)在报检过程中故意谎报受检

38、物品种类、品种,隐瞒受检物品数量、受检作物面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二)在调运过程中擅自开拆检讫的植物、植物产品,调换或者夹带其他未经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将非种用植物、植物产品作种用的;(三)伪造、涂改、买卖、转让审查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政策法规科、市植保站 108 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市植保站决定 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政策法规科、市植保站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市植

39、保站 7 日 7 日执行 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市植保站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罚款按以下标准执行:对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对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 3 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 30000 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0 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二)(三) (四) (五) (六)项违法行为之一,引起疫情扩散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害处理;有本条第一款违法行为之一,造成损失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责令其赔偿损失;有本条第一款(二) (三) (四) (五)(六)项违法行为之一,以营利为目的的

40、,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没收当事人的非法所得。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政策法规科、市植保站序号 职权名称实施依据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科室承诺时限法定时限立案 对检查发现、接到举报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立案。 政策法规科、市植保站3违反规定对加工、经营、试种未经检疫的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或者擅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 (年月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森林植物检疫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调查对立案的案件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事

41、实,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市植保站 109 审查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政策法规科、市植保站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市植保站决定 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政策法规科、市植保站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市植保站 7 日 7 日执行 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市植保站自种植未经审批的国外引进或从省外转口引进的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的处罚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

4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检疫事项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编号、封识的;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违反规定,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的;违反规定,加工、经营、试种未经检疫的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或者擅自种植未经审批的国外引进或从省外转口引进的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的;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植物检疫机构有权予以扣留、封存、没收、销毁或者责令改变用途。销毁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政策法规科、市植保站序号 职权名称

43、实施依据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科室承诺时限法定时限4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2007 年 11 月 8 日修订发布,农业部令2007 年第 6 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植物检疫机构处以罚款:在调运过程中擅自开拆检讫的植物、植物产品,调换或立案 对检查发现、接到举报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立案。 政策法规科、市植保站 110 调查对立案的案件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事实,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市植保站审查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

44、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政策法规科、市植保站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市植保站决定 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政策法规科、市植保站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市植保站 7 日 7 日执行 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市植保站擅自将非种用植物、植物产品作种用的处罚者夹带其他未经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将非种用植物、植物产品作种用的对当事人处以 1000 元以上 4000 元以下罚款,并责令纠正” ;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 (2001 年 9

45、月30 日发布,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42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森林植物检疫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规定,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政策法规科、市植保站序号 职权名称实施依据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科室承诺时限法定时限5擅自调运应实施检疫的植物、植物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2007 年 11 月 8 日修订发布,农业部令2007 年第 6 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46、:“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立案 对检查发现、接到举报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立案。 政策法规科、市植保站 111 调查对立案的案件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事实,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市植保站审查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政策法规科、市植保站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市植保站决定 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政策法规科、市植保站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市植保站 7

47、 日 7 日执行 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市植保站产品的处罚由植物检疫机构依照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在报检过程中故意谎报受检物品种类、品种,隐瞒受检物品数量、受检作物面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对当事人可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并责令纠正;在调运过程中擅自开拆检讫的植物、植物产品,调换或者夹带其他未经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将非种用植物、植物产品作种用的,对当事人处以 1000 元以上 4000 元以下罚款,并责令纠正;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对当事人处以 1000 元以上 6000 元以下罚款;对违反植物检疫条例

48、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规定之一,擅自调运植物、植物产品的,植物检疫机构有权封存、没收、销毁或者责令改变调运植物、植物产品用途,并可对当事人处以 1000 元以上或者货值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政策法规科、市植保站序号 职权名称实施依据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科室承诺时限法定时限 112 立案 对检查发现、接到举报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立案。 政策法规科、市植保站调查对立案的案件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事实,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市植保站审查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49、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政策法规科、市植保站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市植保站决定 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政策法规科、市植保站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市植保站 7 日 7 日执行 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市植保站6承运、收寄无检疫证书的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和其他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处罚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2001 年 9月 30 日发布,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42 号)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森林植物检疫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违反规定,承运、收寄无检疫证书的种子、苗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往来文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