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 同 安 区 教 职 工 排 球 锦 标 赛 竞 赛 规 程一 、 主 办 单 位 : 厦 门 市 同 安 区 教 育 局 厦 门 市 同 安 区 教 育 工 会二 、 竞 赛 日 期 和 地 点 : 2014年 12月 25-31日 , 地 点 : 启 悟 中 学 、 第 二 外 国 语 学 校 、第 一 实 小三 、 参 加 单 位 : 同 安 区 各 中 学 、 各 中 心 ( 学 区 )、 区 直 属 小 学 ( 邀 请 同 安 一 中 参 加 )。四 、 参 赛 组 别 :中 学 完 中 男 子 组 : 同 安 一 中 、 启 悟 中 学 、 第 二 外 国 语 学 校 、
2、 国 祺 中 学 、 五 显 中 学 、洪 塘 中 学 、 东 山 中 学 、 同 安 职业 学 校中 学 初 中 男 子 组 : 美 林 中 学 、 新 民 中 学 、 凤 南 中 学 、 莲 美 中 学 、 澳 溪 中 学 、 汀 溪学 校竹 坝 学 校 、 城 东 中 学 、 育 才 中 学 、 柑 岭 中 学、 梧 侣 学 校中 学 小 学 男 子 组 : 各 中 心 ( 学 区 )、 区 直 属 小 学 的 男 子 代 表 队女 子 组 : 各 中 学 、 各 中 心 ( 学 区 )、 区 直 属 小 学 女 子 代 表 队五 、 参 加 办 法 :1、 运 动 员 资 格 : 运
3、动 员 必 须 是 在 职 的 教 师 。 代 课 教 师 须 持 有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并 在同 安 区 教 育 局 人 事 科 注 册 备 案 的 代 课 教 师 方 可 参 赛 。2、 每 单 位 限 报 男 、 女 各 一 队 , 每 队 可 报 领 队 一 人 , 教 练 员 一 人 , 运 动 员12人 。3、 报 名 时 间 : 各 单 位 报 名 表 用 电 脑 打 印 并 以 Word文 档 格 式 于 12月 19日 之 前 通过 OA平 台 发 送 到 教 师 进 修 学 校 林 福 利老 师 , 联 系 电 话 : 7033098逾 期 不 予 受理 , 报 名
4、后 不 得 更 改 。五 、 参 赛 办 法 :1、 采 用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审 定 最 新 排 球 竞 赛 规 则 。2、 比 赛 采 用 三 局 二 胜 制 , 即 胜 二 局 的 队 为 胜 一 场 。3、 比 赛 形 式 待 报 名 后 再 确 定 。4、 球 网 高 度 : 男 子 为 2.35米 , 女 子 为 2.15米 。5、 各 队 需 备 有 两 套 颜 色 深 浅 不 同 的 比 赛 服 装 , 上 衣 前 后 应 有 明 显 的 号 码( 报 名 时 请 注 明 颜 色 及 运 动 员 号 码 )。6、 参 赛 代 表 队 可 推 荐 一 名 裁 判 员 , 在
5、 报 名 时 一 并 报 送 。7、 决 定 名 次 办 法 : 胜 一 场 得 2分 , 负 一 场 得 1分 , 按 积 分 多 少 决 定 名 次 。 积 分 多者 , 名 次 列 前 , 如 遇 两 队 或 两 队 以 上 积 分 相 等 , 则 采 用 以 下 办 法 决 定 名 次:A( 得 分 总 和 ) /B( 失 分 总 和 ) =Z值 Z值 高 者 名 次 列 前 。六 、 录 取 名 次 与 奖 励 : 各 组 别 七 队 以 上 ( 含 七 队 ) 取 前 六 名 , 六 队 以 下 ( 含 六 队 )差 一 录 取 。七 、 本 规 程 未 尽 事 宜 , 由 主 办 单 位 随 时 补 充 修 改 。 附 件 : 报 名 表同 安 区 教 育 局 同 安 区 教 育 工 会二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九 日2014 年 同 安 区 教 职 工 排 球 赛 报 名 表单 位 : ( 盖 章 ) 组 别 ; 服 装 : ( 色 )领 队 : 电 话 : 教 练 : 电 话 : 姓 名 性 别 任 教 年 段 班 级 职 称 服 装 号 码推 荐 裁 判 员注 :各 学 校 如 有 担 任 区 级 排 球 比 赛 裁 判工 作 的 教 师 , 请 在 报 名 表 中 推 荐 参 加 裁 判工 作 的 教 师 名 单 。